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区公园建设情况调查分析

所属栏目:建筑设计论文 发布日期:2011-06-28 17:02 热度:

  摘要:本文通过对深圳社区公园的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建设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为今后的社区公园建设提供借鉴。
  
  关键词:社区公园;建设;调查;分析
  前言
  社区公园是指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不包括居住组团绿地)”[1]。《深圳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中关于社区公园的建设和发展做了如下定义和规划:
  1)社区公园是指为市民提供户外休憩、娱乐、运动、观赏等活动空间、面积大于500㎡以上的开放式绿地,满足市民日常的居住、购物和休闲的需求。
  2)社区公园分为居住区类、商业办公区类及街旁绿地类等三大类,服务半径设为500~1000m。a.居住区类社区公园以儿童、老人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供儿童利用的游戏广场区和一定规模的休息区,并和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结合,增设必要的群众性体育设施功能。b.商业办公区类社区公园功能设置应考虑满足于购物人群和流动人群的休憩需求,园林设计应醒目易识别、方便到达、遮阳,并提供相应的休息设施。c.街旁绿地类社区公园绿地宽度应大于8m、长度大于500m,绿化建设应考虑乔木、灌木、草坪相结合。
  3)积极推进社区公园建设。a.尽量保留各种建成区内部的各种现状非建设用地如荔枝林、街头零星空地,并按合理的服务半径改造为社区公园。b.树立“规划建绿”的理念,城市各类旧村、旧区和工业区改造,应优先满足社区公园的建设要求,并将需要落实社区公园的未改造地区划为绿区,今后这些地区一旦改造,必须落实相应社区公园数量和面积。c.各类城市公共空间宜充分绿化,建设社区公园。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园林绿化专项,全市将规划建设……社区公园250个以上,使全市公园总量达到500个以上,确保市民居住地2千米内有园林小游园或社区公园……,2010年,全市园林绿地面积达到9.5万公顷,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规划达到3.2万公顷,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4.5万公顷。建设社区公园是实现深圳“公园之城”建设目标的重要途径。
  1深圳社区公园的发展历程
  深圳自1980年成为经济特区以来,城市建设水平一直位居全国前列。作为社区公园的早期形式,深圳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的发展大致经历了简易绿化、实用绿地、生态空间和多元实用4个阶段。
  2002年,深圳首次开展了“公园建设年”活动,新筹建市政公园10个。此后,市政府大力推动社区公园建设。2005年,全市启动了第2个公园建设年活动,各级政府部门以社区公园和郊野公园建设为重点,取得较大成果。2005~2006年,全市新增郊野公园2个、森林公园6个,城市公园10个、社区公园245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的“郊野公园—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城市公园体系。
  2深圳社区公园的建设概况
  2005年,在深圳市提出建设“公园城市”后,社区公园的具体建设工作交由各区城管办负责,采用分片负责、部门负责、辖区负责等工作责任制。建设前期的选址工作重视基层单位组织及市民参与,发动社区居委会、股份公司、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协助查找核实用地,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
  社区公园的建设施工及后续管理工作,多数下放到各街道办及各社区居委会,为此建立了包括街道社区、施工方、监理方及公园建设办公室在内的联席会议制度作为补充机制。各区还建立了特殊机制,如“绿色审批通道”,有效地压缩了社区公园在立项、审计、招投标、报批等环节上的工作时间。社区公园建成后,保持用地的产权隶属关系不变。即:公园用地原属市政绿化用地的,移交市园林部门管理;公园用地属社区的,移交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管理。
  原特区内由于建筑密度大,土地资源紧张,老社区多,社区配套绿地不足,基础文化设施老化,在社区公园的建设过程中,结合利用社区周边公共绿地及社区内原有低档次绿地进行整合、改造,将社区公园建成兼备文化、体育设施及园林游憩环境的公共绿地。受现状条件影响,原特区内社区公园的面积均不大,基本配置内容为康体设施和休息场地。因公园场地较小,居民在公园内的活动受限,多数不能安排大型健身运动设施,如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在公园景观设计方面,各社区公园都尽量做到保护原有自然地形地貌,按照“艺术、休闲、运动、简约”的原则充分利用,对公园景观环境进行升级改造。在工业用地为主的地区,多数社区公园都位于城中村或工业区内,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结合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来增设绿地、社区公园及城市广场,将拆除后的建筑用地、待建地、预留地进行适度绿化建设。
  宝安和龙岗两区正处于农村城市化转型过渡时期,城市化过程中的改制、转地等工作对社区公园建设的用地、资金等一系列问题造成一定困难,整体的建设进度相对较慢。为改善这一局面,两区各制定了建设40和36个社区公园的目标,由两区城管办负责总体工作的协调和督促,具体建设任务由公园所属辖区街道办负责实施。尽管在社区公园用地选择上有相当大的难度,造成部分用地的规划安排不尽合理,但至2007年底两区已全部完成当年社区公园建设任务。
  3深圳社区公园的规模等级
  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于2008年12月发布的城市公园名录[2],2007年底全市已建及在建各类公园575个,其中社区公园499个,占公园总数比例的86.8%。在各行政辖区内分布为:罗湖区66个、福田区64个、南山区82个、盐田区31个、宝安区179个、龙岗区77个,各区分布比例详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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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深圳市社区公园各区分布比例图
  
  据统计,深圳市现有社区公园面积在1.0h㎡以下的数量最多,共340个,占总数的68.1%;面积1.0~2.0h㎡的社区公园有74个,占14.8%。随着社区公园面积的增大,其数量也逐渐减少,深圳市社区公园面积分布统计见图2。全市最大的社区公园面积达50h㎡,而最小的面积仅200㎡,规模悬殊,公园设施内容也差异显著。在10000㎡以下的社区公园中,又以1000~2000㎡的数量居多,占20.3%;面积2000~3000㎡的社区公园占总量的15.3%。其余几个面积数量段的社区公园则分布较为均匀,如图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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