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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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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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周期:双月刊
期刊级别:省级
国内统一刊号:23-1546/D
国际标准刊号:1673-8330
主办单位:黑龙江大学
主管单位:黑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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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志简介】

  《北方法学》杂志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黑龙江大学主管主办的专业法学学术期刊。由当前国内具有代表性的20多位法学专家组成编委会。创刊以来,以高水平的学术质量、宽广的学术视野和客观的学术尺度,得到法学各学科领域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与大力支持,所发文章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有影响力的学术机构转载、转摘量一直居于前列,在国内法学界和法学期刊界取得了良好的声誉。读者对象:法学理论研究人员,法学教育、司法理论及法律实践工作者,法学专业博士、硕士及本科生等。

  【收录情况】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ASPT来源刊

  中国期刊网来源刊

  【栏目设置】

  主要栏目:理论法前沿、部门法专论、专题研究、外国法研究、中外法史研究、实践论坛、名家讲坛、青年学人论坛等。

  2014 年01期目录参考:

  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之实与虚--以我国台湾地区借名登记契约之相关问题为说明 林诚二,LIN Cheng-er

  论碳排放权设质依据及立法建议 徐海燕,李莉,XU Hai-yan,LI Li

  旅游法上惩罚性赔偿的正当性分析--兼论旅游精神损害赔偿的可替代性 杨振宏,YANG Zhen-hong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应向谁承担违约责任 朱慈蕴,ZHU Ci-yun

  后立法时代的中国公司法可诉性 赵万一,张长健,ZHAO Wan-yi,ZHANG Chang-jian

  股权二分论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蔡元庆,CAI Yuan-qing

  论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犯罪的刑事立法政策--以无被害人犯罪为视角 董玉庭,黄大威,DONG Yu-ting,HUANG Da-wei

  本质上争议的概念:理解强奸的一种进路 丁延龄,DING Yan-ling

  政策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研究 张弘,赵方圆,ZHANG Hong,ZHAO Fang-yuan

  中国刑事案件中的涉鉴上访及其治理 陈如超,CHEN Ru-chao

  TR IPS 协定下为公众健康限制商标使用的合法性评析 李霞,LI Xia

  法学话语中的法律解释规则 陈金钊,CNEN Jin-zhao

  法官受制定法约束的理论谱系及其评价--基于德国法学方法论视角的考察 王祖书,WANG Zu-shu

  地方“土地财政”之合宪性控制 周刚志,ZHOU Gang-zhi

  十告九诬:清代诬告盛行之原因剖析 姚志伟,YAO Zhi-wei

  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断裂与缝合--第三人介入情形的责任类型分析 朱晶晶,ZHU Jing-jing

  《北方法学》杂志编辑部投稿须知:

  (一)来稿应是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亦不接受一稿多投的文章。对一稿多投给本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本刊将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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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商法硕士论文:有条件赋予个人国际法主体地位

  摘 要 要有条件地赋予个人以国际法主体地位,首先要界定国际法主体具有两个要素,即能够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直接享有国际权利承担国际义务;而个人主要有自然人和法人两大类。其次,可以发现现有的国际实践中规定个人拥有国际法主体地位的情形有授权性和惩戒性两种。

  关键词 民商法硕士论文,个人,国际法主体,特殊情形

  作者简介:丁雨晴,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凯尔逊曾言:“认为国际法主体是作为法人的国家的说法并不意昧着国际法主体不是个人。它意昧着,个人是按照特殊方式作为国际法主体的,是按照个人作为国内法主体的通常方式以外的方式作为国际法主体的。” 国际法从诞生发展至今,随着国际法规范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国际法主体的范围也有拓展的趋势。而对于个人到底能否获得国际法主体地位,学界众说纷纭。下面,笔者将根据学者的观点,对个人在特殊条件下可获得国际法主体地位这一论题,做简单阐述。

  北方法学最新期刊目录

反垄断处罚决定公告的控权困境与出路

摘要:反垄断处罚决定公告是通过公开反垄断处罚决定书约束执法裁量权的程序性机制。然而,由于实践中公告内容缺失、逻辑疏漏及时间不定,控权实效受损。对于此困境,应首先明确反垄断处罚决定公告的法律依据。对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未依法申报但已实施的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的处罚决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应依据《反垄断法》第52条裁量是否公告。对于未依法申报的非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以及拒绝、阻碍调查...

投稿要求及注释体例

摘要:<正>一、投稿要求(一)来稿应是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亦不接受一稿多投的文章。对一稿多投给本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本刊将予以严肃追究。(二)来稿篇幅一般应在2万字以上。(三)编辑部有权对来稿进行技术处理或技术删节,不同意者请在来稿时说明。(四)来稿请附中英文的篇名、摘要(200~300字)及关键词(3~5个)。论文标题以不超过18个字为宜,可另加副标题

程序法治的版本差异与张力消解——以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为视角

摘要:职务犯罪的刑事追责流程已分割为监察调查和刑事司法两个阶段,两阶段存在权力运行逻辑、程序人权标准等差异,出现两种程序法治版本的不同步,此为两法衔接的根源性障碍。不同步的法治版本会引发程序运行异化风险,导致程序控权出现阶段性不连贯,监察程序逻辑冲击刑事程序逻辑的自治自洽,监察权沿两法衔接通道向刑事司法领域扩张,侵害刑事司法权力的依法独立运行空间。对此,应修复断裂的刑事追责程序法治,通过释明监察调查阶段...

协同治理实践下的职权法定原则:拓展与限度

摘要:职权法定原则是我国行政法理论中的基础范畴,在其传统内涵之下,还包括以法律、法规、规章三层次实定法为依据和职权对应性两项隐性规则。在协同治理时代,职权的非立法性扩容、流程再造、适应性要求以及移转对职权法定原则构成了系统性挑战,需要通过拓展职权法定原则的有效性和正当性予以回应。具体包括基于协同治理情境对职权法定原则进行解释、将职权移转法定纳入职权法定原则的理论范畴、搭建“3+1”法源结构等。同时,职权...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保护法益与规范解释——“有差异的企业财产说”之提倡

摘要:《刑法修正案(十二)》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修改使得其保护法益的重要性得以凸显。四种典型的法益主张包括“企业管理秩序说”“企业高管职务行为的公正性(廉洁性)说”“企业对高管的信赖说”和“无差异的企业财产说”,经分析均存在不足之处,应采行有差异的企业财产说。本罪属于背信犯罪,仅保护企业财产法益。该法益兼具国有性质与私有性质,前者的保护程度始于财产利益的危险,后者的保护程度始于财产利益的实害。法益的具...

刑事诉讼的真理趋同论

摘要:协商性司法助长了对事实的处分,动摇了职权调查原则,激化了实质真实观与形式真实观之间的冲突,导致真相概念名不副实、日益分裂。真理趋同论亲近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批判、吸收并超越了哲学中的符合论、融贯论、实用论与共识论。其在主体性与主体间性融合的认识论框架下,以趋同为认知手段与真之标准,以解释论中最似真的命题为真之形象载体,以被动趋同和主动趋同为诉讼辩证过程的构成要素,为对抗性与协商性司法并存,...

商标指示性正当使用的制度建构

摘要:商标的表达性功能是商标指示性正当使用的本质。尽管商标指示性正当使用中使用的是商标权人的商标,但其目的是描写或说明商标使用人商品的特征,因此,商标指示性正当使用制度的实质是商标符号的商标意义基础上的语用分配。商标的社会性与文化性及公众对商标形成的贡献表明商标指示性正当使用具有正当性基础。商标指示性正当使用具有不同于商标描述性正当使用的对象、制度性质和混淆可能性程度,其是一种独立的商标侵权抗辩制度,而...

政策治理与法律治理——我国数据治理模式的反思与完善

摘要:数据治理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数据治理问题逼迫下我国率先启动了政策治理模式,取得了重大治理成就,但在创制数据权利、为数据纠纷提供裁判依据、平衡多元价值和稳定市场主体信心方面遭遇瓶颈。我国政策治理模式的形成,既有数字技术新、社会关系新和治理问题新等客观原因,也有对数据权利认识不够、治理思维陈旧等主观原因。法律治理模式坚持赋权思维,以数据权利为中心,能够协调价值冲突,具有可预期性、确定性以及...

我国司法语境下结果回避可能性判断的重构

摘要:我国司法语境下结果回避可能性理论的适用存在实践阻碍。在判断逻辑上,结果回避可能性的判断结论取决于对结果的抽象化程度,混淆了结果的内容与归责的认定。在理论功能上,结果回避可能性的判断不具有把握行为与结果之间关联性的能力,其规范性目标是确认行为规范的有效性。风险升高理论试图补救假定性判断对于关联性考察的欠缺,但该理论以结果发生概率的提升作为归属基准,无视事实关联性,司法实务应当警惕这种思考逻辑。盖然性...

数字司法的社会治理功能及其限度

摘要:国家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型背景下,数字司法天然具有社会治理属性,呈现司法裁判功能与社会治理功能的交织状态。数字司法发端于司法驱动型的数字化实践,受到政治逻辑的全方位塑造,展现出明显的积极行动取向。相较于传统司法理念,指导数字司法制度设计和具体实践的积极司法理念在司法权认知、司法体制机制和司法创新能力方面存在显著的代际差异。该理念在宏观上会对未来司法改革的基本方向形成重大影响,在微观上会进一步...

基于共享发展理念的行政给付法治新面向

摘要: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共享发展理念的核心在于“发展依靠人民”与“为了人民共享”,与行政给付实践相契合。在“发展依靠人民”上,人民参与发展过程,塑造了行政给付程序法治新面向,即以兼顾防御权与受益权功能保障为目的,转向多方合作的主体关系,在双方沟通的交往理性基础上,设置保障公民全过程参与的程序机制。在“为了人民共享”上,保障人民更广泛的切实受益,塑造了行政给付实体法治新面向,即以均衡授益为给付目的,将...

反不正当竞争法赋能数据保护的模式创构

摘要:数据之上所产生的多元客体以及权利保护模式的局限决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介入数据保护的可能与必要。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正当竞争秩序”客体,作为一种“未上升为权利的法益”,既划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平行保护、互为补充的关系,也明确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介入数据保护时的侧重点。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介入数据保护时,应当以行为规制的保护模式,针对非法窃取数据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且知识产权法所无法涵盖的部分...

司法裁判究竟是怎样一种事业——对富勒裁判观的审视与反思

摘要:从富勒的裁判观来看,裁判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归序形式,其本质在于特定参与模式,即赋予当事人为获致某个裁判结果而提呈证据和说理论证。此种参与形式的完整性构成了裁判的整全性,由此“多中心问题”通常被排除于裁判范围之外。富勒理论语境下的裁判结果的理性指向合理性,裁判过程的理性指向说理,然而司法裁判的核心实则在于证立过程的说理。无论是法律解释还是法律续造,富勒都极为重视目的在其中的作用,并由此提出“共享目的之...

司法裁判认知情理的三个维度

摘要:情理是一个以情感为原点、多维度的统合性概念,在不同维度呈现不同的概念面向。在情感维度,情理表现为当事人行为与法官审判行为背后的情感理由;在事实维度,情理推断是事实推定的重要方法,其中情理是反映行为规律的、秩序化的社会事实状态,也是可以通过实践而被经验到的一般行为逻辑;在价值维度,情理是追求法治实质正义的司法思维,通过将各类具体价值结构化地安排于判决结果之中,最大限度地实现个案正义。三个维度中,情感...

基于法源理论的法律发现在类案检索中的运用

摘要:从司法视角理解法源,法律发现定位于从法源中发现司法裁判规范。判断某种规范能否作为法源,需要从效力、效用以及两者的混合等因素出发。在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的背景下,类案因兼有效力与效用因素,故具有作为法源进行法律发现的正当性。建立在效力渊源与认知渊源基础之上的“效力法源(基础法源/次级法源)/认知法源”的法源分类理论具有较强的理论自洽性和解释力。由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组成的入库案例属于次级法源的范畴,未...

轻罪的刑罚执行因应:问题检视与路径改良

摘要:当前刑事诉讼回应轻罪治理的理论供给上,主要偏移在前端公诉领域的“出罪”模式和中端审判阶段的“简化”程序,对后端刑罚执行缺乏审思。理论上,刑罚执行在轻罪治理中具有助推治理体系完备,促进治理程序互构和实现标本兼治等多重价值。但现行刑罚执行制度因存在模式单一、非监禁刑威慑缺位和执行质量监督失语等问题,已有碍其实现对于轻罪治理的价值。在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修复性司法理念下,轻罪治理的刑罚执行改良不仅须考虑服...

省思与形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供述真实性评价方法

摘要: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图以保障被追诉人供述的自愿性担保供述的真实性。但供述自愿性在保障供述真实性方面虽然有效,却不足以全面评价供述真实性,无法满足防范虚假供述的要求。值班律师法律援助的乏力与辩护机制的供给失衡,使律师实质性参与程度不足,更不能在保障供述真实性方面发挥实质作用。日本司法在确立带有司法交易属性的协议·合意制度后,多以补强证据必要说作为合意供述信用性的判断标准与基本立场,但因补强证据规则...

股东表决权限制的规范构造

摘要:股东表决权限制是为了避免表决权滥用,是对表决权事前的一种排除机制。资本多数决的异化与股东压制存在十分紧密的联系,在此背景下对股东表决权予以限制尤为重要。《公司法》中利益冲突股东表决权回避、公司自有股份表决权限制和交叉持股股份表决权限制共同形成了我国股东表决权限制体系。利益冲突股东表决权限制不仅要扩大回避主体和事由范围,同时需要涵盖所有公司类型。公司自有股份表决权限制在遵循既有立法模式下,需要实现有...

英美刑法中“受虐待妇女杀夫案”的出罪路径及其启示

摘要:受虐待妇女杀夫案是指长期遭受丈夫家暴侵害而不堪忍受的妇女,利用丈夫无防备的时机将其杀死的案件。此类案件中,妇女杀夫时丈夫并未实施家暴侵害,不符合传统正当防卫中侵害紧迫性的时间要求。针对受虐待妇女杀夫案的出罪问题,英美刑法理论与实务中主要存在受虐待妇女防卫说与防卫必要性说两种观点。受虐待妇女防卫说从妇女的防卫认识入手,运用受虐待妇女综合症证据,将其杀夫行为纳入正当防卫的范围。防卫必要性说通过实质化地...

集体法益刑法保护的类型化及其解释限度

摘要:刑法理应保护集体法益,但围绕其保护限度的探讨仍未达成共识。现有以还原说和溯源说为代表的集体法益分类模式,存在未摆脱还原思维桎梏、重内容轻结构、分类与适用标准双重模糊等缺陷,难以为合理划定刑事犯罪圈提供理论供给。集体法益最终服务、落脚于个人,但应区分抽象个人和具体个人。立足显著性标准,可将集体法益划分为真正集体法益与不真正集体法益两种类型。对于前者,需要以实体性集体利益为法益内核,根据行为与法益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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