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经济期刊投稿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差异

所属栏目:经济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4-10-17 15:36 热度:

  内容摘要:西方经济学中的效用价值论认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是非科学的理论,其原因在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本身就是独断的观点,而效用价值论认为正确的价值规定来自于人对商品的主观效用;而从马克思的观点来看,西方经济学中对价值的规定则是典型的庸俗经济学。这两种价值理论之所以存在着巨大分歧,其原因就在于其研究目的与研究指导思想分别来自于西方哲学界的两大研究科学方法论传统―欧陆理性主义与英国经验主义,正是由于两种哲学传统的科学方法论的对立,才导致了两种价值理论在对价值的规定上产生了差异和对立。

  关键词:省级经济期刊投稿,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理性主义,经验主义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大厦的理论基础就是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正是因为马克思所做的努力,才使得源自于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成为分析资本主义内在生产关系的科学理论。所以,后来的资本主义经济学为了在理论上推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资本主义经济未来终将灭亡的预言,就不断地以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名义构建种种理论体系来攻击和驳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体系中,最为深刻地揭露资本主义经济剥削本质的是马克思所独创的剩余价值理论,而剩余价值理论建立的基础则是经过马克思科学发展的劳动价值论。欲推翻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则攻击劳动价值论,不失为一种直接有效的手段。由此,在后世的资本主义西方经济学所建立的种种体系之中,它们都纷纷提出了自己有别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价值理论,试图为资本主义体系的稳定运行提供辩护,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分别是马歇尔的新古典经济学中均衡价值理论与奥地利学派的边际效用价值论。

  马歇尔认为商品的市场价格决定于供需双方的力量均衡,是供给与需求同时起作用的,从而按照这种思路建立起均衡价值论,均衡价格是指需求价格和供给价格相一致时的价格(需求价格是消费者对一定数量的商品所愿支付的价格;供给价格是生产者为提供一定数量商品所愿接受的价格),而实现了市场均衡的价格就是商品价值的体现。这种观点其实不涉及商品内部的属性,而更多地是用商品交易时所产生的现象来说明价值,所以与劳动价值论用商品内在劳动来定义商品价值的思路完全不一致,实际上是混淆了价格(交换价值)与价值之间的界线。

  而西方经济学中则有另外一种对价值进行解释的流行观点―边际效用价值论,它认为商品之所以有价值或价格,因为商品对消费者有效用。效用就是消费者从消费商品中感到的满足程度,是消费者的一种主观评价。“消费者从消费商品中得到的效用随着消费量的增加而递减的,边际效用决定价格。”由于这种观点也是从商品的内在属性来规定商品的价值,所以它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一定的共通之处。其实,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还是存在着研究目的和方法的不同,本文就试图从哲学的角度来分析这两种价值论的根本差异究竟在何处。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对价值的规定及其本质

  对于所有经济学理论来讲,其学术体系的构建必须首先解决商品之所以能够被交换的问题,因此大部分经济学体系首先要完成如何规定商品价值这个任务。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来源于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尤其是大卫・李嘉图,他是西方经济学中第一位真正确立了古典劳动价值论的一元论立场的经济学家,他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中以劳动价值学说贯穿其全部理论体系,认为交换价值取决于生产时所消耗的劳动,并且由必要劳动量来决定,他还提出了商品交换价值和生产时所耗费的劳动成正比而和劳动生产率成反比等观点。但是在马克思来看,李嘉图的古典劳动价值论只是价格形成机制的一种理论,远远没有揭示出劳动在人类经济实践活动中的深刻意义,马克思正是在以上古典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有关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基本观点可以被概况如下:

  劳动具有二重性,即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劳动二重性决定了商品由价值与使用价值二种内在因素构成。商品之所以可以被比较,之所以被视为具有交换价值,是因为商品内在含有价值。价值是商品中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的凝结,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劳动者的抽象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具体劳动产生使用价值,抽象劳动产生价值。交换价值是价值的外在表现形式,交换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价格。使用价值是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有用性,体现了商品的具体的物质属性,它是异质的东西,不可以进行量的比较。商品的价值则是客观的,是可以被度量的,它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被交易的商品其价值的实质是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互相交换劳动的社会经济关系,商品的交换遵循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商品的价格以其价值为中心,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而波动。

  在马克思看来,“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异;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所以,商品的价格亦即货币形态化的交换价值其实是与商品自身的使用价值关系不大的。马克思为了寻找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的商品交换价值的内在本质根源,就采用了抽象的方法来剔除出去商品中具体的使用价值,以寻找到商品交换中可以被互相通约的“量”。其具体方法是“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么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体的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劳动的二重性就是如此诞生的,这种二重性的划分意义就在于超越了实际生产各种各样的具体劳动,而使人意识到抽象劳动是社会经济生产中不可被忽视的存在。商品生产者的具体劳动直接表现为私人劳动, 具体商品中所凝结的无差别的抽象劳动表现为社会劳动,正是社会劳动的数量决定了可交换商品的内在价值量。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商品在质上符合社会需要, 二是在量上与社会需要量相一致。具体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体现了人与物之间的自然关系;而抽象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价值,则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商品交换的主体是不同的商品拥有者,商品是交换过程的中介,交易这种行为体现的则是不同商品拥有者所拥有的可以通约的抽象劳动之间的交换,最终代表的则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核心之所在,因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想说明的问题是“私人劳动在事实上证实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只是由于交换使劳动产品之间、从而使生产者之间发生了关系。因此,在生产者面前,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社会关系就表现为现在这个样子,就是说,不是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而是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提出,其目的是为了从本质上分析清楚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关系,其本质是一种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经济关系理论。之所以马克思将价值的来源规定为劳动,那是因为马克思认为人类的劳动创造了这个世界,劳动不仅改造了客观世界,而且劳动的过程也在改造着人类的主观世界;人类的这种劳动不是孤立的个体行为,而是在社会经济组织之内完成的,劳动必定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具体到资本主义世界,只有在劳动的组织运作过程之中,才能分析清楚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实质。正是基于这种认识,马克思才将自己的政治经济学大厦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对于资本主义的卫道士而言,欲想推翻这座大厦,最彻底的方法就是提出自己的价值理论,以动摇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套西方经济学理论就是以奥地利学派为代表所主张的边际效用价值论。

  效用价值论所理解的价值

  效用价值论的主要研究思路是以物品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和人对物品效用的主观心理评价来解释价值及其形成过程。在边际效用论诞生之前,效用价值论表现为一般效用价值论,此后表现为边际效用价值论。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作为与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相抗衡的需要,边际效用价值理论出现了英国经济学家杰文斯、奥地利经济学家门格尔和法国经济学家瓦尔拉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几乎同时提出了边际效用价值论思想。这种经济思想认为商品的价值应该被定义为主观价值,这就标志着以心理分析和边际分析为主要手段来研究商品价值和其他经济现象的边际效用学派的诞生,也标志着作为新古典经济学核心的效用价值论的最终形成。效用价值论的主要观点包括:一般效用论认为,一切商品的价值都来自它们的效用(utility),商品的效用在于它能满足消费者的欲望和需求,任何一种商品只有它能满足消费者的物质和精神欲望时, 才能成为有用的东西, 从而才能拥有价值。

  边际效用价值论则认为,价值纯粹是一种主观心理现象,价值既不是商品的物质属性, 也不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价值是不可能自身独立存在的。价值只能是消费者对商品的消费效用的评价与判断,因而它只能由消费者所判断和评价。价值起源于效用,又以商品稀缺性为条件,效用和稀缺性是价值得以出现的充分条件。价值的尺度是边际效用,而边际效用的成立则来自于欲望或效用递减定理,即随着商品消费量的增加,人的欲望或效用是递减的。所以,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效用是消费者对商品满足自己欲望能力的主观评论,商品越稀缺,消费者对它的评价越高,其效用越大;商品对消费者所消费的最后一个消费单位需要的满足能力就被称为边际效用,边际效用则是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随着消费者所消费的商品数量的增加,该商品的边际效用递减;同一种商品对于不同时刻的同一消费者而言,其价值都是不断变化的,这就是一种把商品价值的规定性建立在消费者主观评价基础上的效用价值论。奥地利学派的代表人物米塞斯就认为“行为人把物品能够消除其不舒适的程度(满足欲望的程度)作为判断物品价值的标准。……在评价许多不同的满足状态和维持状态所需手段的过程中,人只是按照一个尺度来把它们进行排序,并且仅仅关系它们和提高自身满足程度之间存在的关联。……在评估和采取行动时,只是根据更想得到哪一个物品,哪一个物品渴望得到的程度较轻,这唯一的尺度来排序。对于行为人而言,除了与他自身福利的不同关联程度和不同紧急程度之外,各种物品的其他方面毫无意义”。

  在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理论中,用于分析商品的是用供给、需求、边际、效用、成本、收益、均衡等概念构成的理论框架,而肯定不会看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框架中的价值、使用价值,更没有剩余价值。其实对于边际效用价值论来讲,商品价值起源于效用,但是单纯的效用只是一个确定商品价值的必要前提,只有商品的效用再加上稀缺性,才能最终确定商品的价值。所以从劳动价值论的角度来看,边际效用价值论是用使用价值来确定交换价值,进而确定商品的价值。在边际效用价值论这里,商品的价值其实只能体现消费者与商品之间的关系,这种“价值”已经舍弃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只是单纯地考察人与物之间的自然关系。其实这种对“价值”的规定也是采用了抽象的方法,只不过它是从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来抽象,是要用人对物的主观评价去解释交换价值。“人与物的关系”恰恰就是边际效用价值论所试图解决的核心问题。虽然使用价值与价值都是商品的内在属性,但是使用价值体现的是商品的自然属性,而价值则体现的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理论分歧,则是由两种价值理论背后的不同的哲学方法论与目的所导致的。

  两种价值论的分歧及其哲学根源

  从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角度来看,任何使用价值都是具体的,不存在所谓的抽象使用价值,劳动可以被抽象,但是使用价值(效用)是无法被抽象的,效用是无法作为可以被通约的价值的来源的。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并不是对同一商品购买支付两次,一次是对具体商品进行支付,一次是对抽象商品进行支付,因而把使用价值分为具体的使用价值和抽象的使用价值,本身就是一种荒谬思维,这是把使用价值和价值相混同,是把使用价值本身作为价值源泉的作法。在效用价值论那里,商品的“价值”是对人与物关系的抽象,其实这是不可能实现的任务。消费者对于不同商品的效用,不仅存在着量上的评价差别,而且还存在着质上的评价差别,如何能将不同质上的差异通约为同质的量呢?这就明显说明了抽象效用或者一般效用这种概念是无法成立的。

  边际效用价值论者为了实现对不同商品使用价值的抽象,以得出可以通约的在现实生活中可以交换的价值,就广泛使用了主观相对主义的手法。它们的主观相对主义方法论,以人类消费行为作为出发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意味着消费者的选择,选择的结果依赖于决策者对各种不同商品的主观评价,这些评价构成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理论所依据的事实。但它们不可能是客观的,因为每个消费行为都不具有共同的性质,每个消费主体对同一消费行为都有不同的消费偏好,面对这种不同消费主体对同一商品的效用有不同判断的情况,不论从哪里出发,用何种方法,要想抽象出可以通约的商品价值,是越来越不可能的事情了,因为商品价值在这里已经成为消费个体的心理概念,而不再体现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概念。   与此相对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则是坚持客观价值论的立场,坚持认为商品的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而效用论者认为价值是人对商品满足欲望程度的感觉和评价。由于主观评价常因主题不同而时刻变化,必然使价值的衡量缺乏统一的标准,无法树立科学的、恒常的价值定义。马克思还认为价值的源泉是唯一的,即人类的劳动,而且是活劳动;而效用论者认为价值是由于商品效用与人的欲望之间的满足关系而引起的感觉和评价,即价值来源于主观评价。

  马克思最后认为价值在实质上是抽象劳动的凝结,也体现了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而效用论者认为价值就是商品带来的满足程度,与生产者的劳动、社会关系毫无联系,只是效用的主观体现。在这种思想的分歧之下,我们就看到了劳动价值论的价值是对人和人之间社会关系的抽象,而边际效用价值论中的价值则是试图对人与物之间的自然关系进行抽象。

  马克思认为价值不应该是社会经济过程的直接描述,不是对人与物之间关系的描述,而是对特定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的表现。尽管商品有着种种自然属性,但是这些属性都是商品非本质的属性,都不能作为价值的规定,否则商品变成了一种纯自然的范畴。非但不能反映一定生产关系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且就连价值本身也就变成为不可捉摸的了。既然商品具有二重性,而且由其中的抽象劳动来规定商品的价值,那就说明了商品的价值本质上不是物,而是特定社会生产关系的表现,它只有由人类的抽象劳动所决定,才能体现出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所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边际效用价值论相比较,只有对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抽象才是科学的抽象,而科学的抽象恰恰就是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性工作。停留在主观相对主义水平的效用价值论无法深入到商品背后的社会关系,只能满足于对商品交换现象的描述。之所以造成这种差异,其根源还在于两种价值论背后的哲学基础不同。

  对于边际效用价值论而言,其哲学基础是英国经验主义,英国经验主义在方法论上是主观相对主义。对于经验主义来讲,其最基本的认识原则是一切知识都是由观念、感觉构成的,知识源于感觉。由于人们的感官所感知的只是感觉和观念而不是外部世界,我们没有任何根据从这种感觉和观念推断外部事物的存在;相反,从感觉只能推断存在一个感知它的感知者。因为观念只能存在于一个主动的感知它的实体中, 这个感知者或实体就是心灵、精神、灵魂或自我。经验主义本质上是一种对人的感官盲目信任的学说,它的逻辑必然导致以个人的感觉为判断标准,而以个人感觉为判断的结果必然是主观主义,彻底的经验主义发展到最后必然是主观相对主义。这也恰恰是边际效用学派其重视主观效用的认识论来源,在这种经验主义的引导下,边际效用学派与其它西方经济学流派,将主要精力都放在了研究、分析和处理经济活动的表面现象上面,而忽视了经济活动背后的社会关系本质。

  马克思本人深受欧陆理性主义哲学传统的影响,从德国古典哲学那里吸收大量思想养分,认为真正的经济科学必然是能反映出社会经济背后内在本质规律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任务就是透过经济现象来研究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 即揭示经济事物的本质形态及其规律性,而完成这一任务恰恰就是以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作为起点的。所以,深刻研究经济活动的社会本质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处于主体和核心的地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方法论从唯物的、辩证的和历史的三者相统一的视角看待经济现象,揭示经济活动的本质形态和最一般的发展变化规律。所以在马克思来看,没有认识到商品背后体现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学说,都未能摆脱自然表象的束缚,没有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都不是科学。对于一门真正的社会科学而言,只有摆脱自然,深入到背后,看到本质,才是真正意义的科学,而那些由资产阶级所豢养的庸俗经济学只能是伪科学。

  1.王浩.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区别联系[J].生产力研究,2010(5)

  2.马克思.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2004

  3.路德维希・冯・米塞斯著.聂薇,裴艳丽译.人类行为的经济学分析[M].广东经济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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