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消费社会与人的“异化”

所属栏目:哲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2-07-25 09:35 热度:

  【摘要】:消费社会是对当今商品社会发展阶段的形象称呼。在此社会中,符号消费逐渐取代实物消费,并形成全面的符号体系及其相关思维方式,即消费文化。然而,“异化”概念表明,这是人被人造物所控制的表现,重点在于人的同质化,即身份与行动的单一化。
  【关键词】:消费社会;异化;符号
  
  1、什么是消费社会
  马克思对商品社会有一段生动的描述:“在伦敦最繁华的街道,商店一家紧挨着一家,在无神的橱窗眼睛背后,陈列着世界上的各种财富:印度的披肩、美国的左轮手枪、中国的瓷器、巴黎的胸衣、俄罗斯的皮衣和热带地区的香料”。商品的最终目的在于交换消费。上世纪70年代波德里亚《消费社会》一书旗帜鲜明地担当起对消费社会的极端描述一职。作为后现代思潮的典型代表者,他把所见的商品社会定义为“消费社会”。
  时至今日,每个人都能真切地感受到这个所谓的“消费社会”:大型超市,购物中心,网络购物,电话推销,电视购物,旅游导购,信息调查,信用卡等等。仿佛所有社会活动的中心任务就是面向消费者而生产,而且更主要的是——以消费者的身份尽情消费。波德里亚断言:“我们处在‘消费’控制整个生活的境地”。商品不再是马克思所描述的那种摆在橱窗后面,只是让路人参观、购买的东西了。它们不停的堆积、增长,扩展领域,互相之间建立有形无形的联系。不仅是可见的物品,还有服务和不可见的虚拟感受——无穷无尽的“商品”充斥每个角落,它们包围了人类,每个人都成为专职的消费者,这就是消费社会的经典景观。
  消费社会既是一种全新的社会状况,它所推崇的生活方式控制着所有的社会成员。同时更重要的是,它建立了一套符号体系。这种体系变成了社会中的主导文化——消费文化。消费文化一旦建立,就以强大的自我扩张能力,直至社会的各个方面。广告,公共传媒,信息的大量交换造就一个符号的世界,消费社会就是这种符号世界的具体表现形式。在这种社会里,所有可知的东西都会变成一个相同的身份——消费品。
  2、消费文化
  波德里亚认为,消费者在社会生活中,受到“物的包围”,所有的商品以大量的、整体的、互相之间有联系的形式出现在消费者所及的任何位置。广告,会展,商品标识等等共同营造一种整体的观念,互相暗示之间的联系,产生“匹配”的概念。购买一件商品后,必须购买和它“匹配”的一件或者一套商品,只因为它们之间有着一致的意义所指。这就是“意义完整”。消费者变得意图占有尽可能多的符号意义,因为这些符号意义会给与消费者与他人联系交流时神奇的心理联系,比如身份,品味,优越感。
  所以消费者逐渐从事物的使用价值中抽象出来,转而追求事物所代表的符号意义,商品成了符号的承载物,商品消费也就转化成符号消费。波德里亚还指出,消费甚至是实现平等原则的具体方式。
  那么,消费社会的主导逻辑显然就是生产和占有社会符号的逻辑,是一连串的对商品编码赋值,并且占有这些符号的过程。将不同的商品赋予不同的含义,并且在一群商品之间建立联系,组成“意义完整”的共同体,通过广告传媒等向社会大众传播,促使大众内化这些符号,从而变成生产者所希望见到的消费者,来消费商品。这些意义是在整个社会运行过程中公认的,由能指和所指相结合的集合体,是在商品编码赋值时就存在的。比如穿西装表示正式,带名表表示身份,使用IPHONE表示时尚等等。这套符号体系与其相关思维,就是消费文化。
  于是,消费社会中,个体的存在被埋没,只有整体才有意义。没有“理性人”,只有被逻辑骗术所操纵的看似自由的“理性选择”。理想的消费者不该有个性,只有社会认可的关于消费的思维,可以说是“愚氓”。
  在消费文化中,整个符号系统变动不居,无穷无尽。消费是“一种主动集体行为”,一端是消费者,一端是消费品——商品,维持于其间的就是消费文化的核心——消费逻辑。福柯曾经比较“规训”与“惩罚”。认为“规训”是潜移默化的影响,往往具有强大的塑造力量。消费文化就具有规训的特征,它是一种非正式的,产生于整个经济系统,通过市场运作发挥作用的规训力量。然而它对于人们的影响却达到了全部的社会领域,无所不至,以至于今天的社会可以被称作一个“消费社会”。
  3、异化的消费者
  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个人行动时,使用一个“异化”概念。在他看来,异化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的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及其产品变成异己力量,反过来统治人的一种社会现象。当人们受到自己的生产活动和产品——即异己的物质力量或精神力量的奴役时,人的主观能动性就消失了。事实上,异化不仅体现为人与物的关系,还表现为人与人的同质性日益增强,这在消费社会的诸多表现中尤其突出。
  这种异化现象与消费社会的兴起,消费文化的流行必不可分。消费逻辑的盛行,就会引起人们个性的日益消弭,整个消费社会的主导价值取向就是强调协调性,消除个性。对于消费逻辑而言,只要消费关系的两端存在,其他的并不重要。消费者的存在目的就是消费商品,流行的就是成功的,所谓“小众”的消费倾向并不是消费逻辑乐于见到的(也是生产者更不愿见到的)。不仅个性化的消费被否定,摒弃,甚至人们的整个社会生活,无不受到所谓“主流趋势”的影响、操纵。人们不仅受到商品的奴役,出现商品拜物教(这些商品还是他们自己制造出来的,名为“消费品”的全部),还受到一整套消费逻辑的驱使——接受、学习、内化消费逻辑,行动无不遵照消费文化的规训。这种同质化又与涂尔干的“机械联合”“有机联合”不同,因为人们不是为社会生产而联合,在那里表现出分工的相同相异。在消费社会,人们只具有相同的身份——消费者,所不同的只有购买消费的商品不同。对于消费逻辑来说,甚至不需要商品,只要达成出资,出现资金流动的过程,消费文化就已经发挥了作用。人们越来越不知道什么是自己真正的所需,什么最适合自己,什么对自己最有自我认可的价值。人们知道的,只有电视广告中的典型形象;只有大幅海报展示的样板、模范;只有所谓的商业宣传展示板。所有的资料、信息都归结为:“消费”。这就是消费社会,它不需要精英,不需要理性,只需要盲信商品拜物教的消费者,只需要被异化了的,几乎只具有消费者这一身份的人们。
  马克思早在《资本论》中,就论述了人们被自己制造的东西所束缚的问题,这也许是商品社会的通病。《消费社会》在此基础上,更深入地研究了消费行为对人们整个社会活动的影响,指出人们全部的社会行为,甚至人们自身,都被消费逻辑影响、支配,形成新时期的消费文化。消费社会中的异化概念,应该更多地体现为所有社会成员共同身份——消费者所带来的同质化、行动、思维的单一化,顺从于主要传媒主导的大趋势。而这样的“消费社会”,逐渐表现出过程取代结果的现象,也就是,目的替代。消费者以拥有消费品表明自身的身份、气质或者他希望自己要有的身份、气质。对消费逻辑来说,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才是目的所在。于是,消费文化意图塑造“异化”的消费者,而消费者竟然是“愿者上钩”。
  4、结束语
  的确有趣,消费文化似乎是在集体无意识的情况下由所有人共同完成的。消费文化的作用方式,就像“语言反映并形塑社会”这句话描述的一样。
  
  【参考文献】
  1.[法]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
  2.李克洲,《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
  3.陈嘉明,《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
  4.王宁,《消费社会学:一个分析的视角》,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

文章标题:浅谈消费社会与人的“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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