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咸宁市农民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

所属栏目: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22-09-23 09:13 热度:

   日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咸宁市农民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我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建立符合我市农民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标准和办法,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咸宁市农民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

  评审对象

  以前,评职称都是针对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而此次方案申报评审范围覆盖我市域内农村生产第一线,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收入主要来自涉农产业、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高素质农业从业者。

  对象主要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工作的种养大户户主、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及其骨干人员;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在农村从事农业科技服务、兽医工作的人员;返乡创业的农民工、退役军人;上山下乡的“新农人”及群众公认的“田秀才”“土专家”等农民特殊人才。

  职称设置

  农民技术人员系列职称设初级、中级两个层级,划分为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机械、农业工程、农业经营管理六个专业类别。与以往的职称评定不同,我市此次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有诸多创新之处。在评审专业的设置上,突破种植、养殖、农机等传统农业项目范围,把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业态都纳入范围内。

  评审标准

  破除学历、论文等限制,坚持能力、业绩导向,重点以职业道德素养、组织农业生产能力、创造社会经济效益、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实绩作为主要评价依据,突出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示范带动能力,确保评选出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技术人才。

  开辟评审“绿色通道”,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确有特殊专长,示范带动能力强,业绩贡献突出的农民技术人员,比如取得高级工以上资格的农业类技能人员;获得市级及以上“创业之星”“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农业乡土专家”“十佳农民”等与农业相关的荣誉称号的人员等七类人员,可以破格申报农民技术中级职称。

  据悉,这一工作得到了省人社厅(职改办)的大力肯定和支持,预计我市申报工作10月中旬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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