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城市房价过高无根本改变 调控力度不放松

所属栏目: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11-04-14 10:16 热度: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一季度经济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当前要重点抓好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等七方面的工作。
  
  温家宝指出,千方百计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也是最为紧迫的任务。去年以来,我国通胀预期压力一直在加大,从今年一季度情况看,物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要采取多种措施,把物价涨幅控制在可承受的限度内,坚决防止物价过快上涨。
  
  当前最重要的是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毫不放松地抓好农业和粮食生产。二是继续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三是全面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要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稳定物价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也是最为紧迫的任务。这一轮物价上涨原因比较复杂,许多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还有加剧趋势。一是输入性通胀压力还在加大。二是食品和住房等结构性物价上涨压力仍然很大。三是要素成本涨幅加大。今年劳动工资持续上涨,加上利率上调,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对物价总水平的影响不可低估。
  
  目前我国物价总水平仍然处于可控区间。今年以来的物价上涨,翘尾因素比新涨价因素影响要大一些,新涨价因素中也主要是食品和居住类价格,总的来说还是一种结构性上涨。
  
  温家宝强调,要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他表示,中央加强房地产调控的目标是明确的,决心是坚定的。应该看到,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深入推进,市场供求矛盾有所缓解,不合理需求得到一定抑制,市场出现了一些降温迹象。也要看到,当前市场仍处于相持阶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与调控目标和群众期待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有的城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有的地方落实中央调控政策的措施也不够有力,总的调控效果还有待巩固和加强。
  
  房地产调控要真正见到成效,关键要抓落实。各级政府都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各项政策,强化责任,确保调控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坚持调控方向不动摇、调控力度不放松。
  
  会议强调,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提高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坚持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坚决防止物价过快上涨,巩固经济发展的好势头,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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