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评审与控制

所属栏目:项目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1-04-28 07:56 热度:

  摘要: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控制是涉及众多相关部门协调作战的系统工程,它将大批设计、技术、经济、项目管理人员纳入统一的造价控制队伍之中。本文结合实例阐述了财政评审提前介入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预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投资、设计、施工、材料、合同、监理等方面的管理与造价控制密切结合起来,动态控制,严格审核,最大程度的实现政府投资项目的有效控制。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工程造价
  
  某校信息综合楼位于校园的中心位置,外形独特,融古今建筑风格为一体,结构较复杂,占地面积10280m2,建筑面积46800m2,框架结构。工程项目于2003年6月开工,合同工期
  315d,2005年8月竣工验收,2007年12月结算送评审,2009年1月审结,前后历时六年。该项目结算评审内容为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此楼属我区重点项目。另一方面该楼的结构比其它一般现代建筑物的结构来得复杂、来得多样,不仅有钢筋混凝土结构,还有钢结构和筒体结构。我们根据送审资料,从招标文件到合同协议书,到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资料等,对工程进行了详细审核。通过评审,剔除了不合理的签证,指出了招标文件与合同协议书不一致甚至矛盾的条款,除去了多算的内容,纠正了错误的工程量、错误的单价。该项目送审造价5808万元,审定造价4901万元,核减了907万元,核减率达1516%,为近年来我区财政投资评审大项目中核减率较高的项目。
  针对在该项目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笔者结合平时工作经验所得提几点看法和建议,以期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评审机制有所助益:
  一、提前介入可以使评审工作变被动为主动
  勘察设计是建筑安装施工的依据,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龙头,工程项目造价“三超”现象中有“两超”,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都是发生在设计阶段,而第三“超”,竣工结算超施工图预算也往往与设计不合理和设计变更有关。据资料反映,该信息综合楼原来立项时的估算价为3000万元,施工图设计预算造价为3400万元,竣工结算造价为4900万元。据建设单位介绍,该信息综合楼的方案设计为北京的一家设计单位设计,后来的施工图设计为本地的一家设计单位设计。该楼造型美观,结构复杂,当然设计难度大,甚至
  某些地方还有一边施工一边设计的情况,加上设计深度不够到位不够详尽,由此成为该项目出现“三超”的重要原因之一。可见,一套合理、经济、完整的施工图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是很大
  的。据统计,各个阶段的工作对整个项目造价的影响分别为:投资决策阶段为75%~95%,设计阶段为35%~75%,施工阶段为5%~35%,竣工阶段为0%~35%。因此,对于财政评
  审部门来说,如果能提前介入,适时参与设计阶段造价管理,如开展设计方案优选并保持设计方案的稳定性,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推行限额设计,推行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制,委托设
  计监理、使整个设计过程在受监督的情况下进行等,将会进一步提高设计质量并有效地减少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不确定因素的发生,从而把握全局,主动有效地控制投资规模。
  招标文件一般是建设单位委托给招标代理机构编写,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由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在招标工作完成后与承包人签订,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往往更注重工程
  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相关条约,对涉及工程造价的条款重视不够,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合同的造价条款容易出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如果在建设单位进行施工招标时财政评审能适时介入,并对招标文件约定不清或对业主明显不利的条款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者当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能将合同送财政部门审核,那么就可以从根本上避免许多因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条款存在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而引起的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预算是项目造价管理的基础,它的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最终造价。对项目预算进行评审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现今推行实施的清单计价规范,也对预算评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咨询单位通常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加班加点编制工程预算控制价(或标底),难免会出现错误或遗漏现象,如该项目天棚吊顶的轻钢龙骨定额子目套错,天棚高度超过316m时的装饰脚手架定额子目、伸缩缝子目等漏项。如果该项目预算经过财政评审预审,这些问题应当可以得到避免。
  综上所述,财政评审部门适时提前介入,把评审工作向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预算等工作延伸,对于减少失误与偏差可以起到重大作用。因此,变被动管理为
  主动管理,加强评审工作的向前延伸应当摆上财政评审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评审的重要工作之一。
  二、不能忽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对评审工作的影响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完全按施工图施工的情形很少,出现设计变更和补充,从而使工程造价发生变化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所以对设计变更的评审不可避免。实际操作中,应当从技
  术角度入手,核查其变更手续的完备性、变更的必要性以及变更的合理性,把关的主要原则是设计单位主动提出的设计变更属于必要的技术性变更应予以认可(如地质条件变化、原设计
  图纸错漏的更改等),属于建设单位要求的设计变更,应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如果是提高使用功能或提高标准的设计变更,要得到规划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三方批准方能认可,
  对于不符合程序的口头变更、便条变更等不予认可。
  评审施工现场签证时,要认真评审签证手续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对缺乏完整性的现场签证,一定要认真评审签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有些重要内容、重大事项应在合同中约定的,就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而应由承发包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不能以简单的工程签证形式取而代之。对隐蔽工程的评审要特别注意,由于隐蔽工程无法追溯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因此结算审核应从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出发,将施工顺序、施工方法的合理性作为审核的重点。评审隐蔽工程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查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只有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准确无误,手续完整,才可列入结算。此外,评审时还需要注意防止一些施工单位利用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不熟悉施工的弱点,将应纳入到设计变更的内容简单写入工程签证,加强对此类有意回避变更内容的合理性检查。据统计,该信息综合楼的不合理签证造价约有110万元,占全部核减数12%。如:①用塘渣铺设一条道路进入工地与合同中“施工道路已开通,满足施工要求”相矛盾;②甲方在该项目工地领取外墙陶土砖用于8#路上座椅贴面,乙方代购日后维修屋面用的瓦片等,这些虽然都是因甲方要求而乙方多花的费用,但不能放在信息综合楼这个单位工程造价中,而应由甲方另行给付;③所有铁门安装好后又拆下统一保管,待室内装修好后再重新安装,每扇门补贴费用25元,这是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不应计入该结算中;④设计图纸费用及有关人员的差旅费用等等,这些费用均不能列入该项目的单位工程造价中。

  在具体评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内容时,要特别注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内容是否符合合同中价款调整的约定,或是否属在承包商的投标报价中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否则应予剔除。总之,在评审时一定要坚持原则把好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评审关,这样才能把它们对工程造价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三、“走出去”评审是提高质量的有效手段
  结算审核虽然是事后审核,但我们绝不能关起门来搞评审,要不怕辛苦和麻烦,必须主动走出去深入工程现场进行踏勘。当然有条件的话,要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就进入现场进行采集,掌握第一手资料,为结算评审做好准备工作。实践证明,踏勘现场是确保工程资料准确性的有效手段,实地取证,对对照竣工图纸核实工程量、核实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都有很大帮助,可以避免施工单位抽调工程联系单,避免不如实依照工程实际将减少的工程内容修改到竣工图上的情况发生。实际操作中,要抱着对发生的疑问和问题一查到底、不弄明白不罢休的态度,认真踏勘现场了解情况,与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反复会商添加工作内容的情况,也是我们踏勘现场应特别关注的问题。在评审该信息综合楼时发现,外墙面的装饰主要用两种材料,一种是面砖,一种是涂料,它们某些部位的分界在图中无法看出;窗洞口的侧壁、顶面是刷涂料还是贴面砖,图中无法看出;室内一些细微处的装饰图中无详细表述;因此评审人员多次深入实地详细察看,把图纸带到实地进行认真对照,实地量测尺寸做好记录,保证了该部分结算的准确。评审中,我们还发现学术报告厅的工程量的计算尺寸与设计图纸的尺寸对不起来,经询问才知道是图纸发生了变更,变更图补来后还是与工程量的计算尺寸对不起来,经再次询问,了解到该图纸变更了两次,最后一次变更图已丢失,原设计单位已改制,设计人员又离开了该单位,已经无法补到丢失的变更图。最后还是依靠到实地测量现场实际尺寸,才将这部分内容核定清楚。
  “走出去”评审,不仅要深入具体项目调查了解,还要针对具体项目开展市场调查和横向了解,积极了解相关市场信息与环境信息。这样,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料和信息的可靠性,
  提高评审的准确性,从而提高评审质量。
  四、加强管理是提高评审结算时效的重要保证
  该项目由于工期拖延,实际施工期2年,在竣工验收两年半后才送财政部门评审,评审过程又长达一年时间,使该项目从施工到结算评审完历时6年,由于工期拖延,实际施工期2年。结算时间漫长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该项目结构较复杂、定额子目多,签证资料、设计变更多;二是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存在缺陷,产生了结算纠纷;三是施工单位造价管理模式僵化滞后,不符合现代造价管理要求,签证或变更索赔不及时,许多资料直到竣工后才补做,以致出现不少前后矛盾的签证资料,影响了资料的准确性。因此,要提高评审时效,应强化以下工作:
  (一)加强事前管理。完善招标文件和建设施工合同的编制,确保招标文件严谨、完整,既有针对性又有合理保护性,确保施工合同的造价条款与招标文件保持一致,避免产生纠纷。
  (二)是加强事中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提出变更、索赔,发包方现场代表要及时审核变更、及时答复索赔事件,为后期评审工作做好基础工作;施工单位应重视提高结算岗位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责任心,通过有效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益。一份质量好水平高的结算不仅是乙方结算人员技能的体现,同时还能给评审工作带来积极影响,这就如同老师改作业,学生作业做的都对时,改起来当然就快,心情也可能更好,速度快心情又好,无形中工效就提高了许多。评审人员在项目施工过程时,应当积极主动地关注施工,时常自觉地深入实地,及时做好一些记录,引导建设单位加强对现场签证单的规范化管理,对工程造价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尽心尽力帮助甲乙双方解决好
  工程项目中遇到的造价问题等等,为后期评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加强事后管理,当建设单位报送资料后,评审单位应及时把任务分配给评审人员,评审人员尽量把工作安排紧凑、环环相扣,同时在评审实践中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工
  作效率,在评审过程中当需要与建设单位的现场人员沟通时,他们的积极配合与及时解答疑问也是提高效率的因素之一。
  总之,要保证评审结算的时效,不仅需要评审单位加强管理和及时跟进,也需要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和积极配合,即科学有效管理应当贯穿在项目建设及评审的全过程。
  四结束语
  财政评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专、技术性高、政策性较强的工作,需要时间、需要静下心来细致思考和计算的稳步型、技术型工种,它不仅要求从业人员要认真研读立项批复文件、招标
  文件、施工合同,熟悉施工图纸等资料,不时深入工地现场踏勘,要对整个工程资料进行分析和准确核定,及时发现和剔除不合理、不合规的量价因素,而且还要求评审部门有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最终才能得到科学准确合理的评审结果。因此,笔者试图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案例分析,提出建议意见,抛砖引玉,为各级财政评审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从而有效提高财政评审质量和工作时效尽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柯洪1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2009年版)[M]1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1721
  [2]张健1目前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1工程造价管理,2008(4):201

文章标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评审与控制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sofabiao.com/fblw/jingji/xiangmu/8588.html

相关问题解答

SCI服务

搜论文知识网的海量职称论文范文仅供广大读者免费阅读使用! 冀ICP备1502133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