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构想

所属栏目:金融论文 发布日期:2016-08-27 16:10 热度: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资金流动更加频繁,用户为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缓解资金压力,越来越多的选择使用信用卡或者贷款的方式解决问题。因此,为促进我国银行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需要完善我国的个人征信体系。我国的个人征信体系的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下面,本文将就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出发为我国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提出合理建议。

南方金融

  《南方金融》杂志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主管的大型金融月刊,在国内外发行。杂志理论与实务并重,政策性,指导性,实用性强,深受读者喜爱,读者遍及银行,证券,保险,工商企业,党政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社会各界,几年来发行量多达30万份,立足华南,面向全国,立足金融,面向经济。目前,它已成为华南地区首屈一指的金融理论与实务刊物,有力推动了金融改革与发展。

  个人信用征信是指依法设立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加工、并根据用户要求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评估服务的活动。文章是一篇职称论文发表范文,主要论述了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构想。

  笔者在分析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我国个人征信体系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完善法律法规保证征信体系的建设,政府的监管作用也不可忽视,同时,需要建立有效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社会力量建立征信服务机构等。

  (一)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完善的征信体系是社会信贷体系的建设可以促进我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经济社会中,信用对于个人的重要性相当于人的第二章身份证。完善的个人征信体系,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提高银行业务的完成率和成交量,降低坏账率和不良贷款占比,提高银行的收益等。

  1.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个人信用的确认是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个人信用状况的确认需要依据,因此必须第三方信用机构的介入才能完成。因此,个人信用的确认是一个耗时耗力耗资的过程。目前,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尚不完善,授信方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性不得不提高贷款门槛,越来越高的信贷门槛难以满足大部分贷款人的需要,因为这会增加借贷时间,不能及时有效的满足借贷方需求。因此很多人会冒着巨大风险选择信贷门槛较低的民间信贷机构――非法信贷机构,增加了信贷风险,也助长了民间非法信贷机构的发展气焰。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个人征信体系,提高个人征信审查效率,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2.防范信用风险,促进我国信贷体系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的银行贷款坏账率不断增长,根据2016年官方公布的数据来看,我国在2016年的银行贷款坏账率为1.5%,虽然很多海外机构对我国官方的银行贷款坏账率非常怀疑,但是这是由于各个国家的坏账率计算和归类方式不同造成的。

  自2008年以来,我国的银行贷款呈高速增长模式,在银行贷款快速增长的同时,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也在不断增加。银行贷款的坏账呆账是银行贷款的风险之一,如果在放贷钱没有对受信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会增加银行信贷风险。自2013年,我国互联网金融得以迅速发展,得益于我国“互联网+”经济政策的支持,也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一个重大方向。建立有效的个人征信体系可以促进我国信贷体系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问题

  在了解我国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现状后,笔者认为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出现的主要问题有:缺乏健全的征信体系法律法规、缺乏有效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政府信用监管缺失、缺乏征信服务机构、各地区征信体系建设不一致等。下面,笔者将对以上问题逐条分析。

  1.缺乏健全的征信体系法律法规

  健全的个人征信法律法规是健全个人征信体系的支持和保障,在法律法规的支持下,个人征信体系才能有效发挥作用。

  目前,我国的征信体系法律法规并不健全,2002年,我国出台了《征信管理条例》,对征信方、征信方式、征信监督者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起到了规范我国征信市场的作用。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标志着我国个人信用征信行业的规范化有了更好的法律保障。此外,我国各个地方政府也根据自己当地实际情况对个人征信颁布了一些法规,起到了对个人征信市场的进一步规范的作用。

  但是,我国的个人征信法律法规尚有确实,且法律执行率低,受信人的个人隐私的保护等问题还是时有发生,应该建立更有效更健全的个人征信体系法律法规。

  2.政府信用监管缺失

  对个人信用的评定和监管需要第三方机构完成,更需要政府的新监管。政府的监管对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以及信息的真实性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目前,我国政府在个人征信体系中的监管主要是事后监管,即在受信者信用出现问题后帮助授信者通过强制或法律手段保障授信者的合法权益。政府监管在保护受信者权益方面有较大差距。因此,政府信用监管缺失是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存在的一个重大问题。

  3.缺乏有效的个人信用数据库

  个人征信体系的构建需要建立个人信用状况数据库。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且没有相关的机构对个人的信用进行长时间的有效跟踪,因此,我国尚未建立一个完善的个人信用数据库。不过,随着近年来银行之间的合作增加,越来越多的银行选择信息共享,构成了一个小型的个人信用数据网络。目前,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以前需要大量人力完成的事情可以通过互联网来完成,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个人信用数据库。

  4.征信机构数量质量不足

  与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其征信机构以社会征信为主而我国是以国家征信机构为主。美国的征信机构越为200多家,欧洲征信机构的数量为40多家,而我国现有征信机构150多家,其服务范围小、产品种类少、信息获取成本高和难度大,因此我国的征信机构难以满足社会需求。

  我国的主要征信机构使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信息主要是银行以前的贷款信息。国外的征信机构也已经入主中国多年,但是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不能真实获得更有效的个人信用信息等。

  5.各地区征信体系建设不一致

  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经济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性,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性非常大。与我国经济发展趋势相同的是,我国征信体系的建设也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就目前我国征信机构的分布和工作有效性而言,东部沿海地区的征信体系较为完善而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建设状况则比较差。征信体系的区域性差别不利于我国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而且,近年来,我国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建设和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需要完善的征信体系为经济建设提供保障。   (三)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建议

  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现状和问题都是由于我国社会现状、经济体制等原因造成的。同时也与我国征信体系建设起步较晚有关,因此,我国可以借鉴他国在征信体系建设的经验的基础上建设我国个人征信体系。根据国外的先进经验,在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保证征信体系的建设,政府的监管作用也不可忽视,同时,需要建立有效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社会力量建立征信服务机构等。

  1.完善征信体系法律法规

  前面提到,完善的征信体系法律法规是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基石。因此,我国需要加快对征信体系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征信体系法律法规应该对征信体系对征信体系中的信息获取、信息共享、信息安全、信用评定及评定标准的建立等多个方面进行详尽的规定和叙述,同时与国际标准接轨,打破我国与国际标准孤立的现状,对于我国走进国际市场有很大帮助。

  2.政府加强信用监管

  政府对个人信用的监管作用至关重要。政府除作为行政的执行者,更是一个好的监督者。政府对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监督主要体现在对评信机构的监督,监督信用评级机构能够公开透明依法办事,不编造、制造假的信用评级信息。同时,也需要对个人信用做有效监管,保证个人信用信息的真实性。政府的监督可以防止信贷企业或个人偷税漏税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建立有效的个人信用数据库

  前面提到,个人信用数据库存储个人信用信息,在个人征信体系中的角色非常重要。个人信用数据库的建立是一个耗时耗力的工作,且我国个人信用数据库没有做到有效的共享。我国在构建个人信用体系的过程中需要建立有效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并促成各种信用评级机构和银行的合作,让其能够做到信息共享,减少银行信贷坏账的发生。

  目前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有利条件是互联网的发展和大数据,利用互联网可以收集个人信用的有效信息,有效的降低了个人信用数据库的建设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信息共享的可能性。通过互联网实现个人信用数据库中信息的共享,可以打破信贷体系中信息不对称等障碍,促进信贷体系健康发展,降低信用风险。

  4.国家支持征信服务机构的建立

  前面提到,我国现有征信服务机构较少,难以满足我国现有征信市场的需求,因此国家需要支持更多的征信服务机构的建立。国外征信服务机构以社会征信机构为主,我国也应该适当放宽社会成立征信服务机构的标准,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征信机构,解决目前征信市场供不应求的现状。

  我国现有征信机构以国家建立为主,必不可少的存在着工作效率低下,处理信息的方式固化等问题,而社会力量的进入对提高征信市场的工作效率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国家在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征信体系的过程中,需要更多的承担监管和督促者的工作。

  5.统一各地征信体系

  各地征信体系的不均衡是限制我国征信体系建立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应对经济发展比较迅速的中东部地区的征信体系的建设加强重视。经济发展是需要资金支持的,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难以支撑当地经济发展时,贷款是解决当地建设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同时,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进入当地建设中,社会力量对贷款的依赖性更大。因此,需要国家统一各地征信体系,建立一个全国通用的征信体系,为各地区共同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四)总结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民众的小额贷款需求得到了满足,但是,互联网金融风险也需要把握和掌控,因此,个人信贷体系的建设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至关重要。个人信贷体系的建设需要时间,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我国信贷业务发展的有利条件是我国的经济转型已经逐渐完成并走向正轨,同时,国家也越来越重视金融、银行等业务的发展。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正在转变,超前消费和信用卡消费正被大部分人接受和使用。在这种有利的社会环境中,需要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为我国信贷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有效的保障。

文章标题: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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