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论文发表论钟嵘《诗品》中的“奇”

所属栏目:社会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4-07-16 16:40 热度:

  南朝梁代诗论家钟嵘的诗歌批评著作《诗品》,品评了汉魏到齐梁一百二十多位诗人的五言诗创作,针对五言诗的风格、内容、审美价值作出了精辟独到的分析评价,不但有丰富的理论内涵,而且其品评语言的文采也颇具审美意蕴,因而在古代诗论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内容提要:在钟嵘《诗品》之前,品评性质的文字中“奇”的用法倾向于与儒家正统道德、五经经义相比较而产生的判断,而《诗品》中“奇”几乎全部用于审美特征的评价,这证明钟嵘的时代已经确立了以审美价值作为文学独立价值标准的批评观念,这种观念又是被钟嵘全面发扬的。《诗品》中“奇”主要用于形容诗歌的精神气质或整体风貌,骨气、兴托、章句都可以写出“奇”的效果。“奇”字的用法与钟嵘的基本审美倾向相一致:注重“骨气”而不废文辞,追求诗歌整体风貌的刚性美和自然真实的情感表达。

  关键词:社会学论文发表,诗品,奇,正统,审美价值

  《诗品》在品评各家诗人时,多次使用“奇”这个字,它可以用于形容诗歌的精神气质,也可用于形容文辞。本文以《诗品》中“奇”的用法为主要研究对象,并与之前时代的论著,以及同时代的文论著作《文心雕龙》对比,梳理“奇”在《诗品》中的使用语境和作用。在列举的其他著作中,“奇”都有较多用例倾向于与儒家正统道德、五经经义相比较而产生判断;而《诗品》与这些作品都不同。《诗品》中“奇”的出现语境不再与儒家经义关联,而几乎全部是关于诗歌审美特征的形容和评价。与正统的道德和思想追求脱钩,说明钟嵘的时代已经确立了以审美价值作为文学独立价值标准的批评观念,这种观念又是被钟嵘全面发扬的。虽然“奇” 本身并未形成特定的批评标准,通过与“奇”相联系的品评文字,依然可以梳理出钟嵘独立、纯粹的美学追求,大致仍以内容与形式兼善为鹄的。

  一、与正统对立的“奇”

  《说文解字》释“奇”为:“奇,异也。一曰不耦。”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注为“不群之谓”。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 204页。表明“奇”带有偏离常规、不合正统、特异的含义。按照《汉语大词典》、罗竹风主编:《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88年。《古汉语大词典》徐复主编:《古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年。等辞书的释义,“奇”的用法和含义可以大致分成三类:一,词性为形容词,有“特异、罕见、出人意外、非同一般”的意思,本身不带褒贬含义,表示形容的事物或人有特殊性,与一般不同;二,由非同一般的事物引起的“惊奇、赏识、看重”等情感或动作,这是“奇”的动词性用法;三,作为名词直接指称“特异的人或物”。另外“奇”还有与“偶”相对的含义。

  在钟嵘之前的时代,“奇”的这几种意义基本都已具备。形容词性的用法如:

  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礼记・王制》)孔颖达:《礼记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555页。

  动词性用法如:

  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以此奇籍。(《史记・项羽本纪》)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63年,第296页。

  名词性用法如:

  文丽用寡,长卿也;多爱不忍,子长也。仲尼多爱,爱义也;子长多爱,爱奇也。(《法言・君子》)本文中《法言》之引文均出自汪荣宝:《法言义疏》,中华书局,1987年。

  俗人好奇。(《论衡・艺增》)本文中《论衡》之引文均出自黄晖:《论衡校释》,中华书局,1990年。

  以上三种词性的“奇”在评论性质的文字或语境中也都有使用的例子,主要的评价对象包括人物或者文史作品。其中,“奇”的动词性用法在品评人物的语境中出现较多。由于被评价者展现出非同常人的特质,而使做出评价的人很重视他们,认为他们必然有超越一般人的能力或命运。这样看来,在用于评价场合时,动词性用法的“奇”,多用于表示对含有“奇”的状态或特质的肯定。与此类评价相对的是平庸的状态,常用的用语是“不足为奇”。

  上文举出的《法言》的用例,是扬雄对司马迁等人的评价。扬雄的评论有对比的意味,将司马相如、孔子和司马迁等数人列举出来,说明他们各自的思想或行文特点。与孔子的“爱义”不同,扬雄认为司马迁的特点是“爱奇”。关于“爱奇”的解释,可以结合《法言》的内容和扬雄自身的经历来理解。从《法言》中关于司马迁的评价来看,扬雄对司马迁并不完全赞同,而且屡次将司马迁与“圣人”或孔子对举来发表议论,这表示扬雄的意见在于司马迁的思想不同于以孔子为代表的圣人之道。结合扬雄的个人经历,他对圣人和儒家正统思想的推崇经历了一个转变的过程。他本人“少而好赋”,有《羽猎赋》等名作,是西汉的辞赋大家。后来他认识到汉赋过于追求形式的华丽,“劝百讽一”的内容组织实际上很难起到劝谏君主的作用。作为文学作品的汉赋,并不能很好地为表达和宣传儒家教化思想服务,因此他在《法言》中表示,汉赋是“童子雕虫篆刻”,“壮夫不为也”。那么他对司马迁“爱奇”的评价,显然也带着几分不赞成,认为司马迁不符合圣人之道的要求,偏离了儒家的正统。

  扬雄的文学观念是以儒家思想为指导,以教化风俗为目的,文学要为政治和道德行为服务。如果不从文学评论的角度出发,而考虑到司马迁作《史记》的史学目的,扬雄对司马迁的评价其实是很有道理的。作为一部史学著作,《史记》中的文学修辞是否完全符合史官应当遵循的实录精神,向来就有争议。历史书写应当符合正统要求,遵守修史原则,凸显儒家经典的精髓思想和核心地位,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时代才是政治正确的,“爱奇”的偏好,应该算是不合常规的异数。

  “奇”在评论文章写作的场合也有类似的与儒家经义对照的用法,如王充在《论衡》中对具有高超的学术修养和创作水平的“鸿儒”,有这样的评价:

  能精思著文连结篇章者为鸿儒。……故夫鸿儒,所谓超而又超者也。以超之奇,退与诸生相料,文轩之比于敝车,锦绣之方于袍也,……然鸿儒,世之金玉也,奇而又奇矣。(《超奇》)   在王充的划分标准里,鸿儒不但要博览群书,还要能够“博通”,就是活学活用,能够用自己巧妙的构思将写作资料连缀加工,既要有“深指巨略”,能经世致用,又能“文由胸中而出”,“实诚在胸臆”,以真实而厚重的思想情感为文字注入力度。虽然遵从正统经义,但鸿儒能致“奇而又奇”,乃是依靠个人才华,在经典表述之外创造了新的表述方式。另外,王充在《艺增》篇还批评了文章写作中夸大其辞的做法,他认为,“俗人好奇,不奇,言不用也”,这样的品味导致了写作者迎合其爱好而夸大事实,哗众取宠。虽然儒家经典也难免有所“增”,但毕竟是有节制的,“皆有事为,不妄乱误”,与街头巷尾的传语中夸张的成分有根本的不同,“俗人爱奇”的错误倾向,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传语中增饰而近诬的误区,与经典的本义背道而驰。这里“奇”的含义,表示的是正统思想对立面的特征。

  与钟嵘同时期的刘勰所著《文心雕龙》中“奇”的使用也有与正统对立的含义。例如:

  若夫铸经典之范,翔集子史之术,洞晓情变,曲昭文体,然后能莩甲新意,雕画奇辞。昭体故意新而不乱,晓变故辞奇而不黩,若骨采未圆,风辞未练,跨略旧规,驰鹜新作,虽获巧意,危败亦多,岂空结奇字,纰缪而成经矣。(《风骨》)本文中《文心雕龙》之引文均出自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

  这一段落中,刘勰对“莩甲新意,雕画奇辞”的创作目的是持肯定态度的,他认为达到这一目的的正确做法是在“铸经典之范,翔集子史之术”的基础上有所新变,在经典的正统性基础上发挥文辞的独创性。相比之下,在风骨、辞采等关系到文体内在稳定性要素方面不下功力,只是追求新巧的创意或表面文章,就成了“空结奇字”。“奇字”“奇辞”本身没有对错,重要的是形式背后起支撑作用的思想内涵、精神气质是否有其内在价值。

  可见,作为“正”的对立面,“奇”的使用必然表达了相对于某种一般标准的偏误;在品评人物时,大多是与平庸的资质相对立;在品评文章、史学作品时,有不少使用情境都是与儒家正统经义的对立。

  在古代的思想文化领域,儒家经学思想的确长期占据至高的地位,文人阶层多怀抱有经世致用的政治理想。即使是创作或解读文学性的作品,正统思想的标准也会自然而然地浮现,作品肩负的社会责任成为首要的关注对象,正如《毛诗大序》中的总结:“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而文学从经学、史学等经世的学问中分离出来,独立的文学价值和纯审美的标准被发现并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李春青认为,中国古代的“鉴赏批评”或称审美批评,出现于西汉后期,而完成于东汉之末,“直到东汉末曹丕的‘诗赋欲丽’之说出来,才算是完全摆脱了儒家思想限制,凸显了诗文辞赋的审美特征”。李春青:《论中国古代“鉴赏批评”的形成》,《文艺理论研究》2012年第6期。在魏晋之前的文学批评之中,关于文学的价值判断总是与正统思想、经典正义有脱不开的联系,而自曹丕《典论・论文》开始,陆机《文赋》,沈约声律说到钟嵘《诗品》,文学的内部规律、审美价值、情感体验作为批评的基本标准终于得到了独立的关注。《诗品》中对“奇”字的运用,不再以儒家的政治教化目的作为“正”的参照系,而是与这种功利的文学观拉开距离,保持了明确的纯审美的批评标准。其中, “奇”的出现语境有的与诗的内容有关,有的与文辞形式有关,它们的对立面不是正统经义,而是平庸而缺乏美感的诗歌创作。

  而与《诗品》同时代的《文心雕龙》,之所以还保持了正统经义的至高地位,首先说明了文学独立价值的发现、对纯审美的追求并未对儒家思想的统摄形成彻底驱逐之势,文人的政治理想也并未因为发现了文学之美而被抛弃;其次是由于《文心雕龙》是“体大而虑周”,对各种文体都有论述,不同的文体有不同的创作手法和功能,正如曹丕《典论・论文》中所概括的:“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论述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刘勰无法像钟嵘那样单纯地探讨五言诗歌的美学原则问题,而置经典正义于不顾;最后,刘勰与钟嵘的个人气质、思想和审美偏好必然是有差别的,刘勰本人非常崇尚儒家正统思想,要在文学中实现“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的理想,并且希望通过文字的政教功能为文人实现政治抱负提供助力,虽则他对文学作品的美学价值有很高的鉴赏力,这并不妨碍他同时是文学政教功能的支持者。

  二、《诗品》中用于审美价值判断的“奇”

  1.与诗歌内容有关的“奇”

  “奇”在《诗品》中较多的使用情况与诗歌内容和整体风貌有关,尤其常用于形容与“骨气”或“气”有关的诗歌风格。

  《诗品》评刘桢条曰:

  其源出于《古诗》。壮气爱奇,动多振绝。真骨凌霜,高风跨俗。但气过其文,雕润恨少。然自陈思已下,桢称独步。本文中《诗品》之引文如非特别注明,均引自吕德申先生所著《钟嵘〈诗品〉校释》,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

  刘桢的诗风以“气”胜是当时一般的看法,刘桢的诗是有“风骨”的,也就是富有“一种感发的生命及语言结构有力”。叶嘉莹:《汉魏六朝诗讲录》,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410页。钟嵘认为刘桢气壮,以直抒胸臆为主,而缺乏雕饰。“壮气爱奇”是刘桢的诗体现在气势、或说内在的“质”的方面的特征,而外在的“文”方面,就是“气过其文,雕润恨少”了。

  刘桢条的“爱奇”,与扬雄的用法完全不同,“爱奇”成为超越平庸的褒义形容词,其参照系不再是儒家经义了。“爱奇”之语,下品合评王屮、卞彬、卞铄三人时再次出现:“王屮、二卞诗,并爱奇崭绝。慕袁彦伯之风。虽不宏绰,而文体剿净,去平美远矣。”“崭绝”之语又见于下品评鲍令晖条:“令晖歌诗,往往崭绝清巧,拟古尤胜。”崭绝原本是形容山势险峻奇诡的样子,这里用来比喻诗思奇特不凡。④曹旭集注:《诗品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447、102页。钟嵘用“爱奇崭绝”评王屮等三人的诗,认为近似中品袁宏的诗风,这里体现出了 “奇”与“风”的关系。下文又说“去平美远矣”,说明“奇”是作为一种与“平”相对的诗歌风格而出现,呈现出与刘桢诗类似的峭拔之美。   评刘桢条的“爱奇”可以理解为刘桢诗歌中体现的创作倾向,是凭着一种强盛的气势而写出奇特的语句,而且是侧重于诗思的“奇”。张怀瑾先生之《钟嵘诗品评注》注“爱奇”曰:“刘桢诗酷好峻峭挺拔,卓荦不群。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八首・刘桢・序》(之五)论刘桢诗云:‘卓荦偏人,而文最有气,所得颇经奇。’则‘气’与‘奇’互相表里,上文评曹植诗云:‘骨气奇高’,可以互相参证。”张怀瑾:《钟嵘诗品评注》,天津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83页。张怀瑾先生在这里点出了钟嵘的评论中“气”与“奇”的关系。

  同样能体现“骨气”与“奇”的关系的是《诗品》评曹植条。曹植的诗歌在钟嵘看来是“骨气奇高,词采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粲溢古今,卓尔不群”。其中“骨气奇高”的“奇”字按现代汉语的语感易被理解成修饰“高”的程度副词,周振甫先生之《〈诗品〉译注》就译为“骨力和气韵特别高”;周振甫译注:《〈诗品〉译注》,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36页。 然而此处钟嵘以“骨气奇高”与“词采华茂”对举,说明“奇高”的构词与“华茂”相同,为并列的形容词,则“奇”亦是修饰“骨气”的形容词。曹旭先生解释 “骨气奇高”为:“指曹植诗内容充实,文词刚劲而奇警高绝。”曹旭《〈诗品〉集注》引陈衍《诗品平议》云:“(子建诗)骨气自高,奇处时有。”④均解释出了“奇”的含义。“骨气奇高”与“词采华茂”对举,则此处的“奇”当不以修饰词采为中心,“华茂”才是作者所认为的曹植之文辞特征。这里钟嵘所欣赏的 “奇”是针对文章通过文辞所体现的一种气势或精神风貌,而不是特指表面文辞的奇特。刘桢条也可以说明类似的问题,刘桢直抒胸臆,以气取胜,词采方面缺乏雕饰,也说明文辞的“奇”在这里不是钟嵘的关注点。

  从《诗品》评曹植、刘桢等条目中可以看出钟嵘的美学追求是全面的。钟嵘评曹植“骨气奇高,词采华茂”,指出其内容与形式都达到很高的造诣;“情兼雅怨,体被文质”,则说明文体风格和情感特质都恰到好处。

  评刘桢“雕润恨少”,说明钟嵘不是不注重词采雕饰,只是反对过分堆砌辞藻。钟嵘对文辞美感和内容的力度是并重的态度,五言诗创作如能“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达到内容与形式、语言表达与思想情感的完美统一,才是好的诗作。

  钟嵘的美学观念并不逼仄,他认同不同的诗风所造成的多样的美感,因此他将刘桢和陆机这两位风格迥异的诗人并列于上品。刘桢的长处在于“壮气爱奇”,而短处是“雕润恨少”,陆机的诗歌则正好相反,文采华美,而在精神气质上表现为“气”和“奇”的缺乏。

  《诗品》评陆机条曰:

  其源出于陈思。才高词赡,举体华美。气少于公,文劣于仲宣。尚规矩,不贵绮错,有伤直致之奇。然其咀嚼英华,厌饫膏泽,文章之渊泉也。张公叹其大才,信矣!

  从评陆机条可以看出,“直致”也可以和“奇”相联系。吕德申先生注:“直致,同直寻。”吕德申:《钟嵘〈诗品〉校释》,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 81页。在钟嵘看来,直书目前所见的“直致”也可以造成“奇”的效果。他在中品序中说:“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而陆机的弊病在于“尚规矩”,多摹仿因袭,过于生硬而丧失了使思想情感直接抒发的美感,所以虽然文辞华美,却“有伤直致之奇”。这一特征正与刘桢的“气过其文”形成对照,因此钟嵘批评他“气少于公”。

  综合以上谈到的几条评语可以看出,钟嵘倾向于欣赏从诗歌的“骨气”中体现出的“奇”,或“直寻”所能达到的“奇”。刘桢的“壮气”即使缺乏文辞的修饰也可以达到“奇”的效果,如果没有“气”的配合或“直致”的灵动,即使文辞华美富赡如陆机也不能称为“奇”。

  另外,《诗品》中也用“奇章”、“奇句”来形容诗歌给人留下的总体印象,例如中品评谢诗“奇章秀句,往往警遒”,下品评虞羲诗“奇句清拔”。这种“奇”是整合了诗歌的思想、情感、语言、精神气质所达到的整体效果,很难割裂开来说它是侧重于“质”还是“文”。

  从评谢条看,“奇章秀句”可以造成“警遒”的效果,也就是一种警策有力而又遒劲的风格;如果诗歌缺乏气势和力度,也就是“骨气”,是很难造成这种审美效果的。谢所赞扬的诗风也是如此,下品评虞羲条:“子阳诗奇句清拔,谢常嗟颂之。”曹旭先生在《诗品集注》中分析此处云:“‘奇句’即‘奇章秀句’, ‘清拔’与‘警遒’意亦相近。或因诗风相类,故其‘清拔’‘奇句’为谢嗟颂。”曹旭集注:《诗品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472-473 页。这既是谢的创作风格,也是钟嵘所认同的审美倾向。

  此外,“奇”也被用来形容诗歌的寄兴。中品评张华条:

  其体华艳,兴托不奇,巧用文字,务为妍冶。

  此条内容有的版本作“兴托多奇”,这样对于张华的诗的评价就产生了两个相反的理解,然而不管是“不奇”还是“多奇”,不能否认的是在钟嵘的理解中,“兴托”,也就是“寄兴”是可以体现出“奇”的特征的。吕德申先生注释“兴托不奇”为“指张华诗缺少深刻的含意和寄托”。吕德申:《钟嵘〈诗品〉校释》,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110页。钟嵘所认为的“兴”就是“文已尽而意有余”(《诗品》序),比兴寄托与诗歌传情表意的功能直接相关,“兴托”可造成 “奇”之效果,是因为诗中寄托的情感有感动人心的效果,这就又将“奇”与内心世界联系了起来。结合“儿女情多,风云气少”的评价,张华之诗虽缺乏刚性的气势,终胜在情感表达的丰富性上。

  从以上列举各条中可见,《诗品》中“奇”的用法更多是与“气”、“风”、“骨”、“兴托”这些诗文内部所反映的精神状态发生联系。

  2.与文辞形式有关的“奇”

  钟嵘并不反对词采,也不反对文辞的修饰和雕琢,只是认为文辞的美应该与诗歌的“质”相配合。他评价曹植“词采华茂”的同时又指出其“体被文质”的妙处;认为陆机“举体华美”,又看到他“伤直致之奇”的缺憾;赞扬张协“词采葱”,并在多处表达对“华艳”(评张华条)、“美赡”(评曹丕条)的欣赏,可见钟嵘是相当重视诗歌的文辞之美的。“奇”在《诗品》中也被用于形容文辞,但考察上下文可以发现钟嵘对文辞的重视从来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内容和诗歌的整体风貌相配合。这也说明钟嵘的审美追求是思想情感特质与表达形式的完美统一。   中品序批评任、王元长等人“辞不贵奇,竞须新事”,下品评何长瑜、羊曜“二人文辞,殆不足奇”,是直接将文辞与“奇”联系在一起了,这两处可以表示出作者对文辞之“奇”的重视,但钟嵘不赞成仅凭文辞的雕饰脱离常轨就能造成“奇”的效果,“奇”仍然联系着诗歌的思想内涵。

  结合上下文阅读中品序,以及中品对任的品评,可以发现“辞不贵奇,竞须新事”这句话毋宁说是肯定“贵奇”之辞,不如说是要否定任等人“用事”过度的做法。评任条云:“但既博物,动辄用事,所以诗不得奇。”再次强调任诗的缺陷在于运用典故过于频繁,对于诗歌整体的精神风貌是一种伤害,也就失去了诗的奇趣。在中品序中钟嵘还以讥讽的口吻叙述了任等人的为诗之道:“词既失高,则宜加事义,虽谢天才,且表学问,亦一理乎!”他认为这些人是诗才不足而用生僻的典故学问加以掩饰,本来就写不出奇警的妙句,只好在诗里彰显自己广博的学识,结果当然达不到“自然英旨”的诗歌之美。这句话也暗含了对任等人才力的判定:才力平庸,所以达不到文辞的“奇”和整首诗的“奇”。下品评何、羊“二人文辞,殆不足奇”,将“奇”作为动词使用,结合此条开头的“才难,信矣”的感叹,这两人文辞“不足奇”的原因亦是才力的平庸,“奇”的含义与平庸相对立,邬国平:《刘勰与钟嵘文学观“对立说”商榷》,《文艺理论研究》1984年第3期。表明诗人本身的才情是达到“奇”的审美效果的根本原因。

  《诗品》里将文辞与“奇”相联系的说法,都是从反面批评某种文辞不“奇”的风格的,这可以看出钟嵘的侧重点在于批评在诗歌中过度用典,尤其是用生僻典故来显示自己的广博见闻的做法。

  “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说明诗句美感的真正来源乃是创作思路的“直寻”;“辞不贵奇,竞须新事”的创作方式会造成“自然英旨,罕值其人” 的后果。钟嵘的审美追求,集中于“直寻”和“自然英旨”,具体来说,文辞的“奇”不是通过繁复的用典达到的,钟嵘真正重视的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要在文辞上达到“奇”的效果,必然是与诗歌的思想内容相配合的整体美感。“奇章”、“奇句”能够有“警遒”的力度,能带给人审美的震撼,不是单凭陌生化的生僻辞藻或事典就能做到的。钟嵘始终强调,词句要由情感的生发自然流出,才能达到感动人心的效果。

  三、结论

  《诗品》与之前的文学批评作品,或者是对文学的观念和看法有所论述的作品相比,一个突出的特征就是对正统的强调力度减弱。反观汉代的文学评论,无论是扬雄论汉赋,司马迁论楚辞,班固评离骚,还是毛诗大序,对作品美感的称赞都伴随着对君臣关系、风俗教化、五经要旨这些儒家社会政治最高理想一遍遍的重复。而钟嵘在《诗品》中较为纯粹地讨论五言诗创作的艺术手法和美感特质,品评各家诗人的优劣得失,儒家正统的道德标准、政治标准几乎全然缺席。藉由“奇”字的用法及其参照系的变化,可以看到这一现象背后文学审美机制的逐渐建立,针对文学的价值判断有了纯审美的判断准则,这是魏晋以来文学鉴赏批评最终建立的成果,也反映了钟嵘文学观念的新锐之处:他品评诗歌创作的文字中不再以儒家正统思想作为最重要的参考坐标,正统经义最终让位于纯粹的审美原则。

  钟嵘《诗品》中“奇”的用法,主要用于形容诗歌的精神气质或整体风貌,骨气、兴托、章句都可以写出奇特的效果,正如王运熙先生的归纳,“奇”在《诗品》中主要有三种类型的含义,一是诗歌通篇风貌之奇,二是诗歌章句词语之奇,三是诗歌比兴寄托之奇。王运熙:《钟嵘〈诗品〉论“奇”》,《光明日报・文学遗产》1986年7月29日。这是对诗歌创作的思想穿透力、形式表现力和情绪感染力的综合品评。《诗品》中“奇”主要作为一个表示褒义的形容词或动词出现,它的用法与作者的基本审美倾向相一致,注重“骨气”而不废文辞,兼顾诗歌的整体美;只是文辞一味求新,而缺乏充实的思想内容或精神上的“气”的诗歌,在钟嵘看来不能称为“奇”。

  钟嵘屡次用“奇”来形容好诗可以达到的审美体验,类似于“陌生化”的效应,如果一首诗给读者的感觉很新奇,它能够带来的美感体验和情感共鸣就在一定程度上被放大了。审美体验应当是全方位的,既包括文辞上的耐人寻味,也不能离开心灵的情绪震荡,思想的交锋砥砺;思想、情感和文辞,三种用法的“奇”不能孤立来理解,这三个审美维度在钟嵘的体系中统一为一个完整的整体,因此“奇”这个表示陌生化效果和超脱一般水准的形容词,频频出现于钟嵘对诗歌内容、思想情感、语言和整体精神风貌的评价之中,它代表了钟嵘在诗歌的审美原则上去功利化的总体倾向。

  钟嵘使用“奇”来作为辅助性的形容用语,从审美体验的角度品评诗歌的过程中,也体现了自己的美学原则和态度倾向。钟嵘本人的美学追求,也就是他所认为的好诗要符合的原则,一是整体风貌的刚性美,要有刚劲之“气”。诗歌的“骨气”就像脊梁一样撑起全篇的精神内核,这种超越的精神风貌能带给读者情感的震撼和心灵的生发感动;“骨气”或者“气”的来源,是“直寻”,通过“直寻”的方法而达到钟嵘的第二个美学原则:“自然英旨”。有“自然英旨”的诗歌,是真情的流露,与之相对的是为文造情、矫饰和虚情假意;但有了真实的情绪,还需要作者的才华相配合才能写出好诗,“直寻”或“直致”虽然可以避免堆砌辞藻典故等错误的创作思路,“词采华茂”的诗歌却是天赋和个人才力综合作用的结果;匠心独具的作者,才能写出非同一般的高水平作品。

文章标题:社会学论文发表论钟嵘《诗品》中的“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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