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核心期刊投稿宋代程文互通与“破体为文”

所属栏目:中学教育论文 发布日期:2015-04-03 13:50 热度:

   〔摘要〕 宋代科场的程文互通现象极为普遍,某一时期占据主导地位、据之以去取的科目往往对其它科目形成强大辐射性影响,使得其它科目产生与主导科目趋同的情况。同时,这些占主导地位的文体对科场以外的文体也形成强大的影响,如北宋前中期,赋的手法在古文、词体中的化用,北宋中后期议论的手法在诗文中的扩张,都是典型的例子。宋代的破体为文现象,无论是内容之破如苏轼之以诗为词,还是形式之破如柳永、周邦彦之以赋为词,我们都可以从科场训练所造就的功底与科场文体间的互通互用里找到依据。以“破体为文”现象观之,科场命题的内容和科举取士的价值取向,从根基上规定了宋代文学表现的主题;科场训练所造就的思维定势则规定了宋代文学表现的方式,科场衡文的标准衍化为宋诗文的审美追求,而科场文章矜胜特性所造就的宋人好新求奇,追求卓越的文化性格则强化了破体为文的主体能动性。

  〔关键词〕论文核心期刊, 破体为文,科举,程文互通

  〔基金项目〕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西部项目“宋代进士考试与文学综论”(10XJC751007);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诗赋取士与元�v文学”(12SZYZQN81)

  〔作者简介〕许瑶丽,西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研究院副研究员,博士,四川成都 610041。

  “破体为文”是中国古代文学,尤其是近古文学发展史中的一个突出现象,围绕“破体为文”的是非功过,至今仍存在许多争论。可以说破体为文现象几乎是伴随着辨体、尊体观念的发生而发生的,南朝刘孝绰序《昭明太子集》指出:“孟坚之颂,尚有似赞之讥;士衡之碑,犹闻类赋之贬。”〔1〕辨体观念的出现正是针对某些破体现象而来的。及至中晚唐,韩愈、柳宗元开“以文为诗”之先河,嗣后的宋代遂成为了“破体为文”的井喷期,各种破体现象层出不穷,诗、文、词之间的互通、出位、融合轰轰烈烈上演,“破体为文”成为了宋代文学的一大特色,当然,在某些时候这也被视为宋代文学的一大弊病。对于为何“破体为文”会在宋代得到突出的发展,吴承学先生解释为:“传统的文体在宋代以前,大都已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宋人只能另辟蹊径,方可超越前人的樊篱。”〔2〕这种说法是清代蒋士铨《辩诗》谓“唐宋皆伟人,各成一代诗。宋人生唐后,开辟真难为”之说的延伸。然细思之,不难发现,文学并非一个自主的、仿佛具有进取人格的主体,文学的发展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文学风貌之呈现绝不是“文学”自主表现的结果。因此,笔者更愿意从宋代文学所处的时代语境中去发现“破体为文”现象如此集中出现的原因,哪怕只触及冰山一角。

  关于破体为文现象产生的条件,刘路、朱玲认为:“破体正是在文体自身、社会诸因素、创作主体的合力作用下不断进行的。”〔3〕诚哉斯言,然笔者以为,在这三方面因素中,社会因素和创作主体的契合又尤为重要,此中创作主体并非独立于社会因素之外的存在,而是被社会因素影响和造就的一个要素,由此,更进一步讲社会因素当是三者中最核心的影响力。当然,要分析“破体为文”之社会因素,乃是一个庞大的命题,而本文仅考察社会影响因素之一――科举考试,尤其是进士科考试对于宋代“破体为文”现象的影响。为说明这种影响的存在,笔者拟先从科场文体中广泛存在的“破体”现象谈起。

  ①本文引自《四库全书》的文本皆由笔者标点,下同。

  一、科场中的“程文互通”现象

  宋代进士考试科目各个时期有所不同,主要的有诗、赋、策、论、经义五科,宋神宗熙宁以前主要以诗赋论策取士;神宗至北宋末,其间除元�v短暂恢复诗赋取士以外,基本上执行的是经义策论取士;南宋时期,进士分为诗赋进士与经义进士,诗赋进士考诗赋策论,经义进士考经义策论。在此政策背景下,科场文章的“破体”首先表现为科场文体如诗赋、论策、经义之间的破用。

  科场文体之经义诗赋策论在不同时期,其地位有所不同,在某一时期占据主导地位、据之以去取的科目往往对其它考试科目形成强大辐射性影响,使得其它科目产生与主导科目趋同的情况。以南宋杜范所陈述的淳�v元年科场文章情况为例:

  数十年来,体格浸失,愈变愈差,越至于今,其弊益甚。六经义不据经旨,肆为凿说,其破语牵合字面之对偶,弗顾题意之有无。终篇往往掇拾陈言,缀缉短句,体致卑陋,习以为工。至有结语巧傍时事,图贡谀言,如“吾身亲见”,此策语也,用之于论,已失其体,今乃于经义言之。词赋句法冗长,骈俪失体,题外添意,体贴不工,至有第七韵不问是何题目,皆用时事,有如策语,今又于第六韵见之。或原题起句便说时事,甚者终篇竟以时事命意,此皆习为谀言者也。论则语不治择,文无斡旋,��(粗)率成篇,殊乏体制。策则誊写套类,虚驾冗辞,装饰偶句,绝类俳语。至有效歌颂体,四字协韵,用以结尾,甚有用之成篇者,此何等程度之文。兼三场多是雷同一律,炫惑有司,尤为场屋之弊,去取之间,�q见才难。若不示以正体,转移陋习,安得复还典雅之旧。①〔4〕

  南宋中后期,科场重策,淳�v年间,科场策在进士去取中尤为重要,加上策以时务发问,易于成文,导致了策文在科场的泛滥。一时名家如叶适、陈亮诸公皆撰集科场策文以行于世。如引文所述,科场经义“至有结语巧傍时事,图贡谀言,如‘吾身亲见’”之类,已明显带有策的意味,而赋的情况则更甚,“至有第七韵不问是何题目,皆用时事,有如策语,今又于第六韵见之。或原题起句便说时事,甚者终篇竟以时事命意”,可以说这种写法几乎颠覆了赋体在内容上的规范。而论则早已为策所“侵”,所以杜范有云:“此策语也,用之于论,已失其体,今乃于经义言之”,是知论用策法为之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文章体制本来有所区别的经义、诗赋、论策,变成了“三场多是雷同一律”。当然,本文选南宋后期的科场现象为例,并非说明科场文体间的互通现象始于南宋,而是仅就其典型性而言。事实上,程文互通现象在两宋科场普遍存在,下文将论及的许多事例如苏轼以策论手法写作律赋、北宋末科场经义类赋的现象、南宋乾淳律赋以策论手法为之就可说明这一点,但为行文简洁,兹不一一展开论述。    虽然科场衡文有较为固定的形式标准,所谓“考较升黜,悉有程序”是也,但是形式的规范,并没有禁绝各体文在内容上的互相借鉴与流通。杜范所陈之情况,主要表现为科场文体之间在内容上的互通。“以文取士”依循的是“叩诸外而质其中之蕴者”的逻辑,“考其经以观其学,考其论以观其识,策之世务以观其才”,标明了程试各科目在考察人才中的不同作用,然而这并没有阻止在某一时期,应试者某一方面的能力成为考察重点,朝廷的政策和主考官的趋向都可能成为左右考察重点的力量。而且很显然,尽管学识很重要,但对于朝廷来说,取士最终还得敷于用,因此执政能力最为关键,能直接体现执政能力的是策这一科目,所以出现三场雷同,尽为策文的情况。

  此外,在杜范所述的科场文体违背常规的情形中,尚有形式方面的因素,如“破语牵合字面之对偶,弗顾题意之有无”、“词赋句法冗长,骈俪失体,题外添意,体贴不工”、“装饰偶句,绝类俳语。至有效歌颂体,四字协韵,用以结尾,甚有用之成篇者”之类,其中策以俳体行文,四字协韵,效歌颂体者,反映的是科场文体在形式上向其它文体取资、盗猎的情况,侧面反映了淳�v时期士气不伸、谀言风行的社会风气。

  二、科场文体与其它文体的融通

  科场文体向其它文类借鉴、取资的情况较之科场文体内部的互通更为常见,更为频繁,其所显示的科场与社会风气及文学风气的互动影响也更为明显。北宋前中期,科场以律赋为去取最关键的科目,因此律赋的创变在此期最为活跃。宋祁与其兄宋庠皆擅赋,其试馆职时所试之《琬圭赋》,时翰盛度赞曰:“此文有作用,有劝戒,虽名为赋,实若诏诰词也。”〔5〕以赋似诏诰誉之,显示了翰苑馆阁的审美趣味主导科场,律赋主动学习诏诰之体制、意蕴,此正王�所论“至二宋兄弟,始以雄才奥学,一变山川草木、人情物态,归于礼乐刑政、典章文物,发为朝廷气象,其规模闳达深远矣”〔6〕的生动例证。而盛度对于律赋突破文体边界行为的赞扬则进一步助长了律赋在破体上的“兴趣”。宋祁试馆职是在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而就在五年前(天圣五年,1027年),丁忧于家的范仲淹编集了《赋林衡鉴》一书,并在该书《序》中首次明确了律赋“规戒人事”的功能,显示了北宋律赋由宋初的学唐走向自成一体的转折。如果说宋祁律赋向诏诰风格的靠拢在实践上示范了程文向其它文体破用的可行性,那么范仲淹的《赋林衡鉴序》则在理论上肯定了科场律赋破体的合理性。

  在文学领域,擅长“破体为文”者,论者常提及的有范仲淹之以传奇为记、欧阳修之以赋为记、苏轼之以文为词、以诗为词、以文为赋等,而上述诸人在科举文体写作中的“破体为文”尚未被触及。清代赋学家李调元对于欧阳修、苏轼之律赋微有疵议,其云:“宋欧阳修《畏天者保其国赋》虽前人推许,然终是制诰体,未敢为法”〔7〕,又谓“欧公佳处乃似笺表中语,难免陈无已‘以古为俳’之诮” 〔8〕,从诏诰到笺表,欧阳修律赋风格的变化显示了律赋由礼乐刑政、典章文物等显示“朝廷气象”的内容向以赋为谏、议论时事的转变。正如笔者在关于“太学新体”问题的讨论中所指出的,欧阳修在庆历二年写作《拟应天以实不以文赋》,而且上表称:“赋者,规谏之文也”〔9〕,正是在理论上重申和突出范仲淹在所界定的律赋之“规戒人事”的功能〔10〕。欧阳修自言其赋“但直言当今要务”〔11〕,明确将策的题材移植到律赋当中。在庆历前后,政治改革山雨欲来之时,士人主体精神高扬,对政事的关注与议论也空前热烈,在这种情况下,律赋进而由诏诰之光明正大发展为笺表之直率犀利。此后,以律赋议论时事的功能被苏轼等进一步发扬,苏轼律赋“以策论手段施之帖括,纵横排�S,仍以议论胜人” 〔12〕,朱长文在元�v时期的律赋被李调元评为:“寓议论于排偶之中,亦是坡公一派。” 〔13〕他们将风议精神和议论手法融入律赋当中,使律赋获得了与现实政治密切关联的机缘,苏轼在元�v时期所作的诸篇律赋可以视为这种破体的集中尝试。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议论手法的掺入实际是与古文对律赋的改造同时进行的,因此,以苏轼律赋为代表的“元�v赋”表现为古文的载道精神内容与随言短长的外在形式在律赋的双重施用,这种以散运骈且长于议论的赋体被南宋人继续推崇并加以改造,形成了“乾淳体”律赋。如果说,文与赋之间的互通属“近亲”融合,那龚鼎臣对于李巽《土鼓赋》的评价则逸出了文学内部的互通,从而搭接了文学与哲学、训诂学互通的桥梁。他说:“赋亦文章,虽号巧丽,�适其理,则与传注何异?”〔14〕尽管龚鼎臣是就文章功能的角度立论,但究其思维逻辑,则赋亦可以传注之体行文,为阐释儒家经典服务。龚氏之论显示了经学地位日益提高的情况下,赋体转而向其趋附的动向。然而,赋全面向儒学臣服还未进行彻底,经学已经不满于赋之丽淫,转而以文的体式来表现经学内容,经义因之出现于科场,取代了诗赋的独尊地位。然而经义之推行至徽宗朝,不仅华叶波澜,长篇累牍,其作法则更令人意外,韩驹尝谓幼时学作经义时文:“乡先生曰:‘童子记之,大略如为赋而无声韵耳。’”〔15〕经义与律赋最终只落得有韵无韵之别,在感叹乡先生之迂陋外,更可知宋代进士科目之间文体互用的程度之深。

  从上述对宋代律赋在体格上通过破体的方式,不断向他种文体借鉴取资的简单勾勒中可以看出,尽管科场文章有严明的程序规范,但它们似乎仍然得以较为自由地从内容和形式等不同角度向其它文体甚至学科学习,表现出适应时代风气与文风嬗变的巨大灵活性。而且,由于科举衡文在评价上对破体的肯定和鼓励,科举文体中“破体”的可能被极大拓展。此外,科举文体向其它文类的侵袭力度也相当惊人。刘克庄尝言:“入宋则文人多,诗人少。三百年间,虽人各有集,集各有诗,诗各自为体。或尚理致,或负材力,或逞辨博,少者千篇,多至万首,要皆经义、策论之有韵者尔,非诗也。自二三巨儒,十数大作家,俱未免此病。”〔16〕后村此论虽不免过苛,但也指出了科场文体对于诗歌等文学种类的影响之深沉。   三、科场重心的迁转与“破体为文”风气的转变

  离开科举这个场域,文学领域中的“破体为文”似乎仍与科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首先,从科场之重心迁转看“破体为文”风气的转变。

  以宋初的“破体为文”现象来看,无论是范、欧的以赋为记,还是柳永的以赋为词,“赋”之手法向其它文体的扩张多少反映了此时科场赋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细考范仲淹、欧阳修及柳永对“赋”手法的运用,均表现为对事物情状的生动描绘,是“赋”之铺陈传统的发扬。王�总结唐末以来律赋的特点时指出:“逮至��唐,薛逢、宋言及吴融出于场屋,然后曲尽其妙,然但山川草木、雪风花月。或以古之故实为景题,赋于人物情态为无余地,若夫礼乐刑政、典章文物之体,略未备也。”〔17〕律赋体物之妙自晚唐以来已发展至极致,这一方面表现为对物象的描绘,如山川草木、雪风花月的描写;另一方面为“以古之故实为景题”,把历史事件作形象化陈述,着重于表现人物情态,这种故事陈述型的律赋借鉴传奇写作的手法,极尽铺陈描绘之能事,故王�称“赋于人物情态为无余地”,此中已透露出唐传奇之手法对于律赋的渗透,或可称为律赋中的“传奇”一体。对于尹洙、欧阳修等不约而同地称范仲淹《岳阳楼记》为“传奇体”、“词气近小说家”,南宋的陈振孙就表示了不同意见,他说:“文体随时,要之理胜为贵,岂可与‘传奇’同日语哉!盖一时戏笑之谈耳。”〔18〕曾枣庄先生对此也颇为不解,认为“与其说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似传奇小说,还不如说曾巩的《秃秃记》、苏轼的《子姑神记》、《天篆记》、晁补之的《睡乡记》更像传奇小说。”〔19〕《岳阳楼记》似“传奇”的说法,如果脱离了当时的语境确实是不好理解。但如果结合晚唐律赋以故实为景题,引“传奇”手法来表现人物情态,并遵从律赋形式规则之“对语”,就出现了尹洙所谓“以对语说时景”之印象,类似于律赋中的“传奇体”。这样便能解释为什么欧阳修也会与尹洙有同样的感受,而由于科场文章作为时文随时变化、与时消息的趋时性,到南宋末,陈振孙便已不知道律赋的“传奇体”了。如果再结合宋初以来律赋之巧构形似之言,极尽铺陈排比之能事的特征,则范仲淹“传奇体”之运用,其由律赋引之入记文的轨迹便十分清晰了。而明代孙绪则从内容角度辨析《岳阳楼记》之师法对象为吕温之《三堂记》,其谓:“范文正公《岳阳楼记》,或谓其用赋体,殆未深考耳。此是学吕温《三堂记》体制,如出一轴。”〔20〕笔者不拟置辩其论内容之渊源是否恰当,但其指出“或谓其用赋体”则表明时人对《岳阳楼记》借镜赋体有明确的感受,而其四六相对的句式,则更易让人联想到律赋之句法。

  再看欧阳修同样作于庆历六年的《醉翁亭记》,宋祁、张表臣、秦观、陈鹄、方苞等都曾指出其文类赋,尤其是宋祁,他读了数遍之后说:“只目为《醉翁亭赋》, 有何不可?”〔21〕须知宋祁是极享场屋赋声的人,深知赋体体制、韵味,因此,其数读之后的感受可以说非常精准地道出了欧阳修创为此记的底蕴何在。欧阳修在文体尝试方面极有胆识和魄力,四年前的庆历二年,时任集贤校理的欧阳修以殿试赋题作《拟应天以实不以文赋》,大胆以散句入律赋,且以时事行文,改变了律赋只是祖述儒家经典,对现实无所关涉的传统,李调元视其体为笺表。而庆历中,科举改革,欧阳修、宋祁上奏,主张律赋学“元白体”,打破体式上的过度拘束。因此,如果说《拟应天以实不以文赋》是欧阳修对律赋体式的大胆改造,那么《醉翁亭记》则打通了文与赋的关系,并且对苏轼的文赋创作有一定影响。苏轼之《灵璧张氏园记》,何寄澎先生认为其“以作赋之法为之”〔22〕,是知在苏轼的创作中的确存在着一些或以赋名,或不以赋名,但却兼具文与赋二体特征的文章,今人称为“文赋”。从文章破体的角度看,这其实就是一种文赋互通的表现。由于北宋前中期律赋在科举考试中决定去取的重要地位,赋的文体特征向其它文类扩张的现象就表现得极为突出。

  与科场文风散文化、议论化的倾向同时,北宋中期,文章破体现象中,“议论”这一表达方式显得特别活跃。诗赋在科举中的地位因王安石“变进士为经生”之取士思想而衰落,尽管元�v中,苏轼为诗赋取士张目,但经尊赋卑的思想已然稳固。此后,南宋虽行经义、诗赋兼将之制,但诗赋进士已风光不在。伴随着科场诗赋的衰落,策论由于其形式为随言短长的散体,且便于表现经国治政的内容而受到推崇。早在宋仁宗初年,有鉴于诗赋独尊的局面,朝廷下旨参考策论取士,刘筠、范仲淹、欧阳修等是这种倾向的拥护者,而苏轼则是这种取士新趋向的受益者。嘉�v二年,苏轼应举,因赋落韵,已入不考之列,但因其《刑赏忠厚之至论》雄俊,议论似孟子而受到梅尧臣的偏爱,破例擢拔。而苏轼绝处逢生的及第经历在当时即传为佳话,这种示范意义似乎与嘉�v二年刘几因文词怪僻被黜一起,构成了古文写作发展的正反例证,推动了古文运动的深化。而叶梦得记录苏轼及第轶事时又谓:“苏子瞻自在场屋,笔力豪骋,不能屈折于作赋”〔23〕,苏轼虽短于赋,却长于文的特点恰好适应了北宋中期科场重心由赋而文的转换。而苏轼在早年奠定的善于议论的功底,在其一生的文学创作中都成为一种突出的特质,不仅在论体文中得到了突出的发挥,为南宋人所推尊,而且苏轼之论还作为开疆拓土的武器,在“破体为文”中取得了骄人的战绩。严羽谓宋诗“至东坡、山谷始自出己意以为诗,唐人之风变矣。”〔24〕 “以议论为诗”是苏诗的突出特点,因论者多已说明,此处从略。又在古文内部,苏轼更是肆意打通,以论为记、以论为赋,纵横上下,无所不用,其所作《醉白堂记》,王安石戏称:“文词虽极工,然不是《醉白堂记》,乃是《韩白优劣论》耳。”〔25〕传统上以记叙为主的记体文,在苏轼手中一变而为议论为主,故王安石有似论之讥。然而有趣的是,苏轼听闻王安石的点评后,反唇相讥谓:“不若介甫《处州学记》,乃学校策耳。”〔26〕据说,王安石“评文章先体制而后文之工拙”〔27〕,然其《处州学记》全文几乎都在讨论学校的发展历程,确如苏轼所言,有乖记体,仅如策文。同样善长议论的陈亮,其论自己的词作谓:“有长短句四卷,每一章就,辄自叹曰:平生经济之怀,略已陈矣”〔28〕,用长短句表达建功立业的经济之怀,这是典型的内容破体,承苏轼之以诗为词,变为以策为词。而其《水调歌头》(送章德茂大卿使虏)简直是一篇恢复策。陈亮所处的淳熙、绍熙年间,科场重策,叶适、陈亮均以策闻名科场。而陈亮还将其在策文写作上的优势扩展至词作,不仅远绍苏轼,近学稼轩,更显示了科场写作习惯在文学书写中的顽固存在。   四、从“程文互通”到“破体为文”的逻辑理路

  事实上,程文互通不过是突出呈现于科场中的“破体为文”现象,其具体表现又可分为体格形式之破用与内容题材之破用。苏轼、王安石、陈亮等以论、策手法施之文学书写,展示了文章大手笔在文体开拓方面的大胆尝试,同时更见出科场文体固然有程序、主题方面的种种弊端,但当其脱离了科场衡文的束缚,便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表现为,一方面早年科场习作所练就的创作思维模式及表现手法的顽强存在,当然某些语境下就成为了受人诟病的“科场习气”;另一方面,科场文章的功底为宋代诗文新变代雄提供了技术手段、思维法则和前期准备,事实上,科场文章内部的互通互用早就为日后文学创作的破体出位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就文学与其它学科之间的互通而言,张高评先生《宋诗的新变与代雄》“把‘出位之思’从诗中有画、画中有诗推广到交通理学、借镜经史、以老庄入诗、以仙道喻诗、诗禅交融、以戏剧喻诗、以书道喻诗、以文为诗、以赋为诗、以诗为词、以文为词、以文为赋、以禅入诗等诸多方面。”〔29〕其中,宋诗与理学、经史、老庄、仙道、戏剧、书道之交融,体现了宋诗打通学科界限的出位之思。事实上,宋文更具有上述打通各界的特点。这种学科之间的互通是在宋人进士考试中就已练就的。首先,进士考试的命题就是一个标准交叉研究课题。以律赋题为例,宋代进士考试题自真宗朝开始,除极个别情况下以时事命题外,均要求从经、子、史中出题,如《清明象天赋》,其“清明象天”题出《乐记》,以这样一个儒家经典中的文句命题作赋,其要求即是在通晓经文原意的基础上进行敷陈论说,文章写作成为了一个儒学观念的文学传译过程。因此,要说诗与理学、经史的交通,科场诗赋早就为这样的跨越埋下了种子。同样的,论题多出经、子,策题多出史、时事,经义更勿论矣,所有的进士考试科目进行的均是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这种始自幼年且根深蒂固的科场功力即使主观上想要抑制它的表现尚非易事,何况在北宋防范“科场习气”意识未浓的时期,科场功底作为破体的因素之一,便表现得格外突出。即使是南宋中后期,有意识遮蔽“科场习气”的漫延,其主要作用也仅限于形式层面,而内容层面的底子则无法去除,否则不会出现如刘克庄所论之三百年之诗为经义、策论之有韵者的情况。其次,从进士衡文的价值取向来看,其中也蕴含着鼓励文体、学科互通的倾向。如前文所述,宋祁创造性地将诏诰之体制内容移用于律赋创作受到翰林学士盛度的褒赞,其对应试者的暗示作用是可想而知的。虽然进士设科,考其赋以观其志,考其经以观其学,考其论以观其识,考其策以观其才,但实际上志向、学识、才能并不能截然分开,所以无论考诗赋,还是经义、论策,其最终目标就是观才识,这种取士倾向的一致性即是科场文章破体互用的内在依据。

  如果再从宋代“破体现象”与科场文体的对应中来看,这种关系似乎更为明显。曾枣庄先生指出,宋代记体文中存在着以传奇为记、以赋为记、以策为记、以论为记的破体现象,其中“以传奇为记”,本文已有辩证,“传奇体”乃律赋写作之一格,其实即为“以赋为记”之别说。宋代记体文几乎尝试过与所有进士科考试科目互通交融,而且这些典型的破体之文在时序上竟也与科场文体地位升降相契合,表现为先出现以赋为记,再出现以论为记、以策为记,这显然不是“巧合”能够说明的。这种打通,如前文所论,除了作为作者的创造力和魄力的表现外,更是有宋一代士人难以回避的科场训练功底在文学创作中的必然显现。唯有认识到科举对于文学这一层面的影响,我们才能更好地解释宋代文学新变代雄背后的潜能量。

  科场用书,尤其是其中的指导科场文章写作的格诀类书籍,实是宋代文章学的先声,其对文章体格、表现手法的条分缕析,在理论层面为宋代文体互通创造了条件。以律赋与经义为例,律赋由于有八韵的要求,渐而发展出文章的八段论,而经义虽无律赋之对仗、押韵之要求,但同样是题出于经,且从考校目标来讲,均是要见出作者的学识,因此,二者之间很快便形成借鉴。经义发展出六段、八段之体,并渐渐凝固为程序规范。而同时,经义与律赋又统一在“以文取士”的大前提之下,因此经义也顺理成章地借鉴律赋之骈俪藻饰,钱大昕谓:“宋熙宁中,以经义取士,虽变五七言之体,而士大夫习于俳偶,文气虽疏畅,其两两相对,犹好故也。”〔30〕王安石亦有叹云:“本意变进士为经生,不料经生变为进士”。而科场格诀中也不乏打通各体的思想,南宋欧阳起鸣论论体文的结尾有云:“(论尾)如第八韵赋相似,赋末韵多有警语,如俳优散场相似,前辈所谓打猛�出,却打猛�入,或先褒后贬,或先抑后扬,或短中求长,或众中拈一,或以冷语结,或以经句结,但末稍文字最嫌软弱,更须百丈竿头复进一步。”〔31〕他将论尾与律赋之第八韵相提并论,指出末尾须有力,要百丈竿头更进一步。此论不仅指出论与律赋在结构上的相似,而且以戏剧为喻,指出文末当如俳优散场,打通了律赋与戏剧,其跨度就不仅是“破体”,而是有“破界”之势了。这说明科场文章写作中普遍存在的类同思维,在解构文章步骤的基础上,打通了科场内外各文体之间的关节,为文体之间的互通破体扫清了观念上的障碍,并提供了成熟的技法指导,宜乎科场中出现“三场多是雷同一律”的现象。

  五、结论:兼及宋代科举与文学的关系

  综上所述,宋代“破体为文”风气的发端与流行首先来自于科场,由于命题方式及评价标准的类同,科场程文之间的破用在整个宋代都普遍存在。而不同时期,根据科场占据主导地位的文体的不同,程文之间的互通又有不同的趋向和表现,如北宋前中期主要是其它诸体对赋体的袭用,而北宋中后期及南宋则表现为论、策等被广泛借用。值得注意的是,科场程文互通的这种趋向变化与宋代文学风气的迁转节奏一致,表现为北宋前中期诗文中赋体特征的漫延,如范仲淹、欧阳修的以赋为文,柳永等的以赋为词等;北宋中后期,论体的地位上升,议论的手法被广泛运用,表现为苏轼的以论为赋、以论为记等;及至南宋中后期,策体独尊,表现于文学便是陈亮的以词表达“平生经济之怀”,政治谋略一陈于词体之中。考察此二者之间的一致性,可以发现这种一致性并非偶然。宋代的破体为文现象,无论是内容之破如苏轼之以诗为词,还是形式之破如柳永、周邦彦之以赋为词,都可以从科场训练所造就的功底与科场文体间的互通互用里找到依据。    科举取士塑造了有宋一代士人的文化性格,文学作为文化之一隅,毫无例外地受此笼罩。首先,科场命题出自经、子、史的不变方式,加上举子为修辞之需广泛涉猎文学辞章,从根本上构成了宋代文士经史兼修、不废文辞的知识视野,从而规定了宋代文学表现的主题。其次,科场评卷所规定的重学识、重文才的衡文取向,也影响了宋代文学的审美标准,以宋诗为例,其“以文字为诗,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特征的形成,正是此种审美标准的体现。其三,大量的程文写作所造就的创作思维定势与艺术手法也不会随着科考的结束而消失,而是会成为伴随学者一生的习惯,尽管南宋人对此有明确的规避意识,但科场习气还是时时显现于诗文写作之中〔32〕,其实,有宋三百余年的文士都无法褪去科场程文的影响。其四,宋代科场写作及评价中隐含了“尊古”与“求新奇”的价值观,一方面是程文题材对经、子、史等经典的追崇与祖述,科场崇古的现实需求使得一些传统的文学观念内涵都发生了转变,范仲淹《赋林衡鉴序》定义律赋之“缘情”体为“缘古人之意者谓之缘情”,足见科场对经典的膜拜;另一方面科场拔萃的现实需求又迫使举子在立意、论证及艺术手法方面尽可能地推陈出新,这种“好古”与“好奇”的结合,成就了宋代文学中的诸多文学现象,宋代“古文运动”其实质即是“师古”与“创新”的辩证合一,“江西诗派”的“以故为新”“夺胎换骨”也是追求一种古奥而新鲜的诗歌新境界,而宋代文学中的“隐括”一体,其实质也是从旧诗文中挖掘新意境、新风味的文学游戏。

  宋代科场风气与文风嬗变之间的同步与同构也许源自二者的相互作用,但从个体成长及诸多文学现象的先后关系来看,科场对于文学的影响是先决性的、根本性的,而文学对于科场的影响则是更具体的、个别的现象。以宋代“破体为文”现象观之,刘克庄痛陈三百年之诗,不啻为经义、诗赋、策论之有韵者,其所指论正是对于迷入其中、不知归路的“破体”现象的批评。而引领这种破体在两宋绵延不绝、蔚为特色的“出位”现象,正是科举这一必经路和试验场。

  〔参考文献〕

  〔1〕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梁文:卷60〔M〕.北京:中华书局,1958.

  〔2〕吴承学.辨体与破体〔J〕.文学评论,1991,(4):63.

  〔3〕刘路,朱玲.关于破体为文〔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98,(2).118.

  〔4〕 杜范.清献集〔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75册〔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701.

  〔5〕〔14〕龚鼎臣.东原录〔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62册〔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568,568.

  〔6〕〔17〕王�.四六话〔M〕.王水照.历代文话:第1册〔C〕.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5,6.

  〔7〕〔8〕〔12〕〔13〕李调元.雨村赋话〔M〕.续修四库全书:第1715册〔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667,665,668,667.

  〔9〕〔11〕欧阳修.欧阳修诗文集校笺〔M〕.洪本健校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1947, 1947.

  〔10〕许瑶丽.范仲淹《赋林衡鉴》与宋体律赋的定调〔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88.

  〔15〕黄淮,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C〕.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436册〔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258.

  〔16〕刘克庄.后村集〔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80册〔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245.

  〔18〕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322.

  〔19〕曾枣庄.论宋人破体为记〔J〕.中国典籍与文化,2007,(2):60.

  〔20〕孙绪.沙溪集〔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64册〔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635.

  〔21〕朱弁.曲洧旧闻〔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63册〔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302.

  〔22〕何寄澎.北宋的古文运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180.

文章标题:论文核心期刊投稿宋代程文互通与“破体为文”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sofabiao.com/fblw/jiaoyu/zhongxue/26075.html

相关问题解答

SCI服务

搜论文知识网的海量职称论文范文仅供广大读者免费阅读使用! 冀ICP备1502133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