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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简介】
《知识产权》杂志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出版的国家级双月刊杂志。1984年12月12日中国工业产权研究会创办《通讯》,当时是一本内部刊物。1987年8月《工业产权》杂志创刊,1990年6月20日,中国工业产权研究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召开会议并决定:中国工业产权研究会改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工业产权》杂志改为《知识产权》杂志,1991年1月《知识产权》杂志创刊。
【办刊宗旨】
《知识产权》杂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政治上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秉承开展知识产权学术研究与交流,促进知识产权事业的完善与发展的宗旨,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很好的理论导向作用。
【栏目设置】
主要栏目为学术论坛、工作研究、司法实践、百家争鸣和国际知识产权,覆盖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数据库保护、国内外知识产权热点评析等方面的内容。
【收录情况】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连续两次被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评定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连续11 年成为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选定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来源期刊,2009 年入选由北京大学图书馆遴选的“中文核心期刊”2008 年版之法律类核心期刊。
知识产权最新期刊目录
版权何须透明:人工智能版权信息披露义务之否定————作者:郑金涛;
摘要:“版权透明”是欧美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透明度立法的核心议题,其要求人工智能企业披露训练数据中的版权相关信息,旨在帮助创作者克服举证困难,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然而,版权信息披露义务作为行政规制手段,其制度合理性存在明显不足。在收益层面,版权信息披露义务难以有效保障创作者的权益,其带来的私人收益微乎其微;同时,改良人工智能技术、促进训练数据交易、增强公众信任等社会价值亦难以实现。在成本层面,版权信息披露义务...
贡献论:智能时代专利法认知模式的更新与应用————作者:刘皓阳;
摘要:由于现行专利法中发明人规则的身份局限性,人工智能生成技术方案难以获得专利保护,但其已具备创新价值与科学意义。相较于基于道义论的工具论,立意于功利主义的贡献论更加契合专利制度在“发明人—技术方案—社会公众”框架下分配利益的逻辑本质。贡献论认知模式下,智能时代的专利法需要进行如下调整:客体层面,基于技术方案对社会公众的“社会性贡献”重释可专利性标准,承认人工智能生成技术方案的专利法客体地位;主体层面,...
生成式人工智能对专利现有技术规则的挑战与因应————作者:张圣雷;
摘要:生成式AI引发的技术信息变革,对专利现有技术规则构成三重挑战:影响判断标准,包括算法黑箱限制充分公开、幻觉问题制造技术泡沫和模型迭代模糊时间节点;冲击审查机制,即AI生成海量虚假技术信息超出人工检索能力、制约审查效能;扭曲预设功能,表现为策略性滥用AI重混或编造现有技术,以抢占专利优先权或侵蚀专利权有效性。为此,现有技术规则亟需因应性调整:在判断标准层面,依据透明度判断“为公众所知”,增设“可实施...
人工智能生成技术方案的专利法保护————作者:李健;
摘要: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在科技创新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催生出众多富有创造性的技术成果。由人工智能参与生成的技术方案是否需要专利法保护,以及现行授权规则和审查模式可否直接适用等问题亟待解决。从正当性角度分析,人工智能生成技术方案符合专利客体要求、产权保护需求及市场价值标准,因此,专利制度应成为推动此类技术方案产权化的首选路径。从制度完善而言,针对人工智能算法的黑箱属性与现有授权规则之间的冲突,需主动调整...
著作权法中“创作”概念在人工智能时代的新发展————作者:王诗童;
摘要:人工智能创作介入研究近来成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作品性分析的关键视角,其呈现为创作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以及实质贡献争议,反映出学界对于著作权法中“创作”概念的内核以及人工智能时代创作判定的认知分歧。技术演进通过开发新兴创作工具、催生新型创作方式,持续作用于著作权法中的“创作”,实质性扩展了“创作”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与相机介入创作类似,人工智能参与的内容生成进程仍是在人类启动、主导和控制下以“人机协同...
“通知—删除”规则的结构扩张与适用限制————作者:王杰;
摘要:“通知—删除”规则伴随免责条款而生,作为网络版权领域的特殊规则存在。鉴于“通知—删除”规则与一般侵权规则之间的天然关联,其适用领域不断拓展。我国立法依据一般侵权规则重构“通知—删除”条款,使其完成向归责规则的结构扩张。转型后的“通知—删除”规则具备更高的制度包容性,既能兼容“避风港条款”的政策目标,也为因应技术发展调适平台注意义务留下空间。这体现为平台的审查者定位、事前救济的延伸、误删责任的承担、...
知识产权法律规范供给权力的配置————作者:曾凤辰;
摘要: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规范供给体制尚未达致均衡状态。其原因在于,知识产权规范供给权力的配置并不明晰。私权主体相对于立法者、法律适用者相对于立法者、法院与行政机关相对于彼此的规范供给权力界限存在较大争议。法律规范供给权力应配置给在规范调整事项上拥有正当权威地位的主体。一个主体是正当权威,当且仅当其在事实性知识的获取上具有比较优势。私权主体供给的规范只要是建立在供需知识之上,该规范就是有效的。法院在扩权上...
“地理标志立法研究”学术研讨会在广西南宁召开
摘要:<正>7月25日,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在广西南宁组织召开“地理标志立法研究”学术研讨会。会议由研究会地理标志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标专委会)、广西民族大学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地标专委会委员,以及来自地方知识产权局、高校、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6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研究会副理事长甘绍宁出席会议并讲话。研究会秘书长谢小勇主持会议
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共存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研究————作者:王晓艳;
摘要:地理标志作为地方经济、文化名片,构建符合产业发展与文化传统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是确保地理标志地方特色产业和文化表彰价值实现的前提。我国正面临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重构,建立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统一的保护制度已成为改革趋势,但对于商标保护模式与专门保护模式在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中的应然定位仍不甚明晰。鉴于当前地理标志国际保护发展趋势,针对地理标志产品特有的经济价值与文化意蕴构建地理标志专门法,更符合地...
论品种权的“商业目的”————作者:陈杰;
摘要:我国2025年新修订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对照《UPOV公约》(1991年文本),原则上删除了品种权的“商业目的”限制,却未将“个人非商业性使用”作为品种权的例外。这导致新修订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后,个人非商业性种植、处理、储存授权品种繁殖材料、收获材料的行为被纳入品种权的效力范围。但是,这些个人非商业性使用行为既为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所需,又无损于育种产业秩序与育种创新,理应属于行为人的...
地理标志制度法律属性研究————作者:王笑冰;
摘要:原生于法国的原产地名称制度是产品质量监管的公法,其与德国竞争法工业产权学说理念的结合使欧盟地理标志保护呈现知识产权样貌。《TRIPS协定》强化了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形象,体现了美国标记私权保护理念,但其对酒类地理标志的客观绝对保护实质是产品质量监控之效力的表达。产品监控之公法与标记保护之私权规则的交织造成了欧盟制度与《TRIPS协定》的法理扭曲和结构性矛盾。美国在商标私权保护之外,也有对葡萄酒原产地...
侵犯著作权罪“规避技术措施”条款的理论争议与实践困境————作者:万勇;初亦周;
摘要:《刑法修正案(十一)》在第217条增加了第六项,将直接规避技术措施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2025年《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间接规避技术措施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罪规制的行为,并专门规定了该行为的入罪标准。然而,间接规避技术措施行为是否属于侵犯著作权罪“规避技术措施”条款涵盖范围的学理质疑未被澄清,且该条款的适用要件急需厘清。侵犯著作权罪“规避技术措施”条款不会在刑法...
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原则之探析————作者:许常海;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发布实施,是落实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及立法精神的重要举措。但目前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原则研究不足,理论观点迥异,实践缺乏理论指引,影响司法解释有效实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原则的确立应当以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特点及功能为立足点,以司法解释规则为研究切入点,全面分析规则以提炼原则。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应当坚...
2024年度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调查报告于日前发布
摘要:<正>近日,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牵头编制的《2024年度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调查》报告正式发布。报告系统分析了2024年度中国企业全球范围内的专利、商标、商业秘密诉讼以及美国“337调查”等案件情况,旨在为我企业更加有效地防范、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指导。报告主要涉及中国企业在海外遭遇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类型、地域分布、诉讼周期、判赔金额,以及对我企业、产业的影响等。调查显示,...
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内在逻辑、治理层次与实现路径————作者:许春明;杨欢欢;
摘要:为系统性认识知识产权全球治理,需厘清知识产权全球化、知识产权全球问题、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知识产权共同体四个范畴的内涵与联系。知识产权全球化涵盖知识产品全球化及知识产权法律全球化两个方面,前者带来了知识产品跨境保护的全球问题;后者则引发了知识产权国际法律公正的全球性挑战。知识产权全球化必然推动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兴起,涉及多元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协调治理与强权型知识产权国际法律的平衡治理。知识产权全球...
论网络游戏的视听作品属性————作者:刘维;
摘要:网络游戏换皮行为的规制,在我国版权法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长期而广泛的争议。现有观点未能准确理解作品表达的丰富性,武断地将游戏玩法归入思想范畴。“思想不受保护”主要源于保障创作自由的公共政策,其具备足够的政策弹性以实现特定产业的利益平衡。文艺作品是艺术内容与艺术形式的统一,艺术形式可分为外在表现形式和内在表现形式。网络游戏的素材和画面属于外在表现形式,网络游戏的玩法和程序属于内在表现形式。游戏玩法...
论国际投资仲裁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公平公正待遇————作者:陈子木;
摘要:在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投资仲裁中,广泛适用的公平公正待遇条款具有语义模糊性,加剧了东道国公共政策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冲突。公平公正待遇条款应以阶层化模式适用:以“投资者合理期待”为基础考量要件,以“非专断与非歧视待遇”为核心行为要件,以“透明度与程序正当”为行为正当性要件。应优化举证责任机制,要求投资者初步证明上述构成要件,并由东道国进行抗辩,证明其相关措施满足合理期待、符合公共政策且程序正当。我国在...
数据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思辨与模式选择————作者:曹新明;范晔;
摘要:我国正积极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但对其所涉若干基础性问题尚未达成共识,亟待回应。数据具备知识产权客体的智力成果属性,将其纳入知识产权法体系具有可行性。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能够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提供实践基础,但在数据财产赋权立法缺位的情况下,应明确其制度功能为“证权”而非“确权”,进而澄清登记客体、模式和效力等存有争议的问题。数据之上存在多元利益格局,类型化思维是厘清数据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关...
公开数据适用商业秘密保护的可能及实现————作者:陈兵;林逸玲;
摘要:当前,法律层面数据权益归属制度的缺失,加之《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自由裁量空间大,实践中仍面临较大的不明确性,导致数据持有者公开数据的意愿低,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数据开放流通。有必要寻求以商业秘密保护公开数据,规制和督促“非法获取”行为向“合法使用”行为转变,提升数据持有者公开数据的意愿。实践中公开数据的“公开性”表征使其作为商业秘密的“秘密性”要求之认定面临挑战,公开数据的商业秘密权利主体也有...
知识产权视域下的数据财产权建构————作者:赵军;
摘要:我国数据财产权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依然存在分歧。鉴于数据的非竞争性、可复制性和非排他性,知识产权的理论洞见可运用于数据财产权之中。借鉴界定专利权的方法,“数据采集或加工方法”成为划定数据财产权客体的依据;汲取著作权的经验,建立以自动取得为主,数据登记为辅的赋权原则,形成数据提取权、再利用权以及禁止规避技术措施权三种基本权利。知识产权理论还为数据财产权人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提供了丰富工具,避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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