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建构中的国家角色分析及阐述

所属栏目:公司法论文 发布日期:2019-02-18 10:56 热度:

   摘要:基于现如今社会,公司发展与社会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公司法应该对社会责任予以承担,因此国家应该进行公司法建构的干预。本文以公司法建构为基础,对国家角色进行了全面分析,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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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公司法;建构;国家;角色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经济是其持续发展的命脉,而公司是实现经济发展的根本载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建立的基础上,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得以建立,导致公司制度也发生了相应转变。国家在公司制度构建和创新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基于此,本文对公司法建构中国家的角色展开了全面分析,希望对有关单位起到一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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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家角色在公司法建构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公司法建构而言,国家在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公司权力规定缺乏合理性。在我国宪法及相关行政法规中,对公司职权进行了特殊规定,但是所有制经济和公司法建构工作仍然存在差异。此外,公司权力、义务等工作缺少明确规定,在法律方面严重缺失。

  2.缺少完善的国家法律。我国各个公司的业务存在差异性,而且操作方式也不尽相同,公司法不是在某一公司的基础上制定的,所以公司法不能与企业自身的规定相对比。公司的经营目的是获取效益,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公司政策与公司法之间存在矛盾,那么公司应该遵循公司法中的规定。但是,基于所有制社会经济内容的复杂化,如果公司法过于限制企业权利,将会严重阻碍公司的健康发展。3.私法自治观念亟待更新。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国家干预要适当,争取实现公司自治,树立先进的私法自治观念。但是,我国私法自治的观念比较落后,缺少自治基础,导致公司章程内容多样化,不利于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1]。

  二、公司法建构中的国家角色

  1.优化公司资本制度

  基于国家干预的公司法建构,在公司资本制度的完善过程中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1)适当公开资本信息,尤其是资本动态信息,从而解决在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各种问题,如过于注重资本确定、重视静态管理、忽略资本充实等。(2)充分发挥证监会的作用,避免发生财务部门徇私舞弊,通过内部信息谋取利益的现象。郎咸平在某财经节目中指出:美国证券金融市场对利用内部信息谋取利益的现象进行了严厉打击,实现中小股东利益维护。但是,我国针对上述现象的打击力度过于微弱,无法实现犯罪行为的制止。因此,国家要发挥自身角色作用,优化公司资本制度,避免徇私舞弊现象的出现。(3)开展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经济学中虽然有一种理性人的假设,即将人假设成能够趋利避害的动物,但是实际上人并不是那么简单,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诚实守信是必须具备的品质。基于我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在面对法制意识薄弱、诚信缺失的情况时,政府应该加强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利用舆论引导、政策支持等措施,为公司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2.优化法人终止清算制度

  通过分析现有的公司法可知,如果是因为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而宣布解散的公司,要从宣布解散事项的那一天算起,在十五天内成立专门清算小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核算。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清算小组可由各个股东组成,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小组主要由董事、股东大会相关人员所组成。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没有在规定时间成立清算小组,有关债权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诉,要求法院派遣一些工作人员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资产展开全面核算。由上述规定可知,清算小组中的成员都是临时组合在一起,没有相关法律做支撑,再加上时间较短,可能无法顺利完成专业的公司资产核算工作。另外,在规定中指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小组由股东组成,但是并没有指出是全部股东还是控股股东,导致股东之间争夺清算权。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公司资产核算,这种规定实际上相对狭隘,因为除了债权人公司中还有其他利益人员,对他们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如果能够将债权人变成利益相关人可能会更加准确[2]。

  3.适当调整相关规定

  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除了公司法以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都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了规定。比如,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企业有关领域的所有权,在反垄断法的基础上规定了市场的竞争行为,对其不正当行为采取了惩罚手段。对于公司法中有一条规定为“股东出资要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经过相关调整改变为“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出资额”,去掉最低限额,确保股东行为符合公司的章程。公司法是一种有效的法律机制,其根本目的是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能限制公司的经营发展,所以,国家在干预过程中要适度,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促进公司的良好发展。除此之外,公司在制定相关规定和制度时,要以公司法中的规定为主,进而真正实现公司自治。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经济体制正在全面改革,社会经济环境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在公司法建构中扮演着不可缺少的角色,直接影响着公司经济的发展。因此,公司法在建构过程中要以国家干预为基础,完成资本制度、法人终止清算制度的优化,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姚明敏,苗咏丽.我国公司法建构中的国家角色[J].现代国企研究,2015(18).

  [2]陶宇镜.论国家在公司法建构中的角色[J].法制博览,2015(11).

文章标题:公司法建构中的国家角色分析及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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