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设计院单位重组态势分析

所属栏目:行政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2-06-23 08:30 热度:

  摘要:设计院相对其他企事业单位而言,有着较为显著的行业特点。设计院的主要工作是通过有着专业知识的团队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一种创造性工作,与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及工作甚至安全都是密切相关的,承担较大的责任。因此,设计是需严格按照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进行的一种创造活动。
  关键词:设计院;重组;探讨
  引言
  作为企业,设计院也是追求经济效益的实体,在经营活动中获取价值。设计院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在历史改革和发展中,也跟随社会的前进和市场规律的调节,以及国家的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与组建机制上也发生着变化。
  一、设计院向公司制转变
  自建国以来,根据国家建设的需求,在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状况下,国家先后成立组建多家设计院,涉及铁路、公路、市政、水电、建筑、电信等行业,许多设计院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主要由政府部门直接领导,这些设计院在国家建设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实际与理论的结合和实践中,不断总结、创新、探索,参与制定行业规范,编制相应的国家标准,编制标准图,提高工作效率,培养了大批专业技术人员。国家建设发展中凝聚着许多设计者的心血和智慧,设计者付出了大量的辛勤劳动。随着社会发展,国家政企管理分开,逐步设计院向企业制转体。什么是企业?企业即是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以生产或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实行自己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以盈利为目的。原政府管辖的许多设计院逐步转化成为国有企业,这些设计院技术实力雄厚,人力资源丰富,任务来源稳定,占有行业主导优势,同时肩负着科研和行业领头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随着中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市场调节发挥作用,设计院为了自身的生存,竞争意识逐步加强,国家对设计院的管理也逐步加强,在市场规律培育下设计院也越来越规范,同时,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设计也与国际开始接轨,开始相互渗透,通有招投标形式进行竞争项目,设计院管理水平,自身实力随着市场规律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和加强。
  尤其是中国公司法的实行,公司这种组织形式以责任更加明确,组织管理更有效愈来愈为大家所认同,设计院亦开始向公司制转向。
  二、设计院改制成公司的优点
  21世纪以来,现许多设计院在处于已改制和正在改制或即将改制的过程中。但对于设计院总体来讲,对公司的认识还是处于一种模糊的状态,尤其是具体实施改革的领导往往自身的认识决定着改革的成功与失败,是十分关键的。公司是商品经济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市场经济是市场机制在社会经济的运行中占统治地位,社会资源的配置主要由市场机制进行调节的经济。市场经济要求平等的市场主体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通过公平竞争,从市场取得和从市场提供商品,促进整个市场合理流动,实现结构架置优化,资源合理配置。市场经济的要求决定了市场主体必须拥有明晰鉴定的财产权,而且必须是独立的、平等的。公司作为法人的一种形态,其实质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这必然是公司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设计院改制成公司的主要优点有:㈠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决定了对公司投资的股东即可满足投资者探求利益的要求,又可使其承担的风险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㈡公司实行彻底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㈢公司特有的组织结构形式使公司的资本,经营运作趋于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实现投资者的目的。我国为保证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实行设计院资质管理。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对从事设计的技术人员做相应的资格要求,对设计院实行资质管理,要求设计院从事相应设计,必须具备相应的注册资金,技术人员资格,专业配备等要求。因此,对设计院改制为公司而言,是双方面都必要具备的,一方面是依法设立公司,另一方面是必须满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应资质要求。相应的资质主要是设计人员的配备和设计人员的资格都必须满足国家规定。因此,设计院的改革往往也取决于人的因素和所有的市场。
  三、实例说明
  设计院在改制重组过程中,也有一个探索的过程。具体实例,贵州省某建筑设计院于1958年成立,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该设计院于2003年开始改制,成为贵州省第一家改制为公司的设计院,改制方法主要是通过职工购买股份,置换国有资产,现有大部分在职职工获得相应的股权。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长三年改选一次,在改制完成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开始逐渐暴露出来,董事长三年改选一次,公司管理延续性较弱,存在许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由于利益所致,在每一次改选换届中,造成了设计人员的大量流失,设计院整体实力以及设计管理质量均出现大幅下滑状态,在行业里声誉受到较大影响,总体而言,该设计院改制不是很成功,这对其他改制的设计院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设计院由于行业的特点,设计人员是主要的生产力之一,其他成本相对人员成本支出较低,设计院的主要输出产品就是设计图,因此设计院如何才能产出优秀的设计应该才是设计院改制围绕的核心问题。我认为设计院的改制,应达到两个基本目的:一是责任明确,建立高效有效管理体制;二是能够产出好的设计作品,保质保量,获得相应报酬。这是不同于其他公司的特点。
  在目前,设计院改制过程中,往往有的设计院对本身的行业特点意识不足,过多侧重于经济效益。改制后的设计院以公司制运营,政企完全分开,任务来源需自己在市场竞争,有的设计院为追求效益,扩大市场份额,以收取设计管理费为主,对质量管理及任务完成的过程和质量控制不严,造成质量低劣的设计产品输出给社会,违背了改制重组设计院的初衷,即无高效管理,也无优质产品。但从总体发展来讲,这种现象应该只是暂时现象,这种状况必定会被市场所淘汰,质量才是设计院真正的立足之本。因此,在下一阶段,设计院的重组态势,关键问题应是根据设计院的行业特点,围绕如何解决好设计优秀团队管理,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依据国家规范法律法规,依照市场经济运营,合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培育出一批能出精品,能遵从市场规律的优秀设计院,以团队模式为主,以个人名义工作室也是值得探讨的模式之一,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除对设计院有严格的资质审查外,同时也严格审查设计人员资质,对图纸的签署也建立约束机制,以确保设计质量。另外,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应充分发挥其调节市场的作用,也为设计院的重组及长远更好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结束语
  设计是基础建设中的龙头,与国家巨大的固定资产投资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十分重要。设计的产出来自设计院,优秀的设计来自有着专业知识,严格管理的优秀团队,而不是个人。未来设计院的发展必将是符合市场规律的,以质量来求生存,以管理来求得效益。

文章标题:我国设计院单位重组态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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