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及防控

所属栏目:建筑设计论文 发布日期:2016-07-19 11:52 热度: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同时标志着城市发展水平的高层建筑也如同雨后春笋,从数量到高度逐年攀升。由于高层建筑其固有的火灾特点,尤其是在建高层建筑及其施工现场的特殊性,不仅火灾多发,而且扑救难度更大,给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提出了许多值得高度重视和认真思考的课题。本文结合日常工作实践,浅谈在建高层建筑存在的火灾危险性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

华中建筑

  《华中建筑》核心建筑期刊征稿,创刊于1983年,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中南建筑设计院和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主办,系大型综合性建筑学术期刊,其宗旨在于:在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发掘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建筑文化遗产,传播交流我国的建筑设计创作、科研、教学及建设成就,为探索中国建筑发展的道路,促进中国新建筑流派的孕育成长和丰实,推进中国新建筑文化的开拓和发展而努力。

  1引言

  随着经济迅猛发展,现代化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由于土地资源的紧缺,高层建筑成为了城市建筑的趋势,而高层建筑建设工期长、各方监管不到位,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大,因此,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防控就成为了当今消防工作的一个难题。但是对高层建筑在建施工工地火灾却未能引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近年来,在建高层建筑工地火灾不断发生,成灾率高,经济损失大。透过这些在建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加强对在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及防控对的分析研究显得十分重要。

  2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1)可燃材料多,容易燃烧并产生毒气。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存放有大量的木材、胶合板、泡沫板、油漆、粘合胶、防护网、保温材料、乙炔气体以及各种包装物、木花木屑、下脚料组成的可燃垃圾等易燃可燃物品,为火灾发生提供了必要条件。只要接触明火等火源,就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由于这些材料里有不少塑料高分子材料,不但易于燃烧产生轰燃现象,且在燃烧过程中还会分解出大量的CO、CO2及少量的H2S、SO2等烟气和毒气,对人体产生极大的危害。

  (2)通透性强,燃烧猛烈并难以控制。垂直方向的楼梯间、电梯井、变形缝、各类管道井、楼板预留孔洞和水平方向的门窗洞、隔墙预留孔洞因施工进度和设备安装等原因一般不会封闭,造成空气水平、垂直流通迅速,一旦发生火灾,烟囱效应明显,火势发展快,上下左右蔓延快,在短时间内就可能发展成立体大面积火灾。如2009年"2·9"央视新址配楼火灾,从开始着火到整个大楼被火势全部吞没只用三分钟左右的时间,可燃物"立体燃烧"速度之快,令人惊叹。

  (3)用火用电频繁,易引发火灾。建筑工地各种安装施工大多采用电、氧焊作业,施工现场几乎每天都使用电、氧气焊,加之做饭、取暖用火设施简陋,使用大型用电设备,超负荷用电,乱拉电线等现象在每个施工现场随处可见。据不完全统计,在建工程引发火灾的原因90%以上是因为使用电、氧气焊作业或用火不慎导致的。如2010年"11·15"上海特大火灾原因则是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

  (4)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管理混乱。施工单位往往将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区混建在一起,很多工人住宿在施工现场旁边或内部,施工单位没有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制定相应的灭火、疏散预案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演练,许多工地电焊、电工等特种工操作人员缺乏专业培训,不少人是无证上岗,施工时操作不规范,用火用电现场不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设施,电焊作业产生的火花、灼热熔珠四处飞溅散落,相当一部分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为了方便,往往就地烧火做饭,甚至烧木材取暖,乱扔烟头等火源,非常容易引起可燃物燃烧,酿成火灾事故。

  3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

  在建高层建筑的建筑特点既有一般高层建筑的共性,又有其特殊性。

  (1)烟、火蔓延途径多,由于无防火、防烟分隔,电梯井、管道井等未封堵,火灾极易蔓延,飞火从高处散落,引燃防护网和地面的建筑材料,容易形成立体火灾,消防人员难以堵截。

  (2)室内外消防供水不足。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外部消防水池、室外消火栓往往滞后于工程建设,建筑内部消防设施未建成开通,造成消防用水匮乏,外攻、内攻时水压、水量无法满足灭火需要,导致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扑救难度大,尤其在施工后期装修阶段发生火灾,因可燃物多、内部结构复杂,灭火难度更大,以致造成望火兴叹的局面。

  (3)灭火救援施展空间受限。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现场四周由于深基坑的开挖、施工设备作业场地布置及建筑材料堆放等影响了消防车道的畅通,使消防车难以靠近火场,阻碍了灭火行动。内部因内走道和楼梯等进入通道上往往设置有脚手架、摆放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存在各种预留孔洞,而且没有消防电梯、应急照明、防排烟设施等,无论是对施工人员还是消防营救人员,疏散和搜救的难度都非常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消防队员内部进攻困难且危险性很大,延滞了灭火救援时间。

  (4)消防人员普遍存在对在建工程基本情况不熟悉,发生火灾时战斗部署盲目性较大等现象。由于在建工程仅仅通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过建筑工程审核,施工阶段既未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也不可能开展熟悉工作,一旦发生火灾,既无预案、更不掌握建筑内部结构等基本情况,从而导致对安全出口,通道,室、内外消防水源等一无所知,无形中给灭火救援战斗部署带来了极大的盲目性。加之消防电梯未安装或未投入正常使用,对消防人员的体力、耐力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稍有疏忽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4在建高层建筑火灾的防控措施

  (1)严格把好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关。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规,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工作制度,依法落实消防设计审核技术复核、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消防审核验收意见集体会审、疑难问题专家论证等工作措施,提高建筑工程消防行政许可的质效,强化高层建筑落实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源头把关。公安消防部门与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对高层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在对建设单位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具备保障安全的具体措施进行审查,施工现场应具备以下消防安全条件:一是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建筑工地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建筑内应在楼梯间、出入口设置醒目标志和应急照明,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规范材料堆放,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二是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应当在建设工地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三是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四是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和材料区应当分开设置,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对不具备条件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以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2 )加强建设过程主体管控,及时发现并清除建筑火灾隐患。针对高层建筑的高火灾风险,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在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承建单位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防火巡查落实情况等;并且要深入开展在建工程建设消防质量、消防产品等专项监督检查,对于不满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要依法督促整改。推行施工单位消防质量信誉监管,强化建筑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质量责任意识,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建设、施工等行为,强力监督各消防质量责任主体在高层建筑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施防火巡查制度严格管理。通过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确保高层建筑建设消防质量,降低高层建筑火灾风险。

  (3)强化社会消防宣传培训,增强业主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公安消防部门应结合消防宣传和社会化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对消防法规、建筑火灾预防及消防安全管理知识的宣传及培训力度,培训施工单位各个岗位人员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通过教育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增强在建高层建筑权属、物业管理和使用业主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教育引导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落实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最大限度地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4 )加强在建高层建筑初期火灾扑救和实战演练。在建高层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演练,公安消防部门应对施工单位消防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进行指导,切实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针对在建高层建筑消防监督、作战预案制定和演练不足的薄弱环节,公安消防部门要实行防消联勤制度,战训部门、执勤中队和防火监督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在建高层建筑熟悉,通过熟悉建筑内部结构和周边环境,制定在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同时强化技战术研究,解决初战控火、抢救人员、强攻近战、火场供水、消防设施应用、安全防护等方面的问题,用科技的方法和手段,研究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对辖区高层建筑可能发生的火灾等灾害事故,制定完善针对性较强的作战力量出动编成,结合灭火救援行动的各个环节,开展破拆、救生、供水、通信等战术操法训练和灭火救援实地实战演练,掌握灭火救援的主动权。

  5结语

  总之,预防和扑救高层建筑火灾还是当今的一个消防难题,在建高层建筑的预防工作,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在建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将其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和熟悉的范畴,从源头上预防火灾,做到防患于未然。

文章标题:在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及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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