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工程建设法规》教学方法的选择和实施

所属栏目:职业教育论文 发布日期:2010-08-12 16:11 热度:

  摘要:教学方法是实现教育目的的必然途径。本文根据中等职业教育的特点,以《工程建设法规》为例,阐述了常用的讲授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自学研讨法、学导式教学法等教学方法的选择和实施。
  关键词: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方法选择实施
  教学方法是实现教育目的的必然途径,是教学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古今中外积累的教学方法十分丰富,随着教学改革的深入,不断的还会有新的有效的方法产生。教师能否在众多的教学方法中进行正确选择并合理地加以组合,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问题之一。
  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方法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为达到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目的,根据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内容,双方共同进行并相互作用的一系列活动方式、步骤、手段和技术的综合。其实质与普通教育教学方法的实质是相同的,但是,因为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发展水平等与普通教育的不同,其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也有差异。
  一、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方法选择的依据
  参照国内外关于教学方法优选的有关理论,结合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笔者认为,职业教育教学方法的选择主要有以下依据:
  (一)以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目的为依据。对教学方法的选择直接起导向作用的是具体的教学目标,它既包括传授职业知识方面的内容,也包括发展职业认知能力、培养职业态度等方面的内容,每一方面的目标都需要有与该目标相适应的教学方法。教师要选择与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目的相适应,能够实现教学目的教学方法。
  《工程建设法规》是建设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以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学生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法律规定、法律程序为目标。因而在教学中应当坚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为实现提高学生知识应用能力的目的,在教学中可通过讲授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认知、理解和判断能力;通过案例教学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考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自学研讨法培养和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通过学导式教学法培养和提高学生归纳总结能力。同时,教学中应当注意教学的“度”,作为建设类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不宜按法学专业的深度和广度来授课,应结合学生的专业实际来开展教学,讲与专业相关的,授对未来工作有用的。例如,在讲授“法律关系”、“合同履行的抗辩权”等法律术语时,我们不要求学生能用精准的法律语言去描述,只要求学生能理解这些概念,因而只需通过举例等方式让学生对法律概念有认识即可。
  (二)以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内容为依据。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内容是由各方面知识构成的内容体系,不同的内容具有不同的内在逻辑和特点,因此,教师应根据其特色选择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
  《工程建设法规》综合性强,涉及法律部门众多,同时又是法律与建筑等多门学科的边缘性结合学科,各章节内容差异性大,因而在教学中应根据各个内容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例如,“工程建设法律关系”部分的内容理论性强,涉及法律基础理论知识,适宜采用讲授法;“建设工程的投标”部分的内容实践性强,则宜采用案例分析法开展教学。
  (三)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为依据。一般来说,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在逻辑、数理等方面的智能比普通学校的学生弱,而在身体动觉智能、视觉空间智能、交流交往智能等方面则优于普通学校的学生。因此,教师在选择教学方法时,应顾及学生的这些特点,激活学生内在学习动机,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
  (四)以中等职业教师的特点为依据。教师在进行教学方法的选择时,要根据自身的素养和条件,扬长避短,发挥个人优势,选择与自己特点相适应的教学方法。
  二、《工程建设法规》课程的教学方法
  针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对学科的目标要求,笔者在教学实践中经常使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讲授式教学法
  讲授式教学法是以教师一边讲授、一边书写为特点,它使学生学到的知识具有系统性、连贯性,是传统的讲课方法,它对概念性的知识内容的讲授比较适用。作为中职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知识。因此,讲授式教学在教学中是必不可少的。
  讲授式教学法的优点是能在较短的时间里传授大量的知识,教师容易保证教学的深度和正确性;其缺点是学生处于被动状态,教师很难全面照顾到学生接受能力的差异,学生易感觉枯燥乏味。
  在《工程建设法规》教学中,有大量的法学基本概念需要用讲授法来完成。在授课过程中,为避免讲授过程枯燥乏味,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采用举例说明、比较分析、提问展开等方式。例如,在讲解“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方式”这一内容时,就可将“和解、调节、仲裁、诉讼”这几种处理方式的效力、程序等进行分析比较,学生易理解、好掌握;又如,在讲授“不安抗辩权”这一法律概念时,可先提出问题:“甲乙俩人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先发货,乙后付款,当合同履行期限届至,甲发现乙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乙很有可能不能履行付款的义务。这时,甲不履行义务可能造成违约,履行义务又担心乙无力付款。请问,甲应该怎么办?”问题一提出,学生的好奇心就被提起了,都想知道甲该怎么办,这时再讲解“不安抗辩权”这一法律概念,学生就很好理解了。
  同时,在教学中尽可能使用多媒体进行授课,将新知识、新信息直观地传递给学生。这样,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课堂教学生动活泼,有助于提高教学效率,增强教学效果。
  (二)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源于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是指在教师指导下,在学生掌握了一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选择典型的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的一种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过程通常包括三个步骤:
  1、案例的选择。这是案例教学的基础。
  2、组织案例讨论。教师先将案例发给学生,若采用多媒体教学可将案例直接投影即可。然后做好启发引导的工作,让学生独立地做好准备,再进行讨论。讨论可采用先小组后全班的方式或其它组织形式。
  3、评价分析。教师对案例讨论进行总结,指出讨论的优缺点,对不足之处进行补充或提高性的讲授。
  案例教学法为学生创造一个仿真环境,使其在课堂上就能接触到实际问题和实际社会环境,学会在复杂条件下利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判断能力、竞争能力及创新能力。但是,对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一定要讲究“火候”,否则就会节外生枝,把课堂教学的主题冲淡甚至引偏。一是注意该方法应在学生掌握了一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进行;二是教师搜集的案例要进行精选、整理,使其适合课堂教学。
  在《工程建设法规》的教学中,可在每一章结束时,安排一次案例分析课,引导学生进行综合性分析,加深学生对本章节知识的认知能力、提高应用能力,同时,也使教师掌握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在一些重点章节,比如“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索赔”等,安排一些练习型的案例,以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三)自学研讨法
  自学研讨法是指学生在学习新的教学内容时,不与教师发生直接联系,独立完成;在自学的基础上,与教师及同学交流探讨的学习活动。
  在《工程建设法规》的课程教学中,可选择内容相对简单、资料搜集较容易又贴近生活的章节来实施自学研讨法。例如,“工程的报建”“工程的验收及保修法规”“施工合同的内容”等章节的内容,均可采用此种方法教学。实施步骤如下:
  1、教师在课前将要自学研讨的章节确定下来,提出问题让学生自学。
  2、上课时由学生充当“教师”进行讲解并举例说明问题;其他学生在听讲过程中,随时可以提出问题,“学生教师”予以解答,允许学生互相讨论不同看法。
  3、由教师总结学习内容并对学生观点进行讲评。教师在与学生讨论的过程中,应尽量假设问题的各种可能性,引导学生发现与问题有关的事实材料、法律规范、各种可变因素以及各因素之间的复杂关系,启发学生积极思维。
  自学研讨法改变了以往由教师单向向学生灌输知识的教育模式,从以教师为主转变为以学生为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参与性。这样的教学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为高层次的后续学习和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四)学导式教学法
  学导式教学法是近年在中国教学改革中涌现出的一种以启发学生智能、引导学生自学为主的教学方法。它不只注重教师的“教法”,更要求注重学生的“学法”。学导式教学法是由自学、解释、精讲、演练四个环节构成的,是一种旨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发展自学能力的一种启发式教学方法。其实施步骤以《工程建设法规》第十章教学过程为例。
  例:《工程建设法规》第十章教学简案
  简案.jpg

   一、教师:提出任务
  (一)课前布置的任务:每组通过各种途径搜集两个因违反建筑法规而承担法律责任的真实案例。
  (二)课堂任务:解答老师提出的问题(附1),并完成表格(附2) 10分钟
   二、学生:学习、分组分析讨论 15分钟
   三、学生:各组派出代表回答问题并完成表格
  教师:点评(随讲随评) 20分钟
   四、教师:讲授《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20分钟
   五、学生:各组派代表讲述本组搜集到的案例,并说明该案例违反哪方面的法律、涉及了什么法律责任的类型。
  教师:点评(随讲随评) 20分钟
   五、教师:课堂小结 5分钟
   六、机动 5分钟
  附1:问题:
  1、 什么是法律责任?它有何显著特点?法律责任可分为哪些形式?
  2、 什么是行政法律责任?它可分为哪两类?这两类有何区别?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形式主要有哪些?
  3、 什么是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根据责任人违反民事义务的性质,可分为哪几种?其承担形式主要有哪些?
  4、 什么是刑事法律责任?其承担形式主要有哪些?
  附2:表格:
  法律责任的形式 种类 承担形式 举例
     
  
  在此例中,教师提出了问题,引导学生自学的重点;教师设计了表格,由学生来回答、填写,最终的成果即是教学内容的“纲要信号”。在整个过程中,在教师的启发下,学生积极主动地完成了知识的自学、归纳和总结,并最终通过举例分析,得到应用,获得巩固提高。
  总之,教学方法是整个教学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是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知识的明确性、根据性、有效性、可信性,有赖于对教学方法的有效利用。但“教学有法,但无定法”,教师应当善于创造性地、准确地、灵活地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才能顺利地、全面地完成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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