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闻道德失范现象探讨

所属栏目:新闻论文 发布日期:2020-02-14 10:12 热度:

 

  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网络媒体,给传播领域带来了全方位的深刻变革。当前网络新闻媒体主要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由传统的传媒机构建立的传媒网站,其二是以门户网站为主的商业网站。近年来,网络新闻强势登陆,凭借传统媒体新闻无法比拟的快速生成和传播的特点迅速占领市场,给传统媒体带来了很大的生存压力。但是,在网络媒体迅速发展时,新闻道德失范的现象却频频出现。

网络新闻道德失范现象探讨

  一、网络新闻的道德失范现象

  (一)虚假新闻的泛滥

  由于网络媒体兴起之时,环境较为宽松,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加上网络新闻传播方式的多样性和渠道的广泛性,使得很多虚假新闻在网络上泛滥。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网络与数字传媒研究室主任闵大洪教授指出,网络媒体的假新闻有两类:一类是主流网络媒体发布的虚假消息;另一类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用网络媒体的名义在网上发布谣言。相比较而言,主流媒体发布的虚假新闻破坏力更大。在2016年2月,内容为“上海姑娘逃离江西农村”的假新闻传遍网络。2月6日晚,某网友“想说又说不出口”在某论坛发帖称自己是正宗上海人,今年春节假期去男友江西老家过年,吃第一顿晚饭嫌弃太差接受不了,决定与男友分手回上海。网帖一出,立刻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华西都市报官方微博发布了《女孩跟男友回农村过年,见到第一顿饭后想分手》的新闻报道,并引来其他媒体的转载。这个事件成为网络热点后,很快有网友指出其中存在若干疑点。澎湃等媒体进行了追踪报道,从照片、订火车票、返程时间等一系列细节推断出贴文存在虚假信息。2月21日,《江南都市报》刊发《“上海女孩逃离江西农村”事件:假的》进行辟谣。这则经官网主流媒体所发布的虚假新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二)主流价值观的偏离

  传统新闻媒体把“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作为准则,而互联网兴起后,网络媒体缺乏行业准则,凭借着开放、自由的特点在网络上发布一些偏离社会价值观的言论。2018年的除夕,在陕西南郑县所发生的张扣扣杀人案事件经中共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委宣传部@南郑宣传官网微博曝出,随后事件开始在网络上发酵。张扣扣杀人动机竟是为母报仇,因此也牵扯出了22年前其母被人殴打致死的命案。而有些自媒体、公众号却为杀人者带上“正义”的光环,为杀人犯叫好点赞,称张扣扣是为母报仇的孝子,这些言论看似是打着正义的旗号,实则混淆了是非,误导了受众,导致网上舆论一边倒地同情杀人犯,冲击着社会主流价值观和法治社会的是非观。网络热点事件在丰富其认知对象的同时也极大地冲击着价值观,若网络新闻媒体不加以正确引导,一味迎合人们追求猎奇刺激的心理,断章起义制造舆论,尤其是刻意制造负面话题、负面情绪,其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是巨大的,必须警惕。

  (三)侵权现象的严重

  网络新闻侵权是新闻侵权在网络环境下的特殊表现形式。相比于传统的新闻媒体,网络新闻的侵权现象更加普遍,网络的随意复制性为侵犯他人版权提供了方便。其中著作权的侵权现象极为突出。2018年1月29日,据海淀法院网发布的案件快报显示,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认为新浪网侵权转载国际在线网站上的图文作品,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北京新浪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在此之前,搜狗公司因某自媒体发布的文章有诋毁、诽谤其名誉之意,将自媒体运营者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索赔50万。在网络媒体中,侵权行为乃是常见之事,上述的案例是明确发现个别网站的侵权行为并且成功维权的事件,但是在漫无边际的网络中,这种侵权的行为无处不在,也很难发现,特别是现在的微信公众号、官网微博对其他网站的新闻进行转载时并没有标记消息来源,甚至有些文章直接替换原作者姓名,恶意剪切和篡改他人的新闻作品进行发表。这种情况淹没在海量的新闻信息中很难被察觉,最重要的是个人的维权意识偏低,又缺乏投诉的渠道,因此也就忍气吞声,不了了之。这些行为的发生究其原因是由于网络媒体新闻从业人员的新闻道德理念还有待提高,有关网络新闻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二、网络新闻道德失范的原因

  (一)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缺乏媒介素养

  相比传统媒体,网络新闻媒体是一个节奏更快、难度更高的创造性工作,而网络媒体人员的队伍不断扩大,使得网络媒体中的新闻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甚至有些从业者没有专业的新闻知识,也没有接受过新闻道德教育。据统计,网络新闻从业者只有不到一半(43.9%)的人修读过“新闻传播学”,而拥有传统媒体工作经验的仅占38.3%。为了快速获取新闻素材,新闻从业人员不断从网络上搜集大量的信息,从网友发布的消息中寻找新闻源,在看到新奇的网络事件后,不经过事件核查就当作新闻素材进行编辑发布,最后常常导致新闻发生反转。网络媒体的编辑也缺乏专业知识而导致网络各种问题新闻的出现,有些自媒体受商业利益的驱使,不惜违背社会主流价值观,颠覆传统道德。

  (二)网络新闻法规和监管缺失

  我国目前还没有编订新闻法规,关于互联网的专门新闻法相对空缺,对于新闻事业的规范只能靠其他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指导。在传统媒体中,针对新闻的法律条文也不是特别明确,在互联网的瞬息万变中,确定网络新闻法规更是难上加难。网络新闻信息传播相比于传统媒体,速度更快,传播范围也更广,而之前对于传统媒体的内容严格审查审批的制度也无法照搬到新媒体的媒介管理中,所以在网络中对于新闻信息传播的把关机制比较弱。加上网络新闻更追求时效性,一些新闻消息不经核实就立刻被发布出来。尤其是自媒体用户,没有专业的理念指导,便给虚假新闻提供了可趁之机,新闻的道德失范问题也越来越多。

  三、应对网络新闻道德失范的对策

  (一)提高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新媒体传播的道德失范,其根本原因还是传播者缺乏自律意识。以往传统媒体道德水平普遍较高,主要因为其实践主体是经过专业培训与学历教育的新闻职业工作者。但是放眼看当前的网络传播,任何人都有发布消息的权利,但却不是每个人都有识别新闻的能力,所以网络新闻内容的质量堪忧。首先是对网络媒体新闻从业者要严加筛选,挑选具备较高的道德修养和专业知识的人才,对网络新闻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与考核,使其永远保持着正确的新闻意识和价值观,从源头上遏制网络新闻的道德失范。

  (二)完善网络新闻法规体系,加强审核力度

  网络媒体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在今后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的制约,则会出现网络社会的混乱、失序的现象,也会影响到我们现实的社会秩序。所以我们需要加快网络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推行,实行网络监管、设立网络警察等,维护网络秩序,加大对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恐怖信息的传播者的惩罚力度,进行追责与罚款,并公之于众,起到警示作用。加强网络新闻的审核力度,首先传者对于自身网站的信息内容要做到自我审查,确保网络新闻的真实性、舆论导向的正确性。网络编辑要做到严格把关,核实消息来源,做出敏锐的判断。最后要利用技术资源,将不良信息进行过滤和屏蔽,从而遏制网络新闻道德失范现象的发生。

  四、结语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拓宽了受众的认知渠道,网络新闻逐渐成为人们了解时事的主要方式。但是虚假新闻、恶俗信息、侵权等乱象的出现,使得人们对信息的认知受阻,网络新闻的乱象亟待解决。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媒体开始活跃,由于网络新闻的生产、编辑、发布都快于传统媒体,传播方式也不同于传统媒体,因此网络新闻在道德方面出现了不少问题。我们需要尽快加强对网络新闻的规范,完善网络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对网络新闻的审查力度,提升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从而建立健康、有序的网络新闻传播环境。

  参考文献:

  1.贺善侃.网络时代:社会发展的新纪元[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

  2.周葆华,查建琨.网络新闻从业者生存状况调查报告[J].新闻与写作,2017(03):17-23.

  《网络新闻道德失范现象探讨》来源:《新闻论坛》,作者:张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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