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大武汉,怎能任其胡“涝”之行政管理论文

所属栏目:行政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2-04-17 16:40 热度:

  摘要:人与自然本来是和谐共处,但随着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也逐步加剧,导致自然灾害不断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内涝因其多发于城市而且治理成本高的特殊性,让一座座现代化大都市饱受其害。本文从内涝的成因出发提出了湖泊保护、强化意识、纯洁队伍以及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五个治理建议。
  关键词:复兴大武汉;城市内涝;成因;治理
  城市内涝,是指由于强降水或连续性降水超过城市排水能力,致使城市内产生积水灾害的现象。从这个定义上我们不难看出,内涝发生的因素,无外乎两个方面:一个是降水,另一个则是排水。入夏以来,受气候影响暴雨连连,而由于“雨岛效应”使得降雨强度更大,雨量更多,这便增加了内涝的可能性。武汉地处长江中下游平原,河湖众多,城区低洼地势普遍存在,本来就容易积水,加上城市发展的推动,填湖造地,对自然的破坏不断加剧,内涝也就成了必然。但相对于广州、南昌等地来说,造成武汉市内涝的人为因素更为典型,因此在治理上也具有特殊性。
  一、治理内涝,必须把湖泊保护放到首位
  武汉,处于长江与其最大的支流汉江的交汇处,水量充沛,市内数百个大小湖泊星罗棋布,遍布三镇,被称为“百湖之市”。然而,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和城市建设规模化的大背景下,围湖养鱼、填湖造地等不断上演,导致近30年武汉湖泊面积减少了228.9平方公里,50年来,近100个湖泊人间“蒸发”,目前中心城区仅存的38个湖泊,仍面临着继续被侵蚀的危险。
  湖泊是千百年来风雨冲刷、塑造的结果,具有良好的调蓄雨水、涵养渗流的功能,与自然已形成天地合一、相对平衡的关系,湖泊面积骤减乃内涝第一大患!
  把湖泊保护放到首位,严格执行《武汉市湖泊整治管理办法》,相关部门应成立独立的执法督察大队,不定期对相关责任人及执法者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有消极执法的或执法不力的,要及时纠正并给予当事人重罚,必要时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法者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杜绝“后台”“走关系”现象的发生。
  二、治理内涝,必须强化意识,下定决心
  在武汉市十二五规划中,主要强调如何打造先进制造业中心、现代服务业中心和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等,而这些无一不是侧重于地面建设,向空中以及四周发展,对于如何解决内涝这一“看不见”的问题,规划中并未明确提出。可见,武汉市的决策者们陷入了“重上轻下”的历史潮流之中,如此一来,我们大武汉的排涝标准如何上得去?地下管网就好比城市的血脉,一旦阻塞,城市必然会出一系列的大问题。
  此次武大门前的积水再次反映了治涝措施的力度不够,反映了决策者治涝的决心不够。政府应当下大决心,将治涝作为专题写入规划,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在财政上应加大投入,设立治涝专款,直接发放到建设单位,以防中间环节缩水。相关部门在规划新城或新项目时,应制定合理的排水管网方案,且要遵循能架天桥就绝不要挖地道的原则。对于那些必须建设而又有可能破坏地下管网的工程,政府应该严格审批手续,并要求建设方拿出排涝方案,在执行时要不定期检查。例如,我市正在建设的地铁工程以及武汉至咸宁的城际铁路,政府应当严格把关,决不能留下后遗症。
  三、治理内涝,必须纯洁队伍,上下同心
  “大武汉”不光面积大,麻烦也大。武汉东西最大横距134公里,南北最大纵距约155公里,全市土地面积8494.41平方公里。现辖江岸、江汉等13个区;区下辖108个街道办事处、21个镇、15个乡。全市群众自治组织3140个,其中,社区1107个,村委会2033个。2010年常住人口达970万,流动人口200万。管理如此巨大的城市,并非易事,人口多了,问题也就多了。
  一方面,管理者很难面面俱到,相关制度以及惩戒力度不到位,使得人们在利益的驱使下,对生态环境做出不利之事。
  另一方面,管理层也存在“庸懒散”现象。2011年4月6日,武汉市“治庸办”暗访了该市14家职能部门,发现上班迟到、上网、玩游戏、炒股、聊天和脱岗等现象29起。这样一来,诸如填湖造田、围湖养鱼之事也就屡禁不止了。
  一些官员在建设城市时,过于注重政绩而侧重于地面建设,对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投入不够。相关部门应把政绩考核与官员治理内涝联系起来,对于那些消极治涝的应该在考核时一票否决,并给予相应处罚,相反则适当奖励,这样一来,便提高了官员的积极性。
  对于部分官员中存在的“庸懒散”现象,政府应当将“治庸风暴”上升到战略高度,并频繁地刮一刮,对出问题的公职人员要依法惩处,不留情面。
  四、治理内涝,必须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武汉是一个拥有近千万人口的大城市,因此各种交通工具的数量也绝非小数目!加上最近上马的各项市政建设,路上交通已经拥堵不堪。而一旦暴雨降临,引发内涝灾害,公路成水路,交通就近乎瘫痪……在这样一个惜时如金的时代,这带来的损失是不可小觑的!
  当务之急,就是加快相关应急设施、制度的建设,加大各抽水站的设备维护力度,确保在内涝灾害发生前有完善的预警机制;发生时能整合各方面减灾物资并最大限度的发挥其效应;发生后可以迅速恢复生产生活。
  论文结语:
  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也是当代中国的主题。内涝的频繁发生则不利于城市的发展,对全面复兴“大武汉”的历史地位,重振武汉雄风,努力实现由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向国家中心城市提升影响巨大。因此,在建设大武汉时,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兼顾全局且有所侧重地把内涝治理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城市水涝灾害的生态机理分析和思考—以杭州市为主要研究对象》——《浙江大学学报:工学版》2002年第5期
  [2]《“百余城市内涝”并非全因天灾》——腾讯新闻网2010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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