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导刊杂志社征稿范文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所属栏目:职业教育论文 发布日期:2015-07-17 17:52 热度:

  现如今,很多高职院校都开展了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校企合作对校方,企业,学生都是有好处的。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招募人才提供了便利,也为学生的就业提供了一个方向,同时学校的就业率也得以提高了。本文就针对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影响因素实证研究进行了一些分析,文章是一篇科教导刊杂志社征稿的论文范文。

  摘要:通过对35位职业教育专家、职校教师和企业人士的深度访谈,编制问卷并对20位高职教师进行预测之后,对193名被试进行正式施测。探索性因素分析发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影响因素包括5个因子。验证性因素分析发现各项指数拟合良好,一阶模型较好于二阶模型。量表的信度较高,Cronbach’s α系数为0.978,分半系数为0.910。5因子之间呈现显著相关。回归分析结果显示5因子按照政策法律法规、职业院校、企业因素、社会因素、政府作用的顺序依次进入回归方程。

  关键词: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因素分析,结构维度,回归方程

  一、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产学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已经成为建立现代教育体系和职业教育发展的热点和重点问题。2014年6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也随之出台。回顾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曾经历过“行业办学校”、“企业办技校”的培养制度,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这样的培养制度逐渐改变,形成职业院校和企业、行业成为“两张皮”的状态。校企合作始终存在职业院校热情主动而企业却稍显冷淡与消极的情况,企业作为校企合作的重要参与者,没有发挥应有的主体作用。国家和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但是在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建设方面比较滞后,自1996年出台《职业教育法》8年以来,还没有正式对该法进行修订。在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背景下,职业教育的产学融合、校企合作如何能够形成长效机制,是当前职业教育必须要面对的重要问题。要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应当厘清相关的影响因素,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针对影响因素的轻重缓急,制定相应有效的解决对策,才能有助于建立科学的长效机制,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本研究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础上,用实证的方法来进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影响因素的研究,以期推动该问题的研究进展。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1965年,美国学者安索夫(Ansoff)最早将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引入管理学界和经济学界[1],以弗里曼(Freeman)、多纳德逊(Donaldson)、克拉克森(Clarkson)、琼斯(Jones)、科林斯(Collins)、卡罗尔(Carroll)、布莱尔(Blair)、米切尔(Mitchell)为代表的一批管理学家和经济学家发展并逐渐完善了利益相关者理论[2]。贾生华、陈宏辉认为“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在企业中进行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并承担了一定风险的个体和群体,其活动能够影响该企业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该企业实现其目标过程的影响”[3]。李福华认为,大学是一种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大学的利益相关者可以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重要利益相关者、间接利益相关者和边缘利益相关者四个层次。[4]根据Mitchel对利益相关者属性的合法性、权力性、紧迫性之定义,本研究认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在校企合作中具备相应合法性,直接或间接进行了专用性投资(包括人力、实物、资金或其他有价值的东西),对校企合作目标的实现施加影响,同时其活动受到校企合作过程的影响,并承担了一定风险的个体和群体(组织),包括职业院校、企业、政府、学生、中介组织(如行业组织)等。为了探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影响因素,本研究编制了调查问卷,对影响长效机制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探索研究。

  二、对象与方法

  (一)对象

  本研究的被试来自政府、职业院校、企业、行业协会、教育研究机构的相关人士。共发放问卷260份,回收问卷205份,有效问卷193份。有效样本中的政府部门被试是来自中山市的工作人员,共计30个样本(15.54%);企业样本来自于与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人士,以及前来该校进行人才招聘的企业人士,共计51个样本(26.42%);职业院校的被试包括广东(7所)、湖南(3所)、辽宁(2所),天津、安徽、福建、江西、陕西、四川、河北、湖北、山东、云南、浙江等(各1所)共计14个省份23所学校的82个样本(42.49%);教育研究机构8个样本(4.15%);行业协会共计8个样本(4.15%);其他性质的机构样本14个(7.25%)。各样本分布以及对校企合作的关注时间如表1所示。

  (二)研究步骤

  1.深度访谈。深度访谈职业教育专家、职业院校专任教师、专业主任、校企合作企业代表、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等35名,以了解影响职业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建立的相关因素。访谈的主要问题包括“您认为校企合作机制建立的影响因素有哪些?”“您认为影响职业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因素有哪些?”“您认为影响职业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最主要原因有哪些?”“请您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重要性排序”等。

  2.编制初始问卷。整理深度访谈结果,将职业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影响因素进行归类整理和汇总,并对项目频次和重要性排序,按照利益相关者理论进行分类,发现这些项目分布在政府政策、法律法规、政府推动力、学校教学质量、学生职业素质、企业文化、企业合作态度、企业合作的收益、校企合作制度、社会文化等方面。在此基础上,编制50条项目的职业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影响因素调查初始问卷,采用五点计分法,5=“非常重要”,4=“比较重要”,3=“一般”,2=“不太重要”,1=“非常不重要”。

  3.预测与正式施测。通过对6位职业教育专家进行初始问卷的项目内容评估,将8个在“命中目标程度”和“表述合适程度”的均分<3.5分的项目予以删除,形成了包含42个项目的预测问卷。选取20位职业院校教师进行问卷预测,计算问卷各项目与总分的相关,均呈现显著相关。这样,最终形成了包括42个项目的“职业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影响因素调查量表”。量表形成后,对14个省份的23所职业院校教师、中山市教育局、67个企业、3个行业协会以及15个其他机构进行正式施测。所有数据使用SPSS 13.0、Lisrel 8.80进行分析处理,主要的分析方法包括探索性因素分析、验证性因素分析、相关分析、回归分析。   三、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影响因素的分析

  (一)自编问卷的结构维度分析

  使用因素分析法进行自编问卷“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影响因素调查量表”的结构维度研究,使用了探索性因素分析和验证性因素分析。

  1.探索性因素分析

  对正式施测所收集到的有效数据进行KMO值和Bartlett球形检验。KMO值为0.962,Bartlett球形检验P值为0,因此拒绝球形假设,说明变量的相关系数矩阵不是单位阵,各变量不是相互独立的,适合于做因素分析。

  采用主成分分析法,以最大方差法进行正交旋转,对实测的42个项目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在没有设定因素个数的情况下,特征根大于1的因子有5个,累积解释方差率为73.809%。根据各因子中题项的负荷量大小,剔除掉负荷量<0.4的2个项目[5],对剩余40个项目进行第二次探索性因素分析,特征根大于1的因子有5个,累积解释方差率为74.114%。对5个因子所包含题项的内容进行分析,发现虽然40个项目的负荷量符合要求,但是在因素1中有2个项目内容与原先编制的量表维度项目归属差异较大,遂予以删除,剩余38个项目。第三次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特征根大于1的因子仍然有5个,累积解释方差率为74.412%,但是在因素3中有1个项目的内容与原先编制的量表维度及题项归属差异较大,所以决定剔除掉这1个项目[6],剩余37个项目。对这37个项目进行第四次探索性因素分析,特征根大于1的因子有5个,累积解释方差率为74.864%。将所属因子项目按题号排列,并参考项目的内容对这5个因子命名为:因子1――政策法律法规;因子2――职业院校;因子3――社会环境;因子4――企业因素;因子5――政府作用。37个项目在5个因子中的分布及负荷量见表2。

  2.验证性因素分析

  本研究对一阶5因子进行KMO值和Bartlett球形检验。KMO值为0.846,Bartlett球形检验P=0,说明数据适合于做因素分析。未经最大方差旋转,只能提取一个因子,特征根为3.848,方差的总变异量解释率为76.961%。使用Lisrel 8.80进行数据拟合,得到假设模型拟合指数如下(见表3数据所示),说明模型拟合程度良好,一阶模型较好于二阶模型。检验后的一阶模型和二阶模型的结构图分别如图1和图2所示。

  (二)影响因素的描述性统计检验

  1.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影响因素各因子均分

  根据以上探索性因素分析可见,职业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影响因素问卷的5个因子分别是:政策法律法规、职业院校、社会环境、企业因素、政府作用。使用描述性统计分析这5个因子的均分,结果表明:政策法律法规因子的得分最高,其次是职业院校、政府作用,社会环境、企业因素均分较低。

  2.问卷得分最高的10个项目

  对所有项目进行均值统计,按照分值大小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前10个项目按照均分值高低排序如表4所示。其中S1、S36、S8、S9、S4这5个项目分布在政策法律法规因子;S27、S26这2个项目分布在职业院校因子;S12、S3这2个项目分布在政府作用因子;S20这个项目分布在企业因素因子上。

  (三)相关分析

  对5个因子进行Pearson相关性检验,结果显示五个因子之间均呈现显著相关,相关系数在0.630~0.842之间。其中政策法律法规和政府作用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842,企业和政府作用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630,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719。如表5所示。

  (四)回归分析

  为了进一步研究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采用逐步回归的方法,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五个因子得分作为自变量,长效机制总分作为因变量,预测长效机制的回归方程。回归分析结果如表6所示。从表6可知,回归方程经检验有效(p<0.001)。在进行逐步回归分析时,第1次进入方程的自变量为政策法律法规,第2次进入的自变量是职业院校,第3次进入的自变量是企业因素,第4次进入的是社会环境,第5次进入的是政府作用。各回归系数的t值和相伴概率符合要求,表明长效机制与5个自变量之间的线性相关关系显著。回归模型中的常数项β为0.878,其t值为1.598。

  四、信效度检验

  (一)量表的信度较高

  对37个项目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影响因素调查”总量表以及各因子形成的分量表进行Cronbach’s α信度和分半信度检验,总量表Cronbach’s α信度为0.978,分半信度为0.910。各分量表的信度分布在0.736~0.970之间(如表7所示),表明该量表的信度较高,内部一致性较高,性能稳定。

  (二)结构效度符合理论构想

  本研究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出发,根据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性、权力性、紧迫性等三个属性,对职业院校影响因素进行理论假设分类,认为职业院校、企业、政府、社会都是与职业教育的发展密切相关的利益共同体,职业院校和企业是校企合作直接参与者,政府和社会是校企合作的受益者和影响者,政策、法律法规是校企合作的有效保障。根据该理论进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影响因素的调查问卷设计,对问卷的探索性因素分析结果所提取的5个因子的累积方差解释率为74.864%,这表明该量表有较好的结构效度。项目分布在政策法律法规、职业院校、社会因素、企业因素、政府作用等五个维度,与理论构想一致,研究的结论符合利益相关者理论在职业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影响因素的理论假设。本研究用Lisrel 8.80软件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结构方程检验的结果显示一阶模型匹配系数良好,原因在于一阶5因子虽然相关,但是如果将他们合成为一个维度来建立二阶模型,其拟合程度要比一阶模型差,因为5个因子有些项目的内容相差较远,将这些内容相差较远的因子合成为一个大因子,效果要弱一些。   五、结果与讨论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影响因素分布

  有学者从校企合作的系统出发,认为影响校企合作的因素分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外部因素包括社会文化环境、科技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内部因素包括校企合作内部驱动机制和沟通机制、分配机制等。[7]也有学者从企业的角度进行校企合作影响因素的研究,认为企业规模、所有权结构、企业文化、企业内部培训替代四个变量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影响显著。[8]根据本研究的调查和结果分析,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影响因素主要分布在政策法律法规、职业院校、企业因素、社会因素、政府作用这5个方面。得分排在前10位的项目有5个分布在F1政策法律法规因子上,有2个分布在F2职业院校因子,有2个分布在F5政府作用因子上,有1个分布在F4企业因素因子上。本研究回归方程显示,对职业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影响作用排在前三位的变量依次是政策法律法规、职业院校、企业因素,其后是社会因素和政府作用。

  (二)政府要“有效介入”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建设

  霍丽娟等人认为,影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的因素依次是企业的利益得不到实现、缺乏合作机制、政府缺少相关政策引导以及缺乏系统的保障机制[9];现有规定对企业的利益驱动不够,对其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规定不明[10]。首先,在本研究的回归方程中,“政策法律法规”是第一个进入本研究的回归方程的自变量。从政府有效介入的视角出发,法律法规的建立和政策的制定都与政府推动作用、人大立法等作用密切相关。目前,国家也正在进行《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工作,因此,本研究的结果也从侧面论证了政府应“有效介入”即推动校企合作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其次,政府有效介入的形式也非常值得研究。本研究认为,政府要主动介入校企合作法律法规建设、管理体制建设、校企合作督查和评价机制建设[11],政府要发挥协调、管理、监督、评价的作用,促进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建立和校企合作良性发展。

  (三)企业的主体作用要被重视和激发

  从本研究的回归方程结果发现,“企业因素”是在“政策法律法规”、“职业院校”之后第三个进入回归方程的自变量。作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主体之一,企业是校企合作中除职业院校之外不可忽视的另一个主体。很多学者的研究都指出,校企合作无法给企业带来净收益,所以企业不愿参与校企合作[12],但也有学者的研究认为,企业很愿意发挥自身优势,将人才的培养标准和要求融入到人才培养方案中,企业也追求校企合作的最高境界,即文化融合[13]。本研究结果也证实了在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建设过程中,必须要重视和激发企业的主体作用,要激发企业参与其中的主动性、积极性。要健全企业参与制度,深化产教融合,鼓励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

  (四)职业院校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

  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中发挥着重要的参与、推动作用,但是职业院校在自身的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能力方面,具有一定的缺陷和不足之处。比如人才培养质量与企业的人才需求有一定的差距,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存在衔接问题,“双师型”教师的缺乏,技术服务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不能满足企业需求等。因此,职业院校自身的人才培养质量问题和技术服务水平、社会服务能力问题亟待提高。高职院校要积极探索适合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校特点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如把企业引进校园,建立“校中厂、厂中校”的校企合作模式[14],或者在专业镇的产业园区建立产业学院的模式[15],都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的有效探索,对建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 付俊文,赵红.利益相关者理论综述[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6(2):16-21.

  [2] 陈宏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实证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03:4.

  [3] 贾生华,陈宏辉.利益相关者的界定方法述评[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2(5):13-18.

  [4] 李福华.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大学管理体制创新[J].教育研究,2007(7):36-39.

  [5] 吴明隆.SPSS统计应用实务[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72-76.

  [6] 吴明隆.问卷统计分析实务――SPSS操作与应用[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0:274-275.

  [7] 邱璐轶.高职校企合作的影响因素分析[J].教育探索,2011(4):156-157.

  [8] 张利庠,杨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职业教育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33):56-59.

  相关期刊简介:《科教导刊》杂志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优秀学术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42-1795/N、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4-6813、邮发代号:38-290。本刊为中国学术期刊网全文数据库(CNKI中国知网)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全文收录期刊、龙源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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