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索赔管理的几点思考

所属栏目:保险论文 发布日期:2012-10-26 09:12 热度:

  摘要: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类工程的建设的数目开始大幅度增加,工程索赔案件的数量也在同比增加。所谓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施工单位为了维护本身的合法经济权益,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以后所采取的求取合法权益的一种减少损失的方式。目前,针对工程索赔的研究虽然数目繁多,但是都缺乏系统的分析。本文就是针对这类研究的不足,系统的从工程索赔的内涵、原因、作用、索赔证据及索赔管理几个方面做了深入的探析,希望可以为以后的工程索赔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工程,索赔,管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各个行业的市场化达到了空前的自由,大量的承包商进入工程施工单位。由于工程的性质是随着行业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性质的,工程索赔也具有多样性或可变性的。因此,相关工程的大量信息需要及时作出有效的处理或者相互交换所掌握的信息,以取得相对充分的索赔证据。对于工程的索赔而言,如果相关信息不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开展索赔所需要的证据就很可能会消失,这样就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丧失索赔的最佳时机或不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因此,我们才有信息化手段对工程索赔进行管理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一、工程索赔的原因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所谓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在由于相对方的过失未按照合同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由受损一方向相对人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实际工作中,索赔一般都是双向产生的,建设与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的要求,但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冲账、扣保证金等方式实现索赔,这种方式索赔数目相对较小。处理过程也相对简单。相比较而言,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则复杂很多。一般而言,索赔是在承包商履行合同中,对非自身原因给本单位带来损失的一种补偿性要求。由于工程建设中的影响因素较多,因此索赔发生的概率很大。主要的原因主要来自如下5个方面。
  表1工程索赔的原因
  索赔原因 原因的产生
  设计 在工程施工阶段发生设计与实际间的差异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项目在工期、人工、材料等方面的索赔。
  施工合同 施工过程中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未能充分考虑和明确各种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致使施工方无法按照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由此引起施工索赔。
  不可预见因素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地霍、台风、流沙泥、地质断层、天然溶洞、沉陷和地下构筑物等等引起的施工索赔。
  不依法履行施工合同 承发包双方在履行拖工合同的过程中往往因一些意见分歧和经济利益驱动等人为因素,不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而引起的施工索赔。
  承发包管理模式变化 当前的建筑市场,工程项目建设的承发包有总包、分包、指定分包、劳务承包、设备材料供应承包等一系列的承包方式,使工程项目建设的承发包变得复杂和管理模式难度增大。
  
  二、工程索赔的作用
  既然工程建设中的索赔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那么索赔到底有那些作用呢?第一,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部索赔处理过程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从项目开始建设后,合同人员就必须将每日的实施合同的情况与原合同分析,若出现索赔事件,就应当研究是否提出索赔。索赔的证据就在日产管理之中,因此必须加强索赔管理。第二,有利于合同各方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及素质。工程建设索赔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双方利益,索赔和处理索赔的过程实质上是双方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第三,双方利益的存在基础就是索赔。作为施工单位,要取得索赔,保证自己应得的利益,就必须做到自己不违约,全力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实现合同目标。同样,作为建设单位,要通过索赔的处理和解决,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实现合同目标。第四,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建设项目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与原合同不一致的情况,使施工单位的实际工程成本增加,施工单位通常依据工程索赔管理进行成本挽回。
  
  三、工程索赔的依据
  工程索赔涉及的知识面较广,技术面比较深,并且是由相对复杂细致的工作单元组成。只有相关当事人拥有索赔意识才可能把握住转瞬即逝的索赔机会。这就要求索赔管理人员灵活运用所掌握的信息,准确收集、整理与综合分析信息的能力。那么我们的索赔依据主要来自于那些方面呢?经过分析,我们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施工索赔是一项知识及技术面广、复杂细致的工作,有了良好的索赔意识善于发现和把握索赔机会,还要善于收集、整理与施工索赔有关的依据和资料。工程索赔依据包括:第一类是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各种变更、技术规范等;第二类工程各项会议纪要、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第三类施工计划、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日报等;第四类包括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等;第五类包括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第六类包括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等。
  
  四、强化工程索赔
  在实际的工程索赔过程中,只有受损方在提出索赔时才可能得到赔偿,这种赔偿很少是由责任方主动提出的,仅有极少一部分素质高的公司才可能提出相应的赔偿,才会主动履行相关的义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商如果希望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树立索赔管理体系。
  (一)树立索赔意识
  《合同法》是规范当事人双方经济合同行为的法律文件,各类行业都有相关的法律来进行行业规范,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各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做为工程承发包的负责人必须熟悉有关法律文件,做到自觉遵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提高管理水平
  工程项目管理是在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项目的各个参与方运用管理学的各种手段对项目进行的管理活动。其中合同管理是整个工程管理的核心,索赔管理则又是合同管理的关键,它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起到控制和保证作用。承发包双方应该正确认识到管理的重要性,并在日常活动中贯彻科学管理的思想。努力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特别是要提高合同管理的质量,用有效的管理去规避风险化解矛盾、创造效率与利润。
  (三)增强市场意识
  各个施工企业应该努力提高市场意识,这主要包括市场定价意识、市场定位意识以及市场风险意识三类,所谓市场定价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实现工程承接,有意识地建立合理索赔的主动性,获取在报价基础上更多的利润。所谓市场定位意识指施工企业做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主体,索赔就是争取权益的一种手段。所谓市场风险意识指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正确分析风险类别,学会转移风险,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
  总之,工程索赔是以合同为基础的,只有在熟悉合同的相关文件及材料作为索赔的突破点。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仔细收集相关资料,在索赔程序启动后才能够有效获得足够的证据以减少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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