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高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

所属栏目:社会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1-02-16 09:13 热度: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关注弱势群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弱势群体的存在是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社会更加公平、有序,稳定发展,实现真正的和谐,我们必须解决弱势群体的问题。
  [关键词]弱势群体;和谐社会;公平
  实现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一种理想的社会目标,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变革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思想。党中央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但是,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当前,弱势群体就是和谐社会中的日益突出的问题。因此,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注,防止出现弱势群体扩大的趋势,进而影响社会和谐和稳定。
  一、弱势群体存在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负面影响
  弱势群体在经济上的低收入、生活质量上的低层次、政治上的低影响、心理上的极度敏感,这些因素使他们往往最先也最强烈感受到他们是改革代价的最大承受者。因此,弱势群体这一客观存在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有以下几点:
  1、有失公平理念,影响社会稳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在社会财富分配方面存在差异,这是一种正常现象。但是,这种差异应以广大社会成员能够普遍得到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成果为前提条件。否则,将成为一种不公平的社会现象。公平正义问题在社会转型时期往往表现得十分突出和复杂。我国当前存在的规模庞大的弱势群体,严重地违背了普遍受益这一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强势群众受益大,弱势群众受益小、不受益甚至受损,这样就会危及弱势群体对公平的基本信念,而这种信念恰恰是社会秩序的基础。弱势群众偏重于关注自己眼前的生活状态,这样会加剧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冲突,不利于社会稳定。
  近年来,我国发生了多起蓄谋刑事案件。其中绝大多数都与弱势群体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有着直接的关系,而且越是严重的事件,越是同弱势群体直接相关。当弱势群众不能公平地分享改革及社会发展的成果时,就可能抗拒改革,酿成动乱,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显然,为了保证社会的稳定,就必须从根本上防止弱势群体扩大化的趋势,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2、中国共产党赖以执政的主要阶级基础有被削弱的危险,并且影响民主化建设顺利进行
  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合法性来源于中国人民的支持。因此,必须给广大人民带来实惠、带来实际的利益。只有这样,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的合法性才能得以保持和巩固。不能否认的是,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现象的出现,在民众当中,工人和农民是主要社会群体。工人和农民的主人翁地位有所下降,工人群体和农民群体在实际社会经济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这种状况已经对广大工农群众的政治文化心态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部分群众政治理想淡薄,一些失业下岗工人牢骚满腹。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弱势群众的弱势地位,不能切实有效地维护和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那么,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势必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削弱执政的阶级基础,影响人民群众对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拥护。对这样一个事关党和国家前途的重大原则问题,我们必须调度重视,绝不能掉以轻心。
  弱势群体的存在也不利于我国推进民主化建设。由于弱势群体难以有效地介入民主化建设,即便参与也很难保持必要的政治理性。从弱势群体的基本需求来看,他们看重的是满足基本的生存条件,很难产生主动参与社会事务的意愿和冲动;他们大多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等反应冷漠,对民主政治建设也没有大多兴趣,因而他们很难真正参与到民主建设中来。这样,我国的民主化建设就会受到阻碍,社会发展也就会出现缺陷。
  3、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人为中心的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它要求社会每一个成员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素质得到提高,潜力得到发挥。其中,基本需要的满足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素质提高是人全面发展的关健,潜能的发挥是人全面发展的目的。而庞大的弱势群体的存在,很明显违背了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弱势群体由于经济地位的低下和经济利益缺乏必须的保障,生存是最高原则,妨碍了人的素质提高和潜能发挥,造成了社会潜能资源的巨大浪费,使社会缺乏发展的持续能力,从而延缓社会发展。长此以往,我国政府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二、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1关注弱势群体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原则
  构建和谐社会说到底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了“以人为本”是以全体社会成员和劳动群众为本,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社会发展的成果。如果只是一部分人占有和享受社会发展的物质和精神成果,而另一部分人处于物质和精神的贫困状态,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以人为本”。必须让他们也能够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全社会成员共同分享社会发展成果,体现他们的社会经济、政治地位,使他们随社会发展得到全面的发展。因此,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就是“以人为本”的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
  2、关注弱势群体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原则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础。弱势群体扩大就是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凸现。因此,我们要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帮助,缩小贫富差距,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渐把社会公平贯穿到各个领域。努力消除我国社会现实存在的种种不公平现象,提高社会公平的范围和程度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长期战略任务。
  3、关注弱势群体可以使构建和谐社会充满活力
  和谐社会就是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相互适应的状态,就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有赖于激发社会各个阶层的创造活力。关注解决弱势群体问题,可以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和创造力,使这一庞大群体的智力和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使用,使他们融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中,使整个社会充满活动。
  三、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举措
  要解决好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利益均衡问题,最重要的是弱势群体要得到社会的关助,使其利益得到保护和发展,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我们应采取以下几个措施帮助弱势群体解决问题:
  1、积极运用再分配杠杆,缩小贫富差距
  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居民收入普通提高,生活有了很大改善,但收入差距也随之出现了逐渐扩大的现象。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虽然是合理化的,但共结果仍有收入差距。从理论上讲,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条件下,初次分配存在收入差距是正常的,是难以避免的。因此,在再分配中主要通过财政和税收政策进行适当调节。使政府有足够的收入,足够地用于转移支付;税向高收入者征收,财是向低收入者和无收入者支付。目的在于对低收入和无收入者进行必须的就助和照顾。这样,既能防止、避免和减少分配不公,又能应对两极分化,控制差距过大,并对弱势群体以充分的救助。因此,再分配应该积极帮助弱势群体,尽可能克服其困难,达到共享发展成果。
  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重要的社会政策。它可以释放社会成员所承提的社会风险,增强社会成员尤其是弱势群体成员对于改革承受力。社会保险体系,广义地说,以失业、养老、医疗保险和工伤、生育保险为核心,还包括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目的在于保障人民解脱生老病死的后顾之忧,并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现在应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保证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征缴,脚步落实个人账户,积极推进省级统筹,条件具备时实行基本养老金基础部分一国统筹,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消除当前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二元化倾向。扩大社会保障支出的覆盖范围和程度,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的建立。在城镇内部破除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在社会保障上的制度分割状况,推动城镇内部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体化建设。
  3、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体系
  积极发展和培育劳动力市场,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构建以劳动自主就业为主导,以市场调节就业为基础,以政府促进就业为动力的就业援助体系,这是关助弱势群体的根本措施。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实行促进就业的财税金融政策,积极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深化户籍、劳动就业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完善人员流动政策,规范发展就业服务机构。扩大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
  综上所述,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只有勇于面对、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和处理好社会弱势群体问题,才能实现我国社会的真正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重视新时期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与整合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王思武
  搞要:正确认识和整合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是党在新时候更好地代表人民利益、践行“三个代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上回答的重要课题。妥善地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寻求整合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正确方法,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须要求。
  关键词:和谐社会利益矛盾整合
  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科学命题和历史任务。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维护稳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社会呈现了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来源多样化、利益差别扩大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表达公开化、利益冲突尖锐化的局面,利益矛盾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正确认识新时期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特点,整合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是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前提,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充分认识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条件下新时期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特点
  1、物质利益矛盾居于利益矛盾的中心地位。计划经济条件下,人民内部的物质利益矛盾处于隐性状态。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按照价值规律和利润原则进行资源配置和社会分配机制的改革,物质利益矛盾越来越突出。在市场经济的驱动下,物质利益原则是得到全社会的认同。人们理直气壮地追求自己的合法的物质利益,人们之间的政治、文化、社会利益冲突都可以从物质利益上找到根源。当前社会存在的各种利益矛盾无一不表现为一种物质利益关系的矛盾。同时,我国当前市场经济正处于彻底改变原有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的阶段,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大量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这就使物质利益矛盾的表现越来越突出,呈上升趋势。
  2、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的趋势,突出反映了利益矛盾。首先,城乡之间收入差距明显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引起我国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化与利益格局的变动,加剧了城乡之间的利益矛盾。其次,不同地区之间收入差距越发明显。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拉大,由此引起中西部地区的人们在心理上的不平衡以及地区间的经济活动中的相互摩擦。在居民收入分配方面出现了沿海高于内地,经济特区、开发区高于非开发区。并且差距近十年间里呈逐步拉大趋势。据国内首次网上薪资调查提供的数字表明,目前个人收入最高的城市为深圳,上海、珠海、北京、广州紧随其后,平均年收入越过40000元。薪资最低的城市为呼和浩特的4倍,上海为西宁的3倍。贫困县的90%集中在中西部地区。最后,行业收入差距日益突出。在我国目前收入差距所体现的高收入行业中,多为垄断性行业。在各行业中,收入最高的是房地产、金融保险、科研技术三个行业,较低行业为农林牧渔和零售批发业等,差距都在2倍以上。
  3、干部关系之间的利益矛盾凸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利益观念的强化,在党群、干部之间的利益矛盾更加突出。一是一些地方机构重叠,干部人数太多,加重群众负担;二是一些单位与部门的干部,为突出自己的“政绩”,搞摊派、搞形象工程,加重群众经济负担,侵犯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极少数领导干部见利忘义、为政不廉、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不但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加剧了党群、干群的对立与矛盾。
  4、利益群体性矛盾增强,易于激化。社会体现转型期,是利益格局全面调整和剧烈变动的时期。在当今社会具有相同利益关系的社会成员对利益问题特别容易产生共鸣,特别是随着不同利益群体的自觉意识的日趋强化,彼此在那些与切身利益相关的矛盾和问题上,就易于进行有目的、有意识的沟通和串联,进而形成不良群体行为,极易引发群体性矛盾。诸如拖欠职工工资、农民负担过重、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安置等问题,涉及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易于激化,很容易酿成群体事件。
  二、整合人民内部利益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必须有效地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化解利益矛盾。我们必须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思想工作等各种综合手段整合体制转型期复杂的利益矛盾,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1、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是解决利益矛盾的物质前提。在社会体制转型期,人民内部之所以存在大量的利益矛盾,除了其他方面的复杂的原因外,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生产力水平不高,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要从根本上解决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就必须从其产生的经济根源入手。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加社会财富,把“蛋糕”做大,才能使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逐渐得到满足,同时也才能理顺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关系。大力发展生产力,增强社会经济实力,是有效地解决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物质前提。手头东西多了,我们在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时就立于主动地位。社会财富增加了,人民内部的许多矛盾和实际问题、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等等,才能得到较好解决。发展是妥善协调社会各方利益,化解利益矛盾,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之道。
  2、调整分配政策,完善保障体系,缩小贫富差距。整合利益矛盾要充分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协商、整合功能。目前,迫切需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构建一个适应复杂利益关系格局、充分发挥利益杠杆作用,调动不同利益主体的积极性的完善的收入分配政策体系,并根据不同的利益主体的收入性质、分配方式,实施不同的收入分配机制和政策,缩小贫富差距。
  3、建立健全利益表达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利益表达机制是公正合理地整合社会利益关系的前提。当前我国的利益表达机制建设滞后于多样化的利益诉求,我们应改变传统的单向维度的利益表达机制,建立多项维度的利益表达机制。建立顺畅的利益表达机制,应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的利益表达功能,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同时,要为各社会阶层提供利益表达的制度性平台。
  4、加快法制建设,规范利益主体行为。整合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既要靠民主,也要靠法制,“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不仅规范了社会主体的行为,也调节着社会主体的各种利益关系。一方面对那些违法牟利的行为和分子予以严惩,另一方面对合法经营主体的利益以保障;一方面维护利益主体正常的权益,另一方面对利益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作出法律规定。
  使各利益主体成为真正的责、权、利三位一体的现实承担者,建立利已利他、个人利益与社会共同利益相协调的机制。这是整合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5、贯彻“以德治国”的思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利益矛盾产生的原因很多,有许多矛盾是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方面的,即使由实际利益引发的矛盾,也有如何正确认识的问题。思想政治工作对化解这些矛盾具有“活血化瘀”、“扶正祛邪”的作用。人们的思想境界提高了,对待利益得失的态度也就会更加理智。只有按照“以德治国”的思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对人们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才有使人们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才能使人们正确处理追求物质利益与遵守道德、遵纪守法的关系。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使干部和公职人员,进一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目标,最终促进社会体制转型期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解决。
  6、加强党风建设,加大反腐败力度,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内存在的官僚主义、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不仅严惩侵蚀党和国家的肌体健康,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而且与人民的根本利益相对立。我们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彻底进行反腐败斗争,狠抓党风和政风建设,管好和管住干部。教育党员干部都要树立做人民公仆的观念,懂得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我们一定要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教育广大干部树立民主意识,自觉地使自己置于人民和法律的监督之下;教育广大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关心群众的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保持与人民群众的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坚持教育的同时,运用法律手段严惩腐败,以法治贪官。反腐败斗争是一项最大、最有说服力、也最有益于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解决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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