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互换教学法在法学高年级选修课中的实施步骤

所属栏目:体育科学教育论文 发布日期:2011-10-25 10:34 热度:

摘要:笔者长期在高等学校从事法学专业高年级学生的教学工作,在《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等选修课教学中,根据课程的特点及学生的具体情况,逐步摸索出了角色互换教学法,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因而特撰本文与同道者共享,以期共同探讨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潜能、启迪学生思维、提高学生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教学方法。

  
关健词:角色互换教学法 概念 实施步骤 法学 选修课 

在提倡以素质教育和能力提升为目的、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的今天,角色互换教学法是实现师生互动、教学相长的有效手段,是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种有益探索。特别是对于法学专业高年级的同学来说,他们在上选修课前,普遍都已掌握了相应的基础法律知识,迫切渴望将其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来,极需表达和展示自己的才华。角色互换教学法应其所求,为其提供了一尺方台,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同学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其潜能、启迪其思维、鼓励其创新,培养其探究、质疑的精神,提高其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能力;同时小组制教学还能促进同学的团队合作精神,这也有利于培养法律人团结协作、共同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重大复杂问题的能力,更好地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精神等社会责任的“守护神”。

一、角色互换教学法的概念
角色互换教学法并不是一种全新的课堂教学方法,而是换位思考心理学规律在教育实践中的应用。该方法打破了课堂上教师坐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学生们坐在台下心猿意马的传统教学方式,由教师和学生互换角色——学生像主讲“教师”一样,在课前做好充分的教学准备,课堂上则落落大方地站在讲台上提出问题、引发讨论,与台下的同学达成充分互动,充当其所讲专题的专家、教师;教师则坐到台下,成为认真倾听与积极互动的“学生”,同时还要全程监督、引导好台上“教师”的教学,帮助其发现并改正错误,启迪全班同学的深入思考,以提高学生系统、综合分析问题、创新性地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

二、角色互换教学法的实施步骤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角色互换教学法一般可分为以下五个阶段,环环相扣,循序渐进:
  (一)确定主题
  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情况及学生的知识结构,选定合适的主题进行角色互换教学。笔者发现,在学生讲解全新的、理论性、逻辑性较强的内容时,往往不能突出重点;此时可以考虑由任课教师进行讲解,或者由教师在台下适时作出补充或启迪,从而取得较好的沟通效果。比如在选修课《侵权责任法》的总则部分,有关共同侵权、共同危险、不真正连带责任等内容,理解起来相对较难,学生在实际授课时往往无所适从,此时教师要及时起到指点和帮助作用。
(二)确定授课人
  在该阶段,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尤其是班团干部、学习委员、课代表的带头作用,并指定专人来负责安排全程。要充分相信学生,只须将任务分配到课程负责人,由其来具体安排、协调,具体组建课程小组、确定授课人、分解授课内容,详细说明备课、授课的具体要求,避免同一个知识点由不同的同学重复授课。在下面第四阶段,学生实际授课时,也要由课程负责人负责主持,由他安排好具体的“教学”顺序,以尽量保证所授知识的逻辑性、系统性。
  (三)备课指导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要想上出一堂精彩的课,必须在课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大量地查阅相关资料,深刻理解教材、教辅书的相关内容,精选设计讲课的思路和重点,认真制作相关课件,并提供配套的习题案例。在这个备课过程中,初为人师的同学们可能存在很多疑问,此时,除了充分发挥课程负责人的桥梁、指导作用外,任课教师也要灵活运用多种沟通工具、随时准备回答来自课程小组的疑问,对其备课过程进行及时地指导和帮助。
  (四)实施授课与质量控制
这是角色互换教学法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这个环节应鼓励台上的“教师”充分利用各种教学方式,与台下同学进行充分交流,形成一个多方互动机制,以期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激发同学的最大潜能和智慧,启迪其思维,鼓励其创新。比如,由于每节课的专题都是为了解决某个实践中的问题,可以以问题为核心,展开问题式教学;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网络等多种教学资源以案说法,进行案例教学;同时,针对其中的疑点、难点、焦点问题与台下同学进行探讨、辩论,展开研讨式教学;还要注意授课策略,事先不要给出答案,而是鼓励同学们大胆、自由地进行敞开式讨论,鼓励大家提出不同的观点并为其主张提出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共同分析、批判已有方案的优劣,最终从多个角度探寻问题的可能解决方案和最佳答案,展开启发式教学。总之,通过角色互换教学法,不仅要达到传道、授业、解惑的目的,更要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能动性,使其积极参与到整个教学过程中,既要锻炼台上的主讲“教师”,又要培养台下参与、配合的学生,使其敢于质疑权威,开动脑筋,创造性地问题。
同时,坐在台下的教师也要跟全班同学一样参与讨论和交流,师生可以平等、开放地交换各自的意见,可以互相批判。同时,他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全程监督授课的过程。由于所占有资料或其知识面的局限,台上主讲的“教师”经常会出现某些对问题理解的偏差,甚至是重大的错误,这时候,教师应该随时打断其讲解,对此提出疑问,或要求其做出解释,以启迪学生思维,通过讨论找出问题的正确答案,从而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认识。在台上的主讲“教师”对某个重点、难点问题讲解得不够透彻、全面的时候,台下的教师也可以相应地进行补充、举例,引入某些著名学者的主张,加进自己对相关知识的理解,或结合时事引发同学的深入思考,以加强其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总之,角色互换教学法中,教师不但是一个听课、学习的参与者,也是一个同学知识掌握情况的顾问和督导,是启发同学思维的引路人。
  (五)教师点评与专题小结
在所有的同学对相关专题进行全面讲解之后,教师要对整个专题所涉的法律问题进行全面小结,包括补充讲解台上“教师”没有涉及到的知识点,全面小结专题的重点与难点内容,启发同学们思考是否还存在更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评价主持人、主讲“教师”的台风台貌,讲解有无感染力,课件的准备是否充分,内容讲解是否系统,所持观点是否正确,对课堂气氛的调动是否有效,是否与台下的同学进行了充分的互动,是否引导台下的同学掌握了主要内容等等。

三、结束语
实践证明,角色互换教学法是一种能有效实现法学专业学生培养目标的教学方法,尤其是对于有一定法律基础的高年级的学生、在其选修课中运用该方法将会取得意想不到的积极效果。角色互换教学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最大限度地提高其学习主动性,最大地激发其潜能,帮助其发现其特长;有利于锻炼学生的敏捷思维,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和双向沟通能力,而这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是必备的基本素养;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质疑权威、敢于向已有规则挑战的能力,启迪学生的广袤思维,培养其创新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团结协作、共同解决繁杂、疑难问题的合作交流能力,这在法律专业分工日益细致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
正如美国法学家庞德所言:“法学教育不是教授法学知识,而是涵养法律思维。”传统的填鸭式的讲授方式已经满足不了当今高校法学教育形势的变化及当代社会对法学专业学生的能力所提出的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作为社会的精英,应当成为解决社会重大、复杂、疑难问题的先锋,应当成为社会改革的动力和创新性思维的先驱。然而,无论我们向学生灌输多少法律知识和理论、解析多少法条,也永远赶不上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除的速度,在法制社会正在建立之中的中国尤其如此。
我国的法学教育必须要摆脱长久以来形成的这种知识教育的传统教学方式的桎梏,必须“授之以渔”而不是“授之以鱼”,必须着眼于对学生法律思维方法的训练和创造性、团队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的培养,角色互换教学法正是实现此培养目标的一种有益探索。然而,思维的锻炼、能力的培养,不能急于求成,笔者建议,要持之以恒,在法学各门课程的教学实践中不断探索、适用角色互换这种教学相长、师生互利的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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