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协调性研究

所属栏目:经济学论文 发布日期:2021-07-14 09:22 热度:

   产业结构的变动必然伴随着劳动力的流动,进而引起就业结构的变动。关于两者的研究,国内已有丰富成果。Petty和Clark(1957)提出:经济水平的上升,第一产业就业难度增加,劳动力逐步流入第二、第三产业,进一步推动产业调整;Kuznets(1985)进一步提出:随着工业化推进,第二产业增加就业难度加大,进而导致第三产业流入大量劳动力;在此基础上,Chenery(1988)提出: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调整速度缓慢,各产业创造就业的潜力未充分发挥,导致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劳动力流动没有及时与产业结构调整相匹配;随后,Hollanders(2002)、Jammarino和Mccann(2006)等研究指出:技术进行是影响产业结构能否与就业结构实现均衡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国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国内学者对此也展开了深入探讨。陈越(1984)首次提出科学技术的突破,会产生新产业部门,吸纳更多劳动力,进而引起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调整;王庆丰(2009)、肖海萍(2010)、朱春楠(2012)、牟宇峰(2013)、沈滨(2014)等利用结构偏离度、比较劳动生产率、就业弹性等方法探讨了江西省、东北三省、长江三角洲以及全国范围的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演进特征及相关性;随后,董奋义(2016)、单良(2018)、华德亚(2019)、周健(2020)等学者通过细化产业、测算协调度、滞后期以及考虑空间因素等,丰富国内对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两者间协调关系的相关研究。乌鲁木齐市是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也是建设丝绸之路的经济核心区。对此,乌鲁木齐市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发展不仅对新疆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对西部其他地区实现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发展也提供参考价值。但通过检索相关文献,发现乌鲁木齐市关于其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协调性的研究存在不足。因此,本文利用“结构偏离度”、“整体协调度”以及灰色关联分析法等,深入分析其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性,对推动乌鲁木齐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乌鲁木齐市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协调性研究

  一、乌鲁木齐市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演变分析

  (一)乌鲁木齐市产业结构演变分析。1990~2018年间乌鲁木齐市产业结构的变化过程如图1所示。对第一产业而言,其产值占比持续降至0.38%,期间变化幅度相对较小;第二产业的产值比重则呈现先降后升再降的变化势态,由47.85%降至30.68%,下降幅度为17.17%;第三产业产值比重呈现相反变化势态,即先上后降再降,由48.82%升至68.49%,上升幅度为19.67%。同时,相比于第一产业,其第二、第三产业的升降幅度更加剧烈。总体来看,其产业结构的整体变化势态为:一直以“三、二、一”的结构进行发展。可见,拉动乌鲁木齐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来源是第三产业,其次为第二产业。(图1)

  (二)乌鲁木齐市就业结构演变分析。1990~2018年期间乌鲁木齐市就业结构的变化过程如图2所示。第一产业就业所占比重持续下降2.5倍左右,由11.99%降至4.75%,期间变化波动较小;对于第二产业,其就业比率由47.88%大幅度降到26.57%,随后经历小幅度的升降,再持续下降到2018年的20.33%;对于第三产业,其就业比率呈现相反变化势态,即大幅度由40.13%增加到67.04%,随后经历小幅度的升降,再稳定上升到74.92%。1990~2018年,就业结构的整体变化趋势为:第一、第二产业的就业比率呈现同方向持续下降变化。相反,第三产业的就业比率呈持续增加变化。可见,对于乌鲁木齐市而言,劳动力不断从第一、第二产业流出,即第一、第二产业增加就业难度加大,进而导致第三产业流入大量劳动力。(图2)综上,对于第一产业,其产值与就业的占比都呈现不断下降势态。但相比于就业,其产值占比更低,表明该产业增加就业的难度加大,大量劳动力需要及时流出;对于第二产业而言,其产值比重呈大幅度下降后稳定持续下降,就业所占比重呈小幅度相同变化势态,表明两者间处于低均衡发展水平;对于第三产业,其产值比重呈大幅度上升后稳定持续上升,就业比率呈小幅度相同变化势态,表明其产业的剧烈变化没有显著带动就业变化。因此,由乌鲁木齐市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在演变过程中存在较大差异,可以推断出两者间协调发展水平较低。

  二、乌鲁木齐市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协调性测算分析

  对乌鲁木齐市三次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变化过程进行探讨,发现两者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处于低协调水平状态。在此基础上,本文利用“结构偏离度”、“协调系数”,深入分析两者间协调程度,并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其处于低协调水平的原因。

  (一)结构偏离度分析。本文将利用结构偏离度来测算乌鲁木齐市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均衡发展的水平,公式如下:ri=GiGLiL-1(1)式中:Gi为第i产业产量,G为GDP总量;Li为第i产业的就业人数,L为总就业人数,i为1、2、3。结构偏离度越接近0,则表明与均衡点距离越近,其均衡水平越高。从图3可知,1990~2018年期间乌鲁木齐市各产业结构偏离度的变化趋势。对于第一产业而言,其结构偏离度是远离均衡点的负数,且其远离水平呈增加势态。其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是因为农业经济本身的规模经济递减;另一方面是因为第一产业中大量的劳动力由于自身能力等原因,无法及时向其他产业转移。对于第二产业而言,其结构偏离度缓慢上升转变为正值,经剧烈升降后逐步靠近均衡点,但其距离均衡点仍然较远。其主要原因是:第二产业内各细分产业链短,高附加值加工业发展缓慢,这导致第二产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的能力受限。对于第三产业,其结构偏离度大幅度下降后转变为负值,自2001年起就业比率高于产值比率。其主要原因是乌鲁木齐市第三产业的新兴服务业发展比较滞后,所以限制了第三产业提供更多的劳动力就业的空间。总结构偏离度逐步接近均衡点,但与距离均衡点仍然较远。可见,乌鲁木齐市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逐步向均衡发展,但其发展水平仍然具有较大提升潜力。(图3)

  (二)整体协调度分析。本文通过“整体协调度”来测算乌鲁木齐市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整体协调水平。计算方法如下:Hse=ni=1Σ(SiEi)ni=1ΣSi2ni=1ΣEi2姨(2)D=μSαμEβ姨(3)HDse=Hse×D(4)HDse是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整体协调度,Hse是两者的协调系数,Si是第i个产业的产出比率,Ei是第i个产业的就业比率。D表示该时期的经济水平,本文利用第三产业产值与就业水平进行综合测度。μSα表示第三产业产值比重,μEβ表示第三产业就业比率,α=0.5,β=0.5。其中,0≤Hse≤1,0≤HDse≤1,如果Hse越接近于0,则HDse越小,整体协调水平越低;如果Hse越接近1,则HDse越大,整体协调水平越高。由图4可知,乌鲁木齐市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两者的整体协调水平变化过程。第一个阶段:1990~2002年,整体协调水平大幅度升至0.64。其主要原因是随着二三产业快速发展,各产业创造大量就业岗位,使得其整体协调水平不断上升;第二阶段:2003~2010年,整体协调水平大幅度降至0.55,其主要原因是该时期内第二、第三产业以传统产业为主,新兴产业发展缓慢,使其增加就业的难度提高;第三阶段,2011~2018年,整体协调水平大幅度上升后平稳变动到0.71,其仍然未达到高水平协调,其主要原因是乌鲁木齐市在此阶段虽然积极承接和发展东部发达地区转移的产业,但对传统产业的升级以及特色产业8--的发展还处于较低水平。同时,就业未及时调整到与产业达到同步发展水平。因此,对于乌鲁木齐市而言,其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整体协调水平仍然处于低水平状态,其结论与上文分析相一致。(图4)

  三、乌鲁木齐市就业结构滞后时间测算分析

  基于上文分析可知,乌鲁木齐市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仍处于低协调水平。对此,下文将进一步对两者的调整过程进行探索,探讨两者的调整是否存在先后顺序以及具体时间间隔。

  (一)Moore结构值测算分析。本文将采用空间矢量测量方法,以矢量空间夹角为基础来反映产业内部结构的变化程度。计算公式如下:e=srccosni=1ΣSit1Sit2ni=1ΣSit12ni=1ΣSit22姨(5)式中,Sit1、Sit2分别指第t1、t2期第i产业产值比重,r表示t1、t2期两组向量空间夹角的变化程度,取值为0,π2姨姨。同理,就业结构Moore结构值用于分析其就业结构的变化。Moore值越大,结构变化越大;反之,Moore值越小,结构变化越小。1990~2018年间乌鲁木齐市产业结构Moore结构值的升降波动更频繁,如图5所示。由此可以推断出其劳动力的流动未及时与产业变动实现同步发展。对于产业结构而言,其Moore结构值急剧下降,再快速上升,在1994年到达第一个峰值,期间变化波动较大。随后,继续呈现先降后升的连续变化势态,分别在2002年、2004年、2008年达到波峰;相反,对于就业结构而言,其Moore结构值的升降频率相对较少。其急剧下降后快速升到第一个波峰在1996年。五年后,再升到下一个波峰。接着,急剧下降再上升到2005年。随后,持续先降后升的反复变化,分别在2011年、2014年、2016年达到峰值。因此,可以推出乌鲁木齐市需要大约3~11年,就业结构才能调整到与产业结构同步发展的状态。(图5)

  (二)灰色关联分析。本文采用灰色关联分析法,以产业结构为参考系列、就业结构为比较序列。测算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调整相差的具体时间间隔。将系统参考数据列设置为X0,系统比较数据列设置为Xi。参考序列:X0=[X0(1),X0(2),…,X0(n)](6)比较序列:Xi=[Xi(1),Xi(2),…,Xi(n)](7)初值化初始数据,即相同序列的所有数据除以第一个数据,然后得到新数列。记成初值化后的参考序列:X00=[X00(1),X00(2),…,X00(n)](8)初值化后的比较序列:Xi0=[Xi0(1),Xi0(2),…,Xi0(n)](9)ζi(k)=miniminkX00(k)-Xi0(k)+ρmaximaxkX00(k)-Xi0(k)X00(k)-Xi0(k)+ρmaximaxkX00(k)-Xi0(k)(i=1,2,…,n)(10)关联度:ri=1nni=1Σζi(k)(11)首先,选择1991~2002年产业结构Moore结构值作为参考序列,选取1991~2002年就业结构值Moore结构值作为比较序列。然后,将比较序列对应的年份向后移动,移动时间为滞后时间T(T=0、1、2,…,16)。最后,依次测算不同序列的灰色关联度,将得到16年的灰色关联度。计算结果见表1。(表1)通过对乌鲁木齐市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Moore结构值进行测算和分析,可以推出需要约3~11年,产业结构才能与就业结构达到同步发展状态。再利用灰色关联度进一步测算两者间的具体间隔时间。T=11时,其灰色关联度达到最高水平为0.7384,表明这一时期两者调整到最高的契合度。换言之,就业结构需要11年才能调整到与产业结构实现协调发展的状态。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结论。首先,对乌鲁木齐市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整体演变过程展开探讨;然后,利用“结构偏离度”和“整体协调度”对其两者间的协调程度进一步测算;最后,采用灰色关联测算两者的调整过程存在的时间间隔。得出以下结论:(1)由乌鲁木齐市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在演变过程中存在较大差异,可以初步推断出两者间处于低协调水平;(2)结构偏离度与整体协调度都处于低水平阶段,进而再次得出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两者的协调发展具有较大提升潜力;(3)经过11年后,就业结构才能与产业结构达到高水平协调发展。

  (二)对策建议。1、大力发展第一产业,促进第一产业就业增加。一方面增加资金与科技投入。因为通过增加资金,可以增加规模,改善第一产业的农业基础设施,提供更有利于第一产业生产的环境。同时,增加科技投入,不仅能提升其劳动生产率,而且能增加优质农产品生产。建设农产品科技园区,促进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销售共同发展,进而实现第一产业与第二、第三产业结构的融合发展。另一方面扩大郊区经济类农作物,充分利用本地发展畜牧业的优势,发展畜牧业,增加畜牧产品生产。通过这两个方面,促进乌鲁木齐市更加高效率地发展第一产业,进而增加其产值与就业。2、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第二产业就业增加。乌鲁木齐市第二产业以重化工和资源密集型等传统产业为主。同时,虽然积极承接和发展东部发达地区转移的产业,但对传统产业的升级以及特色产业的发展还处于较低水平,造成第二产业内各细分产业链短、高附加值工业发展缓慢,进而导致第二产业创造更多岗位的能力受限。首先,引进先进技术,充分利用优势资源,促进乌鲁木齐市优势资源产业的升级;其次,建设特色工业园区,加快产业集群化、智能化发展,实现向深加工业延伸;最后,促进医疗化工、节能材料、大型先进设备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进而促进第二产业就业增加。3、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第三产业就业增加。第三产业以交通运输、仓储、餐饮等传统产业为主。相反,现代服务业如信息技术、创意与文化、信息咨询、旅游等发展相对缓慢。同时,传统服务业存在经营方式落后、效率低、收益小,导致对乌鲁木齐市经济带动能力受限,其也影响到其他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工业的配套服务业发展是比较滞后的,所以导致第二产业的发展也受到阻碍。因此,要创新经营模式,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不断推进服务业发展。如: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扩大特色农产品市场,提高农业的收益;充分开发旅游资源,创新其服务形式和丰富产品种类,加快发展特色旅游。4、不断加大各产业人才培养力度。对于第一产业,不仅为农民提供农业种植技术,也提供其他生产技术,如农产品精加工技术,使农民能够选择的就业范围增大,进而提高农民向其它产业流动的能力。对于第二产业,由于缺乏技术型与管理型高素质的劳动力,造成第二产业出现就业规模较难增加。因此,不断增加人力资本投资,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进而培养更多高素质、专业化技术型人才;对于第三产业,加强新兴服务业人才培养,促进服务业高水平发展。因此,加强各产业人才的培育,提高各产业的劳动生产率,能加快乌鲁木齐市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实现高水平的协调发展。

  《乌鲁木齐市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协调性研究》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作者:温清

文章标题:乌鲁木齐市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协调性研究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sofabiao.com/fblw/jingji/jingjixue/46178.html

相关问题解答

SCI服务

搜论文知识网的海量职称论文范文仅供广大读者免费阅读使用! 冀ICP备1502133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