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论文范文工程领域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所属栏目:犯罪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3-09-29 09:32 热度:

  近年来,很多人都利用职位之便做一些非法的行为,尤其是一些贪污钱财的行为,这些利用职务之便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情都属于职务犯罪。职务犯罪论文发表期刊推荐《领导科学》杂志是是由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主办的面向全国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和广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宣传理论工作者,高等院校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部队排以上干部的一份领导工作专业刊物。

  摘要:近年来,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亮点和支撑点。巨额的投资和巨大的收益,使得工程建设领域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区,工程上马,干部落马,成为这个行业的普遍现象。本文通过分析所查办的佛山市公路系统系列受贿案,提出对工程领域要加强廉政教育、强化监督制约、加强新增项目专项预防、加大惩戒和预防力度、加强用人监管等,才能达到正本清源的预防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工程领域,受贿,预防对策

  一、案件回顾——百万元行贿案牵出佛山公路系统五官员

  被告人丘慧强,原佛山市盛建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46岁,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丘慧强于1988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佛山市公路局工作,1997年调到佛山市公路局工程质量监理检测所工作,该所对外挂牌是盛建公司,2000年,盛建公司合并到佛山市公盈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丘慧强任盛建公司副经理,2003年底盛建公司改制,2005年2月丘慧强任盛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直至案发。

  2012年2月7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因掌握盛建公司行贿佛山市公路局计划工程科科长梁某5万元的线索,传唤盛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丘慧强到检察机关协助调查,没想到,丘慧强到检察机关后除了交代其行贿梁某的这5万元外,还主动供出其还行贿佛山公路建设系统的其他四名官员共100万元的犯罪事实。这也一举揭开了佛山市公路系统的招投标黑幕:321国道改造、广三高速扩建、魁奇路西沿线、樵乐路改造等一系列重要道路建设监理项目的招投标过程,原来都有公路系统的官员收受了盛建公司丘慧强的贿赂,并私自修改招标方案进行暗箱操作使到盛建公司得以顺利中标。

  收受盛建公司丘慧强贿赂的佛山公路系统官员分别是:佛山市公路局基建科科长李某,涉案工程是321国道改造工程、广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李某按照丘慧强的要求修改投标方案,帮助盛建公司中标,共收受丘慧强人民币30万元;佛山市高明区恒达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涉案工程是杨西二期工程,刘某根据丘慧强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帮助盛建公司中标,收受丘慧强人民币20万元;顺德交通建设指挥部桥梁专责组组长詹某,涉案工程是顺德均安南沙大桥、高赞大桥,詹某修改招标条件使到盛建公司招标,收受丘慧强人民币30万元;佛山市禅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曾某,涉案工程是樵乐路、魁奇路西延线,曾某按照丘慧强的要求修改投标方案,帮助盛建公司中标,共收受丘慧强人民币20万元;佛山市公路局计划工程科科长梁某,2005年中秋到2010年春节期间,先后十次收受丘慧强红包共计人民币5万元,期间帮助盛建公司承接了大部分佛山市各区公路局不需要招投标的施工监理项目。

  2012年8月8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单位佛山市盛建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105万元,情节严重,构成单位受贿罪;被告人丘慧强系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单位行贿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有自首情节,被告单位佛山市盛建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丘慧强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而盛建公司牵出的佛山公路系统五名涉嫌受贿官员也已经移交审查起诉,等待他们的也将是法律的审判。

  佛山市公路系统这五个受贿案件,涉及到佛山市公路工程的多个重大建设项目,掌管权力的官员纷纷落马,行贿的丘慧强在法庭上甚至一脸无奈地说道:“我不送钱,别人也会送”,在所谓阳光工程的背后,我们看到工程招投标过程的“潜规则”,当前工程领域职务犯罪存在着普遍性与严重性,我们也需要更加关注工程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二、工程建设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涉案主体,主要涉及机关、下属企业等“要害”部门,掌握权力的人员,这些人有直接利用职权作案的便利

  权力的掌控者与管理者永远是金钱腐蚀的对象,特别对于工程建设系统这种动则千万元上亿元的工程,掌管权力的人员是工程建设系统最易发职务犯罪的对象。如上面佛山公路系统的五个案件中,受贿的主体都是机关或者公司中掌管实权的人物,轻易就能修改到招标文件。

  (二)犯罪性质单一,大多为贿赂案件

  在工程建设系统案件中,大多是贿赂案件。佛山市盛建公司行贿佛山公路五官员案,五个案件都是涉及单一的受贿罪,是最明显的钱权交易。在这类受贿案件中表现形式有:一是利用招投标的机会收受贿赂;二是利用工程发包、选择施工队伍之机收受他人贿赂;三是在施工过程中,包工头向工程主管人员行贿。这也反映出一个关键的问题,那就是工程职务犯罪案件中最常见的案件类型更多的都是直接的赤裸裸的钱权交易。

  (三)作案次数多,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

  在工程建设系统的职务犯罪中,由于一个工程往往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才能完结,因此,职务犯罪的也呈现出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次数多,时间长,不仅给了犯罪分子反复作案的机会,也使到累计的犯罪金额大。如上面提到的盛建公司行贿佛山市公路局计划工程科科长梁某,2005年中秋到2010年春节期间,梁某先后十次收受丘慧强红包共计人民币5万元,受贿贿赂的时间长达6年之久。

  (四)作案环节多,手段隐蔽

  工程建设系统的职务犯罪,大多集中发生在以下几个环节:招投标、基建发包、结算环节,大宗材料的采购环节等。作案手段隐蔽。有相互串通私自撰改招标文件,使到相关的单位得以招标,从中收取好处费,如佛山公路系统的五个案件都是以这种方式受贿。在作案过程中,不会再是直接的完一事就给钱,而是注重长线的投资,相互甚至在利益捆绑中已经成为朋友,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都是送礼送钱的好时机,而且给钱多是在平时一对一现金交易,很少留有书面证据,手段隐蔽。

  三、工程建设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主观原因

  一是法制意识薄弱,价值观念扭曲。有的工程建设工作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法律意识淡薄,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价值观念扭曲,拜金主义思想膨胀,惟利是图,忘记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将基本的职业道德抛于脑后,甚至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是心理失衡,贪欲膨胀。工程建设系统中,大部分都是专业人士,很多工作人员在学历、资历以及能力方面与包工头相比占有绝对优势,可是看到包工头们在自己手下干活短时间内暴富,一种不平衡心态顿时产生,心想不花白不花、不收白不收。如佛山公路系统案的五名官员都是高学历、高职称、高资历、科班出身的工程专业人士,年轻有为,前途无量,但是在金钱面前心理失衡,最终失去底线。

  三是从朋友间帮忙至一发不可收拾最终走向犯罪。个别工程建设人员刚开始还是能守法自律,但在相互交往过程中从收受小恩小惠开始,逐渐地从中尝到甜头,发展到后来,就有了为别人办了事、帮了忙,内心希望“投桃报李”的心理,把职责范围内应该承办的事情与按“劳”取“酬”划等号,不送礼不办事,甚至伸手索要所谓“好处费”,最终走向犯罪。

  四是腐败分子普遍怀有侥幸心理。近几年,检察机关加大了反腐败的力度,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各地各部门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警示教育,但“警示”的作用有限,在工程建设领域由于涉及巨额资金巨额利润,对于送到面前的贿赂款,一些工作人员依旧是无法守住底线,仍是顶风而上、来者不拒。

  (二)客观原则

  一是近年来,在供大于求的建设市场竞争中,建设商采取以钱开路的行贿手段拉拢腐蚀交通工程的主管工作人员,以达到承揽建设工程的目的,其行为特征表现为明显的权钱交易。

  二是建设管理体制转轨中的管理真空,为职务犯罪的发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建设管理体制延续了计划体制的较大弊端,又带有新体制的不健全,往往是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同时发挥作用,容易为少数腐败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发生私下的“权”和“钱”的交易行为。

  三是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内部制约。由于权力的过于集中以及对权力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健全,个别工作人员就利用执掌的这些相对集中的权力大肆进行违法活动。

  四、工程建设系统职务犯罪的预防建议

  (一)加强热点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防止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最根本的是要抓好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要进一步加大对热点岗位的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着眼于防范。

  (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工程建设系统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内部监督制约:重大事项要集体研究;加强财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充分发挥内部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使权力真正受到监督。

  (三)抓好工程建设系统新增工程项目的专项预防工作

  对工程的招投标、大宗材料的采购变卖、施工管理情况、工程款预付和结算等方面进行同步监督;要坚决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并推行预算外与预算内资金统一管理制度,对外来渠道资金进行阳光操作,坚决禁止和杜绝小金库。

  (四)加大惩戒警示力度,落实宽严相济的责任追究制

  在加大力度查办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同时,也加强该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要使领导干部保持清醒头脑,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从思想源头上构筑预防职务犯罪“堤坝”。警示在先,惩治于后,治病救人,打防结合,使其不敢为。

  (五)加强用人监管考察,推行公平公正的任用与晋升制度

  完善工程建设系统领导干部的选任制度,引入公正、公开和竞争的选人任用机制,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过硬、有能力的人才担任负责人,工程人员还要加强教育培训,同时推行公平公正的晋升制度,把思想好、作风好、能力强的人提拔到领导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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