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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简介】
原名《律师与法制》,创刊于1984年,于1985年面向全国公开发行,曾获华东地区优秀期刊一等奖。20多年来,杂志始终以传递律师信息、交流律师实务、反映律师心声、维护律师权益为己任,在我国律师界享有很高的知名度。
《法治研究》在内容安排上共设立六大板块:名家有约、法治论坛、观察与思考、地方法治、审判实践、律师实务,以法官、检察官、律师及高等法律院校师生为主要读者对象。杂志崇尚求真、务实的办刊风格,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
本刊侧重以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中出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研究特色。
【收录情况】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知网、万方、维普收录期刊
【栏目设置】
主要栏目:本刊特稿、法治论坛、观察与思考、地方法治、司法实践、律师实务。
2014年06期目录参考:
论英美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郭自力3-12
保安处分与中国行政拘禁制度的改革 刘仁文13-20
国家秘密司法审查研究 张 群21-36
试析区域贸易协定发展的政治动因及其启示 陈立虎37-47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中的强制规则的识别 李凤琴48-55
瑞士民法典探析 陈华彬56-69
代孕法律的比较考察与技术分析 王 萍70-85+87-88
浙江金融法制环境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李有星 金幼芳89-95
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之解读 韩 艳96-102
对《民事诉讼法》第 209 条合理性的思考 王祺国103-109
简论刑事和解的中国特色———以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为中心 陆而启110-118
庭前会议制度的理论探究和实践构建 黄伯青 王明森119-131
《法治研究》杂志编辑部投稿须知:
1.附100-300字的内容摘要和3-6个关键词。内容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表明作者的观点,并且能够独立成文。
2.文章题名、作者、内容提要、关键词应附英文版。
3.注释采用尾注方式;尾注的编号格式为①、②、③,编号方式为“连续编号”。注释的格式范例如下:
示例一(国内著作、编著类):
沈宗灵主编(如为个人专著,不写“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45页。
示例二(报刊论文类):
江泽民:《高举……》,载《人民日报》(海外版),1995年3月24日。
李四光:《地壳构造与地壳运动》,载《中国科学》1973年第4期。
示例三(经典文献类):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页。
示例四(译著类):
[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321页。示例五(外文著作类):
see:TommyZamora,IsthereCustomeryInternationalEconomicLaw?GermanYearbookofInternationalLaw,Vol.32,1989,pp.8-42.(或p.6).
间接引用时,应注明“参见”字样;引用原文时,直接说明出处。
民商法硕士论文:有条件赋予个人国际法主体地位
摘 要 要有条件地赋予个人以国际法主体地位,首先要界定国际法主体具有两个要素,即能够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直接享有国际权利承担国际义务;而个人主要有自然人和法人两大类。其次,可以发现现有的国际实践中规定个人拥有国际法主体地位的情形有授权性和惩戒性两种。
关键词 民商法硕士论文,个人,国际法主体,特殊情形
作者简介:丁雨晴,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凯尔逊曾言:“认为国际法主体是作为法人的国家的说法并不意昧着国际法主体不是个人。它意昧着,个人是按照特殊方式作为国际法主体的,是按照个人作为国内法主体的通常方式以外的方式作为国际法主体的。” 国际法从诞生发展至今,随着国际法规范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国际法主体的范围也有拓展的趋势。而对于个人到底能否获得国际法主体地位,学界众说纷纭。下面,笔者将根据学者的观点,对个人在特殊条件下可获得国际法主体地位这一论题,做简单阐述。
法治研究最新期刊目录
垄断协议责任体系中主观因素的功能定位与制度完善
摘要:随着意图、过错等主观因素淡出垄断协议责任体系,胁迫因素在规范、实践和理论范式中保留,其内涵功能尚有不合理、不明确之处。自由意志作为预防目的和个体公正实现的共同基础肯定了主观因素的关键性,同时亟需从心理状态到规范期待的客观化途径以作用于责任体系。竞争自由是经营者基于自由意志决定交易条件的主观状态,也是竞争秩序的有机组成,在客观经济权力制约下表达,与个别化的主体行为衔接,以反垄断法对理性市场主体的合规...
数据要素市场中政府发展职能的范式转型及法治回应
摘要:数据要素市场的蓬勃发展对传统政府职能提出了深刻挑战,传统以秩序维护为中心的政府职能范式在数据要素市场中陷入三重困境:数据利益配置失衡,数据权力施为失当,数据治理方式失调。究其根源在于政府权力底层逻辑的重构:数据利益结构从“私人与国家”的二元对立转向公共数据产权的多元共嵌;权力分配逻辑从做“减法”的限权转向做“乘法”的赋能;治理方式从确定性转向高度不确定性。这也推动政府职能实现结构性的跃迁:其目标从...
被遗忘权的起源、嬗变与最新发展
摘要:被遗忘权的概念源自“遗忘的权利”,最初是指有犯罪前科的个人有权要求对其过往经历保持沉默。自数据保护指令95/46起,欧盟逐步赋予数据主体修改、删除和封锁数据的权利,奠定了被遗忘权的制度基础。2014年,欧洲法院经由“Google西班牙案”确认了被遗忘权,随后这项权利在GDPR第17条中得到进一步发展和细化。进入数字社会后,被遗忘权面临着多元价值的博弈与调和。“谷歌诉CNIL案”打破了欧盟在全球实施...
认罪认罚案件的从宽量刑形成机制
摘要:在认罪认罚案件为什么从宽、怎样从宽的讨论以外,存在着如何形成从宽量刑的疑问。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由于当事人协商参与的过度弱化和司法机关职权主导的超强化,导致认罪认罚案件从宽量刑形成机制被虚化。这样一方面无助于切实保障被追诉人合法权利;另一方面也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公信力有所削弱。上述问题源自从宽量刑形成机制的法理错位,具体而言就是认罚与从宽的关系错位、基本量刑与从宽量刑混同、程序从宽与量刑从宽关系模...
夫妻家庭事务决定权平等研究
摘要:夫妻家庭事务的类型可以区分为人身性和财产性两大类,其权利的享有、存续和行使情况以夫妻地位平等为前提,同时又会影响夫妻地位平等的实现程度。吉林省调查数据显示,夫妻家庭事务决定权平等应体现为夫妻共同商议决定各类事务,而不是夫妻分别负责决定不同类别的事务,现实中夫妻家庭事务形成合意情况与法律期待达到的效果存在差距。因此,在夫妻人格独立、平等的前提下,有必要针对目前夫妻男女平等观念偏差、家庭本位理念不足以...
家庭共同体的新时代特征及法律应对
摘要:新时代背景下,身份法遇到一系列新难题,婚姻家庭领域家庭共同体理念受到一系列新挑战。家庭共同体面对的新挑战包括结婚率下降、晚婚、离婚率上升、婚姻短期化、低生育率、流动儿童与留守儿童照护、人口老龄化、独居化。需要认真分析婚姻家庭的时代特征并从中提炼出对身份法的变革新要求及身份法的新应对。家庭共同体在新时代遇到多元挑战,需要因势利导、多措并举、协同治理,法律应对、法律治理必不可少。婚姻家庭的新时代特征展...
论刑事司法中的“查明事实”
摘要:案件事实既是通过侦查、审查、法庭调查等行为查明的,又是通过证据认定的。刑事司法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应当是体现了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有机统一、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辩证统一的真实观、最大限度符合案件客观真相的事实。根据法律规范,我国现行证据审查以“三性”为基本要素,总体上呈平面化结构。根据证据审查要素的不同性质,并使审查逻辑清晰,建议将“两力”入法,建立证据审查“两分格局”,并对“三性”内涵加以厘清或微调,...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其司法解释的衔接及融贯
摘要:《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其司法解释的追求与使命,是积极引领婚姻家庭法治观念、有序填补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协调适用婚姻家庭法律规范。引领婚姻家庭法治观念,应当倡导婚姻关系的忠诚性与责任性、维护婚姻关系的唯一性与合法性、协调婚姻关系的个体性与团体性、衡平婚姻关系的贡献性与补偿性;填补婚姻家庭法律制度,需要调整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财产关系、明确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责任承担、规范父母离婚时对子女的财产给予、维护离婚...
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的二阶结构与制度构造
摘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是落实国家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义务的关键制度安排。该制度在结构上呈现前后衔接的二阶特征。第一阶登记确认公共数据资源的生成与所有权的国家所有,第二阶登记确认有限使用权并授权其流转。两个阶段的登记行为均具备行政行为的法律属性,共同承载着公共数据资源确权、促进流通利用、提升法治化、标准化和安全化水平等功能。在具体制度构造上,需界定登记机构的职责,明晰登记范围与登记方式,规范启动与变更程序...
《生态环境法典》新能源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创新研究
摘要:新能源产业爆发式增长与首批退役高峰的叠加,使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光伏组件、退役风电机组叶片等新能源废弃物的环境风险凸显。我国通过编纂生态环境法典,为破解该领域长期存在的“责任模糊、标准缺失、监管乏力”困境提供了系统性法治方案。本文坚持解释论立场,以法典条文为核心,对新能源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进行体系化阐释。研究认为,生态环境法典通过污染防治编、绿色低碳发展编与法律责任和附则编的协同,构建了“污染防治底...
论创设WDO的底层逻辑与核心制度
摘要:二战以来,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国际组织以国际法为基础构建全球治理框架,形成了兼顾“全球南方”利益的国际秩序。然而,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全球治理的新疆域,智能体AI的兴起进一步凸显词元(Token)作为大模型语言处理等数据贡献的计量单位的制度意义,并推动全球数据价值链的重构。在“平台—数据—算法”三维结构下,传统国际组织沿袭工业经济时代“权利—自由”法律范式,难以回应数据价值创造及...
破产重整中的名义清偿率问题
摘要:重整计划清偿方案中包括债转股在内的非现金清偿的名义清偿率约定,引发了实际清偿率或低或高的争议。现有应对方案中诸如赋予债权人清偿方案选择权、明确担保第三人的责任、界定有过错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等,虽能部分缓解相关争议,但仍无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名义全额清偿“名实不符”的核心症结在于重整程序中事前股权评估价格与重整后股权实际价格之间的固有差异,这种差异受评估方法局限性、企业经营不稳定性等因素影响,具有难...
权利理论的“利益说”正当性之证成
摘要:关于权利的概念存在多种形式的表达,归纳起来,大体可以分为“自由说”和“利益说”两种类型。“自由说”认为权利就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利益说”认为权利就是法律保护的利益。晚近以来,人们试图将两种学说融合起来,将权利界定为利益或自由,但仍然欠缺说服力。换个角度观察,可以发现“利益说”和“自由说”并非相互排斥,利益不仅包括财产利益,而且包括非财产利益,而自由属于非财产利益的范畴,因此,“自由说”与“利益说...
缔约障碍视角下预约合同的效力层次探析——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为中心
摘要:预约合同的效力和损失赔偿范围一直存在争议。从当事人真实意思、经济原则等视角出发,诚信磋商应当是预约合同的一般效力,只有在例外情况下预约合同才会产生强制缔约的效力,这需要通过解释预约合同的内容来确定。在确定预约合同的效力时,阻碍当事人直接订立本约的具体原因扮演重要角色,在考虑该因素的基础上探寻当事人真实意思。强制缔约效力除了要求当事人有真实意思,还要求本约合同内容确定或者可确定。违反预约合同义务的损...
人工智能大模型背景下数据访问权的私法构造
摘要:大数据与数字经济背景下构成大模型基础的数据既具有无形、海量、秘密性、价值性与可支配等特征,又能通过人工智能算法技术转换为商业利益。就此,我国倡导可商业化利用数据的流通与共享,并结合不同应用场景开展分层分类保护的实践探索,特别是有关数据确权的学理讨论此起彼伏。但基于交易激励之数据访问权的相关学理探讨明显不足,实务中也常因可否合理访问、使用数据问题而引发纠纷。故而,本文认为在认可大型数据企业控制数据的...
越权代表规范群的解释论展开
摘要:针对独任式法定代表人制度所诱发的越权代表乱象,我国民事法律体系中形成了越权代表规范群,以此规制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维护组织体的独立人格。在“代表说”的规范立场下,虽然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行为原则上归属于法人,但在法定代表人超越代表权的固有界限、法定限制或意定限制时,其基于概括性代表权所形成的权利外观将被打破,由此引发越权代表规范群的后果规制。在越权代表的后果规制层面,仍应以合同效力判定为关键,此时应...
以物抵债债权对抗执行效力的规范构造
摘要:以物抵债债权能否排除债务人的金钱债权人申请的强制执行,需要类型化分析。担保型以物抵债债权人享有的是一种价值优先权,缺乏对特定物的排他性权利,不具有执行的效力;清偿型以物抵债中,债之更改与新债清偿因新债与旧债的关系不同而存在差异,债之更改型以物抵债债权人已将其期待利益完全锁定于抵债物本身,因而具备了产生对抗执行效力的可能,新债清偿型以物抵债债权在结合占有事实后亦存在构成物权期待权而对抗执行之可能。以...
人工智能司法发展引发司法公正风险及其防范治理
摘要:随着人工智能介入司法审判的不断深入,在带来技术红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挑战。司法人工智能的固有属性以及与法官裁判之间底层逻辑的区别带来诸多公正风险,数据算法缺陷加剧了司法隐形不公,类案裁判过度僵化和伦理价值因素的缺少无法满足个案正义需求;算法黑箱导致决策过程的不可知及解释机制缺失滋生司法公开问题;司法人工智能加剧了“卷宗中心主义”,加剧庭审形式化,剥夺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参与权和救济权。本文以司法裁判正...
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责任的实践样态与规范路径
摘要:随着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格局中的角色不断明晰,对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责任的要求已经从“监督什么”转向“如何监督得更好、更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责任是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应有之义,符合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的理念与实践需求,顺应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展变革,而这些也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的践行提供了价值依归。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座谈等实证分析可知,现行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存在措施缺乏强制力、监督范围...
“枫桥经验”法律文化的时代转型及应用
摘要:文化转型是时代转型的反映,是在文化主体寻求文化认同中继承性与创新性的统一。“枫桥经验”法律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与浙江地域文化、传统法律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的互证与交融中,基于民本、事功、和谐的哲学基础,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文化结构和价值内涵。“枫桥经验”法律文化转型应当以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范导,融摄情理法兼顾、三治融合、协商民主等法治理论。“枫桥经验”法律文化的转型进路应当突出社会自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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