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及对策

所属栏目:城市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0-08-13 13:24 热度:

  摘要:对当前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加强和改进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
  关键词: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各样的公共娱乐场不断涌现,其中以KTV、歌舞厅、咖啡厅、酒吧、茶吧、网吧、浴足、按摩保健馆等场所居多。公共娱乐场所的壮大满足了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但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现状却十分令人担忧。去年深圳龙岗舞王俱乐和今年初福建长乐市拉丁酒吧的两起特大火灾事故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笔者结合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就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谈谈自己的看法。
  1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1使用电器设备用多,电气负荷大,易引发火灾。公共娱乐场所使用各类音响、影视、电脑、空调等设备多,功率大,由于要长时间连续运转,常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因电气线路短路或电器设备故障等原因极易引起火灾。一些公共娱乐场所电气线路乱接乱拉,电线裸露等现象常有发生。按照相关规定,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明敷时必须穿金属管,并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为了施工便捷、降低费用,一般采用阻燃PVC替代金属管,但在一些公共娱乐场所的建筑设计施工装潢过程中,经常出现违规操作现象,电气线路未进行金属或阻燃pvc套管,有的甚至使用次品、伪劣电气线路设备,造成先天隐患。
  1.2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多,火灾危险性大。大多公共娱乐场所在装修过程中,因材料价格、建筑造型和音响效果等原因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易燃可燃材料,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一旦起火将造成迅速燃烧和火势迅速蔓延,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导致场所内人员伤亡。今年2月份以来,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公共娱乐场所的装修装饰材料进行排查治理。在专项整治中,全国共摘除易燃可燃装修材料2072993㎡,责令停产停业14431家,拘留3784人,罚款10082.53万元,发现火灾隐患279935处,整改火灾隐患266841处,取得了明显效果,切实消除了火灾隐患。但一些乡镇、城乡结合部的歌厅、网吧、浴足、按摩保健馆、游艺厅等小场所,因公安消防部门及公安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原因,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现象依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大。
  1.3消防设施配置不足,设施缺少维护保养。许多公共娱乐场所业主重经济效益,轻安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为节省投资,有的擅自降低工程标准,甚至将重要的消防工程项目删掉;有的场所在装修过程中私自埋压、遮挡消防设施;有的虽设置了消防设施,但平时缺少维护保养,未定期进行检测,导致消防设施不能正常有效,形同虚设。
  1.4消防安全制度未落实,内部管理不到位。一些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有的没有明确消防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有的防火巡查、检查、演练工作不到位,特别是不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对火灾应急处置程序不熟悉、不掌握。此外,一些公共娱乐场所内部管理松懈,用火、用油、用气管理不严,加之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部分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就直接上岗,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1.5消防设计不合理,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要求。一些公共娱乐场所在新建、改建、扩建时达到审核、验收或审核、验收备案条件的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不合理,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要求,余留先天性火灾隐患。一些居民住宅楼、仓库等稍加改造就成为歌厅、舞厅。有的因用途变更,造成原有的建筑布局不能满足现在使用性质的消防设计要求,尤其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足,耐火等级低等问题最为突出。
  1.6违法经营,监管工作难度大。一些桑拿、浴足、按摩馆等违法经营,未办理相关证照,通常设置在居民房或偏僻难以发现之处,以逃避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的检查。此外,在经济利益驱使下,部分按摩馆、浴足、网吧等场所容留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现象比较普遍,有的设在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甚至有的夜间锁闭外门或搞地下经营,这些都给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带来极大难度。
  2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对策
  2.1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做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切实消除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不止是公安消防部门职责,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力争用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公安消防、工商、文化、安监、卫生、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纳入行业管理工作之中,重点明确和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监管责任,切实承担起所属行业消防安全的领导和管理责任。此外,公安、工商、文化、安监、卫生、旅游等行政监管部门要协调配合,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建立、完善消防监督检查信息的通报制度,切实形成行业联动的整治合力。
  2.2严把消防审核、验收关,严格证照审批发放程序。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对达到要求的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以及用途变更的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审核和验收,确保审验质量。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安消防机构的配合与沟通,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或经检查不合格的娱乐场所,一律不予办理证照,把好开业、使用关,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2.3大力推广使用防火性能良好的装修材料,限制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目前,我国已生产了一些新型防火装修材料和防火处理材料,它们施工方便,防火性能好,装饰效果好,应大力推广使用。确因造型需要,采用可燃材料时,应限定使用范围,特别是在影响到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等处,坚决不允许采用。同时,积极做好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工作,加强对内部装修材料的消防监督管理。
  2.4定期对电气线路及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营的发展,公共娱乐场所电气线路往往因各种原因,出现老化、漏电等现象,消防设施由于维护保养不到位,无法完好有效。为确保消防安全,公共娱乐场所应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维护检修,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对建筑的消防设施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测,确保设施的完好有效。
  2.5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公共娱乐场所人员涉及面广,要切实消除场所火灾隐患,有效减少其火灾发生率,避免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赖于广大人民群众消防素质的提高。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面广、及时、生动、直观的优势,开展经常性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立体化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实行严格的岗前消防培训制度。把消防知识纳入就业培训,并作为企业单位招收员工的必要条件,从根本上扭转员工消防素质偏低的状况。三是严格特殊工种的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实行执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2.6加强消防监督管理,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制度,明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消防演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和组织扑救。实现公共娱乐场所“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做好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长期工程,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并坚持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并重的原则,才能不断提高公共娱乐场所自身预防和抗御火灾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
  5、国家四部局《关于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公消[2009]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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