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所属栏目:政治法律期刊 热度: 时间:

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关注()
期刊周期:双月刊
期刊级别:省级
国内统一刊号:11-5608/D
国际标准刊号:1000-0208
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主管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查看政法论坛近十年数据入口>>>
上一本期杂志:跨世纪(学术版)河南省社科期刊
下一本期杂志: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法学期刊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Journal of CUPL(双月刊)2007年创刊,是人文社科类综合性学术期刊,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著名哲学家李德顺教授担任主编。本刊以学术自由、兼容并包为编辑取向,坚持原创、首发,鼓励独立思考、研究和署名,提倡学术规范,坚决反对抄袭、剽窃以及伪注等学术不端行为。敝学报采用编辑初审以及同行专家匿名审稿制度。我们将在收到稿件两个月内回复。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主编李德顺教授携全体编辑,谨对学界的关爱致以诚挚的谢意,并竭诚向海内外学界约稿。敬请各位学者根据本刊栏目,结合本学报栏目以及您的治学领域不吝赐稿、荐稿。

  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栏目设置法治文化、学术论衡、学术演讲、学术书评、学术资讯。

  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收录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维普网、知网数据库收录 1、数据:MARC数据、DC数据 2、图书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 3、影响因子: 截止2014年知网:复合影响因子:0.782;综合影响因子:0.397

  阅读推荐:时事报告大学生版

  《时事报告大学生版》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

  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最新期刊目录

我国内幕交易推定制度的收缩与完善

摘要:我国在内幕交易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领域,均实行推定制度。这具有一定的正当性,极大减轻了指控方的举证责任,使得我国对于内幕交易的处罚强度很高,高于域外大部分资本市场,引发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内幕交易行政推定不够审慎,排除内幕交易的合理事由制度未得到充分发展;内幕交易刑事推定涉嫌违反无罪推定原则,内幕交易行政推定危及交易者的诚实推定权。我国内幕交易推定制度的完善思路包括废除“密切关系人+交易”及...

利益可归属与刑法法益观的人本化重塑

摘要:刑法上的法益概念是目的解释的前提,危害性是人们对犯罪的最直观认知,法益理论具有其无可替代的功用。司法中,法益侵害性判断的缺位,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缺乏对利益的主体可归属性的审视。《宪法》第51条所规定的国家、社会、集体三类主体都需要与个人建构起关联,无论在应然的立法层面还是实然的具体司法操作层面,都不存在完全独立于个人的抽象的“超个人”主体。但是,超个人法益难以正向还原或分解为个人利益。人本法益旨在构...

准抽象危险犯的立法范围与解释规则

摘要:传统的危险犯二分法难以合理说明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故需要引入准抽象危险犯的概念,对行为危险做出具体判断,以此来克服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二分法的不足。要认定为准抽象危险犯必须有法条指示的危险要素,故应将原先认为的部分具体危险犯作为准抽象危险犯,除此以外的抽象危险犯、情节犯、累积犯都不应包括在内。在判断标准上,应以法益为基点,将准抽象危险犯区分为针对个人法益型和针对集体法益型,进行类型化判断。...

“私人制裁”的性质与中国因应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跨国公司凭借其在资本、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日益深度介入传统上由国家主导的公共领域,并在其中扮演愈发重要的角色。近期实践表明,在大国博弈的过程中,跨国公司自发进行的集中撤资、断供等行为,可能对一国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冲击,形成一种针对主权国家的“私人制裁”。从行为性质来看,“私人制裁”不同于传统国际法语境中的制裁,也并非单纯的企业过度合规行为。一个更为合理的解释是,...

技术公司参与侦查检视

摘要:技术公司参与侦查的实践形态已经突破传统被动参与模式,衍生出抽象委托模式和实质主导模式。抽象委托模式和实质主导模式虽能弥补侦查机关技术短板并提升侦查效能,但会带来一系列风险:造成侦查主体泛化,引发侦查权失控旁落,导致侦查逐利化样态更加复杂、隐蔽,进而影响和冲击侦查权行使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治理技术公司参与侦查乱象固然重要,但技术公司参与侦查的正当性问题更具根本性和全局性,尤其在数字化侦查时代,其理论建...

自动化行政中环境算法决策的司法审查研究

摘要:随着自动化行政的发展,环境算法决策的应用日渐广泛。然而,由于环境算法决策运行机理的独特性以及环境问题本身的复杂性,法院在对环境算法决策进行审查时遭遇了“消极审查”“审查不足”和“审查不能”的困境。为有效应对行政法治工具变革所带来的司法审查挑战,创新和优化司法审查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在法律规范框架内,必须重申司法审查作为监督和制约行政权核心机制的功能定位,坚持司法谦抑与司法能动相结合的审查原则,深入考...

论对赌协议中的回购权

摘要:对赌协议中的回购权不是形成权,而是债权请求权。形成权不要求相对人须有积极作为,而回购权不仅要求回购义务人接受回购的决定,而且要求回购义务人实际履行回购义务;形成权须依附于某母权,而回购权不依附于对赌协议项下的股权、债权,回购权其实就是债权之一种;形成权不得附条件、附期限,而回购权都附有条件,甚至附有期限;形成权的行使不得撤回,而回购权的行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回。所谓回购权等于形成权加上请求权的复合...

中国传统法理学问的成长与原创法理概念的形成

摘要:作为一个兼具理论和实践品格的中国原创概念,法理孕育自探求道、理的中华文明传统,是中国古人万事万物皆有其理、法亦有其理观念的外化表达。在长期探索法之理的过程中,中国人形成了自己的法理思想及学问传统,与此同时,也创造出相应的话语表达系统。作为其中最具概括性的范畴形态,法理概念首现于对汉中后期官吏奉法循理新特征的描述。到魏晋时期,随着玄学之理的兴起,对法原理的探寻成为中国传统法理学问的核心命题,法理概念...

论对赌协议中的回购权

摘要:对赌协议中的回购权不是形成权,而是债权请求权。形成权不要求相对人须有积极作为,而回购权不仅要求回购义务人接受回购的决定,而且要求回购义务人实际履行回购义务;形成权须依附于某母权,而回购权不依附于对赌协议项下的股权、债权,回购权其实就是债权之一种;形成权不得附条件、附期限,而回购权都附有条件,甚至附有期限;形成权的行使不得撤回,而回购权的行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回。所谓回购权等于形成权加上请求权的复合...

虚假陈述董事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的承担

摘要:发行人因虚假陈述向投资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可依据《公司法》第188条要求董事赔偿。此时,发行人法律角色从先前的虚假陈述侵权行为人转换为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受害人。公司法未规定董事损害公司利益责任承担方式,应适用民法上数人侵权原理。发行人董事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或按份责任,而应类推适用《民法典》第1198条第2款或1201条,由故意从事虚假陈述行为董事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且他们之间为连带责任;过失董事承担相...

《民法典》获益返还责任的证立与展开

摘要:民法中对于侵害他人权益或违约的行为,既有的民事责任类型遵循填平原则和禁止得利原则;除了以上责任类型之外,获益返还责任也应被发掘。获益返还责任在体系构造上是一种与其他责任类型并列的独立民事责任;其功能主要在于制裁惩罚不法侵害人,发挥预防功能;该责任形态用于弥补“填补型”责任的制度失灵情形,是一种补充责任。在规范呈现上,《民法典》第1182条规定了侵权获益返还,《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62条、第24条...

清代会典与则例的关系:编纂、内容及适用

摘要:作为清代国家立法活动的两大代表性成果,会典和则例共同维护着清代国家政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清代会典和则例的法律性质、编纂模式并不相同,会典由国家统一开馆纂修,可视为经久常行的“根本大法”;则例由部门自行定期修订,更符合不拘定式的“专司之法”。但在内容构成上,会典与则例却存在着材料方面的同一性与文本方面的互补性:会典以其权威性和纲领性奠定了国家治理的基本法律框架;而则例则以其灵活性和适应性保障了法律实...

清代会典与则例的关系:编纂、内容及适用

摘要:作为清代国家立法活动的两大代表性成果,会典和则例共同维护着清代国家政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清代会典和则例的法律性质、编纂模式并不相同,会典由国家统一开馆纂修,可视为经久常行的“根本大法”;则例由部门自行定期修订,更符合不拘定式的“专司之法”。但在内容构成上,会典与则例却存在着材料方面的同一性与文本方面的互补性:会典以其权威性和纲领性奠定了国家治理的基本法律框架;而则例则以其灵活性和适应性保障了法律实...

疑难案件供述补强规则的实践反思与规范适用

摘要:疑难案件常适用供述补强规则,在被告人供述之外还需要补强证据才能定罪,以防范冤假错案。“无尸命案”集中体现了疑难案件供述补强证据规则的适用规律。实证研究表明,我国在缺少尸体难以确证犯罪结果、犯罪行为时也可以认定故意杀人罪,被告人供述是“无尸命案”入罪的核心证据,被害人死亡的可能性、尸体灭失方式、事后毁尸和逃避诉讼行为常见证据补强,以隐蔽性规则保障犯罪主体的补强要求。这些特点体现了我国供述补强规则采取...

股东提案权例外规定的解释困境与替代路径

摘要:2023年新公司法对2018年公司法中的股东提案权制度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但是,其仍然保留了“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之一例外规定。然而,这一例外不仅在文义上存在进行法律解释的需要,而且还与2023年新《公司法》第115条第2款所规定的另一项例外在内涵上存在交叉需要澄清。美国证监会在1954年首次引入了与“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基本对应的“日常经营管理规则”。然而,在此后70余年的演变过程中,日常经营...

占有权理论重构

摘要:怎样界定占有权,是法学史上的一个理论难题。“效果说”“利益说”“意志说”等传统学说力图从占有自身来证立占有权,其结果使得占有和占有权这两个概念难以区分。占有权概念应以“正当原因说”为基础来构造,有取得依据的占有才能成立占有权,这样可以克服非法占有也被赋予一项权利的伦理困境。占有权的成立分为意定设立和法定设立两种。前者以法律行为的有效性和交付为要件,后者需要有法律授予占有权利。意定设立的占有权应采“...

行刑衔接视野下行政犯行政违法的性质与功能

摘要:在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个罪中,有近1/4个罪的罪状内含行政违法,分布在每一类罪中,表述类型有“违反”型表述、“非法”型表述、“未经”型表述以及其他表述,根据内容不同可分为违反行政法和违反行政命令或行政许可两类。行政违法不属于行政犯的客观构成要件、犯罪客体和主观要件的内容,应当将其界定为解释行政犯的重要依据。从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之间的关系来看,行政违法发挥着为行政犯之刑事违法性判断提供前提和基础的功能...

整合性法律训练方式的探索与构建——从韦伯的“职业法律人”理论谈起

摘要:马克斯·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提出的法律社会学理论,为解析法律职业发展规律提供了经典范式。其关于法律训练“经验式”与“学院式”的二元划分,深刻揭示了“职业法律人”群体产生和演变的过程。数字时代的到来为传统法律训练方式的理论张力提供了新补给,智能化法律训练方式可被视为与传统法律训练方式并行使用的“双轨制”方式,这种“双轨制”的法律训练方式也可称为整合性训练方式。在具体构建方面,需在设计中嵌入算法伦理...

论未来损害的赔偿——以食品、药品侵权型为切入点

摘要:未来损害的赔偿应当纳入我国健康权的保护体系,在“损害”要件的认定上,应当将“差额说”解释为“状态差额说”,实质是对“患者遭遇损害的风险增加”这种事实状态差额的损害赔偿。基于“合理确定性”的考量,在本土化构建中应排除“单纯风险型”,而以“现存损害型”作为基准;此外,应当在将证明对象转换为“侵权行为引起原告未来损害风险增加”的基础上,适用“高度盖然性”标准。未来损害的赔偿主要包括现实费用的支出、未来财...

公司破产申请的职权分配和规则构建

摘要: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债务人企业申请破产的内部决定权归属缺乏清晰的规定,造成将破产申请职权混淆为公司自愿清算权从而归属于股东会的实践误区。现行企业破产法缺乏对于董事会申请破产事务的决定权以及董事申请破产义务的规定容易造成企业迟延申请破产,从而损害债权清偿利益。此次企业破产法修改必须明确公司事实破产的情况下董事会有申请破产的职权。公司申请破产原则上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但是应当允许董事个人代表公司提起“准...

  相关政治法律期刊推荐

  核心期刊推荐

SCI服务

搜论文知识网 冀ICP备1502133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