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措施

所属栏目:建筑设计论文 发布日期:2020-11-21 10:18 热度: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指导督促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有效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放。介绍了建筑垃圾的来源和分类;分析了《意见》实施的难点和堵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探讨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所面临的问题,同时给出了发展建议。《意见》的出台,对补齐我国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短板,助力开展建筑垃圾变废为宝活动,促进建筑经济转为循环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措施

  1建筑垃圾二次污染和资源浪费分析

  我国拥有14亿人口,约占全世界人口总量的1/5,如此庞大的人口数量,必然有与之对应的建筑总量。在建筑产品的建造过程中,由于对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化利用的意识淡薄,加剧了资源的浪费;再加上城镇建设提速,造成大规模拆建,产生大量建筑垃圾,除去渣土和泥浆,每万平方米的建筑垃圾重量在500t~600t之间。如果不尽快采取措施对建筑垃圾进行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必将造成严重的环境和生态危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发布,适逢其时。笔者认为,造成我国如此大量建筑垃圾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旧城改造。老旧建筑寿命到期拆除,各单位频繁对其进行装修或升级改造,因而产生大量建筑垃圾。(2)业主方建设意图不明确,方案不成熟,造成建筑成品后频繁返工,多次反复。目前由此类因素造成的建筑垃圾占比较大,导致资源浪费严重,资源使用效率大大降低。(3)设计错误造成返工和拆改。设计师受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限制,对业主提出的使用功能理解偏差,导致多专业整合时出现大量的“错、漏、碰、缺”。(4)体制和机制性短板缺陷。长期以来,建筑领域推行条块分割制度,实行碎片化管理,逐渐形成了照图施工的僵化思维,导致错误图纸照样可以变为工程实体;许多国企、公共服务单位借提升改造之名频繁装修,“拉动内需”;我国对建筑垃圾的废弃和减量化缺少相应的法规,以致废弃成本太低,逐渐形成了“垃圾减量不减量都一样”的错误思想。(5)投资、设计和施工“三权分立”。由于法律规定设计师只对建筑结构的安全终身负责,而不必对资源浪费负责,因而设计师经常会“过剩设计”而无视作品的经济合理性。(6)建造技术落后。例如,施工现场大量使用木方、木模板和竹串板等周转材料,以及被废弃的砌块材料、砂浆和装修材料等。由于施工技术落后,再加上管理跟不上,只能靠浪费大量资源来完成建筑产品。(7)各级人员资源节约意识淡薄。在各级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中,“挣钱是自己的,浪费是公家的”的思维普遍存在。如果大家都认为“做工程,浪费是正常的事”,那么建造过程中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现象就永远无法被遏制。

  2对于《意见》相应指导措施的几点思考

  2.1开展绿色策划

  (1)建筑垃圾减量化。业主方应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的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中,并且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现许多短命建筑、违章建筑和形象工程,如陕西秦岭的违建别墅和天津的赵晋系楼盘等,其拆除规模巨大,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浪费的资源无法估量。由此可见,由业主造成的返工拆除的建筑垃圾,在建筑垃圾总量中占据相当大的比重。(2)实施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推进BIM技术应用,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造模式。这些措施是建筑企业转型升级的方向,但必须借助更高层次的顶层设计和强制推广。例如,长期以钢筋混凝土为主的建筑工程,有大量钢筋混凝土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与之相匹配,这些社会资源的转型引导,必须依靠相关的法律法规。又如,提出BIM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已多年,但因缺少相关文件的强制推广,导致有些企业只能按照“没有文件要求,推不推广与我无关”的思路操作。(3)采用新型组织模式。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国际上应用得很好的组织模式,但在国内推广较难。究其原因,一是没有强制推广的依据;二是业主方不愿执行,业主可选可不选;三是利益分配有待细化。

  2.2实施绿色设计

  (1)根据“模数统一,模块协同”原则,推进功能模块和部品构件标准化,减少异形和非标准部品构件。笔者认为,这是一项紧迫的工程。当前出现大量“新奇特”非标建筑,建筑设计风格一味求洋、求奇、求怪。这些建筑无法采用装配式施工,即便是工具式模板和定型脚手架也很难用上,只能采用一次性材料,甚至后期装修材料也都是工厂定制或现场制作的。相比于标准建筑,这类非标建筑的确造成了很大的浪费。(2)提高设计质量,提倡建筑、结构、机电、装修和景观全专业一体化协同设计,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在施工现场,由设计造成的返工和拆除大多是由各专业设计各自为政、缺乏协同所致的,尤其是装修设计,其与主体设计之间的矛盾更多。推行各专业一体化协同设计,不仅减少返工和拆除,减少建筑垃圾,而且大大提高施工效率,真正做到一次成优。

  2.3推广绿色施工

  (1)做好设计深化和施工组织优化。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确定施工工序;推行数字化加工和信息化管理,实现精准下料,精细管理,降低建筑材料损耗率。这些措施是当下建筑企业最需要的软实力,但是大部分企业不具备。究其原因:一是企业主要管理层的理念还停留在传统加工方法上,二是支持这些数字化加工和精准下料的软件还较少,三是相关技术人才紧缺。笔者认为,首要任务是更新管理理念,国家应在龙头企业开展试点,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随后进行大面积推广。(2)强化施工质量管控。监理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进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严把施工质量关。笔者认为,提高施工质量,首先应严控建材质量,尤其是影响建筑安全和寿命的材料,如基础和主体等,必须严把质量关。诸如“瘦身钢筋事件”“江西萍乡恒大御府混凝土事件”“长沙问题混凝土事件”等,都是在基础主体材料上出了问题,且远超建筑垃圾减量化的影响范围。笔者认为,对建材质量的监管仅靠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难以完成的,必须让政府、社会、媒体和各参建单位共同参与和关注。(3)提高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重复利用率。推广应用铝模板、金属防护网、金属通道板和拼装道路等周转材料。笔者认为,实施这一措施的基础条件是制定统一的建筑模数和实现建筑设计标准化。(4)合理布置和利用临时性设施和永久性设施。将施工现场临时布置图与项目设计图相比对,尽可能地利用永久性设施,减少临时性设施。目前许多工程都是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最多只有单体工程图纸,根本没有完善的项目全套图纸,施工单位也只能先做临时设施,用完拆除,在此期间,几经移动,几经拆除,无形中增加了项目的建筑垃圾。(5)实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引导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建筑垃圾的分类存放为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创造了条件,而建筑垃圾现场就地利用是对建筑垃圾最经济、源头减量化最直接的处置方法。目前大部分企业之所以没有做到垃圾分类再利用,是因为职能部门对此项工作没有考核要求,企业落实很随意,而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力度也有待加强。

  3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建筑垃圾因人类生产活动而产生,而人类为了可持续发展,也必须采取措施消化建筑垃圾。目前,欧美发达国家对建筑垃圾实行“四化”处理,即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产业化,为我国解决建筑垃圾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据悉,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已达到90%以上,其余部分做无害化处理,而我国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率仅为5%,其余95%的建筑垃圾基本上未得到处理,就被运往市郊进行简易填埋或堆放。笔者认为,造成目前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未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和消纳管理,建筑垃圾被随意处置或简单填埋;二是建筑垃圾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在市场条件下难以自发形成产业链,有处置能力的建筑垃圾再生企业因缺乏建筑垃圾原料而处于无料供应的生存窘境。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之所以难于推进,除了受技术经济条件的制约以外,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缺失或不足也是关键。建筑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产生、分类、运输、处理和再利用的各个层面,既要企业积极参与商业运作,又要政府部门统一协调管理。鉴于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体制尚不健全,目前我国对建筑垃圾实行分级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模式,但这种分工存在主管部门不明确、联动协调机制不完善、易造成职能错位等问题,不利于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管理。

  4结语

  《意见》的出台,对指导督促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有效减少工程建设过程建筑垃圾产生和排放具有重要意义。期待相关部门再配套出台针对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法规,补齐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短板,尽快使我国的建筑垃圾变废为宝,使建筑经济转为循环经济,让建筑产业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主力军。

  《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措施》来源:《建设监理》,作者:王天吉

文章标题: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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