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类论文发表新媒体的技术审美与视觉消费

所属栏目:美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4-08-11 15:42 热度:

  数字媒介的技术特性决定了当今社会文化中的图像表意正在不断强化,而文字审美则日渐式微。在新媒介掌控的视觉时代,恰如希利斯・米勒所说,尽管“印刷的书还会在长时期内维持其文化力量,但它统治的时代显然正在结束,新媒体正在日益取代它”。

  摘要:数字技术的图像表意与视觉文化产品的互为因果,开启了新媒体时代技术审美与视觉消费的文化新走向。数字传媒的技术审美性,拓宽了现代社会的审美领域,形成了现代艺术观念的“祛魅”方式,从媒介和艺术审美观念的双重层面上改写了传统审美范式。消费社会的视觉消费,无论是消费视听化的文艺作品,还是消费其他图像文化产品,均是数字化图像表意的文化结果,其所带来的“观赏依赖”调整了人对生存世界的审美聚焦,压缩了文字表意的审美空间,并助推大众文化,激活了传媒时代的文化产业。因而,需要确立人文审美的价值立场来关注技术图像表意下的视觉消费。

  关键词:教育类论文发表,新媒体,技术审美,视觉消费

  与此同时,米勒又补充道:“这不是世界末日,而只是一个由新媒体统治的新世界的开始。”①确实,技术化的图像表意与视觉覆盖的文化产品的互为因果,正在成为新媒体开辟的技术审美与视觉消费的文化走向,无论是文学艺术生产,还是大众文化消费,都摆不脱这样的技术媒介背景,今天我们必须要面对的正是这个由新媒体开启的“阅文化”超越“读文化”的时代页面。

  一、数字传媒的技术审美性

  现代社会的审美领域因为技术的进步而拓宽,除了文学艺术创作外,科技产品也出现日益审美化的趋势,“艺术的技术性”和“技术的艺术化”已经把“技术”和 “艺术”紧密联系起来。我们知道,科学与艺术(诗)本是人生的两极境界,也是人类孜孜以求的发展目标,而今,这种目标因为科技的发展而变得接近抑或融合起来。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现代信息科技以其穿越时空、启迪想象的发明创造,将科学与诗、精密的数学与鲜活的艺术融为一体,创造了丰富的颇具审美感的产品,生动地体现了科技文化与审美文化的融合和互动,让技术的艺术化成为数字传媒时代的文化新表征。这似乎印证了法国作家福楼拜一百多年前的那个预言:“艺术愈来愈科学化,科学愈来愈艺术化:两者在山麓分手,有朝一日会在山顶重逢。”②

  其实科学与艺术的交相辉映在各种艺术形态的发展历程中都是不乏先例的。例如:几何学与解剖学等科学原理一直推动着绘画的发展,科学新发现为科幻题材的文艺作品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与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计算机网络技术出现以后,机器自动写小说、作诗、作曲、作画等程序软件的广泛应用,充分展示了信息科技强大的艺术功能,多媒体、超文本的便捷操作,大大提升了数字技术的审美水平。网络游戏、数字动漫、数字影视、数码摄影、手机视频以及层出不穷的移动多媒体终端的广泛使用,让数字

  技术工具及其内容承载成为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生动写照,其所创造的艺术新形态大大丰富了人类的艺术世界。譬如,从《真实的谎言》到《泰坦尼克号》,从《功夫熊猫》到《阿凡达》,数字虚拟、 3D技术对于电影艺术的革命性开拓,不仅创造了巨大的艺术创新空间,同时也催生了市场广阔的电影产业。现代可视化技术将数码计算、胶片处理、视屏影像等扩大到三维音响和虚拟实体的仿真技术领域,将看不见、摸不着的超宏观世界(如宇宙星云分布)或超微观世界(如DNA的双螺旋结构),甚至一些非感性的科学法则等,都实现可视化处理,中国古代诗论家所推崇的那种“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的诗意胜境,被营造得切切诱人。原本抽象的法则规律和无涉情感的技术工具经由人类心灵的洗礼后,借助新技术自身的优势,为我们营造了一个更加丰富多彩、更加鲜活多变的融视觉、听觉乃至触觉体验于一体的想象性诗意空间,释放出了无比丰富的感性魅力,蕴含着艺术审美的诗意,它们在带给我们更高品质的生活质量的同时,也让我们获得更新奇的审美享受。有研究者指出过这一点:“实际上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数字技术本身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艺术作品,它把神话和史诗变成现实,把诗人的浪漫气质和哲人的求真精神完美地融为一体,把艺术家的种种超越时空的奇幻想象转化为科学家丝丝入扣的严谨探索,在真理与真情之间展现了人类的无穷的智慧和无尽的情思,以及对美的不懈追求。”③

  数字传媒技术的艺术功能和审美特性改变了我们对传统艺术的认识,形成了现代艺术观念的“祛魅”(Disenchantment)方式,即对于文艺生产和审美作品神秘性、神圣感和魅惑力的技术消解,当然,也包含数字技术创造的新艺术。计算机网络所使用的数字技术的基础是“比特”(英文 bit的英译)技术,即用0和1的数字符号对大千世界进行信息化(包括文字、声音、图片、影像等)编码、解码和压缩、转换,以实现信息的加工处理和“软载体”传播。电脑的“无所不能”和网络传播的“无远弗届”,已经把最便捷的“祛魅”工具交给了普通网民。键盘、鼠标的“屏幕叙事”让“咫尺天涯”凝聚为“瞬间永恒”,只需“挫万物于光标之处”,便能“得精彩于眉睫之前”。人类曾认为获得“所有时代所有地方的所有信息”是“不可能的理想”,“但是,电脑与现有通讯线路的联姻将使我们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这个目标”④。“因为数据库很容易相互联接,从而构建一个庞大网络,贮存着全民信息,这肯定可以与天堂里那无尽的生死簿相抗衡。”⑤这时候,世界似乎已尽在我们掌控之中,但掌控的方式主要是科学化,也有艺术化的或具有艺术特点的掌控。不过,此时还应该看到, “技术的艺术化”或“艺术的技术性”留给我们的并非都是赏心悦目的诗意享受。这是因为:“高科技求真务实的科学理性,在揭穿迷信、打破神话、终止愚昧的同时,也可能熄灭留存于人们心中的那盏诗意幻想的油灯。阿波罗号登月成功终结了嫦娥舒袖、玉兔捣药的广寒宫神话;试管婴儿的降生给生命孕育的神秘和血缘人伦的神圣打上了问号;直拨电话、光纤通讯、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确实方便快捷,却又消除了昔日那种‘高高山上一树槐,手把槐花盼郎来’、‘望尽天涯盼鱼雁,一朝终至喜欲狂’的脸红耳热的幸福感。还有高速公路上的以车代步和蓝天白云间的睥睨八荒,让人体验到了激越和雄浑,但同时又排除了细雨骑驴、竹杖芒鞋、屐齿苍苔的舒徐和随意。”⑥   新媒体技术的艺术审美性给既定的艺术范式带来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显在的媒介层面,二是潜在的艺术审美观念。前者主要以创作工具、作品载体和传播方式的迥然有别而彻底颠覆了传统艺术的生产模式和媒介传承方式。网络文学、数字艺术、动漫游戏等,用“信息DNA”比特取代了“原子”构成的广延性物质载体,并且长于采用图文语像汇流的多媒体样式创造出“通感”化的艺术形式。于是,网页顶替书页,“看”代替“读”,纸与笔让位于光与电,新媒体审美呈现出全然不同的范式。昔日的“物理艺术”变成了融图像、文字、视频、音频于一体的多媒体作品,它们音画两全、界面旋转、声情并茂、图文并显,完全相异于传统的艺术却能相容于现代技术。覆盖星球的联网计算机、移动互联网、手机等各种电子接收终端,它们的工艺设计、精致程序和强大功能本身就是一件件赏心悦目的艺术品,而网页上排列的菜单和指令,各类链接、选择标记、期待点击的变色字符等等,无不蕴藏着恒河沙数般的作品存量和无以穷尽的信息奥妙,足以让欣赏者观古今之悠远、通四海之浩瀚,这不就是审美的境界么!而在艺术审美观念上,数字传媒技术也从多个方面改写了传统艺术审美的逻各斯原点。例如,现代技术审美奉行“自娱以娱人”的功能模式,坚守的是“娱乐至上”的文化理念,用草根性视听快感实现消费意识形态的价值表达。再如,计算机网络的平行架构模式秉持的是“艺术平权”观念,以此“悬置”了历史上本质主义的文艺观,消解了艺术审美的逻辑限定,造成了文艺观念结构关系要素的变化。传统文艺学的表意关系要素、功能关系要素、性质关系要素、对象关系要素、思维关系要素等等,均出现基于数字技术的新形态和新内容。从审美主体性上看,新媒体把创作主体的身份从“作家”转换为 “写手”,从“艺术家”变成技术“操盘手”,把“人人都可当作家”的梦想变成网络现实。于是,数字技术审美亦便把“主客分立”的文艺主体性演绎为虚拟世界中的主体间性,让“孤独者的狂欢”成为网络在线的修辞美学。正如马克・波斯特所说,互联网“将现代/后现代主体插入联网的信息机器设备,结果就是一个更加完备的后现代主体,或者一个不再是主体的个体,因为它不再像从外部而来似的与世界对向而立,而是作为电路中的一个点在机器中运转”⑦,这便是数字传媒特殊性规制的技术审美性的必然结果。

  二、技术图像表意下的视觉消费

  论及新媒体审美特性不能不谈及它的艺术审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视觉消费。当今社会文字与图像的博弈已深深渗透于技术化媒体领域,视觉文化符号的生活覆盖正成为图像化转型中大众文化消费的现实表征。“电视机的发明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现代视频技术和信息技术使人们的交流方式和信息传播形式发生了变革,而彩印技术的精致化又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人们越来越乐于接受图像和影像,越来越懒于接受密密麻麻的文字符号。看动画片成为当代儿童必需的生活内容,青年人已变得不那么善于书写,商务文案中取代文字的示意图被广泛采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使用者乐于为点击利用大量图标而付费。”⑧确实,今天的艺术审美文化世界,文字书写的表意符号在减少,图像符号则越来越多,纯文字阅读的感悟诗学正在被电子仿像制品的感觉快适所挤占。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依靠形象表意的文学在“形象”的世纪真正到来之时,在“形象”从语言的囚笼中释放出来的时候,却正在无奈地让位给眼花缭乱的视觉奇观而让自己走向文化的边缘。

  图像符号的大范围增加与媒介变迁、技术载体更替显然有着深刻的关联。数字化的符号表征是以多媒体结构组合的自由性符号超越文字单媒的约束性符号。传统的文学作品注重的是文字表意的审美张力,而文字符号的表征义是能指与所指的约定性统一,不仅“物、意、文”之间的关联取决于对词义的理解,还常常会有言外之意和韵外之旨需要读者去发现和领悟。人类用文字记录承载的文化遗产比其他任何媒介保留的都要多,但文字符号是以线性书写方式创造静态的广延性文本,塑造的形象因其想象性与沉思性对于读者来说是间接呈现的。数字化符号则不同,其符号构型是一种动态的、多维的、直接呈现的具象符号,它可以容纳文字,但其特性却更适于图、音、文交融互渗的多媒介表达。数字化技术对于视听信息表达的方便快捷,使它长于承载“图像文本”,从而将大众文化从文字形态引入图像方式,世称“读图时代”,并且,又因大量的图像或视频影像呈现于电子介质,故又被称之为“读屏时代”。在这个时代,图像符号如网络空间的视频和音频信息、日常生活中的影视、广告等所形成的文化霸权,已经从文化形态穿透到文化精神,并从生活方式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态度及认知习惯。“以强大的世俗力量大踏步地向我们走来的视觉文化,标志着一种文化形态的转变和形成,也标志着一种新传播理念的拓展和形成,更意味着人类思维范式的一种转换……现代电子图像传媒具有启蒙性拓展与权力性隐蔽的双重属性……我们越来越受制于以形象来理解世界和我们自己。”⑨

  视觉消费是数字化的图像表意的文化结果。这时的视觉消费,既消费视觉化的文艺作品,也消费商品化的其他图像文化产品。

  在新媒体语境中的文艺作品消费较之过去出现了两种明显的变化。首先,图像化的审美产品远远多于文字符号作品。时下的日常生活铺天盖地地充斥着“图像”:电视行业的“收视率崇拜”正千方百计用好看的影像吸引观众眼球;影院连绵不断的新片首映,目的只在“票房拜物教”以争抢视觉市场份额;商场橱窗摆放的巨幅宣传海报,公交车上循环播出的移动电视节目,无所不在的分钟传媒、框架媒体和街头电子屏显,T台走秀、车模靓女的婀娜多姿等,无不用视觉图像刺激社会大众的消费欲望。还有网络游戏、手机动漫、数码摄影、PPT和Flash制作、微电影、QQ表情、Email皮肤、桌面图案、微相册、随手抓拍秀、博客图片珍藏,以及上网冲浪时满眼的E媒广告与新奇图片、迅速涌现并陆续上市的视频网站……数字技术便捷的粘贴复制和PS(图像处理软件)设计制作,使我们仿佛置身于声与色、图与形、光与影的无边海洋中。难怪有学者评论说:“今天,不堪重负的‘观看’已经成为一个时代的标志,而我们越来越依赖于眼睛来接触世界了解真相。一方面是视觉行为的过度和重负,另一方面则是对视觉行为的过分依赖。”⑩   其次,过去文字单媒介的文学作品也开始出现图文并存、以图衬文抑或以文补图的趋向。如网络文学、手机短信文学运用数字技术优势创作多媒体、超文本作品,计算机创作的动态交互诗、图文音像互补式小说(如《哈哈,大学》)等,以满足读屏时代网民的视觉快感,让“读图”的养眼悦意与识文读书的深思熟虑形成交融和互补。即使是传统印刷出版的文学作品,现在也开始出现图像化趋势,因为图书市场上日渐增多的绘本、图小说、图文书更容易得到读者青睐,也能更多地占据市场份额。还有包括文学类图书在内的图像化包装(如花里胡哨的腰封)、文学作品与影视作品的互相转换、曾一度红火的“摄影文学”、电视散文……让我们不难理解,人们试图在文字阅读和图像景观之间找到共鸣点的显著意图,以救助不断萎缩的文字阅读市场。即使是追求精英书写的纯文学作品,在语言上也出现“视像”表达的镜头化叙事,那些表现图像、身体、场面和景观的语言比例大幅提升,而表现意义、价值、思考、心理的语言则惜墨如金。就连美国意识流小说大师福克纳的代表作《喧哗与骚动》,竟然也有了多色相间的彩字印刷版。可见,为了迎合读图时代的视觉选择,经营者已是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了。图文书的畅销,积极之处在于其以形象性、直观性和通俗性带来了阅读的简便和快捷,但其负面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在这里,图片遮蔽了文字,悦目取代了阅读,娱乐替代了思考,它体现的是后现代文化对于知识的一种解构,加剧了“浅阅读”的时尚化,培养了一批回避深度思考的读者,致使“视听霸权”有了更多的拥趸而让“霸权”不断膨胀。

  除了视觉化的文艺作品充分彰显技术审美的魅力外,商品社会的其他图像化产品也是视觉消费不容小觑的内容。在信息传媒和文化产业双重催生下,供视觉消费的景致越来越多,如人们通过打造实景演出大戏来增加旅游景区人气,通过影视作品来了解文学经典,通过MTV来诠释音乐的魅力,通过彩信、彩铃来增加信息沟通的感染力,通过网络超市和电视购物频道来选购商品,通过城市雕塑、人造主题公园或仿古建构来了解历史,乃至通过婚恋电视节目来寻找自己的人生配偶或获取配偶的标准……“观看”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和选择生活方式的可靠路径,“图像”则积淀为社会的表意系统和宰制性的生活准则,“图像中心化” 已经演绎为视觉消费的图像化生存。在技术传媒文化覆盖下,文字与图像的博弈或图像对文字的“僭越”已越来越激烈、越来越明显。现在看来,这场博弈的胜利一方是图像而不是文字,而能够让图像战胜文字的最锐利的武器就是技术,特别是数字技术。数字技术媒体是孵化图像的理想母体,数字技术审美几乎成为图像审美,视觉审美成了数字时代的主打文化消费。

  技术图像表意规制的视觉消费带来了当今审美方式和文化结构的多重异变。首先,视觉的“观赏依赖”调整了人对生存世界的审美聚焦。技术图像世界的多媒介性、符号具象性、多维动态性和画面的镜像性,将物象审美的时间转化为视觉的空间来反映或暗示事物的运动发展,这种因“读图”而产生视觉快感,将积淀为人类把握世界的视觉认知模式,从而以感知惯例形成视觉依赖,让人们对世界的审美聚焦发生位移,改变人与外部世界之间的符号审美关系,形成人对外物的观察、体悟及表达的视像化图式,这会引起文化生产方式、接受方式和消费方式的大改变,并影响到人类的审美习惯和艺术思维方式,这便是数字化技术图像表意对社会文化和人文审美所产生的由表及里的巨大影响。在图像转型语境中,人们的文化表达更多的是去寻求图像叙事(如广告、摄影、网络、影视等),而不是诉诸于文字书写,大大压缩了文字表意的审美空间。在文化消费市场,书报类文字产品往往敌不过影视类视觉产品,致使现在潜心读书的人越来越少,而观看影视、上网冲浪、打电游、发短信、玩微博等则日渐成为文化消费主潮。一旦“图像”成为视觉消费的焦点,文字、文学就将远离人们的视线,进而渐渐远离审美的心灵,“手捧书香”的阅读方式可能将成为一个历史的背影。

  其次,视觉消费助推大众文化,激活了传媒时代的文化产业。图像文化产品的大范围覆盖,满足了社会公众的文化需求,又创造了更为多样的消费需求,让审美的日常生活化和日常生活的审美化成为视觉消费的完美注脚,大众文化据此有了丰沛的沃土,文化资本亦找到了利润最大化的市场资源。我们看到,“超女”、“快男”引发了电视娱乐选秀的狂潮,“中国好声音”成为电视产业聚焦的年度标杆,《舌尖上的中国》的成功源于用镜头生动记录了国人“吃”的盛宴,而《人在途之泰》创造的票房神话,在于其喜剧笑料与观众的视听期待之间形成了最佳的契合点。文学网站实现产业链的延伸,也多是通过开发视听产品来完善影视、版权、无线的“全媒体”经营,如“与影视机构进行深入合作,或者独立开发影视作品,拍摄以网络小说为剧本的影视作品,更大范围地占领文化市场”。有人说,美国人用“三片”(好莱坞大片、微软芯片、麦当劳薯片)征服世界,推行其全球战略,岂不知这“三片”蕴含的强大的殖民化力量正是被视觉消费、感性欲望帷幕掩饰的文化入侵,同时也是文化产业“赢家通吃”的商业化成功。美国从1996年起,其文化产品的出口就已开始超过汽车、航天和军火工业而成为第一大出口商品,不仅占据了世界文化市场的最大份额,还以文化软实力构成其推行全球战略的理想载体。视觉消费拓展的文化产业,加速了技术与经济的市场合谋,同时也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质量,让生活与审美、生活用品与艺术作品之间的界限逐步淡化,艺术被消解在日常生活的普遍审美化之中。视觉消费带来的艺术与生活的“零距离”,消褪了艺术的神圣感,却提升了生活的审美质量。

  技术图像表意下的视觉消费不断重构我们的审美经验,培育文化消费的观念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仍然要对视觉文化的负面性保持足够的警觉。必须看到,图像表意的“直击目存”取消了主体与对象之间的心理距离,消弭了审美想象中介,终止了符号所指到能指的思维过程,使感官接受变得简单快捷,但却让受众失去了品味文字表意那种隽永的韵味,解构了语言特性的体验化魅力,因为从审美功能上看,文字表意的内视性、想象性和彼岸性诗意体验是图像难以达到的。不过,图像表意并非意味着肤浅,读图亦非就是排斥理性和深度,倒有可能是人类的感知天性。有研究表明,人的视觉器官并不是天生用来接受字符的,而是用来感知影像的,大脑皮层超过1/3的面积用于处理视觉信息,而图形和影像所包含的信息量比文字要大得多。“阅是人类的天性,而读则是后天习得的技能。生命体接受光信号的功能至少进化了5亿年,人类接受影像信息的功能至少进化了300万年,而读的能力人类只练习了几千年,作为个体则不过学了几十年,儿童才学了几年。所以,图能吸引任何眼球就不奇怪了,而儿童喜欢图更是天经地义。”况且,语言的形象间接性与图像的具象性之间尚存在一定的互文性,可以互相阐发和说明,这为视觉文化与文字书写文化的兼容提供了可能。

  在新媒体触角不断延伸的语境中,只要我们能以人文理性的价值立场开发技术文明,新媒体的声光电屏依然能照亮艺术精神的绿地,数字技术的视觉图像传递的仍将是诗意的美和对人类心灵的审美滋润。

  注释

  ①[美]希利斯・米勒:《文学死了吗》,秦立彦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7页。②转引自米・贝京:《艺术与科学――问题・悖论・探索》,任光宣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第131页。③廖祥忠:《数字艺术论》(上),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年,第42页。④⑤[美]马克・波斯特:《信息方式――后结构主义与社会语境》,范静哗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97、99页。⑥欧阳友权:《网络文学本体论》,中国文联出版社,2004年,第244页。⑦[美]马克・波斯特:《互联网怎么了?》,易容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7页。⑧陈海燕:《从“读时代”走进 “阅时代”》,《出版人》2012年第10期。⑨傅守祥、应小敏:《视觉文化的超美学:大众经验的重构与视觉感性的飞扬》,《现代传播》2007年第4 期。⑩周宪:《看的方式与视觉意识形态》,《福建论坛》2001年第3期。禹建湘:《产业化背景下的文学网站景观》,《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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