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建筑业发展与加强工程建筑市场管理

所属栏目:经济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3-01-21 09:08 热度:

  摘要:建筑市场管理是市场单位为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尽量节约成本而采用的一套有效的管理手段。本文从我国建筑市场管理的实际情况入手,阐述了从市场管理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和分级责任管理措施等方面对工程市场管理优化的一些手段和建议,希望对行业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建筑市场,概念,问题,建议

  一、建筑市场的内涵

  建筑市场的概念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市场指的是所有建筑商品聚集的场所的总称;广义的建筑市场指的是一切与建筑市场有关的关系的综合,包括建筑工程的施工方、承包方、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等,这些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共同组成了建筑市场。此外,还有检测机构、图纸审查机构、资质颁发机构等一系列的相关单位共同组成了广义上的建筑市场。

  二、我国建筑市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从广义上说,一般都是以工程承包合同结构所确立的管理关系,建立起以总包为核心、总分包密切合作、总包指导分包、分包依托总包联动运行的技术工作机制。但是经常有施工单位总包和分包之间缺少必要的信息渠道,各行其是导致问题出现。而且在施工管理不完备的情况下也会经常出现原材料储存、堆放不合理,对原材料入库合格率控制不严格等现象,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加大了管理成本,致使许多单位在管理组织体系环节或多或少的出现了问题,影响工程整体进度和工程质量。

  (一)中国建筑市场同发达国家建筑市场的差距

  与国外建筑市场的管理相比,我国建筑市场的管理状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第一,建筑市场组织结构不合理。

  第二,在建筑企业的层次上,尚未认真建立总分包体系。按照现行的资质结构和市场准入制度,一是无统一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序列,这两类企业还不能以独立法人进入市场;二是建筑市场体系中的二级市场建设滞后,制约了总分包体系的建立。

  第三,建筑企业技术装备素质存在更大差距。从建筑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来看,我国建筑企业同国外建筑企业相比这存在着更大的差距。

  第四,建筑行业管理体制上仍处于劣势地位,我国企业仍存在条块分割与地区封锁现象。

  第五,建筑市场竞争秩序还相当不规范。“压价、回扣、垫资”被业内人士称作架在建筑施工企业脖子上的三把刀,大批建筑企业资金紧张、利润低下甚至无利润,导致企业无科技、设备方面的投入、再生产难以为继,有序的市场竞争难以形成,严重影响建筑企业的发展。

  (二)我国建筑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

  1、市场主体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设单位的问题,突出表现为有的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肢解发包工程和指定分包单位、任意压缩工期和压低造价、拖欠工程款。二是施工单位的问题,突出表现为有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造成质量安全隐患,有的导致事故发生。三是监理单位的问题。突出表现为有的注册人员数量不足、监理人员素质不高,监理不到位,给工程质量安全留下了隐患。四是从业人员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注册人员缺乏诚信,出租出借执业资格,出卖图章,人证分离。

  2、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

  一是市场监管不到位。当前主要矛盾首先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问题。其次是市场准入管理比较多,市场清出管理相对比较少。二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中一些内容已不适应市场发展要求,如对目前危害建筑市场秩序较为突出的肢解发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定性不够准确,缺乏具体的界定标准。对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规定过于原则,相关处罚条款缺乏可操作性。对注册职业人员应承担的责任规定及处罚规定不具体,导致责任追究不到位。

  3、市场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筑市场供需失衡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企业资质门槛相对较低,加上市场清出不够,生产能力明显过剩,过度的竞争必然导致不良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二是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尚未成型。三是市场分割问题依然存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仍未形成。

  三、当前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增强市场震慑效果

  消除建筑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要认真查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业主)、房地产企业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未按法定程序进行建设用地、项目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报建;有意规避招标程序,私相授受工程;二是查处和消除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监理、造价质询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而从事工程业务活动,或越级、超范围承接业务;转让、出借资质证书,采取非法挂靠或运行其他单位挂靠本单位承接有关业务并收取管理费;三是查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不按规定标准审批的行为。

  2、全面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

  由建筑企业组织建筑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劳动技能和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培训。由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组织执业资格把关程序,并给合格从业人员颁发从业资格证书。对建筑劳务作业人员行持证上岗管理。

  3、加强法规建设,严格行政执法

  要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快地方法规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执法队伍,加强建筑市场执法。要认真贯彻执行《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时清理本地区已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已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腐败案件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情况,对尚未依法处罚的,必须尽快严肃查处。

  4、加强动态监管,加大清除力度

  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把关,切实做到“严格准入管理与加大市场清出并重”,“规范资质资格审批与强化过程监管并重”,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市场清出力度。

  5、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要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责任,切实履行相应职责,造成事故的,无论其是工作调动还是退休,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改进市场监管方式,促进市场统一开放

  要积极转变思路,提高监管效能。正确处理好加强监管和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的关系,严格规范外地企业备案制度。要规范各类保证金的缴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工程的管理,不允许以加快建设、软环境建设为借口,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管理制度。

  7、推进诚信体系,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

  各地要加快整合建筑市场信息资源,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快企业、注册人员和工程项目三大基础数据库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

  8、加强行业引导,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要通过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引导大型设计、施工企业发展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管理等全过程服务能力的龙头企业。要加强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结语

  要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但我相信,只要我们住建人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建筑市场秩序一定会逐步好转,建筑业也一定会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建言;;全国政协委员、中建协项目管理委员会会长张青林——规范建筑市场秩序[J];建筑;2007年07期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J];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02年06期

  [3]焦志武;赵冬梅;;建筑施工安全监理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A];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10卷)[C];2008年

  [4]胡贵玉;;让失信企业得不偿失 湖北强力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J];建筑;2007年16期

  [5]曾进;;以不断完善的法规体系促进建筑市场发展[J];法制与社会;2007年10期

文章标题:浅论建筑业发展与加强工程建筑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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