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几点问题

所属栏目:项目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1-10-13 08:20 热度:

  我国自1998年在建筑领域实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已二十余年。《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根据我国工程监理工作的实际经验,规定了我国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工作的范围,对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提出要求,做出规定。在此期间,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认可,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建设监理队伍得到了锻炼和发展。本文围绕如何做好监理工作,严格企业内部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理工作力度,提高监理工作水平等方面内容浅析做好工程监理工作必须面对的几个问题。
  一、当前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1、制度上的问题。工程项目建设中,监理单位作为独立的专业公司受业主委托履行义务,与业主、承包商之间是平等的横向关系。我国有关法规指出:监理单位应按照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但是实际工作中,有许多监理单位是隶属一些政府部门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社会化组织。有些业主凭借手中委托权强行压价,或者进行暗箱操作,私下索取回扣;有的政府部门行使权力批转监理任务,搞地方保护主义;有的监理单位搞不正当竞争,非法转包监理任务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格影响了工程建设监理的健康发展。
  2、监理责任不到位。我国自2007年开始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的新标准收取监理费,该文件已经实施4年。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压价竞争现象十分普遍,很少有工程能按照该标准实收监理费用。监理企业低价中标后,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必将设法降低成本(降低人员工资,或者压缩现场监理人数),导致监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差,现场应投入的人员能减则,缩减项目监理人员,这样的项目监理部,其整体素质和监理业务水平与投标文件的承诺有必然的差距。同时也不能按需求提供与项目监理需要相适应的办公、交通和检测设备等。某些监理项目出现现场监理人员更迭频繁,监理人员不到位、责任心差,无必须检测设备,监理服务不到位,监理效果差,直接导致监理服务质量的下降,严重影响了监理行业的形象。
  3、对监理行业认识不清,定位不准。作为工程建设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监理理应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轻视监理的观念普遍存在。有些业主及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职责没有正确的认识,对监理作用认识模糊不清,使监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有的施工单位把监理当成是自己的质监员,分部分项工程完成而未进行自检就直接向现场监理报验,有的业主把监理当自己的雇佣人员,监理工作全都要听从他的指挥和安排,因此监理工作也就失去其独立性、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
  4、监理工作人员的素质问题。目前,许多监理单位中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多是以前搞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及施工技术人员,对现行规范标准不了解,就不可避免地在部分人员的思想上对监理产生片面认识,把监理片面的理解为质量监督。另外,当前监理工作人员大都只懂工程技术,缺乏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与监理工作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有部分监理企业为节约成本,雇用刚毕业无现场实践工作经验的学生作为现场监理人员,导致部分监理人员素质较差。
  二、解决建筑工程监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1、建立信誉机制为核心的监理市场化体系。要使监理机制规范化、公平化,必须建立信誉机制,使那些信誉差的监理企业无法被社会所接受。为了获取更广泛的生存空间,监理企业的国际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而国际市场的竞争最终结果是信誉的竞争,国内监理企业要进入国际市场,就必须设法提高自己信誉,具有良好声誉,这样才能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我公司近年参与多项商务部对外援建工程的工程监理,获得了良好的市场信誉。
  2、严格内部管理,加强项目监理机构素质建设。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才能更好的做好监理工作。应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制度,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技术的连带责任,也要负管理连带责任,这样将责任层层分解,各级有份,对避免出现违规行为有较好的作用。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制度,建立巡视督查机制,设置专人对各项目,各工地监理人员进行随机巡查。既能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又可约束监理人员守法从业。还应建立考核量化制度,对项目监理部成员进行量化考核,依据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以项目为单位的奖惩,增强监理人员的责任心。建立完善这些制度和机制,可以挖掘潜力,激发从业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其竞争意识,有利于监理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3、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应做好监理人员的不定期培训。当前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涌现,监理企业要不断更新思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更新技术才能生存发展下去。当国家对建筑业有新的法规、政策出台时,当某种现象已经成为行业的通病或顽疾时,当某工程质量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影响极大时,当国家对建筑新材料的使用、推广应用新技术,对规范、图集作较大调整时,都应组织监理人员进行推广培训。监理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建设,建立起职业道德好、懂管理、擅经营、会开拓的高素质、稳定的监理队伍,学会运用现代化设备和科学检测手段,才能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监理企业只有培养人才、吸纳人才、留住人才、贮备人才、聚集人才才能不断发展壮大。
  4、正确行使监理职能。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既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同时也是合作关系。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对于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资料、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都应严格审查。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工作进展的情况,经常召开例会,及时总结管理、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并将工作成果向业主通报,使业主了解监、建双方的工作情况。只有协调好与业主及施工单位的工作,才能让他们理解、支持监理的工作,执行监理发出的工作指令。监理还应落实旁站制度,保证关键部位质量,严格工程验收程序。
  5、加强监理权力的法律依据。只有拥有足够的法律依据,监理才能切实拥有“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措施和手段。监理事业历经20多年的发展,已初步建立了与之相配套较为完整的监理法规体系。《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工程监理范围,确定了监理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使建设监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政府行政部门应该加大力度,确保监理权力在工作中得以实施,以维护监理行业的权益,使监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我们应认真对待目前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坚持和完善现有监理制度的同时,应继续深化对监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监理的法律地位,促进监理公司的发展,参与国际化竞争、摆脱监理行业的生存困境,拓展生存空间,促使建设监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文章标题:浅谈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几点问题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sofabiao.com/fblw/jingji/xiangmu/10393.html

相关问题解答

SCI服务

搜论文知识网的海量职称论文范文仅供广大读者免费阅读使用! 冀ICP备1502133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