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作用探讨

所属栏目:项目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0-08-31 10:37 热度:

    
  摘要:本文以08规范为基础,阐述了工程量清单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意义及作用,分析了清单计价过程中应注意的主要方面和问题,并针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工程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了推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作健康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特征;暂列金额;投标策略
  
  长期以来,我国的工程造价按照传统的定额模式进行计价,实行的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预算定额计价模式。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及与国际经济的逐步接轨,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并与国际工程接轨,我国于2003年颁布了《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03规范”)。03规范的实施使我国工程造价从传统的预算定额为主的计价模式向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这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策的一项重大措施,为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推行时间不长,在实践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为了完善清单计价模式,建立良好的建设竞争环境,在总结了03规范实施以来的成果经验基础上,针对其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建设主管部门对规范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08规范”)。
  本文以08规范为基础,阐述工程量清单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作用,分析清单计价过程中应注意的主要方面和问题,并针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工程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
  1.清单计价的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采用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是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在此模式下,投标人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先依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接着套用地方或行业预算定额计算出工程直接费,然后根据地方或行业的取费标准,以费率的形式计算间接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确定优惠幅度后得出最终投标报价。即实施“量价合一、固定取费”的政府指令性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采用工程量清单项目及相应的综合单价计价为主的计价模式,其主要形式为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该工程量清单逐项填报综合单价,计算出总价,作为投标报价。即实施“量价分离、自主竞争”的市场模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适应国际国内建筑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较传统定额计价法,具有以下优点:一是为投标者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平台。避免了各投标单位因预算人员素质差异而造成同一套施工图纸所计算的工程量不一致,难以从单价或总价上评选优秀的投标单位。二是避免了因定额子目划分确认的分歧及对图纸理解深度差异的问题,有利于中标单位确定后,施工合同单价的确定与签订合同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款拨付和竣工结算的顺利进行。三是实现量价分离、强调风险分担,促进各方管理水平提高。四是增强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淡化标底的作用。招标人公布的控制价只作为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报价时参考的上限标准,消除了编制标底给招标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彻底避免了标底的跑、漏、靠现象。五是缩短招标周期、提高社会效益。
  2.工程量清单编制
  工程量清单招标适应了市场经济的需要,对招投标机制的完善和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毕竟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在我国推行时间不长,起步较晚,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其中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是一个重要且需迫切解决的问题。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个最基本的功能是成为信息载体,以便投标人能对工程有全面的了解,其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能否合理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是否能顺利进行。由于目前招标管理不够完善,有些工程项目往往要求较急,业主在各专业设计图纸还未完善和充分协调的情况下就匆匆进行招标,使得招标阶段准确的计算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十分困难。另一方面,由于编制人的自身水平和能力参差不齐,导致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不高,工程量计算不准确,项目特征表述不清和未按照设计图正确描述,容易出现缺项、漏项、以及工程量计算不准确等现象,严重影响到计价项目的正确性,进而影响到投标单位的报价和招标单位控制价编制的准确性,甚至影响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工作。随着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制度的不断推广,以上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控制。在此,笔者将结合新颁布的“08规范”,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提出以下建议:
  (1)工程量计算要准确
  工程量计算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进行。工程量的计算是一项枯燥繁琐且花费时间长的工作,这需要清单编制人员在编制前要弄清清单分项的划分,熟练掌握各分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在编制过程中耐心细致,一丝不苟,努力将误差减小到最低限度。
  将工程量计算准确,对招标人来说,既是招标人的责任,同时可避免投标人利用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进行不平衡报价带来的风险。在08规范中3.1.2条文提出“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此条文已升格为强制性条文。但在不少的招标文件中却有类似这样的规定:“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自行核实工程量后进行报价,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显然这样的规定违反了08规范和有关法规,是有失公平的。这种规避己方编制工程量清单不准确责任将风险转嫁给投标人的现象给下一步建筑项目的合同谈判、施工、管理、协调、工期、质量、索赔等等都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处理不好不仅投标人遭受重大损失,招标人同样不可避免地蒙受重大损失。建筑产品的形成是施工企业和业主共同努力,协调配合、互利互惠的结果。只顾己方利益,忽视对方利益,势必引起对方的抵触情绪。整个履约过程中,业主不可避免的有很多需要对方支持和配合的地方,比如资金暂时紧张、专业分包、设计图纸的缺陷问题等等。如果对方因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不予支持和配合,对整个工程的建设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正因如此,在08规范中进一步强调了招标人对于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责任,以期实现在招投标过程的公平性。
  (2)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必须描述清楚。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必须描述清楚,这也是08规范里新增的强制性条文,强调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和清晰度是为了避免由于描述不清引起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投标企业报价时不必要失误,影响招标工作的质量。工程量清单质量问题的存在还会给下一步的工作带来非常大的麻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各方均站在各自的立场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予以不同的理解,协调起来非常困难。
  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1)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按08规范附录规定的内容,项目特征的表述按拟建工程的实际要求,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
  2)若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图集或**图号详图的方式。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进行描述清楚。
  对比较复杂和较大型的工程招标人应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对工程量及清单项目进行复核,统一理解,修补缺、漏项,将各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等方面的不同看法在投标截止前汇总后,进行认真分析,再将统一修正的清单发给各投标人,这样就会大大减少业主与中标人在施工期间由于工程量清单引发的争议。
  (3)暂列金额的作用
  暂列金额是08规范新引入的概念之一。08规范中指出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其中暂列金额与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并列于其他项目清单中,是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其他一些不能预见、不能确定的因素。消化这些因素必然会影响合同价格的调整,暂列金额正是应这类不可避免的价格调整而设立,以便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
  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修改暂列金额,只需要直接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纳入投标总价,并且不需要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以外再考虑任何其他费用,也不得对暂列金额进行任何优惠。结算时,应按合同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调整。不管采用何种合同形式,其理想的标准是,一份合同的价格就是其最终的竣工结算价格,或者至少两者应尽可能接近。因此暂列金额的数值应充分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这些不能预见、不能确定的因素而设置。
  (4)清单工程量与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差异
  鉴于我国几十年来一直使用预算定额,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计价规范在编制过程中,以现行的全国统一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特别是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方面尽可能多地与定额衔接,虽然如此,计价规范和预算定额在计算规则上还是有很大区别,在编制清单时要特别注意,主要有以下三点:
  1)计量单位的变动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量单位一般采用基本计量单位,如m、kg、t等。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除基本计量单位外,有时出现不规范的复合单位,如100m3、100m2、10m、100kg等。大部分清单计量单位与相应定额子项的计量单位相一致,不一致的例如土石方工程中“计价规范”项目名称为“挖土方”,计量单位为m3;“预算定额”项目名称为“人工挖土方”,计量单位为100m3。
  2)计算口径及综合内容的变动
  工程量清单对分项工程一般按工程净量计量,定额分部分项工程则大多是按实际发生量计量。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内容是按实际完成完整实体项目所需工程内容列项,并以主体工程的名称作为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名称。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未对工程内容进行组合,仅是单一的工程内容,其组合的是单一工程内容的各个工序。两者有本质上的区别,对于计价规范中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来讲,必须把计算规则和清单项目组合的工程内容联系起来,才能达到准确的工程量计量目的。
  3)计算方法的改变
  计算方法的改变是指在对工程实体项目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有关规定的改变。主要表现在清单项目工程量均以工程实体的净值为准,这不同以往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要求对工程量按净值加规定预留及裕量来计算。
  3.工程量清单下的投标报价策略及应注意的问题
  投标是施工企业在同意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招标项目估算自己的报价,在规定的日期内填写标书并递交给招标人,参加竞争及争取中标的活动。
  投标的目的是为了中标,投标报价是投标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投标获胜的关键因素。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模式为投标人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也对投标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投标人应从大量的投标实践中,总结在新的招投标模式下,投标报价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找到适应企业情况的报价策略:
  (1)掌握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为了在投标竞争中获胜,投标人平时就应该设置投标工作机构,掌握市场动态、积累有关信息资料等。如能通过资格审核得到招标文件,就应立即组织人员研究招标文件、决定投标策略。
  在研究招标文件时首先必须搞清楚投标范围,其次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审查清单项目,因为经常会出现图纸、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三者之间在做法、数量上互相矛盾的现象,一般来说必须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在08规范中4.3.2条文提出“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此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故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清单报价。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发现明显矛盾错误处,一方面可向招标人提出清单疑问,另一方面也可以此作为条件做些不平衡报价,设计好投标方的索赔项目。
  (2)重视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是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文件,是招标人评标时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08规范4.3.5中提出“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招标人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确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个性”。施工企业应根据自己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一份符合工程特点及自身特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清单报价中,与方案有关的措施费是一项主要的费用,一份好的施工组织设计既能紧紧抓住工程特点、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工期,又能充分有效地利用机械设备和劳动力。故编制好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尤为重要,是能否中标的重要因素。
  (3)形成企业特色的企业定额
  不同的施工企业有其优势与劣势,施工企业应从研究典型工程入手,总结本企业有优势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分析其造价的组成,组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常规项目的消耗量数据,形成自己的企业定额。
  (4)报价技巧
  清单报价就是要求由投标人根据市场价格自由组价。因此,在组价前必须要对项目所涉及到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进行广泛询价,尤其对于约占工程总造价60%左右的材料价格,在报价时应十分谨慎。材料询价可以直接找厂商或供应商,也可以参考政府的指导价及网站上的材料价格信息,还可结合以往类似工程项目的单价,项目所在地正在施工的项目单价或正在编制的其他项目单价综合取舍,并应对单价予以调整。
  在组价的过程中投标人可采取相关的报价策略,如不平衡报价法等。不平衡报价法是指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在总价基本确定后,调整内部各项目的报价,以期达到既不提高总价又不影响中标,还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的目的。在下列情况下可考虑采用不平衡报价法:
  1)工程先期施工的项目费用可定得略高,可在开工后不久的时间内获得该部分较高费用,便于资金的周转和在施工先期使用,如土石方、基础工程等项目的单价可报高一点,以便早期工程款收取额增加,后期项目则可适当降低单价填报。后期装饰工程项目经常由于设计方案的调整以及新材料、新工艺的出现等许多不确定因素,其单价会相应变化,增加的装饰工程项目单价需按照合同约定或造价管理行业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计算新的单价。因此,这样的报价策略有可能提高投标人的预期利润。
  2)可能发生设计变更的项目。
  3)估计施工过程中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其单价可适当高些,这样对总报价影响不大,施工时又可增加收入;对施工中会减少工程量的项目,其单价可低些,即使降低报价,施工中减少的收入也不会太大。
  4)投标报价调整的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其策略方法不少,不平衡报价法只是其中的一种。总之,在运用不平衡报价技巧时,应注意不能前后分配过于悬殊,以免导致业主对投标人实力和技术水平的怀疑。
  4.结论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推行阶段必然会有一个认识提高、适应的过程,只有正视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才是一种积极的态度。本文在08规范的基础上,针对清单计价模式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得出以下结论: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基础,是项目建设投资造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鉴于此,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应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了解工程量清单计价与预算定额计价的计算规则的不同,尽量准确计算工程量,将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清楚,考虑暂定金额的设置,编制高质量的项目清单。
  新的招投标制度对于施工企业提出了新的挑战,投标人若要在投标过程中中标,应总结出清单计价下的投标报价经验与策略:掌握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注意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查工作,重视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建立有企业特色的企业定额。在一些情况下,可采取相关报价策略如不平衡报价等方法,增加中标率和施工项目利润。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随着模式的逐步推行,将逐渐完善和成熟,我国建筑业与国外发达国家之间在计价模式上的差距将缩小,势必增强我国建筑业在国际上的竞争能力,使我国的建筑业管理达到新的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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