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的思考

所属栏目:犯罪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0-08-13 15:09 热度:

  网络是现在信息化时代一个非常便捷的工具,网络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了方便,给政府的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带来了便捷的渠道,也使我们加强了和国际上的信息交往,但同时在网络上也发生了一些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青少年当中的犯罪人员因为沉湎于网络,或者受到网络黄色信息的侵蚀,作案甚至作大案,进行抢劫、抢夺、诈骗、强奸的犯罪比例非常高。现结合此类案件做一简单分析,以发现网络何以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和总结出预防和消除的对策。
  一、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的现状
  郑州市一网吧发生血案,17岁的范某因在游戏中与他人发生争执被人用刀捅死。16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深浸在暴力游戏中。
  三门峡市发生的一件因网络而引起的案例也发人深省。该市中学女学生杜晓(化名),勤奋好学,喜欢上网玩游戏。有一次,她在聊天室看到一张帖子:“我是虎狼,对主人绝对忠诚,请你做我的主人,我将给你意想不到的保护和关爱……”善良的杜晓被吸引了,约好与这位“虎狼”见面。其实,虎狼叫汪大鹏,17岁的他迷恋上网,并在网上结识了张双星、王三石等人,成为一个团伙。为了满足上网的费用,他们先后抢劫、盗窃人民币2万余元。杜晓与“虎狼”汪大鹏见面后,被汪大鹏诱骗至家中,汪大鹏模仿游戏中的内容强奸了杜晓。杜晓受辱后,为逃离虎口,趁汪大鹏熟睡之机,从三楼的窗口跳下,当场被摔死。
  济源市几名青少年为了得到上网费用,合伙盗窃了其中一人家中的保险柜,盗得现金1万多元。在广东顺德,一名青少年为了得到上网费用,杀死2名老人……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讲根据公安机关的初步统计,被抓获的青少年罪犯当中,有近80%的人曾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诱惑,令人痛心。网瘾研究专家陶宏开教授在分析北京网瘾问题时透露说。北京青少年网络犯罪率惊人,90%的青少年犯罪与上网成瘾有关。网络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严峻态势,不得不让人们再次关注。如何应对网络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峻态势,已是刻不容缓的问题。
  二、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的特点
  网络诱发的侵财型犯罪。一些青少年为得到上网的费用,实施盗窃、诈骗、抢劫等犯罪。
  网络诱发的侵犯公民生命和健康权犯罪。有的青少年被暴力游戏麻木生命,由网上杀杀打打演变成现实生活中的杀人犯。
  网络诱发的性犯罪。有的青少年利用网络身份的虚拟性和隐蔽性诱骗女性,实施性犯罪。
  网络诱发的危害社会秩序犯罪。目前,由网络诱发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比较突出。网吧已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多发性场所。
  网络诱发的非法经营型犯罪。其表现形式主要是网络赌博、非法传销和利用网络制作、贩卖和传播淫秽物品。
  三、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产生的原因
  从例案可以看出,青少年因无钱上网而犯罪的现象呈年轻化,团伙化,扩大化趋势。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的产生并非网络“一人之力”,但集中体现在沉溺于网络,或因无钱上网而盗抢或因模仿网络暴力、色情游戏而构成其他犯罪。笔者近几年通过相关媒体报道中总结出以下几点原因:
  自身方面: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说他们特殊是因为青少年正处于由未成年到成年的转化过渡时期,他们的思想、行为已由幼年的依赖心理变得相对独立、成熟。但是青少年毕竟缺乏社会经验,正处于心理上的“断乳期”,模仿、独断、叛逆心理悄然而生。有些青少年自控能力较差,容易沉迷网络,不可自拔如果受到不良环境的薰染,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教育方面:一是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升学压力下大部分人厌学而辍学,他们升学无望、就业无望,过早丧失人生目标,思辨能力薄弱,很容易滑入犯罪泥潭。二是初等学校法制教育几乎空白,青少年不知是犯罪或者不知触犯刑法的严重性而犯罪。
  传媒方面:当前大众传媒的高度发展和全方位介入,尤其是当前影视媒介的高度发达,大量的暴力和血腥镜头给未成年人造成很深的刺激,激起了这些青少年的好奇心和模仿的欲望,使他们是非不辩,盲目模仿,行为失范。
  网络方面:因大量的网游游戏和对战游戏的产生,其游戏制作的越来越逼真和暴力,很多青少年沉迷于游戏中不能自拔,零花钱用完以后想尽办法赚钱最后走上盗抢等犯罪的道路;或者受网络暴力游戏的毒害,模仿影视作品中的作案手段,走上犯罪的道路。
  网吧方面:因网吧出于赚钱心理而不负责任,以及监管方面工作不力或者利益相关,使未成年人能够轻易进入网吧或者青少年能够轻易浏览黄色网站,因思辩、自控能力薄弱而将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不分,甚至虚拟世界现实化,实施各种犯罪。
  家庭方面:或缺乏家庭温暖,或缺乏家庭教育,或缺乏家庭管束,受社会各方面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进城务工青年、两劳释放青少年、单亲家庭子女、离异家庭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动人员子女等是犯罪高发群体。
  社会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不良风气抬头,不正之风横行,公平正义成了稀缺现象,使本来就不能明辨是非、精神空虚的青少年犯罪时的罪恶感更加淡薄。
  四、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现象如果得不到遏制,就会毁掉一批又一批青少年的美好前程,进而影响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其危害的严重性、长远性不言而喻。因此,社会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大到国家,小到社区、学校、家庭都有责任相互配合,共同行动,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趋势,不断加大防范力度,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全方位预防网络,锲而不舍地做好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第一、互联网的管理,对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尤为重要。目前,对网络文化的管理还很不规范,致使一些色情、暴力等许多不良文化充斥网站。所以,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关键是要强化运营商的管理责任。比如,用户租用空间时,运营商应知道空间用来干什么。运营商如果知道出租的空间是被用于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不良文化时,应向有关部门举报,如果知情不报,应对其进行处罚。同时,网站应该及时删除有关淫秽色情、暴力等不良文化的小说、图片和电影,否则,也要对其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加强网络立法已刻不容缓,制定、完善网络立法,这是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保证。
  第二、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前沿阵地。家长要切实负起第一监护人的责任,不断提高监护人应具备的育人素质,要关心孩子成长过程中的行为和思路,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父母要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要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尊重孩子的人格和行为,运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和引导孩子。
  第三、学校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地方,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是学校的基本责任。九年义务教育要充分落实;要改升学教育为素质教育;要高度重视并增强学生的法制教育,把学生学法、懂法、守法落到实处。使青少年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遵纪守法的公民意识。同时要在学校开办有关网络文化课程,这是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基础。目前,网络文化铺天盖地,而学校的相关教育却没有及时跟上来,使一些网络不良文化乘虚而入,侵蚀着青少年的心灵。因此,在学校开设网络文化课,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已迫在眉睫。
  第四、要加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建设,给青少年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周围环境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以村镇、社区为依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一个文明、健康的环境,以提高青少年的素质。各种司法部门要开展把法制宣传进社区,进村镇活动,提高青少年对法律的严肃性和刑罚的严厉性认识,从而遵纪守法。
  第五、政法部门在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犯罪活动中,要做好对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及服刑期满后回归社会的工作,防止他们再次犯罪以及教唆其他青少年犯罪。有关部门还要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力度,清理整顿各种不良场所、网吧等,让青少年远离暴力和诱惑,给他们营造一个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六、社会要关怀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需要,要有青少年展现各方面才能的舞台,而非一个学习全部囊括,避免学习差的青少年要到网络游戏这个虚拟的世界去证明自己的“成功”。要有正确的社会心理暗示和社会舆论导向,坚决贯彻“八荣八耻”,而非攀比娇纵,心理落差极大无法承受时铤而走险。要有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而非“出身”决定一切,避免破罐破摔失去求知欲和上进心而去混社会。
  事实上,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问题,也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重视。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网络文化建设问题。全国开展了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的专项行动。
  总之,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学校、家庭、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共同搞好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才不是一句空话。保护好未成年人,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各项工作,我们的民族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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