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论文当代大学生公民教育的建构

所属栏目:教育技术论文 发布日期:2014-12-16 16:33 热度:

  摘 要:公民的素质如何,直接会影响到国家、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如何对高校大学生进行公民教育是近些年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试着从公民教育的必然性、大学生公民教育的内容和大学生公民教育的实施途径三个方面进行浅析,以期把此论题进一步深化。

  关键词:教师职称论文,大学生,公民教育,建构

  近些年来,随着民主法治进程推动,公民教育问题开始成了教育决策者、教育理论者和实践工作者探讨的课题。尤其“公民意识教育”一词首次出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更引起人们的关注。而大学生是公民的有机构成部分,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将站在中国与世界交流的舞台,对大学生进行公民意识的教育和培养,不仅关系到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问题,而且关系到中国现代化事业的进程。因此,为什么要进行公民教育培养?如何对他们进行公民意识的培养以及我们需要怎样的公民文化?则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大学生公民教育的必然取向

  公民教育作为现代化进程中的产物,是一个具有强烈时代意义的课题。它不仅是解决当前我国大学生公民教育整体缺乏和滞后的当务之急,而且还是加速中国现代化进程、积极融入全球化浪潮的紧迫任务。

  1.公民经济――实现人格权利的物质基础。公民经济是公民学重要的组成部分,关于公民经济问题始终贯穿于西方历史的各个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民经济的内涵与外延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作为公民权利实现的物质基础,它深刻地影响着公民政治和公民文化的发展。当下,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特性,它必然要求人们以公民的身份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参与广泛的社会管理。市场经济所遵循的公平与效率、竞争与合作、自由与平等以及公共精神等新型经济伦理,要求公民从个人与国家、自我与社会的关系中予以合理的认同和内化,明确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和使命。只有公民认识、认同并获得上述价值取向,才能为市场经济建立必要的文化价值观念。这就要求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分子的大学生“从个人与国家、自我与社会的关系中对这些规则予以认同和内化,明确自己在其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从而为市场经济提供必要的价值观念基础,推动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1]。

  2.公民政治――开拓政治权利的社会空间。公民政治是“公民与国家在政治生活的互动中形成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它的发展开拓了公民政治活动的广阔空间。随着着经济体制转轨,中国也在进行着一场民主、政治体制的建设。而成熟的民主政治社会是需要有成熟的公民作为群众基础的。邓小平通过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历史经验教训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3]。然而,社会现代化的核心首先应是人的现代化,而现代公民意识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基础。大学公民教育的实施可以极大地提高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对国家的责任感,强化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制度合理性、合法性的内化和认同,从而调动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因此,要实现人的现代化,就必须加强公民教育,让大学生真正懂得作为一个公民所拥有的权利、义务、利益,树立正确的人权与法律意识,懂得法律的功能,明确法律与公民、社会秩序、经济发展的关系,懂得用法律捍卫、维护个人的权利和义务,用法律来协调自己的行为。

  3.公民文化――彰显公民自我的精神力量。公民文化是人类不断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积淀,为人类社会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公民文化作为公民生活进步的产物,也是公民对自身生存环境的认识成果,集中体现了公民观念意识的变化。因此,加强公民意识培育是实现自我发展的基础和重要途径。公民意识教育的立足点是公民,涉及的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公民首先是自己国家的公民,这就意味着公民必须讲国格和民族尊严;另一方面,公民个人既是认识、改造和发展国家的主体,又是国家的主人,应该尊重人的主体性,一切以人的权利为出发点和最终归宿。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的推行,受到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必须在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的基础上,大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正视并积极追求个人的价值尊严和利益要求,提高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逐步培养起良好的公民意识。只有通过公民意识教育使大学生意识到自身的主体地位,大学生才会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才有可能吸收现代文明最基本的精神和价值取向,从而实现大学生的现代转型。因此,应尽快把公民意识的培养渗透到高校具体学科教学之中,重视并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应成为中国高校现代教育的主体目标。

  二、大学生公民教育的基本内容

  公民个人与家庭、社会、国家民族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在这诸种关系中,主要是个人和社会的关系。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是态度与价值观教育,它是公民个体社会化结构中的动力系统,是其发展中具有方向性意义的部分[4]。”因此,大学生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国家意识即爱国主义教育。

  德国自由主义代表人物威廉.冯.洪堡提出,“现代国家中最根本的关系是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5]。”国家是公民存在的基础和条件,是人类进步的产物,是人类生存的现实条件。作为重要的精神纽带,“国家意识对于国家的形成、统一、强盛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它是公民责任感和爱国主义的基础[6]。”对于中国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以“民族兴,则百姓兴;民族衰,则百姓衰”的古训启发大学生,祖国的建设、民族的兴旺是每个公民应尽之责。通过爱国主义教育使学生对本民族有一种健康而自尊的情感,对待其他民族应持一种理智的尊敬与公正的态度,同时,应把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有机统一起来,克服狭隘的民族主义倾向,使学生懂得国际理解的意义和作用,把对国家的热爱和对人类的正确评价融为一体。因此,培养大学生的国家意识就是要注重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和培育以改革创新为主旋律的时代精神,培养大学生对民族、对国家的向心力和归属感,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2.权责意识即主体性教育。   公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受教育者的权责意识,使其具备思考个人与家庭、集体、社会、国家乃至世界关系的能力,培养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态度、实践能力和价值观念,使其在实践中成为权责主体的有效公民。这里强调的主体性教育主要是指培养大学生的权责意识,即公民权利和公民责任相统一的主体性教育。没有主体性,就没有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公民素质就无从谈起。在进行主体性教育时,一方面,大学生必须首先增强权利意识,掌握基本的参与国家和社会民主生活的实践技能,包括要学会民主的生活方式,养成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习惯。另一方面,强调大学生公民教育是一种公民权利教育,并不是要把大学生培养成自私自利不负责任的人,而是要求他们在具备强烈的权利主体意识和实现自己权利的行为能力的基础上,同时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对自己、对家庭和对社会的责任,树立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关系,培养健全自律的现代公民。

  3.规则意识即自律性教育。

  公民教育要坚持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社会生活是有规则约束的,社会状态就是他律状态,公民必然要受到道德习俗、法律制度等规则的制约。而自律即不受外在规则的约束而是自觉地感知采取行为的状态,是公民教育的最高境界。由此可以看出,社会规则教育包括道德和教育两个层面的教育。在高校进行相应的公民道德教育,就是要加强大学生道德规范的制定、宣传和教化工作,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使行为规范成为理性的要求;以促进道德规范内化为大学生的道德良心,由“他律”逐渐转为“自律”,使他们在走上社会之前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通过社会公德的教育,使公民在社会交往活动中,成为对社会、对他人有积极作用和有利的,至少不能危害到社会和他人的人。公民法治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大学生在现代国家法治条件下的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这是公民作为政治社会或国家的平等成员的本质属性所要求的。具体而言,要使大学生树立法律的尊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依法办事的观念;要使大学生正确认识权利与义务、民主与法制、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做一个积极负责的、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大学生公民教育的构建途径

  我国高校教育在目前尚未形成独立的体系和一体化的公民教育课程,大学德育兼之公民教育的任务,但是大学德育不等于公民教育,因此,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加强公民教育,需要以改革和创新的精神探索适合公民教育规律的途径和方法。

  1.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突破口,增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观念。

  长期以来,承担大学生德育理论教学功能的主要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其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教学中的重中之重,在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传统内容主要集中在对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以及法制观的教育上,目前看开设独立的或综合的公民教育课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也不强,以公民教育完全取代大学德育是不可能的,更是不现实的。为此,各级各类高校必须要充分重视大学生的公民教育问题,要从根本上树立“如何将大学生塑造成合格的公民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的思想,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突出公民教育的方向;同时高校也应将公民教育也要“写进教材、跟进课堂、学进头脑”,在教材和课时设置上适当增加公民教育的内容,把公民教育课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我们必须设置与大学生的身心特点相符合的道德教育内容,努力将大学生培养成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公民。但仅仅有道德的公民只是被动的公民,要成为主动的公民还必须了解作为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知道如何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力,积极地承担参政议政的责任。这主要包括社会主体意识的培养和民主平等意识的培养,这些现代意识是现代社会公共生活的基本准则,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应努力造就具备这些素质的现代大学生。

  2.以和谐校园为载体,营造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氛围。

  校园文化是一种有效的精神载体,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用无声的话语传递大量的信息,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对广大青年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大学校园是一个功能齐备的小社会,大学除了应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外,还要根据学校日常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的要求,加强学生自理、自立能力和行为训练,提高他们的公民意识和实际生活能力。对其日常的行为加以规导,使大学生养成了良好的学校生活习惯,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大社会即公民社会的生活。高校学生教育职能部门,如学生处、团委以及政治辅导员(班主任)可以发挥校园中各种传媒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比如,组织“十八岁”成人礼宣誓仪式,可以大大增强学生的成人感和责任感。鼓励学生以公民身份参与校内外活动,通过自身参与和体验来调动他们的参与意识和创新意识,增强其育人的社会效应。大众传媒在现代信息化、网络化时代具有重要的渗透功能,网络传媒越来越成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中重要载体。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借助网络,可以获得前所未有的优势。现在绝大多数高校都有自己的网站,可以在网站上开设专门的公民教育论坛、大学生之家、时事论坛、校长信箱等。只有学校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大众传媒,以现实性、针对性与课堂教学互为补充,以和谐校园为载体,营造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育人环境,才能促进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良好氛围。

  3.以社会实践为舞台,构筑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平台。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来增强大学生公民意识,相对于系统的公民教育而言,公民实践锻炼活动更能增强人的亲身体验,使大学生对公民权利和责任的理解更加深刻全面,而且更能得到大学生的喜爱。除了学校课堂教学系统外,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必须树立开放的教育理念,充分利用社区、社会、网络等各方面的教育资源,不断丰富社会实践,拓宽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第二课堂,在社会实践中可以使大学生获得公民角色体验,对公民权利义务的理解更加深刻全面。坚持以社会实践为舞台,构筑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平台,把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置于整个社会之中。如组织学生升国旗,组织学生参加模拟法庭、开展环保植树等活动,从多方面增强他们的公民意识。青年志愿者活动、“三下乡”活动、社会调查以及参观考察等形式是引导大学生树立公民意识,形成良好公民品质,提高公民行为能力必要途径。这些活动帮助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会,了解国情,一定程度上培养了他们的主人翁意识、社会责任感和爱国精神。新时期,有必要把这些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参与机制支持大学生参与社会,为大学生社会参与提供保障,从多方面渗透和加强大学生公民教育。

  总之,大学生公民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由于大学生肩负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神圣使命与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重任,所以大学教育不仅要培养大学生的文化知识技能和创造性思维方法,更要引导他们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认同感,不断提升大学生的现代公民意识。

  参考文献

  [1] 高峰.公民・公民教育・思想政治教育[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4

  [2] 秦树理:西方公民学[M].郑州大学出版社,2008

  [3]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人民出版社,1994

  [4] 王文岚.社会课程中的公民教育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文章标题:教师职称论文当代大学生公民教育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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