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项目工程造价控制探讨

所属栏目:项目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3-01-21 09:00 热度:

  摘 要:本文结合作者实际工作经验,详细阐述了建筑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方法和对策,提出了控制工程造价的建议,对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建筑项目,工程造价,控制,方法

  为了实现建设项目预期的投资目标,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只有对建筑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才能达到目的。

  1 正确的决策是有效控制建筑项目工程造价的前提

  在建筑项目建设各阶段中,投资决策阶段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达到70%~90%。决策正确,意味着建设项目科学、合理,投资设计方案正确,并且达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这样才能有效地编制建设项目的估算造价,并且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达到有效地控制建筑项目的工程造价。在项目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如下。

  1.1 项目建设规模

  合理选择建设项目的规模,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达到物尽其用的效果。建设规模过小不能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使用期限短; 建设规模过大,则极有可能使工程造价增加,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因此,合理选择建设规模,对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起着决定作用。

  1.2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的选择,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制约。在选址过程中,通过实地调查和搜集基础资料,拟定项目选址的备选方案,对各种方案进行经济技术的论证,优选出最佳方案。

  1.3 工程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不仅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高低、施工工期的长短、施工质量的好坏,而且也影响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成本。技术方案的选择应遵循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基本要求。应符合工程标准规范要求。在满足使用功能、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力求降低造价、节约资金。

  2 合理的设计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设计就成了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所以,就要坚决把控制重点转到建设前期阶段上来,抓住这个关键阶段,就可以有效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1 对工程设计实行招投标制度

  依据法定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择优选出设计单位,这样有利于通过招标制度形成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确定最优方案,使其趋于合理或下降,有利于节约投资、提高效益,进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2 加强技术沟通、实行限额设计

  设计人员为了规避自身责任,往往进行保守设计,而对经济要素考虑比较少,从而造成了投资浪费的情况。限额设计应在方案初步确定后,就让造价工程师一同参与到设计中来,使设计在初步阶段就建立在健全的经济基础上,充分认识其经济后果。在投资限额确定后,力求在满足功能的要求下在限额内进行设计,从而保证设计方案能实现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使控制工作变得更为主动,从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

  2.3 对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按可行性研究上的要求,通过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的分析、计算、比较和评价,从而选出环境上自然协调、功能上适用、结构上坚固耐用、技术上先进、造型上美观和经济合理的最优设计方案,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4 设计审查

  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后,需要认真进行审查,这样有利于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完整性,为建设项目投资的落实提供可靠依据,加大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防止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或出现漏项,影响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真实性,避免造成资金缺口及在竣工决算阶段造成实际造价大幅度超概现象。审查的重点应该放在量的计算、价的套用及设备材料预算价格取定是否符合现在市场行情、各项费率计算是否符合现行文件要求等方面。

  3 施工阶段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施工阶段的控制主要内容有: 工程变更、投标报价以外的材料、设备、分项工程单价的签证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及索赔事件的处理。

  3.1 工程变更的控制

  3.1.1 发包人的原因,对工程使用功能或标准改变等提出变更;

  3.1.2 设计单位的原因,设计错误或工程环境有了新的变化等提出变更;

  3.1.3 施工单位的原因,合理化建议或技术设备条件不够等产生的变更。对于前两点的设计变更是必需的,对施工单位而言是属于甲方的责任,合同价款应按合同条款相应调整,但要注意:a.增加的造价是否超概,国有投资项目超概要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批;b.如原投标报价中没有的项目,施工单位可能会提出较高的单价;c.原投标报价是否为不平衡的报价,若有应事先与施工单位协商处理。否则,报价低的项目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施工单位往往会进行抵制施工,进而造成工期的延误,反过来,报价高的变更项目增加的工程量会造成造价的大量增加,业主损失较大。

  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应认真研究分析,确定是否应该给予变更,若造成业主增加费用降低功能标准,应拒绝变更; 如属于合同化建议,双方可以就节约的投资根据合同确定分成比例,如合同没有约定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3.2 变更单价的确认

  3.2.1 投标清单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则套用该子目单价;

  3.2.2 投标清单中有类似工作内容的单价,可在合同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

  3.2.3 投标清单中无同种或类似工作内容的单价,可以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由,由双方商定确定该子目单价。

  3.3 现场签证的控制

  指对没有设计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也不属于合同价款及其风险包括范围而现场必须进行施工的工程量,由承发包和监理三方代表现场签证确认。现场签证应注意:

  3.3.1 是否属于施工图设计和变更范围内的;

  3.3.2 是否属于合同价款及其风险范围内的;

  3.3.3 对施工工序、工艺、材料、设备、地质、环境等各种要素要描述准确;

  3.3.4 要附图或影像资料及工程量计算书。

  4 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结算

  在全部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并经验收质量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后,向发包人进行最终工程价款的结算。发包人应做好竣工结算资料完整性、真实性的检查工作,并对施工方报送的竣工结算书与中标价和过程签证进行对比分析,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机构进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应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查。

  5 现行制度和建筑市场规则下造价控制管理的难点

  5.1 业主压力。施工方素质参差不齐,对不合格队伍按目前制度清出场难,而且时间较长。后续工程再招标造成建设工期延误,不稳定因素增加,业主承担了比施工方更多的压力和损失。

  5.2 设计工作不到位。有些设计单位责任心差或水平低,设计错漏多,造成施工过程中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标外变更多,给施工方有机可乘。而有的设计单位设计不到位,边设计边施工,从而对建筑项目工程造价及工期很难控制。

  5.3 监理工作不到位和不严格。由于利益关系,有些监理方和施工方站在一起,导致现场工程量签证不准确、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把关不严等,给业主工作造成难度。

  5.4 施工方压力。现在很多项目招投标阶段存在下浮现象,造成施工方利润降低。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对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标外变更索要高额利润,对清单内报价低的项目要求变更,并且在材料上以次充好。

  6 结语

  各级政府部门近几年来基建项目投资保持了较大增长,开工数量多,投资规模大,而在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中又经常出现“超概”现象,严重困扰了建筑项目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为把建筑项目造价控制在合理预算范围之内,使人力、物力、财力得到有效发挥,必须加强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工程施工阶段以及竣工结算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这对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柯 洪.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北京: 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2]陈 华.浅议工程造价的过程控制[J].山西建筑,2010,36(17) :229-230.

文章标题:建筑项目工程造价控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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