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举措

所属栏目:经济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6-08-13 14:58 热度:

   国有资产是我过国民经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目的在于使国有资产在正常的经济运行过程中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的流失已经涉及到国有企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呈现逐步上升的势头,引起了国务院及政府各级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本文就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谈点粗浅看法。

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经济管理杂志,是目前国内唯一一份全面反映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级刊物,由国务院国资委进行业务指导。杂志旨在宣传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研究国资管理的理论与实际问题,展现全国各地国资改革动向,探讨经营性及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交流国有企业改革改组的经验,为决策层、管理层、实务界架起一座沟通的平台。荣获中文核心期刊(2004)、中文核心期刊(2000)。

  企业国有资产主要是指国家作为一种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产多少以及其理应获得的权益。我国企业的国有资产流失是指企业的国有资产经营者在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通过各种途径,造成国有资产的非正常损失,因此而使国家在企业的权益减少。

  1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

  国有资产通常有三种表现形式:国有企业的资产或国有股权、政府的现金和公共设施。当国有资产在价值形态或表现形式的转换中,交换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时,则视为资产流失。国有资产流失是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有很多方面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1.1 在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的过程中发生国有资产流失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国对一些经营不善或收益过低的中小型国有企业进行了股权的转让,将这些企业出售给非公有制企业或者个人。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由于国有企业的出售并没有严格按照市场的原则进行,所以国有企业总是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被出售,这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极大损失。同时,在国有企业出售的过程中,一些企业的经营者以及政府部门的主管与部分私有企业勾结,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部分企业在合并、分立、破产和终止时不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没有按照规定清算企业的国有资产,造成这些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损失。部分企业的经营者利用企业破产的机会大肆侵吞国有资产,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破产的主要动机是为了逃避债务,当企业破产之后银行贷款自然销毁,如此这些国有资产就无法收回。

  1.2 企业用人制度存在缺陷企业的高层多为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甚至有部分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自身就是由政府官员兼任,这些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只对任命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而不对企业和企业的职工负责,他们在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决策时就有可能只注重上级主管部门的利益甚至自己的私人利益,而不注重企业的经营利润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造成企业经营利润降低,国有资产出现流失。我国正规的经理人市场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造成了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评价都没有实现市场化,使得企业的管理人员大多不是专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对经营者的外部约束作用十分微弱,使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得不到监督,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1.3 企业经营和管理出现混乱,企业的财会制度不完善80 年代后期,为了给企业的经济增长增添活力,国家对企业进行“政企分开”的改革,通过政企分开的改革,企业摆脱了政府的干预,得到了高速发展的有利环境,但是政企分开也造成了企业的经营决策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即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一个人说了算,使企业的决策不民主,企业的决策成为一言堂,使企业的决策出现了大量的失误,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部分企业的领导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不做市场调研,盲目投资,企业在投资上管理滞后,造成投资失误,有可能会导致企业投资的项目落后,投资项目效益低下,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国有资产随之流失。而且这种盲目投资的行为既浪费了人力物力,加剧了企业产业结构的矛盾,也造成了企业财政压力不断增大。企业的管理者违反国家的财务制度,不将国家资金入账,形成帐外国有资产,账外资产的存在使企业的国有资产得不到正常的监督和管理;部分企业的经营者还偷漏国家税收,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企业的管理者通过不提折旧和修理基金、费用支出挂账等方法,搞虚盈实亏,或者通过虚列、多列成本,截留转移收入,搞虚亏实赢。

  1.4 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不够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缺乏必要的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无论企业经营好坏对企业经营者的利益都影响不大,经营者的收入与贡献不成正比,利益的失衡使得这些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心理失衡,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对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由于有意或者无意对企业的国有资产造成损失的行为没有明确的有效的约束机制,使得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不对自己的经营和管理行为中的错误负责。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考核指标经常与企业经营管理者个人的切身利益挂钩,使得这些企业经营管理者在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中存在短期行为,损害了企业和企业国有资产的长期利益。关于产权制度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国家对国有资产产权的保护缺乏明确而有效的法律保障,对于国有资产经营中遇到的行政性侵蚀的现象,并没有可操作的法律界定和约束依据。各地政府机关有关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国有资产管理、提留资产和玻璃资产管理办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标准不一,造成在这些方面局面混乱,导致国有资产的管理缺乏保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和中介活动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对资产评估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缺乏约束、监督和进行制裁的依据,一些投机分子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通过各种手段侵蚀国有资产。

  2 加强管理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举措。

  2.1 明晰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我国应当严格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企业进行改革。要明确各级国资委(局)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履行出资人职责,以股东方式行使权力,不应该用行政手段和方式管理企业。国资委应当只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并且按照同股同权的原理,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益。调整重组企业的出资人所有权结构,实现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一个国有产权可转让的开放性竞价机制,使之能够以合理的价格推动国有产权的有序流动,同时保护和监管国有资产,组建产权交易机构,采用市场化运作。完善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和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提高其运营效率。加强产权交易的监督力度,使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国有产权在公开的产权交易市场应当以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保证交易的公平、公开和透明。根据最新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法》,除法定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的转让应当在依法成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应当公开竞价。参与转让的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转让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的各项工作。

  2.2 改革企业的用人制度要建立现代企业的用人制度,杜绝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由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任命的形式,同时解决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又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现象。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培训,积极培育高素质的企业的经营者。在人员选聘方面要公正、公平、透明,强调专业性、技术性和社会性的特征,实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人员选聘制度。要大力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化,形成一个高素质的无行政依附和单位依附的企业家阶层,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企业家市场。

  2.3 加强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完善企业财务制度建立一个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目标的确定方法体系,采取确定阶段目标运用具体指标逐步考核的办法对企业进行考核。

  建立一个严格合理的国有资产经营目标考核及奖惩方法体系,这种考核要从企业规模效益的角度对企业的业绩进行评价,从而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企业要做好扎实的财会基础工作,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企业财会账目要严格真实地反应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控制和约束机制。做好各项国有资产的管理,加强资金的管理,把对企业资金使用情况的不定期监督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完善企业的民主决策制度,充分发挥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和先进性,利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的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加强对企业管理者的监督。规范和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要聘任社会专家担任独立董事,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在企业议事时应当引入和实行“投票制”,对重大事项,应通过集体研究决定,保证决策的科学合理,避免企业个别领导者的“一言堂”。

  企业决策程序要科学严密,在决策的过程中要吸收职工加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在决策时要有科学依据,决策所用的数据要准确,决策的手段要逐步现代化。

  2.4 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在企业的分配制度上,可以采取比较灵活的机制约束人力成本,激励人力资源,使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薪酬与其职责挂钩。完善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推行和完善年薪制、齐全激励制度,从而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国有资产在发展中保值增值。建立严格合理的国有资产经营目标考核体系和奖惩体系,对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按照考核体系进行公正合理的奖励和惩罚。对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实行责任人制度,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所要承担的责任要与他的职务挂钩。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当对企业国有资产的增值或贬值承担相应的责任。完善产权管理的法律责任制度,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权益的法律法规,明确企业的责任,规范企业的行为。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监督,同时加强企业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可量化的可操作的企业监督约束机制,政府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进行财务检查、年度决算审核,以核实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税务部门要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评估,核实企业是否存在偷税漏税;工商部门要对企业的出资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是否存在抽逃资金、虚假出资、出资不实等行为,并依法进行惩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资产管理体系,制定操作性强的细则规定,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对企业的监管应当包括所有制、经营决策、经营过程及经营成果使用分配等几个重要环节。加强对企业管理者的监督和管理,对企业的管理者进行教育,增强企业管理者的法律观念,减少企业管理者通过各种途径侵吞企业国有资产的现象发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管理者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侵吞企业国有资产的行为要进行严惩。

  2.5 把好“三类资产”的鉴定处置关要在规范鉴定、确认的基础上,着力盘活“三类资产”,充分发挥其潜在市场价值。为此,以下四点尤其值得注意:一是发挥专业职能部门作用。科学鉴定“三类资产”,预防任意剥离资产,破坏国有资产的完整性。二是可以建立专门的资产调剂处置机构,加大对不良资产的管理盘活力度。三是面向市场,拓展“三类资产”的调剂利用空间和范围,充分发挥其潜在使用价值。四是依法处置不良资产,完善规范处置过程和相应的监督机制,避免资产在处置过程中流失。

  2.6 把好审计关重点是做好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全面审查核实工作。要采取现场取证和核对报表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对重要资产、问题资产、数额较大的资产或发生金额较大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专项审计,对法定代表人进行任期内的财务收支和经营情况做出全面客观的审计评价。

  2.7 把好资产交接关一是要加强过渡企业的公章、发票和重要文件档案、技术资料的移交管理,防止由于管理混乱而造成的资料流失和资产损失;二是加强实物资产的清点移交记录,实施专人专项管理,防止实物资产毁损外流;三是加强对资金流的管理使用,防止不合理支出;四是理清、理顺相关债权债务关系,防止由于企业改制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混乱,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受损流失。

  参考文献。

  [1]张言彩。国有资产流失的博弈论分析[J].价值工程,2002(06)。

  [2]曾庆彪,谌贻庆。从博弈论角度看国有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J].价值工程,2005(07)。

  [3]王超。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完善[J].价值工程,2012(26)。

文章标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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