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农区小城镇建设的思考

所属栏目:农业工程科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2-09-05 14:43 热度:

  近年来,大力发展小城镇成为我区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主要途径,同时,也作为一项重要的方针政策被强调和提出。小城镇是城市与农村结合的纽带,是工业品流向农村和农副产品流向城市的枢纽,是二、三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它对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充分利用城市资源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惠农区如何以小城镇建设为突破口,通过建设“规划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各具特色,辐射力强”的现代化小城镇,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小城镇建设的现状
  惠农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最北端,东临滔滔黄河,西依巍巍贺兰山,北与内蒙古乌海接壤,南距银川80公里,是宁夏工业的发源地,是集政治、经济、文化、商贸流通、信息于一体的山水园林工业化城市。人口21万,其中城市人口16万人,农村人口5万人。惠农区土地面积1254平方公里,辖3乡3镇,38个行政村(含园艺镇3个),自然村254个(含园艺镇5个),总人口21万人,其中农村户数1500户、5万人,占总人口的23.8%,村庄占地总面积39802.2亩,平均每户宅基地为1.2亩,人均年纯收入5564元。惠农区73个布局规划点中“三乡三镇”,由原来的273个自然村合并为54个村庄,(其中中心村26个,基层村28个),村庄规模控制在100户/村。
  二、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城镇化整体水平较低。全区城镇化水平虽每年递增,但整体水平仍低。城镇规模小,集聚能力弱,难以形成城镇规模效应和辐射带动效应。加之长期以来,农民以务农为主,市场经济意识淡薄,思想观念陈旧,相当一部分群众存在满足现状的惰性观念,怕变求稳;故土难移的保守观念,循例重俗;以农为本的传统观念,重农轻商;这些观念阻碍了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和流动,影响了城镇化进程。
  2、资金匮乏严重制约城镇建设的发展。城镇建设是一项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事业,我区地方财政收入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总量偏小,用于城镇建设的投入有限。乡镇财政只能保工资、保运转、无力搞建设。为了发展,各乡镇花了很大力气向上争取资金,招商引进资金,涉农资金整合利用,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城镇的道路、供水、排污、环卫、防汛、路灯、绿化、文化小广场、服务场馆等基础设施明显滞后,由于资金匮乏,许多想要办的事办不成,想要办好的事办不好,导致城镇功能不齐备,吸引力明显偏弱,承载力受到限制,城镇化建设与发展的推力严重不足。
  3、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整治力度不够。从全区乡镇集镇建设情况看,集镇的供水、排污、交通、环卫等基础设施不完善,绿化覆盖率低;集镇脏、乱、差现象随处可见;骑门经商,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普遍存在。由于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速度缓慢,加之管理力度不够,使小城镇的地位和作用不能充分发挥,直接影响了小城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4、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乡镇几乎没有专门的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缺乏城镇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参与此项工作的多数人员是一般干部,不懂城建业务,给建设工作带来很大不便,工作人员不是本岗本行,工作热情、积极性不高和责任心不强。城镇建设中的违规建筑还没有完全遏制,违法违章建设现象时有发生,农村建房质量和抗震性不容乐观,尤其是村庄房屋随意建设,无序建设问题日益突出。一线规划控制力弱化,使规划的重要性、严肃性不能充分体现。
  三、对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建议
  1、切实提高对城镇化建设认识,加大城镇化发展的力度。把城镇发展建设,提高到解决“三农”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加强领导和推动力度,逐步取消城乡二元结构。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投入,强力推进“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通过危房改造、流转房和农村廉租房建设,解决农村贫困户、特困户、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2、通过“中粮”模式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村产业化升级,加快农村现代化的步伐,让更多的农民进入城镇,乡镇驻地集中居住,统筹城乡发展,为城镇化建设创造条件。通过建设农民工公寓,改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是创造推进城镇化建设条件的有效途径。
  3、修编完善镇区规划,描绘建设蓝图。宏观规划工作是城镇化建设的一件大事,真正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条龙”。一是坚持规划高起点、高水平。二是立足长远,远近结合,不搞短期行为,认真做好路网、防汛、供水、供电、通讯、排污、公共场馆等专项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三是突出特色,振兴产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四是进一步扩大规划设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重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并严格规划审批程序,使城镇化建设步入理性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五是村庄和村民聚居点建设规划都要有相关的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六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城镇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预留地块和指标,使土地利用规划与城镇化建设相适应。
  4、建立健全城镇专管机构。城镇建设管理内容很多,既有建设前期管理工作,又有规划和建设期管理,更有建成后的日常管理,体现出任务的长期性、复杂性、持续性,没有专管机构和人员就很难达到持续管理的目的和效果。建议结合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县乡镇城镇建设的专管机构。一是随着城镇化加快推进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县村镇规划站需增加编制3至5个,充实专业技术人才。二是建制镇应设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所),配备2至3人专业技术人员,其它乡至少调整配备1至2名专职管理人员,或适当招聘公益岗位人员充实乡镇村镇管理人员,专门从事村镇建设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城镇建设管理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
  5、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小城镇建设是一项集多重目标于一体,需要以多行业和部门共同协力才能奏效的系统工程。区推进城镇化发展领导小组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加快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各职能部门的明确分工,责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使之同心协力,团结协作,共同形成促进小城镇发展的强大合力。乡镇要做到科学制定城镇化规划,明确发展阶段的目标和具体推进计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同时建立健全综合评议考核机制,将城镇化各项指标细化分解,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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