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效控制建筑项目工程造价的分析探讨

所属栏目:项目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1-03-04 08:53 热度:

  摘要:本文结合笔者多年建筑项目工程造价实践,就有效控制建筑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方法和措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阐述。
  关键词:建筑项目;工程造价;有效控制;施工阶段
  1前言
  建筑工程造价在我国长期存在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严重困扰着建设工程投资效益管理。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就是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其目的不仅在于把项目投资控制在合理预算范围之内,更在于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效益。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和发展,工程造价管理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使工程造价管理尽快纳入规范化、系统化、法制化轨道,已是当务之急。
  2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是加强对该项目的调研工作,合理定出项目的功能需求和规模,从而避免造成超规模建设和功能过剩而造成整个工程造价不必要的浪费。
  3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应是建设方本身的造价工作,对于设计水平不高、保守都有可能导致工程造价过高,而且是其它阶段无法弥补的,所以工程设计阶段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性环节,是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设计阶段要通过对方案进行优化设计、推行限额设计、设计审查等主要方法来控制造价。
  4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4.1资格预审
  4.1.1如何选择投标单位:为避免施工单位出现串标现象,在选择单位时应尽量杜绝同一系统几家单位投标;同时几个标段招标时应注意多选择投标单位(一个单位一个标段划分)。
  4.1.2资格后审:所有报名参加投标单位先投标(基本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业主收到投标书后再进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的单位作为有效投标单位再进行评分(有效控制施工围标,增加社会成本)。
  4.2招标文件
  4.2.1计价方式及合同形式
  计价方式: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常用),清单计价主要采用市场竞争的形式,有利于控制造价。定额计价相对来说比较成熟,定额计价中的费率招标也是非常好的方法。
  合同形式: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款合同、成本加酬金,基本上采用的是固定价款合同,清单计价方式通常又有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什么时候用固定总价什么用固定单价,主要看设计的深度,设计深度不高以后过程改变比较大,通常采用单价合同,反之采用总价合同,建议尽量采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弹性大不好控制造价。
  4.2.2投标限价及评分办法
  投标限价:投标限价通常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公开形式,另一种保密。对于采取公开形式的方式应要对投标限价进行复核,以使投标限价合理,如果投标限价定的过高便会导致中标价偏高,导致工程造价失控(固定总价合同尤其重要)。保密形式的标底应严格控制其保密性。评分办法;主要采用合理低价中标、合理范围中标(区间)的综合评标方法。清单计价方式应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才能体现其竞争的意义,除此之外,防止不平衡报价。在评分办法里应将综合单价、合价参加评分,这样可以有效控制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不敢随便调整其单价。
  4.3投标文件
  由于评标时时间太短,专家无法对所有项目进行复核,所以在选定中标候选人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复核投标书、分析投标书,对施工单位报价中不完善、不清楚的地方要求澄清(如综合单价采用的费率不一致,单价与合价乘积不一致等等),对于施工单位采取严重不平衡报价应在保持总价不变的情况下作出调整,对于那些无法修正的技巧应及时作出应对策略。
  4.4施工合同
  4.4.1进度款支付比例。进度款支付比例一般控制在60%~90%。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对进度款支付的控制原则一般为:一般小的变更项目如果建设方没有技术人员或监理的签名可考虑不予支付,待结算时一并支付;如果是变更大项目,需由监理方对变更事项确认建设方再审核后才给予支付到90%以内。4.4.2变更价款的处理。变更价款根据不同计价方式来处理。清单计价形式,应考虑原来的投标的下浮比例。变更价款增加的措施费用,清单内(承包范围内)不因变更而调整;清单外(承包范围外)应给予调整组织措施费用。
  5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现在的建筑项目由于工程量大且分项工程众多,很多总包商都选择采取了分包措施,以保证工程进度和合理分配利用建设资源,总包方由于合同定价基本已经确定好,因此其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5.1隐蔽记录。隐蔽记录一定要清楚,同时要做好与隐蔽相关的其它记录,为工程结算提供有效的依据。
  5.2工程变更。变更时应对造价进行分析,才能够心中有数,特别需要注意分包方提出的变更,要分析是否真需要变更,防止分包单位投标时采取的不平衡报价而使工程造价超高。
  5.3工程签证。由于在工程现场中,通常总包的工程师由于专业分工所限,所以对工程预结算的知识了解不够,如果签证不好会造成结算时的扯皮。为避免类似情况的出现,要求现场总包方现场管理人员做好以下工作:1)签量不签消耗;2)签量不签价;3)不能与合同相抵触;4)签单价不签总价;5)签量应有明细计算式及相关图形;6)签证事项的相关来源应清楚。
  5.4主要材料
  5.4.1甲供材料。此部分如果包含在原合同价款内应注意一定要重新签定合同,否则结算时可能会出现两家同时向业主方要钱。5.4.2甲招乙供材料。应注意分包单位组织各供应商哄抬价格,在选择投标单位时应加强管理,确定中标后应通过询价核实价格。5.4.3乙供材料。主要对招标时规定品牌的材料加以控制,注意实际施工采购的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是否与招标一致,在这过程中一定做好记录,如果不一致不应给予进场,如果进场时忽视了,那么在结算时进行调整。
  5.5工程进度款
  进度款的支付通常是先由分包施工方提供进度结算,然后经由现场监理核实有关工程量并审核是否按合同有关规定编制进度结算,再提交总承包方审核确认后支付进度款。支付金额应严格按合同,且应按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计算,要特别注意扣除分包项目、保修金及甲供材料,注意考虑单价合同中的清单工程量招标时一般偏大,不能完全以招标的工程量清单量来计算,而应该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
  5.6综合单价
  5.6.1只是项目工程量改变时,按实计算工程量,并沿用相应项目的单价及计费原则和程式。工程量改变是指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内容与招标图纸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量的变化(增加或减少)。5.6.2只是项目用料(包括规格)改变时,只调整相应项目的主材费用,如主材单价表没有该种材料,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相似或相近项目的报价水平报价并经监理、发包人审核确认,那么该项目的结算单价按相似或相近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换算,换算时只计算主要材料价差及规费和税金。5.6.3当项目的工程量及主要材料同时改变时,同时调整相应项目的工程量及主材费用,其计费原则不变;5.6.4若工程量清单中未有的项目,则参照工程清单类似项目计价,没有类似项目的,参照预算定额计算直接费(或成本价),工料机价格参照原清单内价格,原清单内没出的价格执行施工当期信息价或监理、发包人确认价,管理费及利润的取费水平执行投标时报出的费率或按未列项目(清单外项目)取费用明细表的取费水平。
  5.7合理确定施工队伍,订立严谨的施工合同
  因为施工队伍的优劣关系到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造价控制的成败,在选择分包施工单位时,主要考虑施工企业的建设业绩、资信情况和技术装备等等。确定了分包施工单位以后,要签订施工合同。在项目建设管理中,特别要高度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充分发挥其法制制约作用。合同条款越具体越好,能事先预料和想到的问题,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凡是涉及投资的内容都要有明确具体的规定,避免歧义和争议。作为项目负责人,应该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了解建筑业的一般惯例和有关规范,各尽其责,对于直接影响工程造价计定的条款都应该有详细的约定。
  6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6.1竣工资料及现场勘察。竣工资料通常包括竣工图、结算书、有关签证及会议纪要、往来书信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竣工图必须要经现场监理和业主现场勘察核实是否跟实际施工状况一致,否则无论是建设方结算人员还是社会造价咨询公司都是以竣工图纸为依据来核实工程量及工程项目的,所以显得非常重要了。
  6.2争议问题。当双方产生争议的时候,建设方最好召集相关当事人员对现场实际做出说明,了解情况后甲方内部应召集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与总包施工单位进行洽商。应注意定额疑问可以咨询相关主管部门,但对于合同原则问题应法院来裁决。
  7结语
  由此可见,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从投资决策到竣工决算的过程管理,任何环节都缺一不可。为了实现预期投资目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只有对建筑工程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才能达到目的。控制工程造价不仅仅是防止投资突破限额,更积极的意义是要促进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等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工作,对保证和加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欧阳松伟.论建筑项目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2007(2).
  [2]谢大力.建筑工程设计与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分析探讨,2008(4).
  

文章标题:对有效控制建筑项目工程造价的分析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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