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布点规划的六线控制研究

所属栏目:城市规划论文 发布日期:2010-08-18 17:02 热度:

  【摘要】村庄布点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本文主要探讨了当前村庄布点规划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规范新村和控制旧村建设而采取的六线控制措施,以确保区域内建设总量平衡,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等。
  【关键词】村庄布点规划、六线控制
  1、 村庄布点规划的研究背景
  2006年2月21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部署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方面工作,这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农村问题,做出了全面部署。
  广州市市委、市政府于2007年作出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州进程中,加快推进广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村容村貌以及村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建设目标,尽快开展广州市村庄规划工作的重要部署。随后广州确定了村庄规划的编制范围,包括五区两县级市的36个镇,1146条行政村。
  近年来,随着花都区发展迅速,区内各村庄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影响,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村公共设施建设及村容村貌改善等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与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的协调统筹等方面,往往存在征地补偿、拆迁安置、村经济发展用地落实、宅基地固化等问题,已经影响和制约了城镇和工业园区的发展。因此,花都区提出了村庄布点规划的任务。
  2、 当前村庄布点规划存在的问题
  2.1居民点建设无序
  赤坭镇自然村分布范围广,布局非常零散,住宅建设的随意性很大。居民点内住宅建筑密度较大,空间布局缺乏规划,新建住宅大都脱离了传统有序的格局,无论是选址还是住宅样式都杂乱无序,普遍存在沿路蔓延、见缝插针现象,这既浪费了土地资源,又导致了旧村空心村、空心屋的产生。
  2.2配套设施不足
  大部分居民点公共服务与市政配套设施不足。现状各种配套设施大都围绕村委会配置,部分行政村的居民点距离村委会较远,超出配套设施的服务半径;商业设施数量少,特别是肉菜分销点不足;公交设施不足,有多个行政村仍然没有开通公交线路,村民出行不便;停车场数量少,绝大部分行政村都没有公共停车场;消防设施严重不足;垃圾收集点急需改善。
  2.3道路系统不完善
  现状居民点道路系统不完善。近几年村村通公路工程实施之后,村庄主道均实现路面硬化,但是居民点内部道路依然没有明显改观,硬化的道路很少,路网结构也不甚合理。村内小巷狭窄弯曲,消防车无法进入,路面等级低,大部分居民点路况较差,主要干道无照明设施,部分地块通行不便,交通组织难度较大,存在一定的消防隐患。
  2.4历史遗存保护不足
  赤坭镇的传统古村落有着深刻的历史痕迹和岭南特色,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保护价值。但是现状许多传统古村落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大都年久失修,部分甚至已经破败不堪。已经挂牌的历史文化保护单位也没有得到妥善的保护,部分历史遗存破损也比较严重
  2.5经济基础薄弱
  村庄经济普遍以传统农业为主,耕作方式主要为畜力,没有实现机械化。全镇农民人均耕地少,而且地块分布零散,质量不高,大都没有进行标准化改造,耕地产出率很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组织难度大;农业水利设施严重不足。
  同时农民人均收入低,2006年赤坭镇农民人均纯收入7671元,远低于广州平均水平(9828元);村集体经济薄弱,影响村庄自力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和生产条件。
  3、 村庄布点规划的任务
  通过镇域范围内的村民住宅布点规划指导村民住宅空间布局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工业向镇工业园区集中,促进村庄适度集聚和土地等资源节约利用,促进农村公共设施集约配置,同时实现控制旧村、规范新村,并引导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并将村庄建设和管理统一纳入到城乡规划和管理范畴。
  在花都区区域发展规划和赤坭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确定农村居民点的空间布局,根据近期新增分户数量,确定镇域农村新增住宅用地布局,明确新村选址的位置,建设标准及旧村控制的原则,以及经济发展用地利用原则,统筹安排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对生态环境和特色文化进行保护。
  4、 村庄布点规划的六线控制
  村庄布点规划是实现土地整理和复垦、补充耕地、规范村庄建设、提高农村建设水平和村民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手段。村庄布点规划必须确定“六线”控制,即新村建设范围线、旧村控制范围线、拆旧建新范围线、复垦范围线、经济发展用地范围线、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线,以确保区域内建设总量平衡和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
  4.1新村建设范围线
  指新增分户人口需要安置的建设用地界线。新村建设要考虑打破行政村界线,用地靠近但又不属于同一行政村的居民点可考虑共同建设新村,既实现用地集约利用,又为配套设施的共享共建奠定基础。
  新村建设可以适当提高建设标准,注重塑造新村形象,引导村民在新村建房,推动旧村的更新、改造。新村住宅形式可以联排式和公寓式布置为主。
  4.2旧村控制范围线
  对于尚未纳入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的旧村,且规模较大,不需整体拆迁或迁并的村庄,需要明确其用地范围的控制界线。为避免旧村住宅的无序建设与蔓延,集约高效的利用土地资源,改善旧村的居住环境,改变村容村貌,布点规划中要划定旧村控制线。
  旧村控制线的划定应尽量选择现状住宅相对集中、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控制线应紧贴现状村民住宅,以尽量减少旧村民宅的影响范围;同时应尽量与现状道路及规划路相衔接,使旧村控制范围有明确的外部界面,利于管理控制。
  4.3拆旧建新范围线
  对于已经纳入或者部分纳入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的旧村,要实行旧村改造。根据区位、现状、总体规划条件的差异,旧村改造可采取整体改造、局部改造、整治与整饰等不同的技术方案。旧村改造原则上应在原址进行,拆旧建新;特殊情况下,也可考虑安排置换用地,易地建设新村。
  当现状建设用地远超土规建设用地的量时,需要在村内平衡总量,划出一定的旧村界线,用于新村公寓建设。
  4.4复垦范围线
  当现状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时,必须在现状用地内划出一定的范围用以复垦,以达到区域范围基本农田总量平衡。
  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在坚持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积极研究土地开发整理,有计划地搞好耕地复垦开发,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
  4.5经济发展用地范围线
  指在规划期内,政府征用农村用地,按10-15%返还做村的经济发展用地的界线。村经济发展用地包括历史用地和新增用地两个部分。考虑到土地征用后村民的安置及经济来源问题,参照广州市与花都区相关规定,在赤坭镇农村地区按城镇建设规划征用农村土地的10-15%预留村经济发展用地。村经济发展用地原则上由赤坭镇政府进行统一开发管理。
  经济发展用地要结合所在位置与用地条件进行开发,符合工业用地条件的参照镇域工业用地布局进行开发。其余用地进行第三产业开发,如依托周边工业园区发展居住、商业、服务业、旅馆业等相关配套产业。
  4.6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线
  指村新增建设用地范围(包括新村建设范围和经济发展用地范围)与土规协调,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界线。
  村庄布点规划须与花都区赤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积极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确保基本农田占补平衡,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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