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企业财务会计政策选择的税收筹划

所属栏目:财会论文 发布日期:2011-02-06 18:02 热度:

  内容摘要:伴随着我国加入WTO,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涌入国门,同国内企业展开激烈竞争。国外企业热衷于税收筹划,这样在同我国企业的竞争中,本来在技术、规模、管理方面就占有优势他们,在税负方面就比国内这些企业又多了因税收筹划而税负相对较低的成本优势。所以,企业要想在同外资企业的竞争中获胜,就必须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
  本文通过对税收筹划的概念和特征进行分析,在探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能性基础上,提出了在现代企业财务会计选择中税收筹划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财务会计;会计政策;税收;税收筹划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和特征
  对税收筹划的定义国际国内学者对它有不同的解释,笔者在借鉴总结国内外学者的各种观点基础上,认为,认为税收筹划是,在指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指引下,纳税人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依据成本与效益分析的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纳税事项进行设计、运筹,科学地安排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合理地降低税负,以获得最大经济利益的一系列筹划活动的总称。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全过程。
  2、税收筹划的特征
  (1)合法性。税收筹划是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指引下,在不违反国家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的。这种行为,既不能视为钻法律空子的避税,更不能视为违法的偷税,合法性是税收筹划区别于偷税、避税的本质特征。
  (2)目的性。税收筹划是一种理财活动,也是一种策划活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其选择和安排都围绕着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而进行,其目的一是合理降低税负,取得“节税”的税收收益;二是推迟纳税时间,取得迟延纳税的收益。三是使企业的各项税收风险降为零,四是着眼于纳税人的总体经营战略,以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和使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享受与行使。
  (3)专业性。由于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法的能动运用,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策划活动。这就要求筹划者要精通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熟悉财务会计制度,并随时关注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并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环境的变化及时修订或调整税收筹划方案,使之符合国家税收政策法令的规定。达到节约税收成本的目的。
  (4)超前性。税收筹划是在经济行为发生前对纳税行为进行规划、设计、安排,根据对相关事项的预测、判断做出决策,并指导经济活动的进行。如果是经营已经发生,应缴税款已经确定,再想方设法寻找少缴税的途径,这样的“方法”不能认为是税收筹划。
  二、会计政策选择中的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1、国家对企业发展的大力支持
  为了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国家颁布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包括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五个方面,无疑,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更有利的空间。
  2、我国逐步完善的税收法律、法规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以前,我国税收制度建设一直处于逐步完善、反复无常的不成熟阶段,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缺乏时间保证。新税制实施以来,税法得到统一,税权相对集中,规范了减免税,取消了各种越权减免税和随意减免税,税收制度朝着法制化、系统化、相对稳定化的方向发展。财税法律、法规越完善,税收筹划的可操作性也就越强,税收筹划也就越容易做。
  3、税收观念理解的改变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排除了思想障碍
  在计划经济年代,人们把税收看作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侧重从国家角度研究税收,特别突出国家在征纳关系中的权威性,忽视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利,甚至把税收筹划与偷逃税款混为一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逐步消除了税收筹划在理论上和宣传上的禁区,有关税收筹划的宣传纷纷出现,税收筹划目前成为一种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企业要发展,要进步,必须掌握好税收筹划方法,提高自身的企业竞争力。
  4、各类中介机构为税收筹划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服务
  由于我国各级政府和税务部门几乎每周都有新的优惠政策出台,而且税收筹划所涉及的不仅仅是税收问题,还涉及到政策法规、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等方方面面,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领域,对于企业来说,是不易进行操作和实施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税制改革的深化,全国各地涌现出一批专门从事税收筹划的事务所,它们为企业提供税收筹划服务,使在企业内部进行税收筹划成为可能。
  三、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中税收筹划的具体策略
  1、筹资阶段的税收筹划
  企业筹资的税收筹划,是指应纳税义务人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企业达到最佳获利水平的一种决策活动。企业筹资的方法很多,除所有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余外,还有企业自我积累、向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向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拆借、社会集资、内部集资、融资租赁等方式。这些方式无论采用哪一种或几种并用,都能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但从企业纳税角度考虑,这些不同的筹资方式所产生的税收影响却大不相同。
  不同的筹资方式对企业纳税产生不同的影响。企业应首先比较其资金成本,包括资金占用费(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股息等)和资金筹集费(股票发行费和上市费、债券注册费等)。因为不同的筹资渠道,资金成本各不相同,取得的难易程度也不同,因此,企业必须综合考虑包括税收在内的各方面因素,才能比较出哪种筹资方式更有利于企业利益。
  2、投资阶段的税收筹划
  为了实现对外开放由沿海向内地推进的战略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的生产力布局,以及扶植贫困地区发展,我国制定了不同地区税收倾斜政策,这就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我国优惠政策倾斜于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沿海经济开放区、“老少边穷”地区、西部地区等。2000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政策,200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政策措施,并规定从200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按照西部大开发战略进程,政策的执行期限是2001年至2010年。企业在选择投资地区时要根据自身条件或者创造条件去尽量享受地区优惠带来的税收利益,要关注国家对于特殊地区的优惠待遇,选择相应低税率的地区进行投资。企业投资的行业的选择上可以考虑在同一地点选择税负相对轻的行业投资,在不同地点选择税负相对轻的地点和行业投资。
  总之,正确理解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导向,顺应政策变化积极投资于政府鼓励发展的行业、地区和生产部门,可以使企业获得较多的税收利益。我国现行税制对投资方向不同的纳税人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要充分利用好这些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3、利润分配中的税收筹划
  1.股利分派的形式税收筹划。企业股利分派的形式一般有两种: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根据税法规定,股东取得现金股利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取得的股票股利却不交税。因此,企业应筹划好发放多少现金股利。
  2.企业超额累积利润的税收筹划。一般而言,股东由于考虑个人收入,往往为了节税而要求企业不发或少发现金股利,这样长此下去会影响国家财政收入,于是西方一些国家规定,当企业保留盈余额超过一定限度时也须纳税。虽然我国税法尚无此项规定,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法规的不断完善,也会有类似规定的。针对此项具体的筹划方法有:
  (l)现金增资。仅仅增加公司资本额,并未增加股东所得税负。
  (2)资本公积增资。公司资本增加,而股东取得资本公积增资的无偿配股,于获配年度可免征所得税,于出售时,按出售价格视为财产交易所得,在证券交易所得停征期间则免税。
  (3)盈余增资。股东所获股票可以缓纳所得税,于出售年度就面值缴纳所得税,超过面值部分,则缴纳证券交易所得税,在证券交易所得税停征期间免税。
  4、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
  我国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主要体现在两类税种上面:一类是所得税,另一类是流转税。我国税法中有一条常用原则,即在税率适用界线模糊时,一般都是从高适用税率。低税环节征收高税,当然对企业发展不利。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理论依据有两条:一条是减少企业所得税。在累进税率条件下,通过分立使原本适用高税率的一个企业,分解成两个甚至更多个新企业,单个新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大大减少,于是所适用的税率也就相对较低,从而使分立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低于分立前的企业。另一条是减少流转税。将特定的产品生产归子单独的生产企业,避免因模糊核算而从高适用税率,这样就使得企业的税负减少。
  6、企业吸收合并时的税收筹划
  在吸收合并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中主要应考察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合并后整体税负的增减;二是合并行为中产权支付方式的选择。
  1.合并后企业的总体税负众所周知,利润是企业所得税税基。这样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高利润企业兼并高亏损企业会冲减盈利企业的利润,这样就会减小企业的所得税税基;而且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还可能降低适用税率。于是在税基减小、税率降低的双重有利情况下,企业的税负就会大大减轻。
  2.合并行为中产权支付方式的选择问题。这个问题又涉及到两个方面的权衡问题。目前产权支付方式有两种:一是用现金支付;二是用证券支付。
  在国际税收实践中,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情况下,被兼并者收到现金的时刻便是纳税义务发生的时刻;而采用证券支付方式的情况下(如用股票支付),被兼并者只有到出售证券(股票)时才依据损益计缴资本利得税,而且世界上多数国家对其实行轻税办法。不过,两种不同的支付方式也分别对应不同的折旧方式。如果合并企业采用股票支付方式,那么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将按该资产原来的折旧基础计提折旧;如果合并企业采用债券或现金支付方式,则合并中所取得的资产将支付价格作为计提折旧的基础。一般来讲,支付价格会高于被合并资产折旧基础上的帐面价值,所以这个差额又会对企业税负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应该对两种支付方式的获利情况进行比较。当然以股票方式支付折旧基础帐面价值较高的资产是最佳的选择。
  7、企业清算时的税收筹划
  市场竞争是是残酷无情的,在竞争中,有的企业能盈利并得以发展壮大;有的企业可以维持自身的生存;而有的企业则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失败,不得不进行破产清算。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是连续的过程,纳税往往滞后于生产经营环节,故而在企业清算的时候,税收工作还得进行,原因就在于企业清算时还未履行完其纳税义务。税收是具有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并不会因为企业处于清算的悲惨境地而免予征收。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尽量减少支出的话,方法只有一个,即在企业清算方面下工夫进行税收筹划。企业清算是指企业宣告终止经营以后,除因合并与分立原因外,了结终止后的企业法律关系,注销企业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所以说,企业法人资格在企业清算后消失,但少纳税款却是符合自利动机的。
  我国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义务人在依法进行企业清算以后,其清算所得应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税收筹划来说,可以改变解散企业的日期,这个方式主要是为了减少清算期间的应税所得额。其具体途径是尽量造成亏损,冲减利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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