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马小说中的傻子形象

所属栏目:文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6-06-29 12:05 热度:

  当我们整日陶醉于对当下文学体制的声讨挞伐的欢谑中时,是不是也应该以清醒冷静的头脑对这种本末倒置的行为作出一定检讨。过分沉浸于破坏的快感不能自拔,本身也是一种极具危害性的破坏倾向,这不但会削弱批评的实际效力,更会侵蚀批评自身的生态稳定甚至存在的合法性。我们的文坛早已不是密不透风的铁板一块,许多非中心的声音的发出,即为我们提供了更为健康的修正思路。循着这些作品,我们可以探寻文学体制乃至社会人心在完善过程中出现的微小裂隙,开拓我们的思想空间。劳马小说正包含了这样一种机缘,站在一个"超然"的立场对世界进行审视,正是其作品的价值所在。以"边缘者"书写立场进行创作的劳马,其笔下大量的以"边缘者"姿态出现的傻子形象理应成为一个观察与思考的聚焦点。

小说评论

  《小说评论》杂志是由陕西省委宣传部主管,陕西省作家协会主办全国唯一一家专门从事小说研究、评论的刊物,创刊于1985年,多年来,以鲜明的当代性、信息性、观实性、学术性、兼容并蓄,雅俗共赏等特色获得了广泛好评为国家级学科核心期刊。

  一、笑的重启:恢复久已弱化的能力

  无疑,劳马的小说是应当划入"幽默小说"的序列的,然而这类小说从来都饱受不公正待遇,比如为作家本人所钟爱的捷克作家哈谢克的《好兵帅克历险记》和英国作家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这些作品长期以来被视为"儿童读物",而其中鲜明的社会性、政治性、批判锋芒和文化意味却被视而不见。劳马对其鲜明的创作风格的坚守,使我们看到更正人们长久以来审美偏见的努力。

  劳马小说对笑的传统① 的恢复,是通过"傻子"形象群的塑造而实现的。《求情》是一篇很别致的作品。全篇隐去对方(警察)的答语而以主人公独白的形式呈现,使小说显得高度凝练②;而将故事背景完全隐在主人公"一面之辞"的叙述过程中,也增加了小说的悬念。随着小说的推进,读者看到的只是主人公对"年轻人"所犯事端的略带苍白的辩解,直到最后读者才发现主人公与年轻人之间的父子关系。主人公的辩解因警察的刚正不阿而显得毫无意义,主人公的意图和表达之间的语义断裂(如"他并不是天天打我"、"不是他想饿死我"、"内脏一点问题也没有"等),"大词"的挪用及其与日常用语的混用(如"国家有多少大事等着他去办呢"、"亲戚朋友、街坊邻居会笑话死我"),这些手段共同生成了笑意的来源。劳马正是用这种多层次多角度的笑,帮助我们恢复被埋藏在潜意识深处的笑的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劳马小说"笑点"的选择通常是语义和语法结构层面的冲突与不谐,而不是浅层次的能指层面的乖戾、扭曲、夸张和失误,这种笑是需要智慧和理性来破解的。反观一九九○年代甚嚣尘上的"无厘头"喜剧风格,比如被官方禁止发行的《Q版语文》,其间充满了简易的拼装和恶意的诋毁,这种快餐式的矫揉造作的笑声底下是内心的空白与虚无。已成为"无厘头"代表作品的周星驰的《大话西游》,虽然延续了其以往作品中对小人物艰辛命运的同情③,但一方面这类影片充斥着大量特写、定格镜头,实际上笑点仅停留在表象层面而没有深入;另一方面影片主人公往往是聪明人而非傻子,至尊宝就是个情场高手。如此设计与其拍摄手法是一致的,即"停留在表象"。由此观之,劳马的小说创作无疑是对日下不正常不健康的笑文化的强有力的反拨。

  此外,从这些笑声中体会到的又不仅仅是"好笑"。仍以《求情》为例,官民冲突、邻里淡漠、青年成长尤其是亲子关系是潜伏在笑意下的社会问题的表现,在这些层面,笑意就由目的变成了手段,社会责任进入文本的意图核心。劳马认为"有一种笑叫严肃"④。劳马将"笑"的领域大大拓展,而不仅限于滑稽、幽默、讽刺等传统的界定。在这样的理论观照下,劳马小说呈现出不同意味的笑意便是情理之中的事了。《三笑》带有某种极端的色彩,主人公丁丑自道一生只有三次关于笑的回忆,第一次是见其父嗓卡鱼刺时的滑稽表现,第二次是老师踩瓜皮"滑了个仰面朝天"后脑"砸在一位女同学的膝盖上",第三次是在追悼会上对领导所致悼词的误解。第一次活脱脱是一场喜剧,它有着喜剧的过程和喜剧的结尾;第二次则是带有悲剧色彩结尾的喜剧(女生膝盖粉碎性骨折,丁丑被退学);第三次更加含混,事件和结局均是悲剧性的,笑点却近乎一场闹剧(丁丑对悼词中"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提出了"到底死了几个人"的疑问)。这种丰富性显示了劳马小说中"笑"的宽广内涵。另外,三次不同的笑体现出的对亲情、社会关系和政治的无知,可以深化为对亲情淡漠的揭发、对"师道尊严"的质疑和对政治敏感心理的疏离,从而反映出作者的独到思考。主人公丁丑一生只笑三次便成"老板"(老板着脸)的荒诞经历,恰恰也是对僵化的社会的极大不满与批判。而所有这些对于社会独到的体悟与洞察,全都是通过一个傻子的逻辑思维模式(亲人像小丑、老师被嘲笑、领导念错稿及一生会栽在"笑"上)呈现出来的,因此可以说傻子是劳马的写作意图的实际载体。

  在劳马的所有小说中,有一篇很容易被忽视,但却非常重要,那就是《照相》。正如《叶生》之于《聊斋志异》,《照相》是劳马小说的节点所在,它在承担社会批判意图的同时,少见地传达着劳马全部小说的根本立意点。小说仍采取照相师一人独白的形式,反复引导大家笑出来,但费尽周折终究未果。这反映出作者对世界的基本看法,即大家已经丧失了笑的能力,不会笑,或者确切地说不会真诚地、健康地、积极地笑。同时,作者也对这种"不会笑"——社会现代化下的焦虑表现出了理解和同情。因此,劳马的小说中包含了残雪惯用的一些关键语:猜忌、冷漠、残忍、孤独、交流沟通之难、内心之阴暗,但劳马揭示这些的同时并没有止步于此:一方面他使用傻子角色令这种批判不那么冰冷而易于接受;另一方面他将批判的锋芒指向社会层面,避免了先锋小说的狭隘视域。由此,劳马小说中的"笑"获得了极大的感染力和战斗力,他在笑骂的同时帮助大家重建笑的世界观从而产生对社会更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复调艺术:傻子躯壳中的深度意蕴

  通过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的分析,巴赫金提出了日后撼动中国当代文论界的"复调"理论。基于此理论,他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认为其开创了一个与传统"独自小说"并立的"复调小说"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由于作品人物获得了同作者一样的平等地位,各种主体之间的交流便成为可能。于是,"对话性"便成为复调小说的基本特性之一。张清华基于"小说是对戏剧功能的静态分解"的理解,认为小说"仍然是用文字叙事的方式来模拟戏剧的方针表演,因为它也需要众多不同的角色,而每个角色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遵循他自己的性格逻辑"⑤。这样一来戏剧中的对话因素便自然而然地留存于小说之中。因此,张清华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复调叙事本是小说叙事的一般规律,谁的叙事中喜剧性因素多,谁的复调性就强,就更有美感含量和艺术魅力。"⑥ 照此理论,复调应当成为一条评判小说的普适定律。

  劳马小说虽然人物并不繁杂,情节也并不纷扰,然而在这个简单的架构下凸显出了不简单的内蕴,原因之一便是对复调效果的运用。而复调产生的关键,恰恰来自于其小说中傻子形象的塑造。

  相信任何阅读劳马小说的人都会对《孝顺》印象深刻,这也着实是作者一部出色的作品。小说写村里老宋头儿的小儿子在城里挣了大钱成了富翁后回村报答父母。乍看情节稀松平常,似乎不能提供形成复调的机制。然而实际的情况是,由于小儿子孝敬的方式是给住在尚未通电的村里的父母各种家用电器,更离奇的是留下一张卡让父母需要的时候刷。最后一次尽孝是在宋老头儿穷困而死后小儿子大摆排场,甚至烧了一张万元支票。但作者对作品的定位并不仅仅是道德谴责小说,文本字里行间没有透露出一丝评判之意,更不用说作者直接现身议论了。作者的处理方式是,小儿子、宋老头儿两人的思维完全按照各自的逻辑模式呈现,就是说如果单独梳理每一个人的意图与行为,是完全合理的,然而两人按照迥然相异的逻辑模式进行对话时,就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比如在小儿子告诉宋老头儿缺钱就刷卡后,作者进行了一段十分精彩的叙述:"小儿子走了,老头儿想到村上的小杂货铺里买瓶煤油点灯用,可怎么也刷不出钱来。用刷子刷没钱,往炕沿上刷,也没钱。锅台、门框还有小杂货铺的货架都试过了,就是刷不出钱来"⑦。作者的立场和逻辑模式也在这种冲突中得到了明确。这样,三种思维逻辑模式被平等地置于一处,彼此之间没有尊卑位序,没有倾轧和被压制。如果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复调是一种"外倾型"的复调——每个人物都有强烈的主体意识和自己发声的强烈欲求,那么劳马的复调则是"内敛型"的:由于傻子式的人物成了主人公(宋老头儿也可视为与小儿子不同的一种"傻",或者称为"愚昧"),而他们又不能理解,甚至无从知晓他人的逻辑模式,于是只能按照自己的方式自说自话,人物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交流的裂隙。正是这种叙述话语上的空洞加强了文本内部的张力,强化了意义结构之下的矛盾冲突。于是,作者便不再需要现身小说中去批判现实中代际问、城乡间、阶层间的两极分化和交流障碍,所有这些早已昭然若揭。

  傻子的思维模式决定了其"不能交流",然而在现实中他又不得不与他人接触交往,于是傻子对自己而言具有十足的主体性,但对他人而言只不过是一具空壳。当然,这种空壳与《狼图腾》里知青陈阵式的空壳不同,陈阵是作者姜戎有意设置的、专为读者准备的一套演员制服,因为他是汉族又缺少自己独立的性格(尤其是独立的民族性格),读者很容易就会穿上这套"均码"的戏服,并因为陈阵对游牧民族的倾倒而被"戏服"引导最终也走向对游牧民族的深度认同,实现姜戎倡导狼精神(游牧精神)的写作意图。复调小说中主人公"这种独立和自由,恰恰在作者的立意之中。这一构想似乎预先便给了主人公以自由(自然是相对的自由),同时本身也是作品验证构思的一部分。"⑧ 虽然同样出于作者事先设计,但姜戎是将主导权牢牢控制在手,而劳马则是有意让演员自己演绎,让他们自己丑态百出然后暴露问题。复调达到的实际效果,即通过"强烈的戏剧冲突""造成一种揪心的艺术力量",而这也正是其"艺术手段的高超之处和复调小说的艺术魅力之所在"⑨。这种魅力与"笑"的魅力互为因果,共同强化着劳马小说的艺术价值、阅读认可度和批判力度。

  三、文明使徒:疯先生与傻先生

  "知识分子"问题是近年越来越被热议的一个论题,但似乎有一个关键被忽视,即汉语中的"知识分子"在英语中有两个略有差异的对应词汇:intellectual和intelligentsia。前者大抵相当于我们平常说的西方"公共知识分子",后者则与"俄国革命者"庶几相同。刘芳坤认为:"劳马本质上仍有知识分子的写作的特色,只是他很善于把握在"匕首投枪"与善意温情之间的分寸,当我们阅读到小说中人物的身体引起的滑稽的同时,并没有感到厌恶,反而感受到了他们的可爱、积极的一面。"⑩ 这种把握无疑是精准的。如果用前面两个英语词汇来比会,劳马的知识分子情怀当属前者,原因即在于其小说中傻子形象的使用。

  谈及近代文明,我们大多遵从五四悍将们的论断,即认定其幕后推手是"德先生"和"赛先生",但我想谈论的是另外两位先生:作为intelligentsia的疯先生和作为intellectual的傻先生。

  福柯这样描述被船运送的疯人:"他们成了最自由、最开放地方的囚徒:被牢牢束缚在有无数去向的路口。他是最典型的人生旅客,是旅行的囚徒。他将去的地方是未知的,正如他下了船,人们不知道他来自何方。只有在两个都不属于他的世界当中的不毛之地里,才有他的真理和故乡。"(11) 当谈到装疯被船夫运到岸边的特里斯丹时,这位伟大的思想家又做了这样的表述:"他发表了许多奇谈怪论,人们既感到熟悉又感到陌生。他洞悉一切平凡事物的奥秘,只因他只能是来自另一个毗邻的世界"(12)。两段论述会造成一种幻象,好像福柯谈及的不是疯子,而是启蒙者,而这两段话则几乎是《过客》、《复仇》、《非攻》等篇什的另一版本。"最自由、最开放地方"原指大海,但如果换成"思想"一类的词,"疯子"便可以自然地被"启蒙者"或"思想家"替换。"疯人"和"启蒙者"、"革命者"本质具有相似性。

  使用傻子形象创作的作者却不一定必然与人物保持同一,劳马小说就是这样,复调效果的产生就已说明作者与人物间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就像公共知识分子,虽然也对社会发言,承担一定社会责任,但并不一定付诸直接具体的行动。劳马曾对当代文坛提出过这样的批评:"频繁严酷的政治运动,彻底摧毁了一些作家幽默诙谐的笑的勇气和能力,他们不敢真笑,更不敢放肆地大笑,也不敢哭丧着脸不笑,久而久之练就了要求"进步"的媚笑、谄笑,被迫或主动地通过作品皮笑肉不笑地讨好着、奉承着。笑的丰富内涵和批判功能被过滤净化掉了。现实生活和文学作品中几乎听不到也看不见那真正属于人所特有的笑声和笑容。"(13) 如同他对"笑"的态度一样,在这一点上劳马也是批判与践行齐步走。或许是担任行政工作的缘故,劳马对官场的一套运作体系了然于心,反映在创作中,便是一系列以傻子形象为主体的带有隐喻色彩的小说,而这些小说恰恰体现了其知识分子立场。

  《草原》和《儿童节》这两篇内容迥异的小说可以视为用不同书写手段演绎出的同一题材。《草原》将生态恶化的现实摆在牧民面前,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一个重要的动因是经济利益),老牧人依靠经验,牧人的儿子依靠技术,然而毫无结果。在数年之后他再次回来并似乎有了药方:"只要心中有绿色,世界就是绿的。"到这里仍然令读者迷惑不明其意,但很快在具有极强的点睛及颠覆效用的煞尾中,读者便恍然大悟了:有人问及去向此人说是"搞意识形态工作的"。官僚主义作风跃然纸上,这些只注重形象工程、满足于乌托邦幻象的、不关注民间切实感受的人受到了作者无情的讥讽。《儿童节》表面上看是在表现亲子关系的僵态,然而如果细读再三就会发现在这表层之下还有更深的意义。小说讲儿童节这一天儿子肆意使用自己的权利,而"我"和"我太太"则隐忍退让,在夜里十二点后长舒一口气"幸亏六月一日只有一天"。在这过程中由于忍耐过度,先前做出的承诺屡屡被废除而今在形式上得以保留:"我"承诺不踢儿子便拳打其腹,"我太太"承诺不揪耳朵便改揪头发。这其中固然有儿子的得寸进尺,但父母一方的态度也值得怀疑。其实文本暗含着对个别执政者的执政策略的热讽:即在政绩工程、示范日、纪念日或活动日之外的时空里背信弃义、自食其言。《抹布》中时与中国情同兄弟的阿尔巴尼亚被用作了一个滥交的结果——一个被所有村民认为是"不洁"、丑陋的苏中混血女孩的绰号,同样可见文本中透露出的对政治的调侃。

  在我们谈论"傻子"的同时,应当注意不要为语言所迷惑和误导。按照西方语言学理论,能指和所指之间并不具有某一必然的联系,指涉的发生不过是一种社会范围内的约定俗成。就是说,"傻子"这个词的含义与我们所指称的这一类人并非实实在在的对应关系,而是我们这些循规蹈矩的人以一种世俗社会观念对另一群言行举止逸出这种"规范"的人的带有主观色彩的"命名"。比如上帝的先知或者倡导革命的少数派,都被当时的社会群体指认为"傻子"或"疯子"。但如果我们换一角度,站在宗教或者历史理性的立场,那么这些命名都将被发现是无效的,甚至我们这些对他人使用"傻子"一词的人才是真正的傻子。劳马对这种辩证关系有清晰的认识,他小说中的一部分傻子正是这样的先知或少数派。

  在许多人看来《抹布》是劳马最优秀的一部小说,这也确实实至名归。伊十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十个数的加减法需要借助手指才能完成,但正是这样一个人出场后却有一个不太寻常的举动。对于"葫芦镇"名称的由来,没有人能说得清楚,幼年伊十解释为"咱住的地方就跟葫芦一个样"。小说开篇有一句貌似闲语的话:"若取其谐音,葫芦者糊涂也。《红楼梦》中有"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一节,便是一例",此后又说葫芦镇不产葫芦倒是盛产倭瓜,"叫倭瓜村更贴切"。"倭瓜"在民间用语里亦属贬义词汇,基本可以覆盖"糊涂"之义。作者对一个命名问题纠缠不休,可见并非可有可无的叙述。事实上,小说正是为了暗示读者"葫芦镇"的居民都是"糊涂"之辈,作者甚至在后文中明确地指出——"几乎每家都至少有一个傻子"。这样看来,伊十从儿时起便具有类似"先知"的身份。需要顺便指出的是,在作者介绍"葫芦者糊涂也"之前对葫芦镇的解释(或者联想)还有一条,即葫芦形似男孩下身。我们知道,男权与政治是同构的(14),"性权力常常是政治权力的隐喻"(15)。随着小说画卷的展开可以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潜意识里)标举自己的政治色彩的村落,在席卷全国的政治运动中,却发生了令人啼笑皆非的政治的扭曲与偏离:伊十和万瘫子老婆的风流韵事("借种"怀孕)从河湾谣言一变为政治斗争的对象,后来竟至于"冲淡了人们的政治热情,消磨了村民们的斗争意志"。到这里,小说已经成功地引导读者对政治运动产生了巨大怀疑。这种运动的虚假性,也被傻子伊十看破,在被人制止"流氓犯罪行为"而不服时,他说了句令他获罪十五年的话:"毛主席也干这事"。伊十的这种先知或者说知识分子身份是得到作者的认可的。在小说结尾,弟弟伊百在北京求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留校任教当了教授,而伊百的话,"除了伊十谁也不懂"。在作者另一部中篇《傻笑》中,东方优同样扮演了这样一种智慧的傻子形象。比如"按照爸爸东方良的逻辑,东方优倒推出了爷爷和祖爷爷的名字,即十有八九叫"东方中"和"东方差""。对"优-良-中-差"的倒序排列(子-父-祖-曾祖),分明是东方优对教育体制的莫大嘲讽。而其"一个人包围了一个营"和军训时建议"先擦屁股后拉屎"又是对英雄主义宏大叙事和集体主义协同号令的蓄意捣乱,只有作为傻子(知识分子)的东方优才能如此准确地打在这些政治逻辑的漏洞处。

  张清华注意到了当代小说中"弱智化叙事"的现象,在分析了一系列此类作品后他总结道:""弱智化叙事"当然不表明作者的智力水平降低了,相反它包含了更为复杂的叙述技巧,"弱智"是指人物的属性,但叙事则是更复杂多变了。"(16) 劳马小说正是通过傻子形象的塑造,使作品产生出不同程度的复调效果,由此揭示出那些早已被我们习以为常的逻辑的荒谬性。傻子形象的塑造,将作者的知识分子立场完满地带入文本,从而令作品携带上积极的文明推力;通过傻子形象的塑造,恢复"笑"的传统,并创造出强大的揭示力和批判力。柏格森说:"笑通过它所引起的畏惧心理,来制裁离心的行为,使那些有孤立或沉睡之虞的次要活动非常清醒,保持互相的接触,同时使一切可能在社会机体表面刻板僵化的东西恢复灵活。因此,笑并不属于纯粹的美学范围,它追求改善关系这样一个功利的目的。"(17) 由此看来,劳马小说就不仅仅是艺术的,更是社会的。

  注释:

  ① 对此劳马曾有专门论述,详见其《笑的意味与当代文学》,《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

  ② 应该说这也是劳马小说的整体特色。劳马小说往往对细部的描写刻画不感兴趣,大都以很少的语汇展示出大量内容,不但使小说显得十分明净,更排除了发自作者的声音,叙述变得客观,同时也加强读者阅读的参与度。因此,劳马创作以小小说为主,即使其中长篇创作也带有鲜明的小小说风貌。

  ③ 周星驰电影中一贯受到好评的即是此类电影,另如《喜剧之王》和《武状元苏乞儿》。其刻意恶搞的电影则评论声音驳杂。

  ④ 劳马:《笑的意味与当代文学》,《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

  ⑤⑥ 张清华:《存在之境与智慧之灯——中国当代小说叙事及美学研究》,第218、166页,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0。

  ⑦ 劳马:《情况反映》,第59-60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⑧ 巴赫金:《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第38页,白春仁、顾亚玲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

  ⑨ 程正民:《巴赫金的文化诗学》,第73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⑩ 刘芳坤:《"庄"与"谑"之间——劳马小说的对照世界》,《当代文坛》2010年第2期。

  (11)(12) 福柯:《疯癫与文明》,第8、9页,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

  (13) 劳马:《笑的意味与当代文学》,《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

  (14) 见张清华《存在之境与智慧之灯——中国当代小说叙事及美学研究》,第193页,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0。

  (15) 李杨:《重返"新时期文学"的意义》,程光炜编:《重返八十年代》,第7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16) 张清华:《存在之境与智慧之灯——中国当代小说叙事及美学研究》,第171页,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0。

 

  (17) 柏格森:《笑》,第14页,徐继曾译,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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