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论文发表中心构建我国税务会计范式与模式探讨

所属栏目:财会论文 发布日期:2015-05-18 14:14 热度:

   [摘 要]自古以来,会计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职业。会计,顾名思义就是要与钱财打交道,这也是会计行业对于从业人的道德要求的原因。而税务会计属于会计的范畴之内,但是其职能与会计有着一些差别,与此同时,税务会计是在历史条件之下所形成,并且,由于各国之间的文化背景有所差异,会计也就逐渐被分为立法会计和非立法会计这两大类会计基本范式。而根据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并以上述两大基本范式为背景,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也逐渐形成了完全统一、各自独立以及相对独立这三种税务会计的模式。而对于税务会计模式的研究不仅可以使我们了解国际形式的变化,也可以了解我国自身的会计定位,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期刊论文发表中心,税务会计,会计模式,会计范式

  前 言

  税务会计,顾名思义就是对税务进行管理的会计行业。而对于现代税制来说,资本主义制度对其的出现是最主要的因素,在现代税收制度之下,国家征税、企业计税与企业缴税都需要通过企业会计的账簿来进行记录,并通过激烈的账目来进行纳税调整,这样的工作当然不可能由没有会计基础的人来完成,所以,也就出现了具有独立科学意义的税务会计。综上所述,税务会计的出现是由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但是由于国家之间的发展背景不同,社会经济水平不同,所以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会计范式和会计模式也就不尽相同。所以,对税务会计的范式和模式讨论,不仅关系到我国税务会计的发展和建设,也关系到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的发展和建设。

  1 税务会计的范式

  1.1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完全统一范式

  在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完全统一的范式之下,我们要求,只有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对会计的要求才被称为“会计”。这也就表明企业税务会计并不是一门和财务会计并行的独立会计,它只是作为财务会计中的一个项目,也就是税务事项的部分。对于财务会计来说,在这种范式之下主要应该解决的问题为在会计收入或会计所得的基础上调整计算应税收入或应税所得等,并确定应纳税额和按会计准则对税款费用等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这两个主要问题。而笔者认为,在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完全统一的范式之下,所得税会计准则中对于税务的会计处理并非实际意义上的税务会计,而是一种会计业务中的分支。并且,在统一范式的规则之下,税务会计的定义也就转变为基于税法与会计差异较小的法律环境和基于理论的认识。所以,在完全统一的范式之下,就不需要独立的税务会计来对税务工作进行处理,平时的财务会计就可以对企业的税务项目进行处理。

  1.2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各自独立范式

  在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处于各自独立的范式之下,我们可以认为税法对于会计的规范是两个不同的体系,这也从侧面表明了,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不再是上述情况中的完全可以有财务会计来替代的。同时,在这种各自独立的范式之下[1],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理论体系等方面都是独立的,税务会计也被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职业。而对于这种思想,一般在英、美等资本主义社会比较受到认可,原因是由于这类资本主义国家的税收制度是以所得税作为税收主体,并且距今已有百年的历史,相对于我国来说是比较成熟的。所以,其纳税所用的收益确定和财务会计的收益计算之间,存在很多的差异。

  1.3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对独立范式

  从字面意义就可以了解到,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只是相对独立,也就是说,在某些方面,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是互不相干的,但是从一些个别的角度来说,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又有着必不可少的联系,所以说,在这种相对独立的范式之下,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依赖并且有存在独立性的一种关系。而在这种相对独立范式下的税务会计,不仅仅是上述两种范式下税务会计的业务,还需要与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相关联,并且除了对企业应缴纳的税金进行统筹规划,从而为企业争取到最大的经济利益,还应该相应的根据税法的内容去执行纳税的义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对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角度来说,税务会计需要按照我国的税法来对企业的税金、负债进行确认、计量等工作,而与此同时,财务会计也需要对企业要缴纳的税费进行确认、计量,最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对于应缴纳税费的金额大小进行确认之后,两者相等,财务会计则必须要服从税务会计,从而表现“税法至上”;而当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在税费的计量和确认上出现差别之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必须要服从各自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来对会计的税费进行计算,并将计算的差额在账簿中进行记录。而这种范式下的税务会计也是我国现在正在实行的税务会计。

  2 税务会计模式的具体分类

  2.1 以所得税会计为主体的税务会计

  目前看来,世界上以所得税为单一税制的国家主要有美国、英国、加拿大、丹麦、俄罗斯等。所谓的以所得税为单一税制是指其所得税收入应该占总税收入的50%以上,这样的税制称为以所得税为单一税制的模式。[2]正是由于这种税制体系,其税收占总体税收的比重过大,所以这样的国家必然是以税务会计为主,如果以财务会计为主,那么国家的税务账目必然就会出现问题。也正因为如此,这样会计模式下的税务会计一般都成为所得税会计。

  2.2 以流转税(商品税)会计为主体的税务会计

  在上述以所得税为主体税收的国家,一般来说都是发达国家,是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以所得税为单一税制的方式并不实用。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其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出口商品来为国家提供经济效益,由此可见,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流转税(商品税)才是国家税收的主体,而在所得税来说,其所占税收的比重是比较小的。对于这种税收制度来说,则应该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以流转税(商品税)为税收主体的税务会计模式。

  2.3 以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的税务会计

  除了上述的两种税制之外,还有部分国家,是将流转税(商品税)和所得税一起作为国家税收的主体,并且这两种税收占总体税收的比重相差不是很大,这样的税收制度成为复合税制。而目前来说,世界上实行这种复合税制的国家主要有德国、荷兰、芬兰、意大利等。而从我国现有的国情来说,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3],目前是以流转税(商业税)、消费税的比重占的很大,虽然如此,我国的税制仍然属于复合税制。因此,对于以所得税会计和流转税会计并重的一种会计模式。

  3 结 论

  综上所述,税务会计作为历史进程所催生的一种职业,在当今经济社会的发展之下也开始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对于各个国家来说,每个国家所具有的文化背景及经济发展情况都有所差异,这样就不能够全世界的国家都使用同一种会计模式,每个国家也应该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来选择最符合现有国情的会计模式。而对于会计模式来说,国家对于会计模式的选择是需要外界条件来决定,而影响会计模式的因素却不仅仅是外界因素这么简单,而是与各方面都有联系。从我国的发展角度来说,我国应该选择适合我国现有国情下的会计模式,从而才能起到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罗伯特・F.迈格斯,等.会计学:决策的基础(财务会计分册)[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2]童锦治,乔彬彬.所得税会计模式国际实践与我国的选择[J].税务研究,2004(1).

  [3]侯金平,张晓莉.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适度分离[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2):26-28.

  [4]吴哲.税务会计的重要性及前景展望[J].中国市场,2014(5).

文章标题:期刊论文发表中心构建我国税务会计范式与模式探讨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sofabiao.com/fblw/jingji/caikuai/26764.html

相关问题解答

SCI服务

搜论文知识网的海量职称论文范文仅供广大读者免费阅读使用! 冀ICP备1502133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