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项目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所属栏目:项目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1-03-18 08:15 热度:

  第一章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现状
  近年来,建筑工程领域对工程的要求由原来的三“控”(质量,工期,成本)变成“四控”(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特别增加了对安全的控制,可见安全越来越成为建筑业一个不可忽视的要素。
  1.1施工安全
  安全(safety),人们从事生产、生活以及可能活动的一切领域、场所中的所有安全问题,即称为广义的安全。这是因为,在人的各种活动领域或场所中,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的潜在危险和外部环境有害因素始终是存在的,即事故发生的普遍性不受时空的限制,只要有人和危害人身心安全与健康的外部因素同时存在的地方,就始终存在着安全与否的问题。换句话说,安全问题存在于人的一切活动领域中,伤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始终存在,人类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也永远存在。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整体形势依然严峻。
  1.2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1.2.1建筑施工事故类别
  2008年,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别仍主要是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和触电等类型,总计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92.00%,它们具体分布见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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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2全国2008年建筑施工事故主要类型分布
  1.2.2建筑施工事故部位
  2008年,事故主要发生在临边洞口处作业,在各类脚手架上作业,安装、拆除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塔吊,土石方坍塌事故,因模板支撑失稳倒塌,施工机具。它们具体的分布见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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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3全国2008年建筑施工事故发生部位分布
  第二章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隐患
  
  2.1法律制度上的不完善
  我国工程建设投资体制的变化使原有的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己经不适应现在的建筑生产方式,因此一直由政府主导的安全管理出现了很多管理漏洞,再加上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尚未形成
  2.2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原因
  施工单位是建筑安全活动中处于主体和核心的地位,建筑安全问题主要出在施工单位的身上,主要表现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对新工艺的认识和准备不足;市场行为不规范等方面。
  2.3安全投入问题
  由于建筑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中肆意压价,甚至将发包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对确保施工安全的措施费用的不予认同拒绝支付合理的安全费用。为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强求施工单位不合理的工期要求,而施工单位为了保证施工进度和工期,把有限的资金优先用于生产上,设备和安全防护措施落后、工人劳动条件得不到有效的改善
  2.4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
  首先,建筑行业是接纳农民工最多的行业,而从一个农民转化成一个地地道道建筑工人应该有一个必要的培训过程,实际上这一培训过程目前在许多地方还是名存实亡的。虽然,许多公司可以提供安全教育记录,但是一些记录的真实性还是有待商榷的。许多农民工没有经过必要的上岗培训,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许多安全事故都是因此而发生的。而如何让作为培训主体的用人单位真正负起该负的职责是政府主管部门值得思考的问题,也是一个监管的重点。而探索出一条农民工培训的更加有效的途径也是非常必要的,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这一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应是当务之急。
  第三章国外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措施办法
  
  对英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我们总的印象是:一切依法办事,凡事都有一定之规,各自按规矩自行运转。这看来十分简单,实则是百年积累的结果。毫无疑问,其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已达到相当成熟的程度和相当高的水平。英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成绩显著。我认为,以下三点颇具特色。
  1.一切依法办事2.重视安全培训3.实行工地安全保险
  英国建筑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但也有不尽人意之处。和我们国家一样,英国建筑业也是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性行业。1999年英国政府曾要求2000年建筑业工伤死亡率下降20%,死亡人数控制在80人。但2000年死亡人数却高达128人,上升了近50%,死亡率高达4‰。探其原因,我看有四个方面。一是重法轻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一切依法办事,安全工作也不例外,主要靠法律,这无疑问。但依法办事不能代替管理。我总感到,英国建筑业负责建筑安全监督的官员人数较少,管理力度不够,对管理工作有所忽视。二是执法不严。去年11月,某工地工伤死亡1人,承包商就隐瞒未报。也有处理不当的现象。如工伤死亡1人,根据英国法律规定可判处责任人二年徒刑,但却只判罚款12万英镑了事。三是一线工人年龄偏大。英国劳动力紧张,政府规定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如果身体状况好,还可继续工作。年龄大的雇员视力、听力、行动的灵活性均有所降低,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据英国1999年4月至2000年3月的统计数字表明,在建筑业因工死亡的雇员中,51~67岁的占43%,31~50岁的31%,18~30岁的26%。四是群众监督力度不够。英国建筑工会大力抓安全培训是对的,但抓监督似乎不够。中国建设工会却充分发挥了群众的监督作用,并与建筑部紧密配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且有工会自己的安全检查标准等。两者相比,他们似有不足。我们应该发挥自己的优势,坚持自己的长处,并努力巩固发扬。同时,要学习人家的先进东西,取长补短,把我们的施工安全与卫生工作搞得更好。
  如何控制建筑工程施工安全
  4.1从各个阶段
  一、建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安全管理
  在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进度中应当提供建筑工程全面、准确的地质测量和水文资料,并按照建筑安全标准进行设计,以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二、建筑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由具有一定资历理论基础和丰富工程项目经验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同共参与,其中在承揽项目的技术和安全要求上具体载明;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相关作业环境和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安全措施所需费用以专项费用来计提,不要列入建设工程项竞价来算;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规范中,承包单位建设全程安全业绩要纳入评标标准;
  三、建筑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单位要将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审查相关内容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范围,具体要做到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安全、质量、工期和投资四项同步控制。
  四、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管理
  在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要要自行检测工程质量和整理相关资料,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施工安全评价,向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建设工程项竣工安全管理资料是证明施工现场能否达到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要求的程度。所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的客观检测资料文件记录,是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现场能否达到实行全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据,同进也是建筑工程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
  4.2从各个方面
  1、从思想上增强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体现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人的生命价值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现阶段在“与时俱进、持续发展”的经济建设方针指导下,安全生产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之一。
  从业人员要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学习,并在生产过程中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才能把人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降至最低限度,从而做到预防事故,减少人身伤亡。
  2、从物质上增强安全条件
  在生产过程中,除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必要的安全条件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物质基础。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在进入不同区域要有明显标志,如进入作业区,必须头戴安全帽。在我校施工的工程项目,都有发现工人或管理人员进入作业区不戴安全帽的现象,我们都从一开始就严格执行,此后养成习惯,就可以杜绝此类现象。在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都要有设置不同的安全警示标志。高空作业或井下作业都要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方可进行工作。
  3、从制度上增强安全保障
  在安全保障管理过程中,靠人管人很难做到有效管理,只有通过建立规章制度,才能真正落实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操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集中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在我校外语楼施工过程中,经检查发现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我校基建部门、管理单位等坚决要求整改,并督促专职安全人员到位,才允许继续施工。并也可通过各种奖励措施来督促安全生产。
  第五章逐步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体系
  5.1五大对策
  对策一,必须通过“安全诊断”及时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作业现场的安全诊断就是为了切实发现作业现场的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提出改进的措施,并形成安全诊断报告书,作为一段时间内的安全整改工作的重点。
  对策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持续改进。对于生产责任制,要保证设置合理,有相应安全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人对自己熟悉的工作负责,否则,需进行调整。
  对策三,已经制定的应急预案必须进行演练。在发生事故的时候,人的意识、判断力往往比较低下,如果没有事先的良好训练,应急预案就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必然导致事故扩大。组织应急演练必须有专门的技术专家作指导,在应急演练前还需进行全员安全培训。
  对策四,尽量避免人员的频繁流动,建立企业的安全文化。安全管理制度作为一种固定模式而且强制化的管理方式,越来越显示出它的局限性。安全生产本身就是一项全员的工作、全员的义务。所以,企业必须通过建立企业安全文化逐步将被动管理提高到员工主动参与、团队互助的管理模式。
  对策五,做好安全培训,特别做好新员工的“三级教育”。由于建筑行业人员的流动性大,“三级教育”更为必要。三级教育的重点应该放在使员工掌握所在施工队的作业特点、安全注意事项、个体防护要求、应急措施等方面。为了避免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在安全培训前要做好需求分析,分析培训的人员层次、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的形式,通过这样的培训有效提高被培训人员急需加强的知识和技能。
  5.2六点建议
  (一)应当建立和完善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若干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建设安全监督制度;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制度;4、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5、安全生产教育培育制度;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重大事故隐患登记、整改、销案制度;8、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处理、结案制度;9、建筑施工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1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11、起重机械设备及大型安全设施检测合格、登记备案制度;12、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13、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4、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5、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6、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报监备案制度;17、施工企业安全评价及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认定、评定制度;18、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及季度通报制度;19、安全技术管理制度;2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2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22、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24、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2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26、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27、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与重点地区监督检查制度;28、建筑工程安全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2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30、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档案评查制度;3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二)应当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起码要求是应有和行业监管制度相对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还应有覆盖本企业主要工种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行作业工法或指导书标准化作业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施工技术设计、计划、方案审批制度,特殊专向方案的专家评审论证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大型设备设施安装验收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危害监测控制制度,企业及项目安全档案管理制度等。并且要严格贯彻实施;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
  (三)应把握处理的若干关系:1、作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的功能、作用定位问题,主要应为:管理、监督、考评、奖惩2、如何看待同施工企业的关系,主要应该:监督、指导、服务、协调3、企业在法制环境、市场经济中自我觉醒自觉参与竞争的问题,主要应是:引导、鼓励、支持、执法4、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监督机构和企业安技系统的业务关系问题,主要应作:督促、指导、帮助、配合5、安全达标工作在目前形势(认识和社会氛围)、经济因素(费用无来源、欠款、压价)、人员素质(领导者、安监人员、一线民工)情况下如何把握:既不能急于求成又不能无所事事;要争取做到:目标合理、责任分解、管理有序、技术先进、精品要精、有奖有罚,积极进取。6、相关方人员各自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角色、作用如何发挥问题,主要应当:按法规要求、按规范标准,尽职、尽责、尽心、尽力。7、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有关部门的职能交叉与业务配合问题,主要应为:主动协调、简化程序、依法行政、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应把握好的几个关键管理环节:1、抓好年度计划,合理分解目标,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2、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法规体系,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管理;3、抓好对企业年度评价,把好安全许可、考核、发证及年审关,严格奖罚激励机制;4、抓好对项目过程安全评价,树好典型和精品工程,考核项目经理业绩;5、抓好多发性事故专项治理,落实安技措施方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6、抓好对总包企业安全监督,考核第一负责人,督促指导企业体系运转;7、抓好等级以上事故处理,严格按法规进行处罚,起到警示作用。
  (五)应创新行业管理监督工作方法方式:
  1、搞好六个结合:(1)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相结合;(2)对企业安全行为监督与对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监督相结合;(3)突击性检查抽查与日常规范性巡查相结合;(4)专项治理活动与安全管理活动整体推进相结合;(5)典型引路与严格执法相结合;(6)安全生产达标与文明施工效果相结合。
  2、实行四个转变:(1)由监督现场为主转变为监督企业为主,现场为辅;(2)由监督工程实体安全状况转变为监督企业安全行为为主;(3)由计划经济的传统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转变;(4)由跟踪过程监督向事前预防、事后结果考核监督转变。
  (六)几项具体工作的建议:
  1、关于施工企业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任职资格问题:应结合安全培训由省或省直辖市建设安全主管部门分级管理,考核发证,收取资料费,不收培训费;证书设计为可进行分级管理、年审,有效期定为不超过六年为宜。
  2、关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发证、持证上岗作业问题:按法规要求发证权在综合管理部门,但行业不组织很难办的好。建议由行业统一组织,使用全国统一教材,确保培训质量,由安全监督管理局考试发证,而年审由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按法规要求进行。
  3、关于大型机械设备、设施检测登记制度建立问题:应由所有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施工单位自由选择。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一是抓现场督察报检检测,二是及时受理登记发备案登记标志,适当收费。
  4、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对施工企业或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的问题:建议仍按建设部15号令规定:应当通过或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为宜,以免重复检查。
  5、关于建筑工地为现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事宜:应该说按国务院新颁布的《工伤保险管理条例》执行是顺理成章的,但按《建筑法》和国务院393号令之规定,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仍应按项目投保高危作业意外伤害险,更具可操作性。如仍按行业组织投保应确定合理的浮动费率,而且要在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报监手续时告知,施工单位办理,进入工程成本。河南省该条例实施办法,也允许行业统筹,省级统筹以解决人员流动频繁问题,省厅应有所安排。
  6、关于施工现场噪音扰民问题:一是应按法规要求采取降噪技术措施或分时段施工;二是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能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公告周边居民,环保等执法单位应凭批准手续不再查处。
  7、关于起重机械、整体提升架等大型设施使用问题:应由省或市行业协会、安监机构发布考核评价推荐目录,要求采购使用单位在目录中自主选择,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以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辖区施工工地。
  8、关于施工企业安全机构设置问题:应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条例》要求,根据建筑业实际,总承包企业必须设置单独专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仍按原规定千分之五底线,但各级组织要有安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现场按建设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规定,一万平方米以下设一人专职,一万至五万平方为二至三人,五万平方米以上按专业设置安全管理小组,机构和人员配备问题列入企业评价实施标准。
  
  第六章结语
  以上是笔者在从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中,由自己经验和知识积累,提出的对安全的重要性的一些看法。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建筑工程项目安全越发的重要,也变得更加专业化,质量安全和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使企业更加注意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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