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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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论坛

《政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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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周期:双月刊
期刊级别:省级
国内统一刊号:11-1314/D
国际标准刊号:1000-0208
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主管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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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志简介】

  《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是以法学为主,兼顾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学术理论刊物。本刊主要发表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特别是法学各学科的学术研究成果,包括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的研究,阐述对我国法制建设、社会治安以及经济建设和改革中的法律问题的研究探讨,政法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研究,政法教育改革问题的研究和教学经验介绍,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法制思想和法学历史人物的研究,以及调查报告、典型材料、教材资料、法学书刊评介、国内外法学动态等。刊物辟有:政法专论、立法和司法建议、学术争鸣、司法实践、案例分析、经验介绍等十多个栏目。

  【读者对象】

  本刊面向高等政法院校师生和研究人员,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及其他社会科学工作者,全国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劳改、民政、律师、公证等广大政法工作者,同时,也适合自学法律专业的同志阅读。

  【收录情况】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ASPT来源刊

  中国期刊网来源刊

  2004年度核心期刊

  【栏目设置】

  刊物辟有:政法专论、立法和司法建议、学术争鸣、司法实践、案例分析、经验介绍等十多个栏目。

  【发行情况】

  政法论坛现为双月刊,逢双月出版,16开本,每期192页。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发行单位:北京报刊发行局,国内代号:82-121。国外发行单位: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国外代号:BM756。

  【获奖情况】

  《政法论坛》一直被列为中文核心期刊,1999年跻身“首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2002年蝉联“第二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并获北京市十佳社科学报第二名。《政法论坛》还是全国高校学报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高校学报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常务副主编陆敏编审2002年荣获“全国高校社科学报优秀主编”称号。 《政法论坛》得到多方好评,一直受到立法、司法、执法、教学、理论工作者的关注,所反映的研究成果,或被吸收到新编教材中,或被立法机关和政法部门援作工作参考,或荣获各级优秀论著奖,并为《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高校文科学报文摘》所摘引。许多机关和高校对本单位在《政法论坛》发文的作者予以重奖,并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

  【报道内容】

  《政法论坛》坚持政治性与学术性相结合,理论研究与法制实践、教学实践相结合的办刊方针,以反映法学研究的新成果和法制建设的新进展为主要内容,重点关注本校优势学科,着重刊登刑法、民商法和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学理论,及时反映法理学、法史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研究的新信息,积极扶持行政法、经济法等新兴学科,同时兼顾政治学、哲学、管理学、新闻学及公共课的相关科研成果。 一、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严格掌握稿件的政治标准,遵守有关政策、法律,遵守出版规范、纪律,无违规出版和违背办刊宗旨、超越分工范围等问题。 二、坚持学术性,及时反映法学研究和法制实践前沿成果。始终坚持学术质量第一,不断提升学术品位。把握学报性质,支持有现实意义的有价值的重大课题研究和基础理论研究。 三、办好“拳头”栏目,形成特色优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组织稿件,发挥我校学科和研究方面的优势。 四、在坚持学报办刊宗旨的同时,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重大工作。 五、积极参加高校社科学报研究会的各项工作。

  2014年02期目录参考:

  1 欢迎订阅《美国侵权法实体与程序》(第七版) 2

  2 梁启超的“政体思维”是怎样被误解的——评王绍光的《政体与政道:中西政治分析的异同》 程燎原; 3-15

  3 刑事诉讼权利的类型分析——以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为视角 万毅; 16-27

  4 生态利益衡平:原理、进路与展开 史玉成; 28-37

  5 断裂与修正:我国民事审判组织之嬗变 蔡彦敏; 38-49

  6 笔尖上的真相——解读刑事诉讼法新增笔录类证据 马明亮; 50-59

  7 中国农村政权组织涉黑化倾向及其遏制 陈磊; 60-71

  8 民间金融研究高被引论文分析 胡戎恩; 72-81

  9 中国司法改革年度报告(2013) 徐昕;黄艳好;汪小棠; 82-102

  10 除魅的政治、理性化的政治与宪法政治——对中国宪法学研究的政治哲学思考 黎敏; 103-120

  11 历史语境论下的宪政情怀及表达——张晋藩先生《中国宪法史》之评析 方潇; 121-133

  12 女性贞洁与法律的操守——兼论李某某案的中国判断与美国立法经验 王新宇; 134-140

  13 迈向实质意义的预算法定 陈治; 141-148

  14 违法行为矫治法的制定及其与刑法的协调 王晶;张莉; 149-156

  15 亲属容隐的人性根源 张国钧; 157-165

  16 清代生员告呈资格新探 刘盈皎; 166-171

  17 公司还是宗祠:比较法背后的故事——读《公司与宗祠制度的概念化》 龙庆兰; 172-182

  18 目光投向失败者——读斯托林《反联邦党人赞成什么》 王丹丹; 183-191

  期刊论文网投稿:地方人民检察院的设置与司法管辖制度改革

  内容提要: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归根结底是地方司法机关的设置问题。检察管理体制改革应在现行宪法框架内,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实现地方检察院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置。在此基础上,兼顾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和满足社会需要,充分考虑基层实际情况,按照适当分离原则、相互衔接原则、方便诉讼原则、平衡办案原则、成本经济原则积极稳妥调整司法管辖区域,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关键词:期刊论文网,地方人民检察院,设置,司法管辖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了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任务。司法管理体制改革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制度保障,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意义。笔者认为,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归根结底是地方司法机关的设置问题。

  政法论坛最新期刊目录

中国法律研究的汉学视野及其趋势————作者:肖洪泳;

摘要:西方汉学最初大多局限于对中国历史与中国社会进行介绍,其对中国法律的研究起步虽晚,但是日渐深入和成熟,特别是进入20世纪以来的现代西方汉学,已将中国法律研究加以深度垦殖,优秀学术成果节节攀升。20世纪上半叶,欧洲大陆国家尤其是法国与德国是中国法律研究的中坚力量,涌现出爱斯嘉拉、宾格尔等汉学大师。20世纪下半叶西方汉学的研究中心由西欧转向北美,美国成为中国法律研究的执牛耳者,欧洲的法国、德国、荷兰、英...

非对抗性审判程序的程序正义标准构建与制度完善————作者:褚福民;

摘要:随着协商性司法的兴起,非对抗性审判程序已经成为审判制度研究的一个重点问题,其特征体现在审判对象、诉讼活动、裁判结论与审判前合意的关系以及诉讼程序等方面。在公正审判权视野下,非对抗性审判程序具有四方面问题,包括法官难以对审判前协商进行有效的司法审查,被追诉人的辩护权面临困境,在检察机关主导作用影响下法官的中立性问题非常突出,以及程序合理性的要求难以实现。以被追诉人公正审判权面临的问题为依据,构建出非...

多边条约修正程序的规范困境与完善路径——以《国际卫生条例》修正机制为例————作者:何田田;

摘要:多边条约的修正程序关涉国际法规则的变革调整。条约修订以缔约方同意为基本原则,而多边条约的修正程序既需要所有缔约方的“集体同意”,也需要各具体缔约方的“国别同意”,两者构成了条约修正的双重维度。《国际卫生条例》作为全球卫生治理的重要法律框架,其修正条款赋予任何缔约方或世卫组织总干事提起修正案的权利,并采用“协商一致”通过后“默示同意”生效的模式,使修正案在短时间内产生法律拘束力。对《国际卫生条例》修...

近代中国审级制度的建构困境与实效反思————作者:潘峙宇;

摘要:近代中国审级制度历经从四级三审制、虚四级三审制到三级三审制的变革,制度运转却始终存在问题。北京政府时期,审级繁复使民众难以适用,统计数据反映初审裁判质量不理想。南京国民政府虽进行了多次改革尝试,但简化审级与自诉扩张带来案件激增、积案严重等诸多问题。虽然简化诉讼程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效率,却牺牲了当事人权益。资源制约的重压让普设法院反复在进退之间循环,现实状况则是初审机关始终处于新式法院与兼理司法的...

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标准的价值体系与冲突协调————作者:张红哲;

摘要:明辨证据标准价值是构建证据标准制度体系的前提。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标准的价值取决于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实践需要,其具体价值要素能够从社会主流价值、反腐败法治价值、证据法治价值中汲取。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标准价值体系具有层次性特点,其以反腐败法治化为根本价值,以认识价值、规范价值、政策价值、效能价值为基本价值,具体价值又可进一步分为具有普遍法治意义的一般价值与体现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办理规律的特殊...

避风港原则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的限制————作者:张燕龙;

摘要:传统上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归责使用“明知+帮助”标准,司法上从严打击、立法上多元入罪,给网络服务提供者带来了巨大的刑事责任风险。避风港原则可以发挥责任限定作用,对一味从严的规制模式进行适当调节。面对利益失衡、打击效率低下、法律供给不足等多方面挑战,需要在坚持避风港原则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刑法教义学改造。应当将民法典网络侵权责任条款与刑法相结合,限缩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在此基础上对其帮...

特殊侵权说下抽逃出资的公司法规制————作者:王湘淳;

摘要:新《公司法》完善了抽逃出资规范,对其进行妥当解释应以明确抽逃出资的性质为前提。抽逃出资应被界定为损耗股本、造成资本亏空的特殊侵权行为。抽逃出资属于侵权,新《公司法》规定的返还出资与损害赔偿等应被定性为侵权责任。未造成公司资本亏空的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不应适用抽逃出资规范,应适用“违法减资”“违法分配”“违法关联交易”等规范乃至一般侵权规范。因抽逃出资造成公司资本亏空,所以其存在适用各类资本亏空规...

董事对第三人责任一般性规则的二元解释论构造————作者:徐深澄;

摘要:基于《公司法》第191条的司法实践需求和立法目的,其适用范围应包括董事对非自愿债权人职务侵权责任和董事对自愿债权人违信责任两类纠纷。但这两类责任涉及的利益冲突存在结构性差异,一元解释论无法妥善地调适,应建构二元解释论。第一元解释论针对董事履职造成非自愿债权人直接损害之情形,免除董事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重大过失职务侵权责任,根据董事是否亲自实施侵权行为,区分董事职务侵权首要责任和从属责任,以平衡公司与...

事实与规范:数字权力是一个法律概念吗?————作者:王苑;

摘要:数字权力作为法律概念应当具有事实与规范的二重性。事实层面的数字权力是一个主体对另一个主体的控制力。数字技术既加强了公权力主体的治理能力,又助推了商业资本的逐利能力,数字技术的强力应当在事实层面获得肯认,但数字权力难以独立于公权力或市场力量。规范层面的数字权力,最终要落实到该权力是否合法、正当以及如何行使的价值判断上。规范性的欠缺有两层原因:一是以社会一般观念为内容的规范意图尚未形成;二是以法律和社...

数字法学的学术定位与内涵解析————作者:刘猛;

摘要:随着信息革命的深化,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影响到法律和法学,产生了数字化时代的法学知识形态,这一知识形态名称不一,以数字法学和计算法学最为常用。要对数字法学进行定位,需要将其放在法学的长时段历史中进行观照,从历史脉络、现实图景和外部场景的多层镜像中予以考察。它是人类社会进入数字时代的法学知识形态,是借鉴统计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研究法学的一种学问,是科学化对于法学的又一...

人工智能主体间性与刑事责任分配————作者:孙万怀;

摘要:主体间性在人与人工智能的关系中类似于主奴辩证法,但只能是镜像理论或者灵肉辩证法的一种表达方式。人工智能作为客体,相对于主体而言,只能构成“弱悖反”,不会也不应当产生主体的被摧毁。人所遵循的道德责任虽然是“半成品”,但要求人工智能承担道义责任显然无法成功。自由意志之于刑事责任并不具有实质意义。人工智能可能存在“意思”自由,但不可能存在“意志”自由。人工智能的反应只能是一种“客观性态度”,缺少基于自发...

以“类破产和解”化解地方债务的路径证成————作者:齐砺杰;

摘要:政府债务融资手段的永续利用以及债务治理能力是当代各国国家治理能力中最重要的一环。虽然地方政府不能因债务问题而破产清算已成各国共识,但并不等于不能通过司法性程序进行必要、深入的债务清理或调整。美式市政债务调整程序,其核心要件(跨组别强裁制度)并非地方政府破产程序设计的金科玉律,反而可能将对司法解决地方债务问题的探讨引入误区。中国目前已有的和解程序,因其构造上的简约反而具备更大的适配性与拓展性。扩张适...

执行依据的确定性研究————作者:占善刚;

摘要:基于执行形式化原则,执行机构实施强制执行应以执行依据为唯一基准。执行依据具有可执行性或执行能力,必须满足确定性的要求,也即任一具有正常智识的第三人均能从执行依据本身识别出债务人在何种范围内向债权人为何种给付。执行机构应致力于通过执行解释以澄清执行依据的不确定性,这既是执行机构的权限也是其职责。执行机构进行执行解释只能以执行依据为文本,原则上不能援引执行依据以外的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

民事实体法中程序性规范与实体性规范的互动审视————作者:刘鹏飞;

摘要:民事实体法中除实体性规范外,还存在程序性规范。部分实体法中的程序性规范面临衔接不畅、表意模糊和适用冲突的解释和适用困境。程序资源供给不足、权利属性理解异化和价值追求顾此失彼是造成问题的具体成因,而这些成因背后呈现出程序性规范与实体性规范的失序互动倾向。“实体程序二分法”导致程序法和实体法立法趋向迥异并引起部门法话语割裂;在反思二者割裂过程中,又催生对程序与实体融合方式的误读,这是诱发实体法中程序性...

明末清初的教育思想与立法————作者:张晋藩;

摘要:明末清初是中国古代教育思想与教育制度转型与重构的重要阶段。在社会动荡与朝代更迭的时代背景下,以王夫之、顾炎武、黄宗羲、颜元为代表的明末清初进步思想家冲破宋明理学的桎梏,从教育角度总结明亡教训,形成了“经世致用”的实学教育思想和匡时救世的教育改革方案。与此同时,清廷基于维护新政权合法性的需求和扩大王朝统治基础的需要,确立了“文教是先”的基本国策,并通过推动教育领域的体系化立法,强化国家法律对学校教育...

《政法论坛》投稿须知

摘要:<正>1.本刊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中国知网期刊协同采编系统,作者投稿应通过政法论坛官方网站指定唯一平台(http://zflt.cbpt.cnki.net),实名注册成为本刊注册投稿作者,在线提交稿件、跟踪审稿进度、查询稿件退回或录用信息。2.投稿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文章主要内容未经其他公开出版物、互联网等媒介使用、传播。3.稿件篇幅一般以2万字左右为宜,选题意义重大或具备很...

《政法论坛》注释体例

摘要:<正>说明本刊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形式,每页单独编码,样式为(1)(2)(3)等。中文一、著作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瞿同祖:《中国社会与中国法律》,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76页。二、期刊文章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年份+期次。马怀德:《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任务》,《政法论坛》2023年第1期

政法论坛期刊简介

摘要:<正>《政法论坛》是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以反映法学研究成果为主的专业学术期刊。《政法论坛》严格恪守弘扬法治、传承思想、严谨求实的办刊宗旨,在学术界享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并多次获得国家级殊荣。《政法论坛》为第一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期刊暨2021年度、2022年度优秀期刊、教育部社科期刊“名刊工程”入选期刊、全国三十佳社科学报、全国高校权威社科期刊、北京市高校权威社科期刊、中国社科院AMI核...

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中的公司同意权————作者:龚浩川;

摘要:人合性是有限公司限制股权对外转让的重要理论基础,学界往往以人际信任作为其理论内核,并依此构建与适用相关制度。旧公司法的公司同意权也因此被误认为股东同意权,与优先购买权功能同质,终被新公司法删除。然而,优先购买权难以维系公司内部的信任与合作,也无法替代公司同意权为实际出资人显名、夫妻共有股权分割、股东资格监管等问题提供制度支撑。制度的失灵源于理论的局限。通过检视域外人合性的理论脉络与我国公司法的现实...

财产权对抗视角下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模式再反思————作者:王毓莹;

摘要:新《公司法》第86条在股权变动问题上新增股权转让时应通知公司变更股东名册的规定,明确受让人可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向公司主张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实务中出现的股权转让纠纷。但“通知公司”这一程序的法律效力并不明了,这使得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模式仍不清晰。通过赋予股权变动过程中不同时点以股权“变动”和“对抗”的不同法律效力,股权变动模式可归纳为意思主义和形式主义,前者包含纯粹意思主义和修正意思主义,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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