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指数法在公路工程中的应用

所属栏目:经济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7-02-14 11:14 热度: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大,而且施工时间长,由于受市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各种材料的价格常常变化很大,令人难以预测,给工程造价管理造成一定困难,本文主要探讨价格指数法在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应用。

中国公路

  《中国公路》是由交通部主管、中国公路学会主办,面向全国公路交通系统的大型综合性半月刊,是国家重点期刊及行业核心期刊。1994年创刊以来,本刊以权威性、指导性和普及性的多重组和,为中国公路界所瞩目,并为推动行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办刊宗旨:为公路事业法务之我们的天职;发展理念:办最好看、最实用的杂志;发展东路:将人文关怀奉献给广大读者。

  通过工程实例,介绍了公路工程价格指数法调差的特点,并用实际数据演示了价格指数法调差的计算过程,为公路造价人员掌握价格指数法调差提供帮助。

  过去,采取固定总价合同形式进行工程发包,业主通常将材料价格涨落的风险交由承包人独自承担,这种方式在材料价格风险较小时尚可行,一旦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出承包人的承受能力时,将对工程合同的履行产生不利的影响。近年来,随着公路工程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深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大都依据FIDIC条款,采用单价承包合同形式进行发包,业主在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时,都规定了材料价格调整方式,合理、科学地划分各自承担的风险,避免承包人因过多或过少考虑材料价格风险而导致投标失误,鼓励承包人在施工技术方案和科学管理上进行竞争,激发承包人自身的优势和潜能。

  一、价格指数法调差的特点

  1、价差调整方法的确定是业主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一种方便、科学的价差调整方法既有利于业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投资控制工作,也帮助承包人在投标时合理地估算价格风险费用,从而提高投标的竞争力。

  2、采用价格指数法调差将材料价差费用的支付纳入到计量支付统一管理中。

  首先,材料价差的调整时间是以计量时间为准;其次,材料价差的调整是以计量工程项目的数量确定每期调差材料的数量。这样可以避免一些繁锁的确认环节,消除一些主观因素;第三是材料价差费用的控制完全依据材差标准和工程计量款,并随计量支付款的增减而调整。

  3、价格指数法调差能及时反应市场价格的变化,准确性好,适应于公路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

  二、价格指数法调差公式

  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约定的数据,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中的16.1条款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公式如下:

  式中:△ 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P0---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己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A ---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B1;B2;B3;……B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投标函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

  Ft1;Ft2;Ft3;……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01;F02;F03;……F0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有关部门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有关部门提供的价格代替。

  三、价格指数法调差公式的应用

  根据上述价格指数法调差公式得出如下列式:

  TCF=YZF*[(X+a*LW1/LW0+b*GC1/GC0+c*MC1/MC0 +d*SN1/SN0 +e*DC1/DC0

  +f*QC1/QC0+g*LQ1/LQ0+h*RY1/RY0+i*JX1/JX0)-1]

  TCF=材差费用

  YZF=月付款证书中费用

  X=非调整因子,一般采用固定系数

  a、b、c等=权重系数,代表各成本因子(劳务、材料、设备和其他进入工程成本的因素)在工程师预计的工程成本(扣除暂定金额净值)中估计比例,此权重系数一般应在标书中详细列出,并成为标书的组成部分;

  LW、GC、MC、SN、DC、QC、LQ、RY、JX=分别代表当地劳务、钢材、木材、水泥、地方材料、其它材料、沥青、燃料油、机械维护。

  尾标“1”=各成本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以相关权威部门公布的为准)

  尾标“0”=各成本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

  如上表计算而知,该合同段本季度劳务、钢材等材料调差为6493184元。

  四、价格指数法调差应注意问题

  1、调价的种类不宜太多,参与调价的资源种类5-10种为宜,如劳务、钢材、水泥、燃油等,这样便于计算。

  2、采用价格指数法进行材料价差调整的关键是权重系数的确定,为了准确及时地确定权重系数,业主及施工单位需通过认真现场考察,进行严格、合理的标底及预算编制,保证权重系数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1] 《标准文件》编制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4,978-7-80242-027-4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5,978-7-114-07722-7

文章标题:价格指数法在公路工程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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