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程量清单计价背景下施工企业的造价管理

所属栏目:工商企业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2-11-05 08:59 热度:

  摘要:文章围绕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造价管理工作,从企业定额、工程合同、工程各阶段的造价管理、工程结算等几个方面作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 施工企业,企业定额,造价管理

  2008年7月9日,国家建设部以第63号公告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为国家标准,并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建设市场中,如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运用造价管理手段,降低成本,使企业获得最大利润,是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下面就企业的应对措施提出一些看法。

  一、编制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定额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活动的一个主要特点是投标人依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而企业自主报价的关键就是要编制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定额,它是企业依据自身的定额水平和在长期施工中积累的各种造价指标,建立的一套企业成本管理系统,是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施工成本核算、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代表了企业施工管理水平,反映了企业的实际消耗量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施工企业只有编制适合自身情况的企业定额,才能形成自己的成本分析系统,才能在招投标中编制出符合企业实际消耗量水平、具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

  在编制企业定额时,除了综合考虑企业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企业的管理水平、材料采购渠道、自有的施工机械设备等各方面因素外,还应考虑以下问题:

  1.合理地确定企业定额水平:定额水平过高,背离了企业现行水平,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实力,不利于定额在本企业内推行;定额水平过低,则起不到鼓励先进和督促落后的作用,在市场竞争也会处于不利地位。

  2.突出企业优势:企业定额要体现出企业的个性,体现自身的专长、技术优势和先进的管理经验。

  3.对企业定额实行动态管理:随着建筑市场上新材料、新工艺的日新月异, 施工企业应该及时了解市场信息,根据新的施工工艺、新的建筑材料,及时调整企业定额,补充新的定额子目,并利用计算机技术更新企业的工程信息库, 从而保证了企业定额的准确性和竞争力。

  二、工程招投标阶段的管理

  1、熟悉招标文件并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企业在报价前,要组织编标人员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的解读,了解招标工程的特点,熟悉施工程序、施工工艺,对于现场不确定或图纸不明确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方提出;经济标编标人员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有疑问或不明确的项目,也应及时与招标方进行沟通,以免对投标报价造成影响;同时配合技术标编标人员编制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

  2、对投标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对要投标的工程进行多方面的风险评估,如价格风险、合同风险、资金风险等。价格风险是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后由于人工、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合同风险是发、承包双方签订的部分合同条款由于外界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变化而不再适用导致的风险;资金风险是由于发包单位自身的原因导致建设资金无法及时到位,给施工企业造成的重大风险;另外还有来自金融市场变化、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等。充分评估投标项目的各种风险,才能避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纠纷,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3、对项目成本进行分析:在投标报价时,应对工程项目应做好成本分析,将自身的经营优势转化为报价优势。不要一味地寻求最低价投标,而应根据市场实际成本确定最低报价,要确保企业的盈利。不要为了低价中标,失衡报价,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在成本分析时,还要重点考虑市场材料价格的波动给工程成本可能带来的影响。

  4、成立专门的询价部门:许多建筑企业投标报价中的人、材、机价格都是直接套用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这些价格往往滞后于市场,直接影响到报价的准确性。因此,应在企业中成立专门的询价部门或配备专职的询价人员,负责收集了解市场上各工种在不同施工条件下的工资水平信息;收集工程所用的不同规格、不同品牌的各种材料价格及施工机械的租赁价格;了解市场的动态变化,并及时地分门别类归档,为工程造价管理提供可靠的参考数据,使企业在报价时从容地面对市场的变化。

  三、工程合同的管理

  建设施工合同作为建筑市场约束发承包双方的重要法律文件,一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在与发包方签署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有关条款的严密性,特别是专项合同条款部分。在合同中要明确双方对风险的承担范围,约定清楚双方的责任及责任人,分清发、承包方双方的责、权、利,把施工企业的风险及预期风险都要在合同中约定明晰,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及竣工结算阶段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综合单价调整的范围:挑选具有施工经验、精通造价的专门合同谈判人员,与发包方进行谈判,对合同中综合单价的调整范围、幅度和调整方法等进行协商确定。包括:当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变化超过合同约定的幅度时,如何调整该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增工程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应如何确定;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停工损失如何计算等等。

  2、明确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承担范围:在构成综合单价的要素中,材料价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施工企业在报价时,其价格的确定只能根据报价期间所掌握的信息价格加上适度的风险因素,不可能准确预测到施工期间不断变化着的市场价格,特别是工期较长的工程项目。当材料价格上涨波动很大时,施工企业是没有能力承担此风险的。因此对占工程造价比重大的材料价格,要在合同中明确施工方应承担的风险幅度。

  3、明确合同外工程量增减引起的措施费用如何调整: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4.7.5中规定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措施费可以调整,因此要在合同中明确措施费的调整范围。如当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工程量调整时,措施费中的模板和支架是否调整;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搬运费等措施费用是否调整、如何调整;由于业主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导致措施费用的不准确该如何调整等。

  4、在合同中约定各方的责任: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和后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施工方如何索赔;由监理单位的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损失,施工方如何计取费用;甲供材料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应由谁负责等等,都应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四、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

  施工阶段是建设投资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许多结算依据形成的过程。因此,在施工阶段既要重视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施工成本,又要重视结算证据的保全,特别是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资料的保全,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工程索赔程序要求,及时提出施工索赔申请。

  1、精细化管理,降低施工成本

  施工成本控制是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重要来源。施工企业应合理安排施工,以节约成本为目的,向管理要效益。控制人工费支出,对班组采用计件工资,提高工人的生产效率;建立完善的材料采购和收发制度,材料采购应通过市场调查, 拓宽采购渠道, 实行比价采购;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堆放材料,减少材料的二次搬运;材料进场要认真点验、保质保量,按预算限额领料,减少浪费;加强现场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定期检修工作,降低修理费用的开支,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

  2、工程变更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规范各项变更程序,明确变更价款的计算,加强变更工程量的验收和计量工作。对施工图以外的设计变更,除正确计算出因变更而引起工程量的变化外,还必须写明时间、事由、具体位置、详细尺寸、材料品牌等,工程变更的资料还要有各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3、工程签证管理

  工程签证是指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对于工程签证,首先要明确签字责任人和签证权限,明确签证范围,还要对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说明。现场签证必须客观、准确、及时,施工时存在着交叉作业的一些工序,上一道工序结束后将被下一道工序所覆盖,其数据资料就难以核实,因此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进行签证、纪录。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办理签证资料,将可能在竣工结算阶段引起纠纷,损害承包方的合法利益。

  4、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支出,向发包方提出在经济或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把索赔发生的原因按其特征归纳为四类,即:延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施工加速索赔和不利现场条件索赔。

  ⑴ 延期索赔。延期索赔主要表现在由于业主的原因不能按原定计划的时间进行施工,因工程延期而引起承包方所承担材料涨价风险、劳动成本、现场管理费用的增加所引起的索赔。

  ⑵ 工程变更索赔。工程变更索赔是指由于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范围发生变化而引起的索赔。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和技术要求的变化,都可能被认为是工作范围的变化,为完成此变更可能增加时间,并影响原计划工作的执行,从而可能导致工期和费用的增加。

  ⑶ 施工加速索赔。施工加速索赔有时也被称为“赶工索赔”,如果业主要求承包商比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承包商可以因施工加速而导致成本超过原计划的成本而提出索赔,其索赔的费用一般应考虑加班工资、雇用额外劳动力、采用额外设备、改变施工方法所引起的费用的增加。

  ⑷ 不利现场条件索赔。不利的现场条件是指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预料的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如地下的水文地质条件、溶洞、地下障碍物或某些隐藏着的不可知的地面条件等。

  施工企业在发生以上索赔事件后,应及时做好索赔记录,整理好基础资料,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索赔是施工企业的一项正当权利,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推广,施工企业应认真开展各种索赔事项的研究和管理工作,完善索赔机制,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五、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管理

  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之后,与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工作。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最后阶段, 它牵涉施工企业的切身利益,决定工程项目的最终盈利水平。这个阶段工作的重点是编制竣工结算,与发包方进行最终的价款结算工作,并收集完善结算资料,分析对比工程数据。

  1、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工作:以实事求是为原则,根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申请等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项结算资料,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编制完整的竣工结算,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达发包人。对结算过程中发生的有关争议,应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规定,在合同规定的原则范围内,与发包方或其委托的审计单位进行核对或磋商,尽可能地为企业争取到更多的合法权益。

  2、收集、整理、分析工程数据:在工程结束后,收集整理有关内业资料,汇总分析施工中的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人、材、机、管理费等各类指标,并对其他工程指标进行分析比对,找出节约和浪费的原因。把分析形成的各种数据资料形成具体的项目造价指标,加入到企业成本管理系统中,不断地完善和充实企业定额,使企业定额更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应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结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工程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能更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施工成本,对进一步提高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张允明.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投标报价[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3,7.

  [2] 袁建新,迟晓明.工程造价控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3] 周和生.尹贻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 [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8.

  [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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