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宴饮礼仪社会文化解读

所属栏目:社会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6-07-23 17:03 热度:

   中华文明的独特性之一便是其特重饮食的传统,把饮食问题奉于至上的位置,而不仅仅停留在感官享受的表层上。历史上,铜鼎这种食器曾被作为政治与权力的象征。古之兵器、车器、农器、工器众多,而唯有食器被频繁作为礼器。这源于食器的独特地位,反映的是重饮食的文化惯习。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创始人是中国社会经济史学家傅衣凌﹐1982~1984年任主编。1985年起﹐由杨国桢任主编。韩国磐﹑陈诗启任顾问。该刊以刊登中国社会经济史理论研究和专题研究论文为主﹐也发表一些罕见的或新发现的史料和调查报告﹑中外史坛动态及书评。每年均有一定篇幅刊载外国学者的来稿。创刊以来到1988年﹐发表了四百多篇文章﹐体现了从经济剖析社会﹐从社会剖析经济的社会经济史学风格和注重发掘民间文献和区域研究﹑细部研究的学术特色﹐受到海内外学者的重视。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宴饮古礼概观

  饮食行为与中国古“礼”的形成存在着密切关系,《礼记·礼运》中讲“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又说“礼必本于天,动而之地,列而之事,变而从时,协于分艺。其居人也曰养,其行之以货力辞让:饮食、冠、婚、丧、祭、射、御、朝聘”。古人的观念认为,人要生存就需脱离无序竞争和抢夺资源的状况,以“货力辞让”来安排分配之,此即礼之所由起也。由饮食乃有生命,有生命乃能长大成人,而遂有冠有婚有丧;有个人然后才有群体,群体间才需有祭、射、御、朝聘等礼以“协于分艺”,才能形成一个彬彬有礼的社会[1]。其实,围绕饮食与餐桌,每个民族在长期的实践中都会形成自己的一套规范化的宴饮礼仪。一般认为,筵席的出现与古代的祭祀、礼俗和宫室、起居密切相关。早在商周时期,中国便已出现宴饮礼仪,其时制定有“设宴之法”。

  有学者研究发现,殷商时代的祭祀十分频繁,需要安排很精致的礼器,盛放丰盛的祭品,奏乐唱歌,顶礼膜拜。祭祀之后,必得将祭品分给大家吃掉,这便是宴饮的雏形。到了周代,周公加以变革,把一部分宴饮从祭祀中剥离出来,设宴饮之法,成为人们在一起宴饮所需要遵循的礼仪规范[2]。随着历史的绵延,筵席得到长足发展,食礼也几经变化而趋于丰富完善,但中国饮食文化的精蕴却基本未变,体现中国作为礼仪之邦的风范。中国古代饮食文化的内容与细节令人惊叹。通过阅读古籍文献可以发现,作为汉族传统的宴饮礼仪,便有如下纷繁复杂的程序:首先主人折柬相邀,到期迎客于门外,孟子曰“迎之致敬,以有礼”;宾至,互致问候,延入客厅小坐,敬以茶点;导客入席,循就座次;客人坐定,由主人敬酒让菜,客人以礼相谢。宴毕,导客入客厅小坐,上茶,直至辞别。座次方位同样大有讲究,一般以座北面南为尊,是餐桌的上首;座东面西次之;座西面东再次;面北为下首。北为“乾”,为天,是历代君王面南登基的大位,是至高无上的乾位。东边是古人崇拜的太阳升起的地方,在北之左,“吉事尚左”(《老子》),仅比上首次。西在北之右,再次之。下首通常为主人座位,最次。至于席间之斟酒上菜的规程,《礼记·曲礼》中记载:“凡进食之礼:左殽右胾;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脍炙处外;醯酱处内;葱渫处末,酒浆处右。”意思是说,带骨肉要放在净肉左边,饭食放在用餐者左方,肉羹则放在右边,调味品放在面前的位置,葱末之类可放远一点,酒置右边。“取食皆以右手,其数取者置在右,为便也。而醯酱每食必用,故置在内,俾尤近,以便沾濡”[3]。再如《管子·弟子职》中载:“置酱错食,陈膳毋悖。凡置彼食:鸟兽鱼鳖,必先菜羹。羹中列,在酱前,其设要方。饭是为卒。”这里也是讲上菜次序及位置摆放要求。饮食之礼,《周礼》《仪礼》《礼记》以及尤同人的《真率会约》、沈存西的《殇政》等古籍文献中均有很多记载,其博大精深可见一斑。通过上面谈到的中国宴饮古礼的大致内容,可以看出它如下的两个显著特点:其一,有序原则。宴饮礼仪讲流程、分等级,程序、座次、上菜规程等莫不如此,充分体现时空纬度上的有序性。其二,人文道德原则。宴饮礼仪反映行动者的内心修养和价值观念,如主人设宴,对宾客要正式邀请,宾客赴宴也要有礼节;席间的上菜次序及位置摆放,宾客间的敬让,无不体现出宴饮礼仪的人文道德原则。对食色之欲的看法及处理方式,是一个民族文化发展中非常重要的部分,甚至可能是主要的部分。由于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方式不同,才形成了各地不同之民族与文化[4]。其实,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正是由于对饮食问题所达成的一致性理解才形成了共同的宴饮文化。它为其持有者提供行动的预设性与合法性,从而产生一种较为稳定的特征与模式,宴饮礼仪才能逐步形成并存续下来。在下面的论述中,笔者将宴饮礼仪视为一套社会秩序,分析这套秩序规范何以形成,如何在人们实践中发挥作用。

  二、宴饮礼仪的社会文化意蕴解读

  1.秩序的形成机理。

  (1)共同文化基础。任何行为的发起者必然是具有相应活动能力的当事人。当这些人拥有共同的文化传统资料库时,就有可能对某一事物达成一致性理解,进而形成新的共同文化。在饮食文化方面,中国便存在这样的分享共同文化人格的群体,他们深谙中国传统的哲理观、价值观、宗法制与伦理观念,依托设定行动者处境的源泉——共同的“生活世界”,在历史的绵延进程中,逐步建构起对饮食问题的一致性认识,孕育高度专门化行为的本土理论,引导群体社会行为的类化与标准化,从而在这种基础上形成独特的模式化宴饮礼仪。从词源学入手,通过解析“礼”与“仪”,便可由字的内涵管窥中国人的“共同文化”。“礼”古为“禮”。“豊”本为饮食和行礼之器皿,在字中也兼表字音。于是,此字的本义便涉及通过举行和饮食有关的活动来展示仪礼,以祭神求福。《说文解字·示部》云:“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禮”古又作“豊”,《六书正伪》解释说:“豊即古禮字。禮重于祭,故加示以别之。”另外,礼仪之“儀”(仪)在《说文解字》中被注解为:“己之威仪也。从我羊。”礼仪包含着“仪式”,仪式中包含古代祭祀等场合时所进行的活动规范。古语中“儀”又通“羲”,从羊从我,其本义也多被解释为与饮食和祭祀有关;“羲”也通“宜”和“谊”,故而引伸为合宜的道德和行为,以及情谊和友谊等。这里昭显了中国古人的文化心理,是这个群体的共同文化和宴饮礼仪形成的基础。

  (2)分类与建序。上文说,宴饮礼仪的主要特征之一便是有序性,而有序的建立是依赖于分类的。这是区别对待人与食物的前提,人们往往通过分类在环境中创建秩序与身份,使之化为社会文化。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认为:“人们都把他们自己的社会环境看作是由其他参与者与被必须遵守的界限划分开的人们组成的。”[5]在宴饮礼仪中,座北面南为尊,座南最下;上菜要先菜后羹;置菜要脍炙处外;醯酱处内等等,这些无不涉及诸如尊卑、先后、内外、正误等的分类。当群体对这些分类方法与内容达成共识,也便形成了共同的价值观念与信条,进而建构为一套秩序规范,经过标准化、社会化,具有了权威性后,便能够在实践者经验间发挥仲裁和调协作用。美国社会学家赫伯特·布鲁默曾将诸如家庭宴会、结婚典礼等集体行式视作“共同行动”。他指出,共同行动是由参与者共同定义的,这些共同定义用于说明在群体生活的广大的领域内联合行动的规律性、稳定性和反复性。它们是在文化概念中设想的、既定的、规定的社会行动的来源[6]。因此,我们可以说,宴饮礼仪的形成,就是具有中国传统文化人格的群体对筵席秩序所达成的共同定义,约定俗成。秩序规范一旦形成,势必会反过来作用于群体,设若群体能够积极遵从于规范,与秩序保持平衡关系,那么这种现象也便有了演化为一种习俗传统的可能。

  2.遵从秩序的动因。

  (1)礼仪的符号意义。行为主体参与具有某些秩序要求的活动,首先应该源于他们对活动意义的认同。布鲁默认为,个人对事物所采取的行动,是以他对事物赋予的意义为基础的。在无数行动中的任何行动,个人对自身指定了各种不同的对象,赋予它们以意义,通过一个“自我暗示”或者自我交流的过程,判断它们对自身行为的适应性并根据此种判断做出决定,塑造自己的行为,这就是以符号为基础的解释或行动所赋予的意义[7]。宴饮礼仪便是具有丰富意蕴的符号体系。符号作为重要的概念,与人类学中的交流、意义等理论密切相关,涉及信息的媒介和信息的组合、传递与表达形式。另外,符号还涉及翻译与阐释,即转换与理解不同领域和层次之间的那些不同背景和氛围下的信息,也涉及在阐释过程中信息在多大程度上保持“同一性”的问题。在人类学中,符号被视作一种交流策略,以及和社会环境一起进行交换的话语方式,正如礼仪的符号表达和意义的传递[8]。某种动作或安排,特定的语调与眼神都蕴含着丰富的信息,对外在的象征符号的探测和解释,也便成为理解一种文化的渠径。可以说,人们遵循礼仪的规范而采取行动,前提便是对秩序之所以存在的意义的预设,行动者懂得依照此规范行事便可以获得其意义。具体到宴饮礼仪上便是,在饮食过程中,应依个人的身份地位行事,敬重尊者与他人,对食品的选择、食用的量度均应体现出个人的高贵品德,做一个有涵养的人,所谓“于饮食中见人品”。谙知其意义,人们就会自觉而又谨慎地依据他所属的等级的习尚和“礼”的要求,处理自己的行为,遵从规范,做到彬彬有礼,风度翩翩,彰显文雅与庄严,故而有“礼显示为美”的说法。餐桌上的种种特别安排也可以视作符号式行为,是有意图的创造和表演活动。我们可以通过领会行动对于当事人,对于生活世界中的时空坐标所具有的意义,理解行动者的主观性意图。举行宴饮,人们不仅可以交流情感,或表现他们的作用,追求他们的利益,还可以在这种特定社会结构中彰显各自的修养、地位与权力,也就是说,意义的背后就是昭示深层的自我。

  (2)规训社会的要求。法国理论家福柯将存在有一系列秩序的社会视作一个规训的社会。他说,秩序“被用来对个体进行分配、分类,在空间上固定他们,提取他们最大的时间和精力,训练他们的身体,对他们的连续行为进行编码,把他们保持在理想的能见度中,用监视机制包围他们,将他们登记注册,在他们之中建构一套累积、集中化的知识”[9]。“规训”包括了对人们的各种行为表现进行监控的监督措施,为奖励顺从、惩罚抗逆而设立的各种考核制度。行为心理学的创设人华生认为,事物的存在只有在能够观察和考核的时候才可以被预设,强调考核制度的重要性。可以说,在宴饮活动这种“全景敞视”的场合中,餐桌上的礼仪就是一套对活动参与者进行规训的秩序,礼仪的内容就是那一套被建构的“累积、集中化的知识”。宴饮礼仪进行规训的最终目标和结果就是将活动规范化,使其可以被观察和考核。当然,这套秩序并不像法律那样具有实施的强制性,它是有着集体基础的一套道德价值判断的体系。作为人们奖励顺从、惩罚抗逆的考核制度,它保证并监督着礼仪的实施过程。如果有人做出了与规则不一致的行为,他便有可能被群体成员当作离异分子,从而受到议论和诽谤。用玛丽·道格拉斯“错置的事物”的理论来看,这些不按既定规则行动的人还可能是“不洁”的,甚至是“危险”的。适如宴饮时的座次,各个位置所属虽未言明,但实际都是文化制度、社会规范先前预设好了的,它通过定位来区别对待各个肉体,是身份符号的直接体现。它表现出了很强的等级性与分层结构,可将之视作“互动仪式”中的人际关系实践。美国社会学家柯林斯认为,反映不平等关系的重要方面,就是遵从和举止。遵从,是指对他人表示尊重的一种仪式,而举止就是表示尊重姿势的实际过程。宴饮礼仪便具有明显的此类特征。如果有当事者的举止没有遵从这种规则,发生了偏离行为,他将至少被视为无知或不礼貌、无教养,所谓“时所忌,犯则不恭”。这是群体对犯禁所做出的威慑,礼仪在这里作为等级制度的外化形式,维护着社会科层结构的存在。人们在这个牢笼里不自由,可是依然需要向礼仪要求的规则靠近,努力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通过一定的自我约束来净化自身行为,实现自身的相对自由。在中国传统社会,宴饮礼仪作为礼制的一种,发挥着着礼治的作用,即通过维护和协调人伦、等级关系,而达到一种稳定有序的局面。因此,一定程度上讲,遵守规范就成了一个社会集体对其成员的要求和社会成员对生活于其中的社会集体应尽的义务。社会成员只能按照礼仪所规定的规范结构行事,才可以避免“失范”及由此带来的后果。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组织与引领宴饮礼仪形成、传衍的因素概括如下:一是结构性助长,即存在有利于产生宴饮礼仪的社会结构与文化环境;二是普遍的信条,即存在人们对宴饮活动的一致认知与信念;三是社会控制机制,即存在监理宴饮礼仪实施奖惩遵从与失范行为的社会力量。宴饮礼仪作为一套主观建构的社会秩序,其规范与理念被行动者内化以后,通过积极的遵从与集体的维持,便会逐渐外显为一种稳定的制度化社会行动模式。宴饮礼仪本身所创设的文化意义,其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则保证了它的实质存在。只要它赖以生存的文化环境无大的变迁,这种制度也便会长期顽固存在下去。不过,对于这套秩序规范,在中国确实有着主导其形成的分享共同文化的组织群体,但是严格来讲也并非一直以来所有人都能恰切理解宴饮礼仪形成的哲学基础、理论渊源和宴饮礼仪作为符号的象征意义。当礼仪成为习俗,在文化结构中根深蒂固,它便被自然化了,成为一部人们重复使用的工具和戏剧式的展演。它依赖于大众的惰性与惯性心理来充沛、延续,表现为一种从众却又不是“机械性”的社会文化现象。

文章标题:传统宴饮礼仪社会文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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