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监督与管理

所属栏目:项目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1-04-08 16:30 热度:

  摘要:本文以园林建设工程监理师的角度,阐述了园林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文章从组织机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工程投资、工程验收等方面对绿化工程监理要点及实际绿化工程中应注意的监理事项提出了一些建议。以一项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进行阐述。
  关键词: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
  工程项目质量具有影响因素多、质量波动大、质量变异大、质量隐蔽性、中间局限大的特点。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过程中,应遵循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坚持以预防为主,坚持质量标准,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是使业主及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最终形成工程产品质量和工程项目使用价值的重要阶段。因此可以认为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不但是施工监理重要的核心内容,也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一个经由对投入的资源和条件的质量控制(事前控制)进而对生产过程及各环节质量进行控制(事中控制),直到对所完成的工程产出品的质量检验与控制(事后控制)为止的全过程的系统控制过程。另外,工程施工又是一种物质生产活动,质量在实现过程中受到多因素的干扰,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即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
  一、质量的事前控制
  即施工前的准备阶段进行的质量控制。是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和有关方面进行的质量控制。
  要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对施工场地的质量验收,审查施工队伍的资质,检查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对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还要严把开攻关。
  二、质量的事中控制
  即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所有与施工过程有关各方面的质量控制,也包括对施工过程中的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
  在质量控制的过程中坚持以预防为主,把事后检查转化为事前把关。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加强预控,同时在工程项目建设的重点工序,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处设置质量控制点,在控制的过程中进行质量跟踪检查,切实做好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
  1、 施工工序质量控制
  (1)工序质量检查的方法有目测法、量测法和试验法。
  (2)工序交接检查:所谓交接检查是指前道工序完工后,经监理人员检查,认可其质量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以交给下道工序继续施工。这样主导工序交接检查,一环扣一环,环环不放松,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就能得到保证。
  交接检查除了指工序与工序之间的交接要坚持检查认可的制度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就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外,这一交接检查制度或原则还用于施工班组之间的交接检查;有关的专业施工队之间的交接检查;有关的专业工程之间的交接检查;以及不同承包商之间的交接检查。
  若各项检查与核查均已通过,则现场监理工程师即可签字确认。若发现其施工质量与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或施工规范、操作规程不服,则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指令其进行处理、改正或返工。
  2、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检查是指某些将被其他后继的工序施工所隐蔽或覆盖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遮盖或覆盖前,经过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允许加以覆盖。
  在绿化工程的施工中,由于植物的特殊要求,它是有生命力的,并且在栽植后要保证存活率。因此,它不同于别的工程,它对土质有严格的要求,在使用前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化验。各项指标必须符合标准,监理人要检查土质化验单。另外,植物栽植还要求一定的排水坡度,一般是0.2%-0.3%,以便下雨后的排水通畅避免积水。
  而对于有些土壤的盐碱量较大,如大港、塘沽等沿海地区,那里的土质不适合植物的生长。因此除换种植土外,还要做盲管层。它是指在种植土下铺垫石屑、沙子或炉渣,以便淋水。在此层之中埋设盲管,就像鱼骨那样分支,并且也要做0.2%-0.3%的坡度。这样,盐碱就不那么容易返到上层土面,因此植物可以成活。监理工程师要检查土层及淋水层的深度、坡度,一定要保证按图施工。
  某些大型的建筑小品,如喷泉、花架等。在监理它的隐蔽工程时,主要注意挖掘深度、石屑的厚度、钢筋的绑扎以及砼的标号、试验单、曾后,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隐蔽工程不同于别的部分,它是埋于地下,它的质量保证是前提,是基础。显然,坚持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是防止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的重要措施。
  3、 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的处理
  无论是业主或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变更都需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
  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监理工程师首先应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施工单位在接到质量通知单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确定处理方案后,由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在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建立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业主或建设单位,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5、 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出现下列情况下,下达停工指令: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利未能扭转这种情况的。
  (2)隐蔽作业未经依法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
  (3)已发生质量事故迟迟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事故将继续发展的情况下。
  (4)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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