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传播的社会学研究

所属栏目:社会学论文 发布日期:2021-12-01 09:52 热度:

   在现代社会,风险已经成为一种公议性的话题。近年来,SARS病毒、禽流感、地震、毒奶粉等。各种风险事件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中,面对如此危机情况和风险事件,涉事个人或组织自愿去搜寻与风险相关的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以最大程度规避风险。于是,从多学科视角出发,风险分析、风险沟通、风险评估、风险治理、风险传播等正成为相关学者的研究议题。文章将从传播社会学角度出发,综合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运用文献综述的方法梳理风险的概念和发展史,并结合相关资料进一步探究风险话语在传播学研究中的内容取向和话语指向。

风险传播的社会学研究

  1、 风险的认知与界定

  风险传播是一种社会建构,综合了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传播学等多门学科,风险理论最早产生于针对西方社会“现代危机”的批判与反思。在当今社会,“风险(Risk)”在公众和学界的使用语境中已经开始被非常广泛地运用。在风险理论的研究中,以乌尔里希?贝克的影响最为深刻。他在1986年出版的《风险社会》一书中,对“风险”的概念给出了界定:“系统地处理现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方式。风险,与早期的危险相对,是与现代化的威胁力量以及现代化引致的怀疑的全球化相关的一些后果。”[1]根据贝克对风险的解释,认为风险的概念与现代化反思的概念有关,风险可以被界定为系统地处理现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方式。

  几个世纪以来,关于风险概念的研究主要从“不确定性视角”和“损失性视角”展开。具体而言,不确定性视角主要从经济学的视角进行界定,认为风险导致的最终结果可能出现两种情况:积极的或消极的。由于世界充满了未知和不确定性,人们对于外界的求知欲迫使他们自愿获取风险信息以加大获益的机会。而损失性视角主要从“损失”来定义风险,认为风险是预期结果和实际结果的差距,即通过损失的严重程度来衡量风险的大小。事实上,上述两种视角并不矛盾,二者的统一共同构成了风险的本质特征。如果风险不具备损失性,则无法体现“风险”的深层含义,更不存在需要规避风险、化解风险、抵御风险等二次概念。换句话说,风险只是对尚未发生事情的一种主观预测,其带来的损失只具备可能性而没有必然性,因此风险的本质无疑是不确定性的。

  几百年过去了,“风险”这个词也已经改变了自身的最初含义,它的词义依据使用情景的不同而变化,更加适用于多种情况。尼克拉斯?卢曼(Luhmann)提出,“风险”这个词分别于16世纪中期和17世纪后半期出现在德文和英语引用中,然而他注意到文艺复兴时期的拉丁语“riscum”已经在此之前的多个国家中有所提及,如德国已经使用了很长时间[2]。

  半个多世纪以来,大多数的研究学者都将风险这个词和概念的出现与航海冒险联系起来,据德国学者埃瓦尔德(Ewald)考证,“风险”这个词首先出现在中世纪,与航海出行和保险业有关,并且用于说明某次航海出行可能面临的风险。当时,“风险特指一种客观危险的可能性、神的行为、不可抗拒的力量、一场狂风暴雨或者其他不能归咎于错误行为的航海风险。”[3]

  严格意义上的风险概念是一个现代性范畴,与西方文明的现代化进程有关,华东师范大学潘斌指出,风险概念进入公共话语世界,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15世纪至19世纪初期,是风险概念的初步形成时期。从语源学上考察,“风险”的希腊语词根为具有“根”(确定性)和“悬崖”(不稳定性)的双重含义。在意大利语中演变为或其二重内涵得以延续,一方面指个体所将经受的危险,另一方面指所进行的冒险活动;第二阶段:19世纪初期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风险概念进入公共世界的视野,并日益受到重视;第三阶段:从“切尔诺贝利事件”至今,风险范畴已居于公共话语的中心地带,已经实现了从“风险”向“风险社会”的转向。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当今社会已经或正在进入“风险社会”,其标志性事件是“切尔诺贝利事件”[4]。

  2、 传播社会学对风险研究的着眼点和落脚点

  目前,世界各国相互联结,相互促进,日渐成为一个命运共同体。许多学者认为当前社会已经进入了贝克所描述的“风险社会”,加之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风险全球化较之以前大大增加,无论是政治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还是社会生态等都不可避免要与风险挂钩。因此,新时期风险研究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必然转向于风险话语的建构。传统视角下,话语研究的主要领域是修辞学和诗学,随着印刷媒介和电子媒介的传播方式日新月异,话语概念及含义随之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超越了对话语的工具性认知;二是研究角度的多元化。

  2.1、 意识形态与风险话语的建构

  20世纪20年代,以安东尼奥?葛兰西为代表的文化霸权理论从意识形态视角深度探讨了话语权问题,作为一种融合、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多方面内容的总称,“意识形态”代表了特定历史时期人的思维方式,而他们表明个人意志或利益的行为指向,产生了一种体现人类属性的中介——“话语”。他认为:“社会集团的领导作用表现在两种形式中—在统治的形式中和‘精神和道德领导’的形式中。”[8]前一形式表现为上层建筑的国家机器,后一种形式则体现为文化领导权或话语权。在对话语的认识上,葛兰西的“领导权”,西方马克思主义及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福柯的“权利话语”,索绪尔、罗兰?巴特的“泛符号化”,哈贝马斯的“合法化”,鲍德里亚的“仿像”等使话语成为当代意识形态与风险文化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法国哲学家福柯曾发表过一篇文章《话语的秩序》,他认为:“话语既是人们斗争的目的和手段,话语也是一种权力,个人通过话语赋予自己以权力。”应当说,福柯对话语功能和本质的认识又前进了一步,他认为话语不仅仅是思维表意符号,而且是交际工具,既是斗争“手段”,也是“目的”,并能直接体现为人的“权力”。显然,福柯的观点比较接近今天我们对“话语权”功能和本质的认识。

  2.2、 结构与风险话语的建构

  德里达在中指出,“符号”这个词的意义一直是作为某物的符号被理解与被规定的,它指向某个所指的能指。符号所说的一切可以广泛推及到所有的形而上学概念、语句,特别是关于“结构”的话语。从本质上来说,话语并非再现事物的符号,话语虽然由符号构成,但话语不只是用符号来确指某物,因而不能将“话语”当作符号的整体来研究,而是把话语作为系统地形成这些话语所言及的对象的实践来研究[9]。法国思想家米歇尔?福柯进一步指出,人类的一切认知活动都是通过“话语”而获得的,任何脱离“话语”的事物都不存在,人与世界的互动是一种话语的互动。“话语意味着一个社会团体依据某些俗规将其意义传播于社会之中,以此确立其社会地位,并为其他团体所认识的过程”[10]。从与结构主义的语言相关性来看,“话语”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与使用该语言的社会中的整个机制、惯例以及习俗之间的“关系”相关。

  2.3 、文化与风险话语的建构

  文化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是风险的社会文化分析的关键人物,她是风险“文化?符号”视角的重要倡导者。她在《风险与问责:文化理论散论》中认为,风险话语是对社会的解读和对一个客观存在的现实危险的回应,即使关于风险的知识也只能通过社会文化进程来调节。斯图亚特在道格拉斯与阿伦?维尔达夫斯基合着的《风险与文化》一书中,道格拉斯认为,在一个潜在的影响人的每个行为和选择的情境下,在一个特殊的文化中最受关注的风险就是那些与道德原则合法化相连的危险。因此,风险文化认知下的核心宗旨就是“在任何时候的任何地方,宇宙是被道德化与政治化的”。霍尔指出,文化实践不过是现实世界的表征和符号/话语(discourse)的操控和运作[11]。同样,从理论上讲,风险社会的一切方面都具有同等的文化表征价值。

  参考文献

  [1]乌尔里希克风险社会[M].何博闻,译:江苏:译林出版社,2020 : 19-45.

  [2]尼克拉斯卢晏.风险社会学[M].孙-洲,译广西: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 : 20.

  [3]狄波拉勒普顿风险(isk)[M].雷云飞,译.江苏: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9: 4.

  《风险传播的社会学研究》来源:《科技传播》,作者:冯海兵

文章标题:风险传播的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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