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项目如何进行造价控制

所属栏目:行政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0-10-16 08:17 热度:

  摘要: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国家博物馆改扩建工程办公室,有着一套全新的做法。本文着重介绍了初步设计阶段、设计阶段、项目招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装饰样板阶段、工程结算阶段、审计阶段国家博物馆造价控制工作的实践,对提高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及使用安全进行了归纳。
  关键词:国家博物馆改扩建;工程造价;控制
  国家博物馆位于天安门广场东侧,北临长安街,东靠公安部,利用原有中国历史博物馆和中国革命博物馆的原址,并向东新增建设用地,改扩建成为新的中国国家博物馆。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91900m2。其中保留老建筑物中西、北、南三段进行改造,老馆建筑面积约为35000m2;老馆围成区域以内向东扩展为新建部分,新馆南北长19.60m,东西宽194.75m,建筑面积为157000m2。其中老馆北侧和西侧的首层及南侧三层为办公用房,北侧和西侧的二、三层为展厅;新馆地下二层,用于文物库房及停车,地下一层用于展厅,并设有学术报告厅及数码影院,地上五层,均为展厅。作为国家重点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发挥重要的作用。为有效控制本工程造价,特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造价管理。
  1.以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依据,在每项工程招标前,由工程办组织管理公司、设计单位共同讨论各种材料及设备的档次标准,既要满足建筑的需要,又不能超出国家批复的设计概算,根据概算和合同网络图逐项分解,确定每个合同的成本控制指标,组织各方进行调研、讨论,作为投资控制的基础。
  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的要求和设计合同的规定,努力将概算控制在委托设计的投资内。在设计阶段内一般又分为三或四个设计的小阶段:作为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来说,1).方案阶段,应根据方案图纸和说明书,作出含有各专业的详尽的建安造价估算书。2).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初步设计图纸(含有作业图纸)和说明书及概算定额(扩大预算定额或综合预算定额)编制初步设计总概算;概算一经批准,即为控制拟建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3).技术设计阶段(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技术设计的图纸和说明书及概算定额(扩大预算定额或综合预算定额)编制初步设计修正总概算。这一阶段往往是针对技术比较复杂,工程比较大的项目而设立的。4).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施工图纸和说明书及预算定额编制施工图预算,用以核实施工图阶段造价是否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招标投标的工程,则是以中标的施工图预算作为以经济合同形式确定的承包合同价的依据,同时也是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由此可见,施工图预算是确定承包合同价,结算工程价款的主要依据。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各设计阶段的造价(估算、概算、预算)相互制约、相互补充,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共同组成工程造价的控制系统。
  2. 要求设计单位进行限额设计,依据批复的概算和成本控制指标,进行分析论证,以确保各专业设计满足成本控制的要求。
  设计阶段控制造价是花小钱办大事,如果做好的话,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控制造价。该阶段的造价控制不只是表面意义上的控制估算、概算、预算,而其实际意义在于通过控制三算,达到提高设计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的目的,即取得真正意义上的控制造价。
  2.1造价控制的关键在设计阶段
  在设计阶段,由于针对的是单体(具体项目)设计,是从方案到初步设计,又从初步设计到施工图,使建设项目的模型显露出来,并使之可以实施。因此,这一阶段控制造价比较具体、直观,似乎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感觉。在设计过程中,可以利用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经济比较,对不合理的设计提出意见,从而达到控制造价,节约投资的目的。
  设计阶段控制造价还充分体现了事前控制的思想。设计阶段是项目即将实施而未实施的阶段,为了避免施工阶段不必要的修改,减少设计洽商造成的工程造价的增加,应把设计做细、做深入。因为,设计的每一笔每一线都是需要投资来实现,所以在没有开工之前,把好设计关尤为重要,一旦设计阶段造价失控,就必将给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如果为了赶周期、压低设计费,设计阶段的造价没有控制好,方案估算、设计概算没有或者有也不符合规定、质量不高,结果到施工阶段给造价控制造成困难。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百分之一以下,但正是这少于百分之一的费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占到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由此可见,设计质量对整个工程建设的效益是至关重要的,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对提高设计质量,促进施工质量的提高,加快进度,高质优效地把工程建设好,降低工程成本也是大有益处的。所谓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和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经常开支费用(含经营费用、日常维护修理费用、使用期内大修理和局部更新费用)以及该项目使用期满后的报废拆除费用等。
  设计阶段控制造价既是必须的又是行之有效的,同时在此阶段控制造价也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由于设计阶段毕竟是纸上谈兵,建设项目还没有开始施工,因此,是调整还是改动都比较容易,而施工阶段改起来就麻烦多了。长期以来,我国普遍忽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结果出现有些设计粗糙,初步设计深度不够,设计概算质量不高,有些项目甚至不要概算,概算审批走形式,造成三超现象(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严重。建设单位往往把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精力放在施工阶段——审核施工图预算、合理结算建安工程价款,算细帐。这样做尽管也有效果,但毕竟是“亡羊补牢”,事倍功半。国博工程要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坚决地把控制重点转到设计阶段——这个关键阶段上来,未雨绸缪,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2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条件
  干任何事情都需要一定的条件,当条件具备时想要干的事情,通过努力也就干成了,而当条件不具备时恐怕想要干的事情也很难干成。造价控制也同样需要一定的条件。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们也搞造价控制,但由于不管造价控制的好与坏,都是国家拿钱,最后使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流于形式。现在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建设项目中的投资方讲究投资效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也都有各自的经济利益。因此,市场经济的建立,为造价控制在大的环境方面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虽然在设计阶段控制造价比在施工阶段的效果好得多,但它并不是无条件的,设计阶段控制造价依然需要主客观条件。没有条件就根本谈不上控制造价。
  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主观条件是:建设单位非常真诚而且迫切需要控制造价,设计单位不但有水平非常高的设计师而且还有非常精通造价业务的造价师。这样,业主、设计师、造价师三方密切配合才有可能在设计阶段控制造价,而缺一方都是不可能的。设计单位应有完善的造价控制系统,每一建设项目都有一套完整的估算、概算、预算。
  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客观条件是:国家(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各级政府)要有相应的、明确的政策法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设计概算要有明确的规定,一定要有资质的单位和人才能编估算、概算、预算,不能是什么人都能干。要建立严格的概算审查制度和对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的审核检查制度。同时,要赋予造价师一定的权力,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只有在主客观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设计阶段控制造价才能实现,也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造价控制。国博工程是具备了这样的主客观条件。
  2.3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目标的确定
  当明确了控制造价的关键在设计阶段和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条件具备时,要控制造价就要合理的确定控制目标。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目标一般是用投资估算(一般是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作为方案设计估算的控制目标,用方案设计估算作为初步设计概算的控制目标,如果有技术设计时用初步设计概算作为技术设计修正概算的控制目标,用修正概算作为施工图预算的控制目标,如果没有技术设计时就直接用初步设计概算作为施工图预算的控制目标。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业主委托设计的投资都偏低,这主要是业主为了能立上项目,在投资决策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的估算偏低,而在立项之后又提高标准,结果造成概算超估算。因此,通常情况下,初步设计报批时,业主都要追加投资。由此看来,在投资决策阶段将投资打足也是十分重要的,否则,也将给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带来不好的影响。国博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目标确定的关键是要在方案设计阶段把方案估算打足,初步设计阶段把概算做全,施工图设计阶段把预算做准。
  针对国博工程中边设计、边准备、边施工的部分工程,尤其是要把投资打足,把不确定的因素考虑全,使设计概算的控制目标定的比较切实可行。因为,这部分工程的不确定因素比正常工程的不确定因素要多得多。
  建筑市场存在业主(建设单位)在委托设计时根本不委托概算编制或者是委托后又来文说明不要概算,设计单位在不减少设计费的情况下也就不编概算,从而导致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失去目标,无法控制,同时也给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带来影响。其实,这样做是与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相违背的。目前,无论是计委、建委还是规委都没有发文说,取消设计概算,与之相反的是: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还成立了概算审查中心,加大了对概算的审查力度。国家早有文件规定: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现在之所以有些业主只委托设计院进行设计而不要概算,这一方面说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投资的主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既有国家投资也有私人投资,更有公、私共同投资的;另一方面说明造价咨询业的竞争日益激烈,设计院编的概算质量有待提高。从有利于国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宏观调控,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有利于设计单位提高设计质量出发,避免设计中华而不实、出现不切实际的形式主义,使有限的建设资金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应该说:国博工程的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在确定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目标时,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造价控制的目标,要使目标值经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不能使目标值和实际值相差太远,并且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各目标值要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绝不可以单打一。
  2.4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方法
  合理地确定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目标值以后,就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对造价进行控制。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方法有:利用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估,进行限额设计,搞标准化设计。这些方法对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确实也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当前要强调的是:加强对设计阶段方案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的管理和审查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实际中经常发现有的方案估算不够完整,有的限额设计的目标值缺乏合理性,有的概算不够正确,有的施工图预算或者标底也有不正确的地方。因此,方案估算的重点在于分析测算。方案估算要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能比较全面真实地反映各个方案所需的造价。对于设计单位来说,当务之急是要对各类各种设计资料进行分析测算,以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数据,这对方案估算是很有益处的。
  应该说,限额设计是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好方法,但如果限额设计的目标值缺乏合理性,那么,这个额就要被突破。具体的分析步骤是:第一步要将这个限额按专业(单位工程)进行分解,看其合理否;第二步若第一步分解的答案合理,则应按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再进行分解,看其是否合理。若以上的分解分析均得到满意的答案,则说明该限额可行,同时,在设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限额控制设计标准;若以上的分解分析(不论哪一步)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则说明该限额不可行,必须修改或调整限额,再按上面的步骤重新进行分解分析,直到得到满意的答案为止,该限额才成立。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限额设计的技术关键是要确定好限额,控制好设计标准和规模.所以,在设计之前,对限额进行分解分析是万万不可缺少的一步。当然,限额设计也不是一味地考虑节约投资,也决不是简单地把投资砍一刀。而是以尊重科学、尊重实际的态度。对设计标准、规模、原则的合理确定及有关概算基础资料的合理取定,通过层层限额设计,体现了对投资的控制与管理的有机结合。
  工程要提高概算的质量,首先,就必须加强设计人与概算编制人的联系与沟通,因为,在初步设计阶段,设计不可能太详尽了,否则就不叫初步设计了,所以就需要概算编制人经常向设计人询问,搞清楚图纸上交代不清楚的地方。其次,就是要提高概算编制人的素质,加强责任心,多深入实际,丰富自己的头脑,多了解设计和施工。再其次,就是要加强对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设计单位要建立健全三审制度(自审、审核、审定),大的设计单位还应建立概算抽查制度。从这些年的概算抽查实践来看,概算审查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避免重大错误的发生,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当然,当前提高设计质量,使设计图纸符合设计深度的要求,这对于提高设计概算的质量也是很必要的,为了确保概算能真实反映设计图纸的内容和标准,必须要加强对设计图纸和概算的审查。概算审查不光是设计单位的事,建设单位和概算审批部门也应加强对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概算的审批一定要严,这对控制工程造价都是十分有意的。
  总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看似简单,其实也并不简单,整个控制过程也是一个系统工程。但它也并不是高不可攀。只要我们充分认识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关键,创造适宜的条件,合理确定目标,采用科学的方法,就一定能搞好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虽然并不那么轻松,但它确实是真正体现了事前控制的思想,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达到花小钱办大事的目的,真正把控制造价的关键阶段确立在设计阶段时,才能收到投资省、进度快、质量好的效果。
  3. 在每项工程的招标前,委托专业公司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核算出拦标价。经招标代理公司复核,工程办讨论通过后,作为本项招标的最高限价,确保中标价不超过已经确定的成本控制指标。
  在建筑业已普遍实行的工程招投标活动,不仅是业主选择一个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的过程,同时也是寻求一个各方均能接受的工程“合理价格”的寻价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市场经济的变化多端,使工程投资的确定与控制变得更为复杂,这就需要业主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始终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所以说,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上承设计阶段下启施工阶段,是公建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关键阶段。
  3.1对工程造价失控的防范措施
  招投标活动是一个选择能合理运用业主建设资金的承包商的环节,国博建设方在招标过程中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以防止工程造价的失控。
  3.1.1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作为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一个不完善的招标文件,会给日后的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带来麻烦和纠纷,引起索赔。例如:有关设计变更增减工程如何结算,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提到,在施工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约定,就会在竣工结算时发生争议,甚至成为承包商追加工程款的突破口。为此起草招标文件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a)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约定应尽量包死,少留或不留活口,尽量减少暂定金额分项。
  b)对于可能在施工中增加较多的单项工程量,应约定当工程量增加超过a%后,该项单价下调b%.
  c)工程量清单所列分项外的可预见的变更情况,须约定一个可操作的安排,如提前或拖延工期的奖励惩罚办法等。
  d)对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设备、装饰材料的功能、型号、技术要求、外观色彩应尽量做到详尽描叙、可约定一个上限价,要求承包商在施工前必须提供样品,在业主确认后才能施工。并保留如所提供样品市场价达不到上限价时,业主有相应调低价格的权利。
  3.1.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调整
  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在现行招投标制度下,多数业主是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完整,应做到分项不错不漏、不留缺口。招投标阶段产生的清单单价,将成为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工具。尽管造价师暗含着要求运用其拥有的专业技术能力来确保工程量清单的质量,但他仍无法做到工程量清单绝对完美,必须建立纠错机制来确保不因清单的错漏形成造价失控。应建立以下机制:
  1)建立工程量清单报价澄清制度。一些大型工程项目和装饰装修工程,特别是施工方案优劣直接影响报价的工程,在评标中往往会因为投标单位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优质材料,出现各家报价相差悬殊的现象。易造成采用了先进技术工艺、材料的投标单位失标甚至废标,使评标有失公平合理。因此,应参照国际惯例,建立工程量清单报价澄清制度,让投标单位在评标时有一个解释澄清的机会。主要是澄清投标方案的科学性、施工工艺的先进性、项目报价的合理性。
  2)业主在正式确定中标者前,对得分最高的一、二家中标候选人的标函进行质询的机制。意在对投标函中有意无意的不明确处、遗漏项、错项和其他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规避行为进行剖析及质询,以确保各方的利益都不受损害。
  3)是否允许投标人调整措施项目清单内容,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因措施项目清单与施工方案密切相关,业主如允许投标人调整,且自主报价,则需规定此部分报价包干,不因实体分项清单的变化而调整。
  3.2造价控制风险的评估
  由于市场价格随时都处于变化之中,这对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的业主和承包商来说,所面临的造价控制风险都是不可低估的。对此双方有一个风险合理分担的问题。所谓造价控制风险,包括如下内容:(1)工程量清单错漏风险;(2)设计图纸失误风险;(3)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不确定,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采取一些招标时的施工方案中未有的临时措施而增加费用风险;(4)承包商失误(或有意)导致报价错误风险;(5)市场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波动风险;(6)国家政策法规变动引起的工程造价波动风险。
  博物馆建设方在编制招标文件,本着风险共担的市场法则,对以上的风险须有个明确的约定。
  4.加强对设计图纸的审查与核算,在保证图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总价合同,并设定严禁的合同条款,以避免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索赔和争议。合同是工程办付款的唯一依据,任何的变更、洽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按照监理公司—管理公司—工程办三级逐级审批的程序,层层把关,防止工程洽商中可能出现的混乱和无序。
  4.1建设工程造价,无论以何种方式计算确定,承发包双方应按国家规定在承发包合同中约定。签订承发包合同时,约定尚不具备条件或难以约定的,承发包双方应在承发包合同中约定造价的确定方法和程序。发生争议,承发包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方式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从其约定;承发包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虽明确但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审价或审计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有关造价规定鉴定确认。本工程在加强对设计图纸的审查与核算,在保证图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总价合同,并设定严禁的合同条款,以避免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索赔和争议。
  经招投标中标的工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计算,合同已约定具体价款的,视为工程造价已经约定。发生争议后除合同本身约定可予调整的设计变更、双方签证以外,任何一方以约定不合理,造价过高或过低为由提出要求变更,应视为单方面变更合同而不予支持。
  承发包合同以约定总价,在履约过程中,承包方以工人工资或材料价格上涨等环境因素为由要求调整造价发生争议,视总价约定时是否有总价报价组成或相应的报价说明而定。承包方要求调整的项目在总价报价或者报价说明范围以外而履约中确已发生的,可予支持;但承发包双方在履约过程中以补充合同、签证、会议纪要等双方意思;表示明确的形式同意调整的除外。
  承发包合同以约定单价(包括人工和材料单价)根据实际发生工程量作为计价方式的,在履约过程中承包方以人工工资或材料价格上涨等环境因素为由要求调整造价发生争议,视承发包合同或组成文件单价约定范围而定。凡发生争议所涉单价在承发包合同中已有约定的,不予支持;凡发生争议所涉单价在承发包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参考国家指定的定额予以调整,承发包双方在履约过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全过程造价控制,合同的制定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其在制定招标文件和编写合同时有所疏漏,对合同管理所造成的造价控制漏洞往往是无法用严格审价来弥补的。
  4.2本项目工程量大周期较长,且有较多的智能化管理系统,设备的购置款往往在工程造价中占有较大比例。不同的付款方式和付款周期会造成业主实际付款的较大差距。全过程造价控制时,较好地掌握了合同管理的有关方法就可以通过制定付款方式、预付备料款、签证方式等合同条款,合理合法地争取工程实际付款的减少和工程款风险的降低。
  设定严禁的合同条款,以避免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索赔和争议。合同是工程办条款的唯一依据,任何的变更、洽商、结算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按照监理公司—管理公司—工程办三级逐级审批的程序,层层把关。例如本工程中对变更洽商的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当在变更洽商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监理将在收到承包人的报告后14天内进行审核并将报告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监理报告后28天内应予以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其报告已被确认。若承包人逾期不上报的,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要准确客观地实际反映工程总造价,需要办好每份变更洽商及竣工结算审核。搜集、整理好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主材的合格证、单价等。
  竣工图是工程交付使用时的实样图。对于工程变化不大的,可在施工图上变更处分别标明,不用重新绘制;对于工程变化较大的一定要重新绘制竣工图,对结构件和门窗重新编号。竣工图绘制后要请建设单位建筑监理人员在图签栏内签字,并加盖竣工图图章。竣工图是其它竣式资料的纲领性总图,一定要如实地反映工程实况。
  设计变更通知必须是由原设计单位下达的,必须要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和设计单位的印章。由建设单位现场监理人员发出的不影响结构案例和造型美观的室内外局部小变动也属于变更之列,但必须要有建设单位工地负责人的签字并还要征得设计人员的认可及签字方可生效。
  各种签证资料:合同签证,它决定着工程的承包形式与承包资格、方式、工期及质量奖罚;现场签证即施工签证,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如实施工确认签证;主体工程中隐蔽工程签证;暂不计入但说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的项目工程量签证以及一些预算外的用工、用料或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返工费等。其中主体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及时签证尤为重要,这种工程事后根本无法核对其工程量,所以必须是在施工的同时,画好隐蔽图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再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收签字,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这些签证最好在施工的同时计算实际金额,交建设单位签证,这样就能有效避免事后纠纷。
  主要建筑材料规格、质量与价格签证。因为设计图纸对一些装饰材料只指定规格与品种,而不能指定生产厂家。目前市场上的伪劣产品较多,就是同一种合格或优先产品,不同的厂家,价格差异也比较大。特别是一些高级装饰材料,进货前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同意,其价格必须要建设单位签认。
  深入工地,全面掌握工程实况,对某单位工程可能不十分了解,而一些施工工艺较为复杂的施工或装潢工程,竣工图不可能面面俱到,逐一标明,因此在工程量计算阶段必须要深入工地现场核对、丈量、记录才能准确无误。
  5.在部主管领导、部计财司的严格要求下,国博改扩建工程率先实行了阶段性审计的管理举措。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项目必须经过审计程序才能够进入决算。将传统的事后审计改变为事前审计。这等于是在原有的建设投资管理工作的流程中加上了最后一把保险锁。
  5.1如何充分发挥建设资金投资效益,保护资金使用安全,避免损失浪费,保证基建工程的竣工决算质量,是基建工程审计人员面临的重要课题。实践和理论探索证明,阶段性审计方法是对建设工程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审计不仅仅是核实损失,更重要的是减少损失。建设工程审计传统概念是基本建设经济监督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审计机关或社会、内部审计组织依据国家有关的方法、政策和法规,运用现代审计技术方法,对建设单位投资过程进行审计监督,作出客观公平的评价,并出具审计报告,以贯彻国家投资政策,维护国家或业主、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严肃财经纪律,如实反映造价,促进加强管理和廉政建设,提高投资效益的经济监督活动。
  建设工程审计是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特别是国家《审计法》颁布后,才正式实施的。整个审计重点放在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结算审计,是一种事后审计监督,事前、事中审计部门没有完全介入。建设工程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应进行系统的监督和管理,为了及时堵塞漏洞,减少损失浪费,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预警作用,防止和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建设项目高效、优质、有序地进行,阶段性审计制度,实现由传统的事后结算审计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结算的转化。
  阶段性审计是审计部门对基建管理转型和职能转变的需要。目前,博物馆工作人员中没有直接从事基建审计的管理人员,客观上要求充分利用各种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将工作的重心从过去的直接对施工方转向对委托方的领导、协调和再监督。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开展阶段性审计,提供工程造价服务是客观形势的需要。
  阶段性审计有利于弥补事后审计对前期情况不清楚的缺陷。过去的结算审计一般都是事后审计,审计人员在工程已经竣工,工程决算已经完成后才接触项目,对工程前期准备包括设计和合同以及工程原貌都不清楚,只是单纯根据图纸、合同进行审计,对实际情况与图纸是否相符无法发表意见,对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无法进行实事求是地判断,结算审计可能不全面和彻底。而阶段性审计及时的将工程中的各种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减少了竣工决算的矛盾。可以客观公正地审定工程造价,帮助我方节省投资。而且也可以及时掌握工程建设投资情况。
  5.2由于建筑工程具有单件性、周期长且管理部门多的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预决算在审计过程中不仅涉及建设单位,还要涉及负责项目审批的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勘查、设计、购货、施工、监理等多个法人单位。而目前建设项目管理的招投标、施工、监理等方面都存在市场要素体系不健全,项目交易的方式、手段不规范,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在涉及一些取证工作时,审计部门却受某些因素制约,使审计难以保证已收集证据的充分性和完整性,造成工作判断和处理问题时的被动性。因此要积极主动帮助配合设计单位,协调工程相关管理单位,取得有关专业职能部门的协作和支持。
  5.3要求审计单位加大材料审计力度。工程材料审计是工程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求审计人员应针对工程特点,重点对一些价值大、数量多、价格不透明的材料进行审核。在这方面,我们要求审计人员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及时收集材料价格信息资料。材料价格信息资料是材料价格审计的依据,因此在这方面要做有心人,尽可能了解各项材料价格信息以及变动趋势。不仅要订阅定额站定期发布的材料信息,还要通过其他途径了解有关材料价格信息.譬如主要建筑材料,应按照北京市颁布的定额套用地方建材调价表进行调整,对于定额中未规定的新材料,则要深入了解该材料的市场价格及各厂家的产品质量,掌握信息,从而做到审核时有理有据。二是认真审核各项材料定额价、市场价、调整的数量以及价差调整系数的执行等,杜绝材料价格水分。三是要进行市场调查和现场核实。对于有些容易出现问题的材料,应到现场查验核实,对于价格不明确的材料,要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或到供货厂家或通过其他途径了解价格的真实情况。
  5.4配合审计单位收集资料与实地察看相结合。建筑工程审计业务牵涉到诸多部门,在审计实施阶段,必然要联系到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经济往来。在内查的同时,有很多经济业务需要进行外调工作,以取得第一手真实可靠的证明材作为进一步审查的依据,这样,审查出的事实才能更具有说服力,更真实可靠。首先,收集审查所需的各种文件、合同、图纸、数据、变更签证等手续,有效地组织工程预决算审查的正确实施,为工程审查做到有理有据。其次是要求审计人员坚持深入施工现场跟踪检查的原则,确保工程审查质量。审计人员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情况,进行实地丈量,察看核实工程量。在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到施工地点跟踪检查,并找到基建第一线的工人、技术人员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掌握工程进度。
  5.5有的项目在施工中进行设计变更,在变更中进行施工,导致超投资、超预算现象时有发生。对此,阶段性审计对单项或单位工程的设计变更部分进行具体分析: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是否合理,如属设计自身的失误或施工不当造成的不合理的变更,审计认为属于有失误方承担的责任,审计不予认可;计算变更部分增加的投资额,如发现变更幅度大,出现超投资现象,审计方应及时向博物馆发出超支警示,防止随意增加工程成本。
  5.6审计结果处理。在阶段性审计模式下,审计处理是按照“跟踪审计、分期报告、迅速反馈、及时纠正”的原则进行的。即针对发现的问题(主要是效益性问题,也包括合规性问题),及时(定期或不定期)提出意见和建议,出具书面的分期报告和终结报告,促进问题的及时纠正,具有显著的建设性特点。
  对分期进行的工程项目造价审计,在每次审计结束后还需及时出具《工程项目造价审定书》,告知核减(增)金额及审定金额。在最后一次审计结束后出具《工程审计结果汇总表》,告知总共核(增)金额及审定金额,交被审计单位,据以调整工程结算。审计报告采用详式报告形式,内容包括一般审计概况、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审计确定的工程造价和投资总额,审计意见和建议等。
  6. 加强质量管理,样品先行,经各方确认合格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避免因返工而造成的成本增加。
  建立样板管理制度,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双赢。可以保证工程质量,统一施工做法,减少施工中的返工与材料浪费现象的发生,预防和消除质量通病,创出精品工程,最终实现承诺的质量目标。又能高效利用资金。各分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前都应先做施工样板。具体样板实施措施如下:
  1)坚持样板引路,新工序开始前要统一进行一个样板施工,然后各施工方按照样板的工艺和质量要求,分头施工自己的样板,凡无样板或样板验收未通过前,不得进行大面积施工。
  2)严格样板工序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工后,工长必须认真组织施工队有关技术、质检人员进行自检验收,并按有关规定填写工程报验资料、隐〈预〉检验收及质量评定表〈由专业工长填写〉,报项目质量部,质量员审核后报监理,并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大面积展开施工时的施工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样板段,样板段应作为工程质量的最低标准。
  本工程样品及样板计划一览表
  表1.jpg

  通过以上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避免了因返工造成的成本增加,从而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
  7. 结语
  公共建筑设施是形成和完善城市功能、发挥城市中心作用的基础,它是改善城市居住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品位的基本条件。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增长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加大城市公共建筑设施投资力度,扩大城市的知名度,已成为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公共建筑一般都是非赢利性的,它建成后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而只能是产生社会效益。国博项目本身特点决定了它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国家的投入,而这些资金的投入与城市建设庞大的资金需求相比是有限的,因此,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是建设者必须努力和追求的方向。通过以上造价控制手段,有效的控制了工程造价,更高效的利用了资金。 

文章标题:公建项目如何进行造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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