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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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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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周期:双月刊
期刊级别:省级
国内统一刊号:23-1457/D
国际标准刊号:1008-7966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主管单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上一本期杂志:南风窗社科期刊
下一本期杂志:中外法学法学核心期刊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94年,是由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的学术刊物。本刊以法学界专家学者,从事法学教育的广大教师、学生和科研人员及法律实务界人士为读者对象。本刊自1994年创刊以来,一贯坚持以严谨、科学的态度开展法学研究与探索,为新人新作新观点提供舞台,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高质量的稿件吸引人,体现理论性、实践性、前瞻性。本刊是黑龙江省目前唯一的法学学术性期刊。曾荣获“全国高等学校社科学报质量进步期刊。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杂志栏目设置

  宪政与法理、行政法、刑法、民商法、诉讼法、博士生论坛、域外法坛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杂志荣誉

  万方收录(中)上海图书馆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杂志社简介

  (1)《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题目:力求简明扼要

  (2)《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摘要:摘出文章的主要观点,突出文章的重点和亮点,切忌使用“本文……”、“文章……”一类评价性、解释性、介绍性的词语,字数控制在150-300字以内。

  (3)《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关键词:关键词是用以表达论文主要内容的词、词组或短语,其功能主要便于他人检索文献,一般每篇标引3~5个为宜。

  (3)正文:论点明确、内容新颖、文字精炼、文责自负。

  (4)角注:是对文章中的某些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序号用数字加圆圈标注,即①、②,等等。

  (5)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文时参考的图书报刊资料的引文。引文准确可考,必须在文中用序号标出,一般用中括号,并且在文章尾部,对应的序号下,注明出处,参考文献条目的编排格式:[序号]主要作者文献题名刊名或者主办地及出版单位,起止页码。例如:

  [1]韩大元.试论宪法修正权的性质与界限[J].法学家,2006,(5).

  [2]蔡定剑.宪法精解[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46.

  (6)英文翻译:文章标题、作者姓名、摘要和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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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学报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倡导和大力支持理论联系实际的统战理论研究,鼓励对新时期统战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有益探索;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巩固和发展党的统一战线服务,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最新期刊目录

“银发数字鸿沟”背景下老年人数字化生活权的法治保障

摘要:在数字化浪潮与老龄化加速并行的时代,老年群体的数字化生存面临严峻挑战。老年数字弱势群体被数字壁垒隔离在外,并逐渐形成一道难以逾越的“银发数字鸿沟”。面对着日益扩大的“银发数字鸿沟”,兼具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双重属性的老年人数字化生活权为破解该问题提供了方向。老年人数字化生活权旨在尽可能消除数字不平等,使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红利。从价值理念、个人层面和国家义务三个方面来看,运用法治手段保障老年人数字化生活权...

运用人工智能促进法治营商环境发展问题研究

摘要: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可以提高法治营商环境的运行效率,更能为政府机构治理经济社会事务,促进法治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可以促进更多的企业投资和技术进步,将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与法治营商环境的可持续优化有机的联系起来,能帮助企业和政府部门做出更科学的管理决策,减少不利的主观因素。法治营商环境的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人工智能为经济发展增力赋能

数智化英语学习:可控归因的深度剖析与策略探寻

摘要:在数智化时代,英语学习模式发生了深刻变革。基于归因理论对数智化英语学习的可控归因进行分析,学习动机、学习策略和自我效能感对英语学习效果具有重要的影响。三维度六因素的归因模式,为深入分析英语学习中的成效原因提供了系统框架,相应学习策略可以为英语教育的创新发展提供持续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法学应用型人才理实融合的教学模式探研

摘要:新时代,社会对法学人才的要求发生了显著变化。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推进,法律事务日益复杂多样,对于能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应用型人才需求激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法学专业的学生,很多是在职人员,他们需要将所学知识直接应用到工作场景中。通过理实融合的教学模式,能够使学生更好地掌握处理实际法律事务的技能,以满足社会对法学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大思政”格局下思政教育路径创新研究

摘要:“大思政”是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方向。现如今,思政教育在高校教育教学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高,“立德树人”已然成为所有教育阵地的主要教学追求。在“大思政”的教学背景下,高校教师应该秉承以人为本的教学原则,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促使其在良好的教学氛围下积累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对“大思政”格局下思政教育的创新路径展开深入研究,可以为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新格局:从“事先知情同意”切入

摘要:尽管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的出现改变了现有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基本格局,但考虑到事先知情同意所蕴含的国家主权、人类共同关切事项、环境正义精神及有关制度安排,事先知情同意仍应视为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基本前提。通过进一步分析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技术对遗传资源利用方式的改变,发现这种技术变革对事先知情同意产生巨大影响,并动摇诸多实体性与程序性权利。鉴于此,应从区分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的商业利用...

中国高新技术海外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风险与应对

摘要:2024年美国《投资禁令最终规则》与2018年《FIRRMA法案》等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美国针对来自中国及去往中国的高新技术投资限制的法律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体现了美国维持其经济优势的战略目标,并产生了示范效应。中国高新技术海外投资过程中遭遇的国家安全审查泛化问题,导致了定向审查准入风险、高新技术产品贸易管制带来的供应链安全风险、知识产权规则不明晰引发的制度风险、长臂管辖权滥用导致的制裁风险等四个...

论司法证明的似真性转型

摘要:事实之属性决定了司法证明主体必须透过“证据之镜”方能发现、认定案件事实。“证据之镜”原理阐释了司法证明的盖然性。司法决策目标及其思维结构决定了司法证明的盖然性。尽管司法证明属于盖然性认识活动,但这种盖然性并不简单等同于概率性。司法证明盖然性的本质是似真性。因此,概率论无法成为司法证明的主要方法。对于中国司法实践来讲,理解并接受似真性的要义、界限,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抵牾与纾解:职务犯罪案件退回补充调查期间律师介入的应然向度

摘要:第四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在即,“监—检”衔接的程序规则亟待同步配套调整。在跨越刑事立案、侦查两大阶段的职务犯罪案件调查程序中,退回补充调查阶段的特殊性在于程序回转。在刑事审查起诉过程中,退回补充调查具有补充证据材料的功能,其阶段关乎有限法律帮助实践逻辑的正当性。当前,有限的法律帮助成效不显,这导致理论假设中仅能以退回补充调查为切入点,寻求“监察—司法”之间程序衔接的逻辑自洽。有限介入的权利视角,应...

检察权能下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机制研究——兼论行刑衔接机制的实践探索

摘要:行政执法行为是行政检察监督的主要对象,随着行刑衔接等机制的确立,行政检察监督的来源和范围均有一定程度的拓展,建立了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行为的“直面对接”模式,致力于通过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实现对违法行为的全面评价。但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并非一蹴而就,需要机制细则、部门协作、理念更新等方面的同步推进,在检察监督的谦抑性与线索挖掘的主动性之间进行平衡。实践中,可通过“纵横交错”“内外结合”“刚柔并济...

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中“恶劣社会影响”的认定规则研究

摘要:“恶劣社会影响”是指对公民对于司法秩序有效性信赖的侵犯,具体案件中应采取刑事推定规则对之进行认定。按照推定时所依据的基础事实的不同,可以将涉及“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分为舆论关注型案件、群体事件型案件、违法犯罪型案件以及严重渎职型案件。对于舆论关注型案件,应综合考虑媒体的地位、浏览转载的数量以及公众对事件的评价进行认定。在群体事件型案件中,应当从被害人采取的方式、事件涉及的人数等方面进行认定。在违法...

黑龙江省法律援助地方立法的路径研究

摘要:随着《法律援助法》的颁布实施,制定黑龙江省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已迫在眉睫。黑龙江省法律援助地方立法历经三个阶段,即地方政府规章阶段、规范性文件阶段、地方性法规阶段。制定《黑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具有立法开创性、贯彻上位法、体系的建构、发挥创新力等现实意义,但也存在参考借鉴的难度较大、缺乏立法人才和经验、立法创新难度较大等实践挑战。为了实现地方立法创新,黑龙江省法律援助地方立法应鼓励和扶持社会参与、建立...

征稿启事

摘要:<正>《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创刊于1994年,是由黑龙江省教育厅主管,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以法学为主的社科类理论期刊。主要栏目:宪政与法理、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环境法学、博士生论坛、教育教改等栏目

黄金股模式:国企治理的公共规制工具

摘要: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深化国企改革与完善国资监管体制至关重要。黄金股制度作为创新性国企治理工具,兼具激发企业活力与维护国资安全的双重优势,对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发展意义重大。黄金股制度的公共规制的功能:其一,黄金股通过特殊表决权机制,既放活企业经营自主权,又确保国家对战略性事项的管控,提升国资运营效率;其二,作为公共规制工具,黄金股推动国资监管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优化国资布局与结构;其三,其灵...

嵌入上游犯罪构造下的“自洗钱”罪数认定研究

摘要:洗钱罪出现了规范适用与罪数判断的新困境,需进一步重新审视。明确上游犯罪过程中“提供资金账户”行为可以成立洗钱罪,是洗钱罪罪数判断,得出数罪并罚结论的前提。自洗钱罪数判断问题,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提供资金账户的”的洗钱行为与上游犯罪间的数罪并罚关系。另一种情形是“提供资金账户行为”的洗钱行为与下游犯罪间的竞合关系。对于分辨洗钱罪与其他下游犯罪罪名的关系,从洗钱罪规范构造入手,重点在金融管理...

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对反洗钱现状的反思与规制

摘要:近年来,伴随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深入阐述与广泛实践,非传统安全领域已跃然成为国家安全战略版图中的核心板块,其战略价值显著提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标志着国家安全防护体系的全面升级与深化。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以洗钱为代表的系列犯罪不断转化升级,产生了多种新范式,并且逐渐裂变发展,脱离了其原有的行为方式和单一属性,逐渐成为非传统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影响着我国的国家安全与政治稳定。在此前提下,...

监督过失型玩忽职守罪的实行行为考察

摘要:司法实践中适用玩忽职守罪来追究行为人监督过失责任的情况大量发生,监督过失型玩忽职守罪与一般过失型玩忽职守罪在犯罪结构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行为人与实害结果之间存在着第三人的过失乃至故意行为,对犯罪的认定造成了明显的困难。我国传统刑法理论将过失定义为主观层面的罪过形态,忽视了对于过失实行行为的考察,基于对结果不法的认定反推存在过失行为,使得监督过失型玩忽职守罪的成立范围呈现出明显的过度扩张化趋势,存在...

代孕子女监护人的确定原则和标准

摘要:虽然我国法律对代孕持禁止态度,但地下代孕市场依然存在并呈发展之势。一旦发生代孕一方不遵守代孕协议、夫妻双方离婚或者一方甚至双方死亡,就可能产生代孕子女监护权归属之争。2016年上海法院审理的代孕子女监护权纠纷案即为一例。我国应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作为确定代孕子女监护人的基本原则,但在此基础上仍然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再区分不同的代孕类型,确定代孕子女的监护人:对通过妊娠型代孕生育的子女,应由委...

相邻关系妨害中容忍义务的认定适用——基于邢某婧诉俞某龙案的实证分析

摘要:相邻关系的核心在于平衡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便利提供与容忍损害的利益冲突,容忍义务的合理界定是解决该类纠纷的关键。容忍义务的设定应遵循必要性、谦抑性和符合比例原则,通过对“必要便利”的客观界定、实质损害的动态评估双重维度把握其合理边界,其对权利人和相对人有着不同的法律效力。司法裁判中存在的裁判说理不足、救济方式单一等问题,需完善请求权基础的识别,构建以损害程度、利益衡量为核心的综合认定标准,实现容忍...

论离婚调解在离婚冷静期中的适用——以吉登斯“对话民主”理论为视角

摘要:离婚冷静期不足以应对轻率离婚。纯粹关系型的现代婚姻建基于对话民主,对话民主的缺失是造成轻率离婚的根本原因。只有借助离婚调解机制,帮助当事人解决分歧和矛盾,并建立对话民主式的婚姻关系,才能有效应对轻率离婚问题。国家应当将离婚调解设定为民政部门的法定义务,要求民政部门在离婚冷静期中开展离婚调解。民政部门应当借助离婚调解,帮助当事人解决导致婚姻危机的分歧和矛盾,建立起对话民主式的婚姻关系。民政部门开展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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